合作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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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例(3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例(3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例【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行为,提高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依法自愿组成,独立运营,自负盈亏,实行会员入股和按劳分配的经济协作关系。

第四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以合理利润为目标,注重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农村经济发展和村民增收。

第五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实行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依法经营的原则,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坚持合理规模、适度发展、开拓创新,提高农业生产力。

第五章合作社与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七条会员享有农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优质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有权参与农业生产决策,并按照合同约定分享经济收益。

第十八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员资金,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合作社应为会员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正透明的信息,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合作社与会员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信用体系,根据市场行情和会员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会员权益和义务。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第二十一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提供真实、准确的生产经营信息。

第二十二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会计、财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和健全相关制度和规定,加强会员之间、合作社与外界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问题和纠纷。

第二十四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定期对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管理方式,提高综合竞争力。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农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所有。

第三十六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前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本制度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一、统一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

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

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

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

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2)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一、总则农村合作社是依法成立、自愿入社、自愿退出、自主经营、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经济、社会和法律等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合作社的管理,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良好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合作社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二条合作社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决策权:合作社会员有权参与并表决关于合作社事务的决策;2. 被选举权:合作社会员有权被选举为合作社管理机构的成员;3. 分红权:合作社会员有权按照合作社规定,获得合作社的经济利益分红;4. 信息权:合作社会员有权获取合作社的经营信息,包括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等;5. 退出权:合作社会员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策:合作社会员应遵守合作社章程和经过合法程序决定的合作社事项;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合作社会员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为合作社的发展作出贡献;3. 守信经营:合作社会员应诚实守信地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利益;4. 缴纳会费:合作社会员应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合作社管理机构第四条合作社设置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办公室。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合作社的重大事务。

理事会成员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任期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六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任期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七条理事会办公室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并对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第四章合作社经营活动第八条合作社从事的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条合作社应及时向会员公开财务信息,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合作社的退出与解散第十一条合作社会员有以下退出合作社的情形:1. 自愿退出:合作社会员可以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自愿退出合作社;2. 违约退出:合作社会员严重违反合作社章程或经营规定,影响合作社利益的,合作社有权决定将其排除在合作社之外;3. 转让退出:合作社会员可以将其在合作社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合作社会员或第三方,经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完成股权转移后退出合作社。

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6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6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理事长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党的____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搞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二、组织本社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四、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掌握本社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加强内部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调动本社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合作社”工作职能,促进本社财务规范化、制度化。

六、组织本社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经理岗位责任制一、服从本社成员大会的决议,认真服从理事会的领导及时向成员大会和理事会或理事长汇报工作。

二、积极工作,以为本社成员增加收入为工作己任,按时完成合作社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三、对外协调各部门关系,积极争取资金,招商引资来促进合作社大发展。

四、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向理事长汇报,不得擅自支出现金。

五、接受执行监事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员岗位责任制一、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帐、登帐,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二、定期与社出纳对帐、结帐,并进行盘库,做好总帐明细帐,按时上报会计报表。

三、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入帐,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提供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本社帐目的审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五、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会计资料及营销、承包经营合同文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七、做好财务管理和本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

八、做好本社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使用现金。

二、做到出纳现金严格分库保管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3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3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是指农业合作社在日常运营中遵循的一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包含的内容:1. 建立合作社管理机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分别负责决策、监督和执行工作。

2. 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将合作社的重要事项提交给全体会员讨论和决策,确保会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3. 实行会员入社制度:明确入社条件和程序,确保只有具备农业经营能力和诚信经营意愿的人员可以加入。

4. 建立财务制度:制定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5. 确立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模式和经营机制,提高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的利用效率。

6.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和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8. 公平分配机制:建立公平分配机制,确保合作社收益的公平分配和会员权益的平等保障。

9. 农业技术培训制度:组织会员参加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水平。

10. 农业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农业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农业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发布,提供给会员有关的决策依据。

11. 农业合作社监管机制:建立农业合作社监管机制,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确保合作社的规范运营。

以上只是一个简要的介绍,实际的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还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根据实践不断完善和优化。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合作社建设和管理活动,提高农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农业合作社的建设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农业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纪律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共等原则。

第四条农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分为六个方面:组织建设、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内部监督、风险管理和社员培训。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为增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做好财务日常收支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1、预算编制内容(1)年度内各项收入。

主要包括。

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果园等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2)年度内各项支出。

主要包括。

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发展支出、资产购建支出、其他支出。

(3)年度可分配收益。

包括。

年度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

(4)年度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顺序。

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计提公积金、公益金;股东所得。

2、预算编制程序(1)每年初参照上一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而出、增收节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董事会负责编制预算草案。

(2)草案编制完毕后,召集村三委会,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完善后的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在每年____月底前完成。

3、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1)执行日期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2)村集体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预算内的各项开支原则上不得突破,遇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

4、财务决算(1)年终根据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编制当年的财务决算报告。

决算报告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2)财务决算与当年的财务收支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以指导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5、财务预算、决算的监督(1)财务收支预决算列入财务公开内容。

合作社管理制度(6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6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

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

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

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

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

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

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合作社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

合作社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作社的运作,维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合作社的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作社全体成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遵循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理事会职责第四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监督和指导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爱合作社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三)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报告工作,执行社员大会决议;(二)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大会审议;(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大会审议;(四)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五)管理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合作社的财产安全;(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相关质询和建议;(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八)决定聘任或解聘合作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九)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职责第七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监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爱合作社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三)具备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九条监事会职责:(一)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确保理事会依法行使职权;(二)对理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财务预决算等进行审查;(三)对理事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四)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五)定期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

四、员工职责第十条合作社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爱合作社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三)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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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友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与管理网络(一)决策管理监督机构本社设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3个决策管理监督机构。

(二)中层管理服务机构本社内设办公室、财务部、技术服务部3个中层管理服务机构。

二、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一)社员大会制度1、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2、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临时召开社员大会。

(1)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提议;(2)监事会提议;(3)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

3、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出席方可召开。

4、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5、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

各项决议需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6、召开社员大会前,理事会需提前5天向社员书面报告会议内容。

7、社员大会的职权;(1)审议、修改章程;(2)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3)决定增减注册资金和股金转让;(4)决定合并、分立、终止、清算;(5)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6)决定生产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7)决定社员认购的股金总额、每股金额、单个社员认购股金最高份额和最低份额;(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9)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10)需要社员大会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理事会制度1、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一人,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2、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两次。

每次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会议的理事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应邀请监事长列席。

列席者无表决权。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录在案。

3、理事会负责经营本社业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如有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事会应严格执行各项决议,定期向社员大会报告本社生产、经营、服务、和内部管理、财务等情况。

4、理事会的职权:(1)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2)向社员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3)讨论决定内部业务机构和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4)讨论决定入社、退社、除名和继承;(5)讨论决定对社员与职员的工资、奖励和处分;(6)根据本社发展需要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7)聘用或解雇本社社员;(8)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9)履行章程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5、理事长的职权:(1)主持本社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议;(2)根据社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活动;(3)组织拟定本社内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4)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5)提前聘请或者解雇本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6)组织落实本社的各项任务;(7)履行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6、副理事长、理事的职权。

协助理事长工作,并对分管工作负责。

(三)监事会制度1、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在社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监事有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监事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

出席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通过,方能做出决议。

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3、监事会议由监事长主持,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

4、本社理事、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

5、监事会的职权:(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盈余分配情况;(3)监督社员履行业务情况;(4)向社员大会提出报告;(5)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6)提议临时召开社员大会;(7)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四)办公室工作职责协助理事会搞好策划与管理,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内外关系,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并起草和修改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本社主要会议会务、人事、文秘、印信、档案、信息、无公害、绿色产品基地及其产品的申报工作。

(五)财务部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本社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本社财务和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和收益分配;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月份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报表附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及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有关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

(六)技术服务部工作职责1、负责本社农机服务试验、示范工作,确保品种符合市场需求,质量符合标准。

2、开展社员和当地农民的技术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

3、承办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员的权利与义务(一)社员的权利1、有权参加本社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享有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交易权;3、享有按股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权;4、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5、享有建议本社召开社员大会;6、有权拒绝本社不合法的负担;7、有权申请退出本社;8、享有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权;(二)社员的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2、按本社规定认购股金,承担相应责任;3、严格履行与本社签订的各项协议和合同,按规定的生产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提供产品;4、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学习、培训等各项活动,积极向本社反映情况,提供信息;5、根据社内工作分工,发扬互助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6、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财产,爱护本社设施;7、承担本社认为需要承担的其他责任。

四、社务、财务公开制度(一)本社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本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实行社务、财务公开,接受社员的监督。

(二)每年公开两次,时间为7月25日和次年的1月25日左右。

(三)公开的内容:一是本社的重大经营决策及实施情况;二是本社的财务收支、盈余分配情况及经监事会审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报表附注等。

(四)公开的形式:以书面形式或会议形式向社员公开。

(五)本社社务、财务公开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具体工作由财务部门操作,并接受监事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确保股本金保值、增值,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办社原则的基础。

为此,本社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一)社员股金管理制度社员股金是本社资金的主要来源,目前,股金总额为100万元,每股金额为200元,共5000股。

单个社员(含团体社员)认购的股金不高于500股。

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的股金不低于1250股。

社员部分或全部股金,经理事会审核,社员大会审议通过,可以在社员之间转让。

社员退出本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字据,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退社后,其入社股金与该年度年终结算后两个月内退还。

如本社经营盈余,可参加盈余分配;本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

社员死亡的,其社员资金和股金,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由其具有入社条件的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不愿入社或难以继承的,可按本社章程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二)资金管理制度为确保合作社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本社不得为他人借款但保,原则上也不得出借集体资金。

确需外借的,须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办理好借款及但保手续,并按月利息率1%计算借款利息。

对某些无法收回或故意拖欠不还的,应立即向法院起诉,确保前款安全归还。

本社内部各部门或社员个人因生产经营需要,要求动用合作社资金的,须经理事会集体讨论同意,并办好资金投入(或个人借款)及但保手续。

允许用社员股本金但保。

(三)盈余分配制度本社按日历年度进行会计核算。

1、公积金,按盈余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扩大服务能力、奖励及亏损弥补;2、公益金,按盈余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3、风险金,按盈余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本社的生产经营风险。

4、盈余返还,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按交易额和股金额进行统筹分配。

上述分配项目、提取比例和分配金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本社如有亏损,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可用风险金、公积金弥补。

风险金、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可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社员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四)开支审批制度本社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并实行正、副理事长互签制度。

一次性3000元以下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及10000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由理事长审批;一次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及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后由理事长审批;一次性5000元以上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及30000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须提交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审批。

合作社正常性业务招待费开支实行定额管理,定额由理事长审批,超出定额的须提交理事会讨论决定;争取项目的费用开支,应限定在项目经费的一定比例内,具体比例由理事会决定。

公事出差按国际规定报销差旅费。

所有费用开支,凡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就不得自制原始凭证。

对手续不完备和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性开支,不得报支。

(五)按期结报制度本社出纳员须严格履行报账手续。

原始凭证要真实可靠,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方可付款。

出纳必须随笔登记现金及存款日记账,比工作到日清月结。

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添置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并及时编制统一的会计报表。

各类月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报理事会、监事会各一份。

(六)现金存款管理制度本社必须在银行(或信用社)开设基本账户,现金、有价证券等货币资金由出纳员负责保管;银行印鉴一律由会计、出纳分开保管。

出纳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

合作社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现金时,必须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入帐。

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严禁设小金库、账外账。

(七)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本社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必须逐项登记入帐,并落实岗位责任,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和维修。

固定资产、物资产品要每年至少盘存一次,对盘盈盘亏得,要查明原因,及时进行调账等财务处理。

(八)专用基金管理制度本社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提取和筹集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应坚持先提后用,准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九)财务监督制度本社实行定期财务审核制度,以便理事会随时掌握合作社财务运行情况。

监事会负责实施对合作社各项财务预决算、经济合同及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和理性、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查,并要每年两次对本社本年度发生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事项,进行逐项审查,审查结果要向社员公布。

(十)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本社所发生的经济事项,都必须按规定签订规范化的书面合同,确定双方的责、权、利,并按期搞好合同的结算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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