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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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管理制度

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管理制度

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公司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的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的管理控制。

二、职责分配1. 管理部负责固体废弃物和废液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三、管理规定1. 固体废弃物分类固体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1)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如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等。

(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如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如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编制袋、回收粉尘、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等。

2. 废液分类废液分为以下几类:(1)危险废液:指含有有害物质、有毒性、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险特性的废液,如含有重金属、有机溶剂、酸碱等废液。

(2)一般废液:指不含有害物质、无毒性、不燃不爆、无腐蚀性等一般特性的废液,如生活污水、雨水等。

3. 固体废弃物和废液处理(1)危险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液: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焚烧、填埋、回收利用等。

(2)一般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交予回收单位处理,不可回收的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

(3)废液:应进行分类收集,危险废液交予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废液经过处理后排放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管理和监督1.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确保环境污染降到最低。

2. 管理部应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整改。

废弃物排放管理制度

废弃物排放管理制度

废弃物排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物排放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排放单位)的废弃物排放管理。

第三条废弃物排放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弃物排放,降低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废弃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废弃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废弃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废弃物按照危害程度分为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

第六条一般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不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学反应性等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如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建筑垃圾等。

第七条危险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学反应性等危害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气态废弃物,如废酸、废碱、废溶剂、废药品、废电池等。

第八条排放单位应当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对其进行分类,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标识、储存、运输和处理。

第三章废弃物排放控制第九条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第十条排放单位在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尽量回收利用,实现资源化。

第十一条排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弃物排放监测体系,对废弃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第四章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第十二条排放单位应当将产生的废弃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十三条废弃物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和处置能力,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确保废弃物得到安全、有效地处理和处置。

第十四条排放单位应当对废弃物处理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废弃物得到合法、合规的处理和处置。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职责2.1安全环保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2各部室和生产车间负责本部室和车间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管理规定3.1固体废弃物分类3.1.1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由:a)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萘渣、生产污泥以及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等。

b) 办公中产生的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等。

c) 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涂料、沥青、油漆等。

d) 绿化中产生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3.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至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3.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3.2.1各单位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3.2.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弃箱。

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3.2.2.1 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a)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萘渣、生化污泥等放置在指定大棚内保存,存放一定数量后由储运车间将焦油渣、沥青渣、萘渣运到煤场配煤炼焦。

生化污泥办公室联系外单位处理。

b) 车间检修产生的废油应将废弃油装入油桶内密闭存放。

c) 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青涂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d) 废弃灯管、残油布、废弃电瓶等应放入危险固体废弃物分类垃圾箱,统一由清洁办处理。

3.2.2.2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a) 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可回收利用分类垃圾箱,统一由清洁办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一般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二、废弃物定义与分类
1.一般固体废弃物是指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者被抛弃的固态、半固态物质。

2.根据来源和性质,一般固体废弃物可分为工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

三、废弃物收集与存放
1.各部门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进行收集,禁止混放各类废弃物。

2.收集容器应标明废弃物种类,存放地点应符合卫生要求。

3.严禁将危险废弃物混入一般固体废弃物中。

四、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1.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工业废弃物应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应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

2.处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防止二次污染。

3.废弃物处置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卫生。

五、废弃物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考核
1.各部门应定期对废弃物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公司环保部门应对各部门废弃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
出整改意见。

3.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环保部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2024年固体废弃物管理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固体废弃物管理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固体废弃物管理管理制度4篇目录第1篇物业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规程制度第2篇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第3篇物业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制度第4篇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物业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规程制度物业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规程1.0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2.0固体废弃物的分类2.1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金属制品、玻璃制塑料制品、本制品,废纸等。

2.2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食物残渣、动物骨类、鱼刺等。

2.3有害废弃物: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放射性及含有病原体的废弃物,如油漆类、废旧电池、废旧医疗用品化工产品等。

3.0内容3.1公司办公区3.1.1公司办公区须设置分类垃圾收集装置,并明确标识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垃圾及分类标识。

3.1.2公司由环境管理部负责处理可回收垃圾,并收集、保管有害垃圾。

3.1.3公司职员工在办公区域须将固体废弃物按分类标准投放在分类垃圾箱内。

3.2所管小区3.2.1在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小区内放不可回收垃圾收集装置,并明确分类标识;在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有害垃圾收集装置(数量以方便客户投放为标准),并标明分类标识。

3.2.2通过环保宣传活动影响业主及其它人员按分类标准投放固体废弃物,鼓励业主将有害废弃物投放在专用收集箱内。

3.2.3保洁员在收集垃圾时尽可能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将可回收、有害垃圾放入小区所设置可回收、有害垃圾收集装置内。

3.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3.3.1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由保洁员集中收至垃圾中转站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并做好垃圾中转站的清洁与消杀工作。

3.3.2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后,集中由公司送废品回收单位。

3.3.3公司设置有害垃圾放室,并明确标识,建立有害垃圾台帐。

3.3.4保洁人员每日将有害的废弃物按不同类型集中后交环境管理部部长放入有害垃圾存放室,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3.3.5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过程中的有害垃圾由技工直接交环境管理部部长放入有害垃圾存放室。

公司废气排放和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公司废气排放和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和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废气排放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保证公司废气达标排放,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受罚”的原则,减少因环境污染而给公司造成的影响,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废气排放管理。

第三条职责(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

(二)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据本制度进行实施。

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五条工作程序(一)各单位负责控制本单位的废气排放量和排放控制指标,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二)环境监测站对各单位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报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被监测单位各一份。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的量化管理。

(三)被监测单位针对不合格的废气采取措施,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确保达标排放。

第六条规定内容(一)公司的废气主要有NH3、SO2、HCl、烟尘,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排放。

(二)我公司废气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类。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名词及术语解释:1、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尘最高排放浓度,即烟囱出处单位体积的烟气中含烟尘的重量(30mg/m3)。

2、锅炉初始排尘浓度:指锅炉烟气出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囱出处SO2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即烟囱出处单位体积的烟气中含SO2的重量(2mg/m3)。

4、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囱出处NOx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即烟囱出处单位体积的烟气中含NOx的重量(3mg/m3)。

标准规定应将实测的NO体积浓度(%或皿从)X换算到a为1.2时的浓度值,然后按1^L/L, NOX =2.05 mg/m3换算成质量浓度(以NO2计)。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固体废物的排放、处理和处置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其目的是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和危害,促进废物的可持续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2.废物分类与减量:推广废物分类和减量减废的理念,鼓励公众和企事业单位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3.废物收集和运输:建立废物收集和运输体系,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收集、运输和转运。

4.废物处理和处置:建设和管理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包括焚烧、填埋、物理处理等技术,确保废物处置过程的环保和安全。

5.废物转化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废物资源化利用,例如通过垃圾焚烧发电、废弃物回收等方式将固体废物转化为能源或再生资源。

6.监测和监管:建立监测和监管体系,对固体废物的排放、处理和处置进行监测和评估,加强对废物生产者和处理者的监管和执法。

7.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加强公众对固体废物管理的参与,推动公众意识的提升,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通过合理的管理和处理措施,能够有效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和危害,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的持续改善。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建立一套责任分工、协作配合、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明确各个相关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实现固体废物污染的有效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政府责任:政府是主导力量,负责制定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国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加强监督和执法,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2. 企业责任:企业是固体废物的产生主体,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优化生产工艺,实施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利用等措施,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理和无害化。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1、目的对公司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清理,减少环境污染,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

3、要求3.1固体废弃物收集3.1.1固体废弃物分类a)一般固体废弃物(具体见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b)危险固体废弃物(具体见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3.1.2各部门要明确标识收集固体废弃物的桶和袋。

将生产和生活各环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

每天集中送至标识固体废弃物类别的收集棚。

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或混放。

3.1.3生产、修机所产生的废手套、废纱布等集中用桶盛装,并送至指定点存放。

3.1.4废塑料框等辅助材料由该车间的负责人组织收集后运送到指定的废弃物存放处存放。

3.1.5存放化学品的空桶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危险固废存放处。

3.1.6其他的固体废弃物由各部门收集后,存放在指定的收集箱内。

3.2固体废弃物贮存3.2.1存放棚由仓库管理,保证各类固体废弃物正确分类堆放。

仓库管理员应每天检查。

如发现有混放现象应立即通知车间或生产部进行教育处理。

3.2.2固体废弃物存放棚应对各类固废进行标识。

3.2.3仓库每天对来料进行登记。

3.3固体废弃物处理3.3.1一般固体废弃物贮满后由综合办统一进行处理。

3.3.2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由办公室与物资回收单位联系,以废旧物资出售。

3.3.3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由办公室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系运送到指定场所处理。

3.4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为便于员工识别而不致将固体废弃物混放,本公司特在各相关场所设立固体废弃物收集。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2)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法律法规:一个国家或地区通常会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包括废物的分类、处置方式、环境保护要求等,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2. 废物分类: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通常会要求将废物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别存放、处理和处置。

常见的分类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

3. 废物收集和运输: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会规定废物的收集方式和运输要求,确保废物能够安全、高效地从产生点运送到处理点,包括设定收集点、收集车辆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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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芦塘煤矿
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和合理处置活动、产品(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损害人体健康,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我矿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矿分管后勤副矿长负责废弃物的总体管理,对各单位实施本办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负责责任区域内废弃物的日常管理。

二、结合实际设置较为固定的固体废弃物回收点,明确标识种类,以利废弃物回收处置。

主要设置有废旧电器、废旧铁件、废旧设施、废弃灯管回收点。

三、按谁产生谁负责回收的原则,由各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识别和确认,并按废弃物分类要求归集在设置的废弃物回收点。

四、废旧消防器材由办公室设置存放点并由办公室交消防机构回收,及时将处理记录报填备案。

五、管理规定:
1、固体废物来源及产量
全矿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矸石、炉渣、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生活垃圾。

2、固体废物的治理措施
煤矸石
煤矸石运往环评拟选矸石沟分层堆存、分层倾倒、分层压实,矸石沟周围及沟顶种植防风林,矸石堆满后覆土、复垦、绿化。

具体为:道路两侧要种植绿化带,道路路面要经常清扫、洒水。

矸石场要筑坝,修建截水沟,沟顶及周围要进行绿化。

备注:目前我矿矸石已对外出租,未产生新的矸石堆码场。

炉渣
炉渣部分用于道路修整,居用建筑材料外,其余运至矸石场,单独填埋外,炉渣填埋场位于矸石场东南,并对炉渣填埋场采用1.5m厚的黏土做防渗层处理。

污泥
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运往矸石场单独填埋,位于矸石场东南,分区设置,均采用1.5m厚的黏土做防渗层处理。

生活垃圾
在厂区和生活区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箱,收集满后交于芦塘乡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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