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载AIS培训内容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课件

导航设备:用于获取船舶位置和航向信息 通信设备:用于传输数据和信息 传感器:用于监测船舶状态和环境参数
数据处理设备
接收器:接收来自其他船舶或岸基站的信号 处理器:处理接收到的信号,提取有用信息 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后的数据 显示器:显示处理后的数据,如船舶位置、航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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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的优势
促进航运业数字化转型:通过与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推动航运业向智能化、数字化 方向发展。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发展趋势:智能 化、集成化、网 络化
挑战:技术难度 大、成本高、安 全性要求高
发展趋势:大数 据、云计算、人 工智能等技术的 应用
挑战:数据安全 、隐私保护、法 律法规的完善
感谢观看
汇报人:PPT
船舶调度:优化 船舶调度,提高 港口运营效率
船舶安全:实时 监控船舶状态, 保障港口安全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在海上救援中的应用
定位失踪船只:通 过船载自动识别系 统,可以快速定位 失踪船只的位置, 为救援提供准确的 信息。
识别救援船只:通 过船载自动识别系 统,可以快速识别 救援船只的身份和 位置,以便进行有 效的救援行动。
提高船舶定位精度,减少 船舶碰撞风险
实时监控船舶动态,提高 船舶管理效率
自动记录船舶航行数据, 便于船舶管理分析
提高船舶安全等级,降低 船舶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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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的应用案例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在港口管理中的应用
船舶定位:实时 跟踪船舶位Fra bibliotek, 提高港口管理效 率
船舶识别:自动 识别船舶信息, 提高港口管理准 确性
实时监控:实 时监控船舶的 动态,包括航 速、航向、位
置等
船舶AIS(船载自动识别系统)使用要点你都掌握了吗

船舶AIS(船载自动识别系统)使用要点你都掌握了吗油料供受作业的“通***”轮未显示AIS信号。
执法人员立即登轮检查,发现该轮本航次如皋到仪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开关机记录及船舶AIS航行轨迹显示该轮在靠港后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关闭状态。
经执法人员详细询问调查,该轮船长承认靠泊码头时人为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关闭。
违反了《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同时,依据《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该违法行为也属于江苏海事局公布的严重失信行为。
船舶AIS设备是重要的助航设备,可以帮助识别和跟踪船舶,协助开展搜救,对于提高船舶海上搜救效率、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帮助广大船员朋友全面掌握AIS使用要点,小编特别梳理了船舶AIS的配备要求、使用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学习。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掌握AIS使用要点~AIS(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简介AIS即船载自动识别系统,可以帮助识别和跟踪船舶、协助搜救、开展信息交换等,用以实现船舶间的避碰;也是主管机关获取船舶基本参数和航行状态的一种手段;同时也能够作为船舶交管服务(VTS)的辅助。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配合全球定位系统(GPS)将船位、船速及航向等船舶动态,结合船名、呼号、吃水及危险货物等船舶静态资料由甚高频(VHF)频道向附近水域船舶及岸台广播,使邻近船舶及岸台能及时掌握附近海面所有船舶之动静态资讯,得以立刻互相通话协调,采取必要避让行动,对船舶航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航行船舶AIS配备要求《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对国内航行船舶AIS的配备做出了明确要求:客船和500总吨以上货船应配备一台A级AIS 设备;200至500总吨的货船、所有港作拖船,以及参与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自航船舶应配备一台A级或B级AIS设备。
海事部门对船载AIS的检查重点01船舶AIS信号在线率。
船舶AIS简介实用教案

1
AIS系统(xìtǒng)基础知识
2
国内主要(zhǔyào)的AIS厂家
3
AIS安装维护(wéihù)常识
4
AIS项目的推广须知
5
AIS安装检验和年度检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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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达公司简介
第第1一页页,/共共787页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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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系统(xìtǒng)基础知识
第2第二页页,/共共787页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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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系统(xìtǒng)基础知识
第第1十9九页页,/共共787页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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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系统(xìtǒng)基础知识
二、 AIS的工作(gōngzuò)原理
1、AIS广播式卫星定位转发器原理
AIS不仅能利用VHF无线数据链路和自组织时 分多址接人技术( jìshù)在不需要船舶驾驶员 介入的条件下,根据船舶的运动情况,周期 性地在海上专用的VHF频道自动广播船舶的 标识、位置等本船的信息,而且能够接收和 处理周围其他船舶广播的同样信息,然后通 过图形或文本方式显示给船舶驾驶员。AIS传 输的信息主要分为静态信息、动态信息、与
• 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AIS应当能够在两个VHF工 作信道(87B/88B)上交替发射信息,并能同时在 这两个信道上接收信息。
• 收发信机也能在当地管理部门的控制下,工作于 指定的海上VHF移动通信频段 (156.025~ 162.025MHz)上的任何一个(yī ɡè)信道。
• AlS的作用距离主要是受限于无线电波的直线传播 特性和天线高度,一般认为它的作用半径在20海 里左右。(理论上5W的发射功率可以作用到 100nmile。)
• SOLAS公约第5章“航行(hángxíng)安全及其相 关导则”2000年修订本的第19条中详细说明了 作为船舶航行(hángxíng)设备的船载AIS的国际
船载AIS培训内容讲解

AIS设备使用要求
4 船员应掌握AIS设备的安全使用。 4.1 船长及驾驶员应能了解整个画面及各菜单的内容; 4.2 预定航次一些可能改变的动态信息应及时输入
7按照提供的”AIS初始化数据清单”,确认AIS已正确 输入本船的静态和/或与航次有关信息,应注意核对 输入的MMSI码、GNSS安装位置等数据是否正确。
AIS设备的检查
8 在AIS正常工作情况下,开启驾驶台有关设备, 建议开启中高频及雷达等设备保证AIS在中高 频发射时仍能正常工作。
9 模拟一人为故障,如GNSS丢失位置信息,此 时AIS应可在驾驶台通过外接的报警单元发出 声响报警,在显示单元中显示的报警信息应 与实际故障情况相一致。
2. 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B级AIS应符合中国海事 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设 备(SOTDMA)技术要求(暂行)》或国际电工委 员会(IEC)62287-1标准《海上航行和通信设备 与系统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一部分:载 波侦听时分多址技术(CSTCDMA)》。
AIS标准及型式认可
6对于在实施前已装船的AIS设备,生产厂家应 申请型式认可,并向船东提供型式认可证书。 如设备无法符合要求并获得型式认可,船东 应在规定时间前安装符合要求的设备。
7 AIS设备的安装和布置应符合中国海事局颁布 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的相应技术要求 。
AIS设备使用要求
1船舶配备的AIS设备应处于常开状态。 2 船舶应按相关规定申请海上移动通信业务船舶
AIS设备的检查
4 利用AIS设备内部的自检功能(BIIE)作内置式完整 性检测,确认其结果正常 。
船舶关键性设备操作指南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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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安全培训
Seafarers' safety training
4.4 用其矢量估计碰撞危险 调整矢量时间长短,若本船矢 量与目标船真矢量的终端重叠或非常接近,则存在碰撞危险。 当采用PCP(潜在碰撞点)或PPC(可能碰撞点)显示时,当 PCP或PPC标志出现在本船首线上或附近时,则有碰撞危险。 当采用PAD时,若本船航向线(受风流压影响时为航迹线) 与PAD相交,则存在碰撞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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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安全培训
Seafarers' safety training
设置限制线:相对限制性限定相对本船的警戒区,它随本船 一起运动,固定限制线限定对地稳态的警戒区。用操纵杆或 跟踪球移动的录取符并按有关限制线的控钮来完成设置。 设置限戒圈(或扇形警戒区):分内外两层,间距(警戒 深度)不可调,警戒圈距离、扇形张角及径向深度通常都可 以用活动距标(VRM)、电子方位线来跟踪球(杆)来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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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安全培训
Seafarers' safety training
3.1 船舶动静态数据的输入 (1)按主菜单键(Main Menu),通过选择键(上↑下↓) 进入相应的字菜单(3.Voyage Settings、4.Ship Settings),按按回车 键,; (2)出现密码输入提示(Please enter user password:), 输入密码:******,按回车 键; (3)出现子界面,按上↑下↓键选中欲输入或更改的项目, 然后按回车键, (4)输入或设置结束后,点击界面上的[SAVE] 保存设置; (5)通过点击界面上的[EXIT]回到主菜单(Main Menu)界 面。
检查项目
是
否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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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安全培训
AIS基础知识及其国际标准的发展

航海雷达只能探测目标船的位置、平均速度和航(迹) 向,不能获取目标船的即时速度和船首向。 存在近距盲区,近距目标图像和数据不能显示(船用 雷达一般为10-50m)。 障碍物和大船对其后的小目标遮挡较严重。 受海浪暴雨干扰,丢失小目标。 信息量有限,不能提供目标船标识和航行状态等信息。 与通信设备未能有机结合,不能与目标船自动交换数 据;人工操作延误时间;语言交换信息易失误。
各组成部分功能
• (2)信息处理器
• 信息处理器包括两个TDMA解码器和一个TDMA编码器,以及一个DSC编 码器和一个DSC解码器。它是AIS的核心部分,主要作用如下: 存储本船识别码、船名、呼号、船型等静态信息与船舶吃水、危险货类、 航线等航行相关信息; 处理存储本船动态信息; 将存储的本船最新航线数据及必要的静态数据与航行相关的其他信息进 行编码后送VHF发射; 对接收到的来自周围其他船舶的航行数据进行解码并存储解码后的数据; 将本船和其他船舶航行数据等信息在监视器上显示。
AIS的产生过程
1992年: IALA向IMO、 ITU提议使用DSC应答器系统,并以ITUR M.825号建议案内容作为国际标准。 1994—1995年: 瑞典、芬兰首次提出“无线电AIS”的概念。1995 年7月:瑞典芬兰联合在IMO NAV41会议上首次提出将自组织时分 多址技术(SOTDMA)应用于船舶间和船岸间海上转发器系统的 建议(草)提案。同时,根据英国提案,确定利用VHF CH70的应 答器性能标准。 1996年9月:在IMO NAV42会议上,研讨AIS采用两种信息交换方 式(VHF/DSC式和广播式),对未来船载AIS必须满足船舶间和 船岸间不断增长的信息交换需求得到共识。1996年12月:IMO MSC67会议,同意将广播式信息交换方案引入AIS。 1998年7月:IMO NAV44会议建议2002年起300总吨及以上新船和 客轮必须安装AIS。 2000年12月:IMO MSC73会议通过AIS强制性安装议案。
第14章、AIS.

2007年6月
J M I
刘晓峰
第十四章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
三、AIS的作用 (2) AIS在VTS方面的应用 2、跟踪船舶 AIS的数据能被其他AIS台站或基地台、转发台接受。这 样装备了AIS的VTS中心可以在最大范围内接收船舶标志和精 确位置,起到了在雷达范围外监视目标的作用。AIS结合 DGNSS修正信号可获得优于雷达的位置精度。此外,AIS能提 供诸如船首向和转向率等信息,为VTS中心提早推算船舶运行 轨迹 提供了可能。不仅如此,VTS能够接受到来自所在区域 内以及邻近水域船舶的AIS信息,从而将给船舶提供更精确地 导航信息或建议。
2007年6月
J M I
刘晓峰
第十四章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
AIS系统示意图
中国沿海AIS系统
2007年6月
J M I
刘晓峰
雷达/ARPA ECDIS/ENC
2007年6月
J M I
刘晓峰
第十四章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
二、AIS的目的 AIS旨在提高海上人命安全、航行安全以及保护海洋环 境,其目的是为了帮助识别船舶、协助进行目标跟踪、简化 和促进信息交换以及为避免碰撞提供额外的信息。为此国际 海事组织(IMO)已经决定自2002年7月1日起至2008年7月 1日止,从事国际航行的300总吨及以上和从事国内航行的 5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分段陆续强制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 统,这无疑对提高海上人命安全、航行安全以及保护海洋环 境 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2007年6月
J M I
刘晓峰
第十四章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
一、AIS的组成 AIS主要由船用电子通讯接口、AIS信息处理器、信息显 示系器、VHF收发机、等部分组成。 1、船用电子通讯接口——接受来自GPS的本船船位、世界时 UTC,计程仪信号和陀螺罗经信号,之前还要对计程仪和陀螺 罗经的信号进行数字化处理 2、AIS信息处理器——这是AIS的核心部分,用来存储船舶识 别码、船名、呼号、船型等静态信息和船舶吃水、危险货物种 类、航线等相关信息;处理存储本船动态信息;将存储的本船 最新航行数据及必要的静态数据与航行相关的其它信息进行编 码后通过VHF发射;接收来自周围船舶航行数据,并进行解码、 存储,将本船和其他船舶的航行数据信息在显示器上显示出来。
AIS基础知识、航海仪器等

第一章AIS第一节绪论AIS:Shipborne A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船载自动识别系统)VTS:Vessel Traffic Services System(港口)船舶交通管理系统。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是主管机关为了增进船舶交通安全以及保护环境所建立的一种设施。
其主要功能是收集水域内船舶交通有关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实现对水域内船舶进行监视、咨询服务及交通组织管理。
增进船舶航行安全,提高航运效率。
VTS作为岸基交通管理系统,离不开交通监视及船舶运动等大量信息的搜集,而雷达则是完成这一任务的技术手段之一,雷达是VTS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VTS系统是以岸基雷达为基础建立的,有很多缺点,如无法进行目标识别、提供的信息量小、目标位置精度和更新率低及无法自动进行船岸信息交换等。
AIS的出现,将给VTS系统带来重大的变革,AIS能提供船舶间和船岸间计算机数据链路的动态连接,为海上信息交换提供新的平台,一、AIS的产生随着世界船舶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船舶向大型化和高速化方向的不断发展,世界重要水道越来越拥挤,海损事故频繁发生,给航行安全和海洋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加强海上交通管制、海洋污染监视和保证船舶航行安全,船舶间以及船岸间的信息交换与日俱增,船舶识别也备受重视。
在1995年IMO 的NA V41会议上,瑞典和芬兰联合首次提出了“将自组织时分多址技术应用于船舶间和船岸间的海上转发器系统的建议草案”的提案。
该转发器曾被称为4S(Ship-Ship,Ship-Shore)转发器,它利用了由瑞典民航局提出的新概念GP&C(全球定位与通信)和新技术STDMA(自组织时分多址接入)。
GP&C的特征是利用VHF无线数据链路和自组织时分多址接人技术实现航空、航海以及陆路运输领域的导航、识别、监视、状态报告和通信。
以GP&C概念构成的监视系统与当今的雷达系统相比具有信息量大、可靠性高、功能多、经济性好、作用范围广和易于组网等优点,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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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5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船舶配备A级或B级AIS时间表 配备时间 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 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配备范围 300总吨至500总吨沿海航行 船舶;参与沿海水上水下施 工作业的自航船舶
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 200总吨至300总吨沿 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海航行船舶;所有港作 拖船
AIS配备要求
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配备A级或B级AIS设备时间表
配备时间
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 第一次年度检验,最迟不晚于 2010年12月31日
配备范围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 及黄浦江的3000总吨以上的客船
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第 一次年度检验,最迟不晚于 2011年3月31日
AIS标准及型式认可
6对于在实施前已装船的AIS设备,生产厂家应 申请型式认可,并向船东提供型式认可证书。 如设备无法符合要求并获得型式认可,船东 应在规定时间前安装符合要求的设备。 7 AIS设备的安装和布置应符合中国海事局颁布 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的相应技术要求 。
AIS设备使用要求
1船舶配备的AIS设备应处于常开状态。 2 船舶应按相关规定申请海上移动通信业务船舶 电台标识码(MMSI),并应将静态信息和 动态信息准确地输入AIS。 3 为保证对船舶MMSI码的连续跟踪,船舶 MMSI码发生变化时,应报船籍港海事主管 机关。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 及黄浦江的1000至3000总吨的客船、 1000总吨及以上液货船
AIS配备要求
配备时间 配备范围
不迟于2011年4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 度检验 (是否有3月一说,若有, 江的500至1000总吨的客船、1000总吨以下 2012/7/1) 液货船,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 河及黄浦江的1000总吨以上所有船舶(不含液 货船),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 河及黄浦江的所有集装箱船 不迟于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 度检验 (是否有3月一说,若有, 江的100至500总吨的客船,航行于长江干线、 2012/10/1) 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总吨至 1000总吨所有船舶(不含液货船)
AIS设备的检查
2 检查AIS设备的产品证书及检验合格标志。 3 未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的船舶,应安装 显示设备,以直观显示本船与周边船舶的相 对位置及简易电子海图或航行示意图,收发 显示中文信息。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安装的业 经型式认可的AIS 可免除本条要求。
AIS设备的检查
4 利用AIS设备内部的自检功能(BIIE)作内置式完整 性检测,确认其结果正常 。 5确认在外部传感器具有有效输入信号时,AIS设备应 在2分钟内正常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报告速率发射本船 信息。 6确认GNSS及电罗经等适用设备所显示的数据与AIS内 部采集的数据完全一致,数据精度应符合前述AIS性 能标准要求。 7按照提供的”AIS初始化数据清单”,确认AIS已正确 输入本船的静态和/或与航次有关信息,应注意核对 输入的MMSI码、GNSS安装位置等数据是否正确。
船载AIS设备培训
南通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2014年10月15日
★上级要求对船公司培训的文件
★上级要求对船公司培训的文件
以下为培训课件内容
AIS 规范要求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0) 》 第五章 航行设备 第2条 配备要求:远航、近海、沿海、遮蔽及相当 于遮蔽海区,所有客船及500总吨及以上货船均要求 配备。 第3条 性能标准 附录7 关于全球船载自动识别系统 (AIS)性能标 准的建议案。
AIS 规范及文件要求
部海事局文件“关于印发《国内航行船 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 管理规定》的通知” (海船舶〔2010 〕 156 号 )(发布日期:2010年4月12 日)。 适用船舶:中国籍沿海、内河航行机动 船舶。 不适用船舶:渔船、公务舰艇、体育运 动船艇、军用船舶。
AIS配备要求
备注:100总吨以下的液货船及集装箱船需安装符合要求的A或B级 AIS设备 (部海事局:海船舶(2012)375号文件)
AIS设备:A级与B级的图片
AIS A类及B类船台输入模版
AIS标准及型式认可
1. 中国籍船舶配备的A级AIS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61993-2标准《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 备和系统-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二部分:通用自动 识别系统(AIS)A级船载设备-操作和性能需求、测试 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2. 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B级AIS应符合中国海事 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设 备(SOTDMA)技术要求(暂行)》或国际电工委 员会(IEC)62287-1标准《海上航行和通信设备 与系统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一部分:载 波侦听时分多址技术(CSTCDMA)》。
谢谢!
AIS。 4.1 船长及驾驶员应能了解整个画面及各菜单的内容; 4.2 预定航次一些可能改变的动态信息应及时输入 AIS,如目的港,船员人数,ETA,船舶吃水等; 4.3 能利用AIS,了解其他船舶的航行信息,如航速、 航向,CPA及TCPA等; 4.4 不要将一些报警功能全部抑制; 4.5 要懂得AIS设备的测试。
AIS设备的检查
1 AIS设备的安装 1.1 应由具有主、应急电源供电的导航分配电板 供电并符合《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的相 关要求,对于现有船舶也可由导航分配电板 及应急配电板分别供电。 1.2 AIS VHF天线与船舶甚高频无线电话天线 不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并使它们在垂直方向 上间隔至少2m,若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 则应在水平方向上相距至少10m。
AIS标准及型式认可
3 国内航行船舶AIS设备需经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 产品型式认可信息可到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查询。 4 经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应按规定对A级和B级AIS设备进 行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船舶根据国际公约、法定 检验技术规则所要求配备的AIS设备应为A级。 5为更好地发挥AIS避碰功能,未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 设备的船舶,应安装显示设备,以直观显示本船与 周边船舶的相对位置及简易电子海图或航行示意图, 收发显示中文信息。2010年4月12日前安装的业经 型式认可的AIS可免除本条要求。
AIS设备的检查
8 在AIS正常工作情况下,开启驾驶台有关设备, 建议开启中高频及雷达等设备保证AIS在中高 频发射时仍能正常工作。 9 模拟一人为故障,如GNSS丢失位置信息,此 时AIS应可在驾驶台通过外接的报警单元发出 声响报警,在显示单元中显示的报警信息应 与实际故障情况相一致。 10 检查AIS设备自身记录的最后10次不工作的 记录,了解设备的工作及使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