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审核入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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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审核入库管
理规定
编号:受控号:
供应商审核入库管理规定
V1.1
拟制:李海燕肖艳红
审核:杨晓宁
批准:蒋松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文档修订
第一章概述
1.1 目的
1、确保采购产品、外包服务和外协加工符合产品要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录入ERP客商档案管理系统的供应商评价、审核的基本流程和规范制度;
2、确保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生产能力、交货期和产品信誉,建立待入库供应商需提供调查资料和必要资质的相关要求,为太极各BG运营支持中心在选择供应商时提供依据与指导;
3、确保对合格供方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供应商的业绩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变化进行定期审核、评价并限定入库有效时间范围,建立入库供应商有效期的设置规则,推进公司供应商管理入库制度的有效执行。
1.2 适用范围
《供应商审核入库管理规定》适用于太极各事业集团(以下简称BG)、全资及控股公司、分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1.3 术语
安全产品:包含压力容器、消防器材、仪器、仪表、电梯、车辆、电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产品。
第二章采购、外包供应商入库审核规定
2.1 软件企业
2.1.1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标识有效的年检信息或提供年报截图,
采购或外包的内容必须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2.1.2相关资质: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证书或第三方
软件测试报告、软件企业证书等;
2.1.3建议提供相关业绩;
2.1.4建议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CMMI证书。
2.2 代理商
2.2.1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标识有效的年检信息或提供年报截图,
采购或外包的内容必须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2.2.2代理证书:必须为有效期限内的代理销售许可证。如果代理
的是非知名厂商产品,应有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强电产品必须提供3C认证(详见《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2.2.3安全产品应有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
2.2.4建议提供相关业绩。
2.3 生产商(一般指硬件生产企业)
2.3.1 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标识有效的年检信息或提供年报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