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脑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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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1)

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1)

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人用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包括具有细胞库体系的细胞及原代细胞。

细胞基质系指可用于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的所有动物或人源的连续传代细胞系、二倍体细胞株及原代细胞。

生产非重组制品所用的细胞基质,系指来源于未经修饰的用于制备其主细胞库的细胞系/株和原代细胞。

生产重组制品的细胞基质,系指含所需序列的、从单个前体细胞克隆的转染细胞。

生产的细胞基质,系指通过亲本骨髓瘤细胞系与另一亲本细胞融合的杂交瘤细胞系。

一、对生产用细胞库细胞基质总的要求用于生物制品生产的细胞系/株均须通过全面检定,须具有如下相应资料,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细胞系/株历史资料的要求1.细胞系/株来源资料应具有细胞系/株来源的相关资料,如细胞系/株制备机构的名称,细胞系/株来源的种属、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的资料。

这些资料最好从细胞来源实验室获得,也可引用正式发表文献。

人源细胞系/株须具有细胞系/株的组织或器官来源、种族及地域来源、年龄、性别及生理状况的相关资料。

动物来源的细胞系/株须具有动物种属、种系、饲养条件、组织或器官来源、地域来源、年龄、性别、病原体检测结果及供体的一般生理状况的相关资料。

如采用已建株的细胞系/株,应从具有一定资质的细胞保藏中心获取细胞,且应提供该细胞在保藏中心的详细传代过程,包括培养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的相关信息,具有细胞来源的证明资料。

2.细胞系/株培养历史的资料应具有细胞分离方法、细胞体外培养过程及建立细胞系/株过程的相关资料,包括所使用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学手段,是否有外源添加序列,以及细胞生长特征、生长液成分、选择细胞所进行的任何遗传操作或选择方法等。

同时还应具有细胞鉴别、检定、内源及外源因子检查结果的相关资料。

应提供细胞培养液的详细成分,如使用人或动物源成分,如血清、胰蛋白酶、水解蛋白或其他生物学活性的物质,应具有这些成分的来源、制备方法及质量控制、检测结果和质量保证的相关资料。

森林脑炎防治和工伤鉴定

森林脑炎防治和工伤鉴定

森林脑炎的防治与工伤鉴定森林脑炎是由森林脑炎病毒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

职业性森林脑炎是指劳动者在森林地区的职业活动中,因被蜱叮咬而感染的中枢神经系统的急性病毒性传染病,具有明显地区性和季节性。

亦是我国法定职业性传染病之一。

本病多见于森林区,流行于春、夏季节,病人常为森林作业人员。

本病经带有病毒的蜱叮咬侵入人体,当进入人体的病毒数量较大或人体抵抗力较低时,该疾病最有可能发生。

每年5月下旬至6月为流行高峰期。

病毒在蜱体内可繁殖传代,因此,蜱既是传播媒介又是储存宿主。

林区的作业人员为该病的好发人群。

潜伏期一般为10~15天,也有长达1个月者。

患者一般突然发病,1~2日内达高峰,还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颈和肢体瘫痪和脑膜刺激症。

轻者起病多缓慢,有发热、头痛、全身酸痛、耳鸣、食欲不振等前驱症状,经3~4天后出现神经系统症状。

重者起病急骤,突发高热或过高热,并有头痛、恶心、呕吐、感觉过敏、意识障碍等,迅速出现脑膜刺激症,数小时内进入昏迷、抽搐、延髓麻痹而死亡。

根据中国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GBZ88-2002),森林脑炎临床表现可分为:1.轻度森林脑炎:突然发病,发热,伴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温度通常在一周内恢复正常;血清特异性抗体IgM或IgG阳性。

2.中度森林脑炎:轻度症状加重,脖子僵硬和阳刚之气Kernig征、Brudzinski征等脑膜刺激征。

3.重度森林脑炎:在中度森林脑炎症状加重基础上,出现a.颈肩部或肢体肌肉迟缓性瘫痪、b.吞咽困难、c.言语障碍、d.意识障碍或惊厥、e.呼吸衰竭,五项中情况之一者。

该病预后尚可,轻、中度森林脑炎患者治愈后可照常工作;重度森林脑炎患者恢复正常后可以正常工作。

故进入林区作业人员每年3月前完成森林脑炎疫苗预防接种,疫苗有效期约为一年,每年均需重复注射疫苗;在林区作业时应穿戴防护服,扎紧袖口、领口和裤脚口以防止蜱的叮咬;加强蜱类控制可以有效降低森林脑炎的发病率。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菌苗系用A群脑膜炎球菌液体培养后,经提纯获得的多糖抗原冻干制成。

供预防A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之用。

1 菌种1.1 菌种来源制造用的菌种及检定菌种用的各种诊断血清,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分发或经同意。

1.2 菌种检定1.2.1 形态及培养特性将待检的菌种接种在含10%羊血普通琼脂培养基上,脑膜炎球菌在25℃不生长。

35~37℃二氧化碳的环境中培养16~20小时,涂片镜检应为革兰氏阴性双球菌,亦可有单个阴性球菌。

平皿分离培养显现光滑、湿润、灰白色的菌落、菌苔易取下,在生理盐水中呈均匀混悬液。

1.2.2 生化反应接种葡萄糖、乳糖、麦芽糖、甘露醇、果糖及蔗糖,于35~37℃培养5~7日,发酵葡萄糖、麦芽糖,产酸不产气。

1.2.3 血清学特性将在35~37℃培养16~20小时的菌苔,混悬于0.5%(ml /ml)甲醛生理盐水中,或56℃加热30分钟杀菌后,使每ml含菌10亿~20亿,与同群血清做定量凝集反应,放置35~37℃过夜,次日再放置室温2小时观察结果,以肉眼可见清晰凝集现象之血清最高稀释度(+)为凝集反应效价,必须达到原血清效价之半。

1.3 菌种保存1.3.1 菌种应冻干保存。

冻干后抽样按上述各项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可作为种子批菌种用于生产。

1.3.2 种子批菌种可低温保存或置2~8℃冰箱中,生产前应检查菌种的全部特性,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

2 制造2.1 菌种将生产用种子批菌种启开后,接种在10%羊血琼脂或其他适宜培养基上,放35~37℃二氧化碳环境培养一般不超过18小时,第2~4代菌种可用适宜的固体或液体培养基,35~37℃固体培养基培养不超过18小时,液体培养基培养不超过12小时。

菌种自启开后最多不能超过5代。

2.2 培养基生产多糖菌苗可选用适宜培养基。

生产用的液体培养基不应含有能与加入的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形成沉淀的成分。

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脑炎疫苗接种效价水平观察

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脑炎疫苗接种效价水平观察

森林脑炎疫苗是预防森林脑炎疾病的有效措施 之一 。我们通过对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疫苗接种后
抗体 12 为阳性标准, : 0 阳性率为 6 .2 见表 1 11%, 。
表1 WA T法检 测疫苗接 种后抗体 水平
血清抗体水平的监测研究 , 以探讨疫苗接种后维持
的时间及免疫保护效果。 1 材 料 与方法
接种检测 俐特
2 3 4 1 7 2 3 2 0 1 O 6 3 8 5 3 7 5 l

堕 ! :: ! !Q ! 塑堡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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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0 O
连续加强注射者 , 其血清抗 体水 平较高 , 可达 到 1 : 8 滴度 , O 连续接种 3 年以上的抗体保护率在9 .2 69 %
11 监测 范 围 .
血清抗体滴度 以 12 :0为阳性标准
根据大兴安岭森林脑炎疫区的分布范围和疫区 人群森林脑炎接种情况 , 随机抽取 自 19 20 年 94~ 0 1 大兴安岭林 区不 同区域、 同年度 、 不 不同职业接种森 林脑炎疫苗人群 54 0 份血清。
通过观察连续接种疫苗后血清的抗体滴度水平 可以看出, 连续接种后抗体的滴度水平会随接 种年 限逐渐升高, 接种年限越长 , 阳转率越高 , 具有统计
表 3 接种不 同次数 的抗体 阳转 率
1 统计学方法 . 4
采用 检验 , < . 有显著性差别。 P 00 5 I5 疫苗与接种 .
森林脑炎疫苗使用 2 世纪 5 年代森林脑炎病 o o 毒“ 森张株” 接种于地鼠肾单层细胞培养后获得病毒 液, 加入甲醛溶液将病毒灭活制成 , 在每年春季 , 接
学意义。见表 2 。

流行性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流行性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流行性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流行性乙型脑炎(下称乙脑)灭活疫苗是将乙脑病毒接种于地鼠肾细胞,培育后收获病毒液,加入甲醛溶液将病毒杀死后制成。

用于预防乙脑。

1 毒种1.1 毒种来源P3株病毒,每3~5年应用新分离的乙脑流行株病毒检查P3株的保护力,以了解该毒株的有效性。

P3株干燥毒种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分发。

1.2 毒种检定1.2.1 无菌试验毒种启封和每次传代后均需做无菌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1.2.2 病毒滴定每正代必须用体重7~9g小白鼠进行脑内滴定,滴度≥9.0LogLD50/1.0ml可用于生产。

1.2.3 纯毒试验生产前和生产末期用小白鼠做脑内法中和试验,以鉴定毒种的特异性。

所用特异性抗血清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

中和指数必须在500以上。

生产过程中如对毒种发生疑问,应及时进行鉴定。

1.3毒种传代分正亚代传递。

从检定所取回的干燥毒种传递不超过15代称正代,由正代传递一代直接用于生产称亚代。

每次用于传代的毒种不得少于3个鼠脑。

传代时选用体重7~9g健康小白鼠或乳鼠,脑内接种病毒,72小时后选眼结膜正常,有典型痉挛战粟、肢体麻痹的小白鼠,无菌取脑并进行无菌试验。

1.4 毒种保存鼠脑毒种收剖经无菌试验后立即保存于-60℃以下,无菌试验通过后方可使用。

亦可将鼠脑毒种研磨乳化制成10%脑悬液,分装小瓶冻存于-60℃以下,无菌试验合格后备用。

2 疫苗制造2.1 细胞制备2.1.1 地鼠选用健康地鼠。

如发现肾脏异常或有乳糜状腹水,应废弃。

2.1.2 细胞消化及培养取肾剪碎,用适量的胰蛋白酶溶液消化。

用营养液分散细胞,制备细胞悬液,分装培养瓶,于37℃进行培养。

营养液中牛血清含量不得超过8%。

2.1.3 外源因子检查每生产批细胞留5%(或不少于500ml)悬液作为对照细胞检查外源病毒。

该细胞除不接种病毒外,细胞浓度和处理均与生产过程平行进行,至原液收获之日用显微镜观察,应无病变发生。

森脑防治知识及疫苗接种方法

森脑防治知识及疫苗接种方法

森脑防治知识及疫苗接种方法第一篇:森脑防治知识及疫苗接种方法森林脑炎基础防治知识及疫苗接种方法森林脑炎:是由森林脑炎病毒所致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

本病多见于森林地带,流行于春、夏季节,病人常为森林作业人员。

多发于春末夏初。

森林脑炎传染源:松鼠、野鼠等,林区的幼畜及幼兽也可成为传染源。

森林脑炎传播途径:吸血昆虫(蜱)叮咬传播给人。

易感染者:以男性为主,多为森林地区的作业人员或外地到林区放养蜜蜂者。

野外劳动人员。

但多数为隐性感染,仅约1%出现症状,病后免疫力持久。

症状体征:本病潜伏期为8-14天。

起病时先有发热、头痛、恶心、呕吐、神志往往不清,并有颈项强直。

随后再现颈部、肩部和上肢肌肉瘫痪,表现为头无力抬起,肩下垂、两手无力而摇摆等。

如症状好转则体温在一周后降至正常,症状消失。

森林脑炎的预防;本病有严格的地区性,进入疫区前必须积极做好预防措施:在生活地区周围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灭鼠、灭蜱工作。

初次进入疫区的人应接种森林脑炎疫苗.在野外工作时应穿戴“五紧”的防护服,即扎紧袖口、领口和裤脚口以防止蜱的叮咬.病人衣服应进行消毒灭蜱。

(一)加强防蜱灭蜱。

(二)在林区工作时穿五紧防护服及高筒靴,头戴防虫罩;衣帽可浸邻苯二甲酸二甲酯,每套200g,有效期10天。

(三)预防接种每年3月前注射疫苗,基础免疫为2针,于第0天、第14天各注射一次。

以后每年加强1针。

(四)被蜱叮咬后出现发热、头痛、恶心、呕吐、神志往往不清,并有颈项强直。

随后再现颈部、肩部和上肢肌肉瘫痪,表现为头无力抬起,肩下垂、两手无力而摇摆等。

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五)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森脑疫苗1、发热,严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

2、患过敏性疾病或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

3、注射后不良反应轻微,个别有发热、皮疹、局部疼痛等现象。

4、接种后请在现场留观30分钟。

5接种对象:8岁以上人群。

第二篇: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宝宝健康——2011年计划免疫宣传日活动免疫预防是预防控制传染病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推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我院保健科与莲池街道社区卫生院合作,4月25日上午在医院门口举行计划免疫宣传活动。

接种森林脑炎灭活疫苗知情同意书

接种森林脑炎灭活疫苗知情同意书【接种对象】在有森林脑炎发生地区居住的及进入该地区的8周岁以上人员。

【作用与用途】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森林脑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森林脑炎疾病的预防【免疫程序剂量】(1)于上臂外侧三角肌内注射。

(2)基础免疫为2针,于0天(第一天,当天)、14天(第15天)各注射1剂疫苗:以后可在流行季节前加强免疫1剂。

每剂1.0 ml.【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1)接种本疫苗后,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发痒、轻微红肿。

(2)全身性反应可有轻度发热、不适、疲倦等,一般不需要处理可自行消退罕见不良反应:(1)过敏性皮疹:荨麻疹一般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注射后1小时内发生。

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级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周围神经炎:应及时就诊。

【禁忌症】(1)对疫苗中有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甲醛、硫酸卡那霉素、牛血清等)过敏者。

(2)患过敏性疾病或有生物制品过敏史者。

(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神经系统疾病者。

(5)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其他注意事项】(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

(2)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的凝块、异物、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品,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

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本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知情同意书内容,愿意接种本产品。

受种者姓名:___________ 年龄:电话:观察时间:_____________ 接种单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心医院接种者签名:签名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森林脑炎灭活疫苗

森林脑炎灭活疫苗Senlinnaoyan MiehuoyimiaoTick-borne Encephalitis Vaccine,Inactivated本品系用森林脑炎病毒“森张”株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 经培养、病毒收获、灭活、纯化后加入稳定剂和氢氧化铝佐剂后制成。

用于预防森林脑炎。

1基本要求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三部“凡例”有关要求。

2制造2.1 生产用细胞生产用细胞为原代地鼠肾细胞。

2.1.2细胞管理及检定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规定。

2.1.3细胞制备生产用细胞来源于12~14日龄清洁级地鼠。

无菌取肾并剪碎,经胰蛋白酶消化分散细胞,接种细胞培养瓶,于37±0.5℃旋转培养适宜时间。

来源于同一批地鼠于同一天消化制备的地鼠肾细胞为一个细胞批,源自同一容器消化制备的地鼠肾细胞为一个细胞消化批。

2.2毒种2.2.1 名称及来源生产用毒种为由中国医科大学卫生系从中国东北森林脑炎患者脑组织中分离的“森张”株。

2.2.2种子批的建立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

每3-5年会同国家药品检定机构采用新分离的流行株病毒攻击,检测“森张”株的免疫保护力,以确保该毒株的有效性。

“森张”株原始种子批毒种代次不超过第3代;主种子批毒种的代次为第6代;工作种子批毒种代次为第10代。

2.2.3种子批毒种的检定主种子批应进行以下全面检定,工作种子批应至少进行2.2.3.1~2.2.3.5项检定。

2.2.3.1鉴别试验采用小鼠脑内中和试验法。

将毒种10倍系列稀释,取10-3~10-6稀释度,每个稀释度加入等量的森林脑炎病毒特异性免疫血清参考品作为试验组,取10-6~10-9稀释度,每个稀释度加入等量的稀释液作为对照组,试验组和对照组同时置37℃中和30分钟,每个稀释度分别脑内接种7~9g小鼠10只,每只脑内接种0.03ml;逐日观察14天。

森林脑炎灭活疫苗细菌内毒素含量的测定

血管的生长 ,从而不断促进细胞 的发育和生长 。
4结 论
把N G F 应用于大 鼠皮瓣局部注射 ,能在一定程度上 添加s D 大 鼠皮 瓣 的微循环血 流量 。把N G F 应用于大 鼠皮瓣局部注射 ,可 以使S D 大 鼠
的皮瓣存活面积加大 。
参考 文 献 [ 1 】 晁瑞 . 树 突 细胞及 神 经干 细胞/ 前体 细胞 联合移 植修 复大 鼠脊 髓 损 伤的 实验研 究[ D ] . 重庆 : 第三 军 医大学 , 2 0 1 1 . [ 2 】 唐 聪. 急性 脊髓 损 伤 后p E R K、P C N A、G F A P 的表达 和 意义 以 及U0 1 2 6 对 其表 达 的影响 [ D 】 . 福州: 福 建 医科大学 , 2 0 1 1 . 【 3 】 何 永志 . 降 纤酶对 脊髓 损伤 后 血管 内皮生 长 因子 的表达 及细 胞 凋 亡的 影响 [ D ] . 福 州: 福 建 医科大学 , 2 0 1 1 . 【 4 ] 吴 俊. 促 红 细胞 生成 素对 大 鼠急性 脊髓 损伤 后 核 因子一 B 及炎
症 因子表 达 的影 响[ D 】 . 南京 : 南京 医科 大学, 2 0 1 1 .
相 同。 ③外源性NG F 可 以趋 化炎性细胞 的浸润 ,研究揭示 , NG F 对免 疫 系统及造血 功能有一 定程 度的推动作 用。而对炎性细 胞的浸润程度 而言 ,在 H E 染 色光 镜下观 察时 ,对 照组 没有实 验组那 么明显 。对 照 组 中 ,有两例 大 鼠都 发生了局部化脓性感 染 ,而实验 组中则一例都没 有 ,这就进一 步有力地说 明了在免疫及调 控方面 ,N G F 起着非常重要
果 将 森林 脑 炎灭活 疫 苗配制 成 1 . 2 5 ×1 0 。 mg / mL的 溶液 时进行 定量 测试 效 果满 意 。结 论 用 动态 浊度 法测 定森林 脑 炎灭活 疫 苗细 菌 内毒 素 含 量 优 于 用凝 胶 法限度 试验 测 量细 菌 内毒 素取 得效 果 。 【 关键 词 】 森林 脑 炎 灭活疫 苗;动 态浊度 法 ;细 菌 内毒 素 ;凝胶 限量 法

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关于颁发生物制品国家标准(GB)编号的通知

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关于颁发生物制品国家标准(GB)编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07.15•【文号】卫药政发[91]第190号•【施行日期】1991.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关于颁发生物制品国家标准(GB)编号的通知(卫药政发(91)第190号)卫生部各生物制品研究所:为贯彻执行全面质量管理及评选优质产品的需要,现将生物制品国家标准(GB)编号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是一九九○年版生物制品规程中规定的质量标准。

编号说明:1)“GB”系国标拼音缩写;2)“45”是采用《全国工农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等代码“GB7635-87”》中生物制品的代码;3)“45”之后的顺序号,是按菌苗类101……99、疫苗类201……99、类毒素类301……99等生物制品制检规程中的品种分类排列的;4)“-90”为生物制品规程1990年版。

附件:生物制品国家标准(GB)编号目录卫生部药政管理局一九九一年七月十五日附件:生物制品国家标准(GB)编号目录Ⅰ、菌苗(GB45101……99-90)伤寒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01-90伤寒、副伤寒甲二联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02-90伤寒、副伤寒甲、乙三联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03-90吸附霍乱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04-90吸附霍乱菌苗、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05-90吸附百日咳茵茵、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06-90 吸附百日咳菌苗、白喉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07-90钩端螺旋体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08-90冻干皮内注射卡介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09-90冻干皮上划痕人用布氏菌病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10-90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11-90冻干皮上划痕用鼠疫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12-90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13-90治疗用布氏菌病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114-90短棒状杆菌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GB45115-90Ⅱ、疫苗(GB45201 99-90)流行性斑疹伤寒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201-90流行性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202-90流行性乙型脑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203-90森林脑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204-90人用狂犬病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205-90冻干麻疹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206-90 冻干流行性腮腺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207-90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208-90 乙型肝炎血源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209-90冻干黄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GB45210-90Ⅲ、类毒素(GB45301 99-90)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301-90吸附精制破伤风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302-90成人用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303-90吸附精制白喉、破伤风二联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B45304-90 成人用吸附精制白喉、破伤风二联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GB45305-90Ⅳ、抗毒素、抗血清(GB45401 99-9O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正规程 GB45401-90精制抗蛇毒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402-90精制抗炭疽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403-90精制抗狂犬病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GB45404-90Ⅴ、血液制品(GB45501 99-90)原料血浆采集(单采血浆术)规程 GB45501-90冰冻健康人血浆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02-90冻干健康人血浆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03-90人胎盘血白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04-90人血白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05-90人胎盘血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06-90人血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07-90冻干静脉注射用人胎盘血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08-90 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09-90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10-90 冻干绿脓杆菌免疫人血浆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11-90冻干组织胺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12-90冻干人凝血因子见冷沉淀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13-90冻干人凝血因子血浓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14-90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515-90Ⅵ、体内诊断制品(GB45601 99-90)旧结核菌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601-90结核菌素纯蛋白衍化物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602-90布氏菌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GB45603-90锡克试验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GB45604-90Ⅶ、试行规程(GB45701 99-90)流行性感冒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试行规程 GB45701-90富含人a巨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试行规程 GB45702-90 人胎盘组织液制造及检定试行规程 GB45703-90人胎盘组织浆制造及检定试行规程 GB45704-90 冻干人转移因子制造及检定试行规程 GB457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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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脑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森林脑炎疫苗系用森林脑炎病毒“森林”株接种于地鼠肾
单层细胞,培育后收获病毒液,加入甲醛溶液将病毒灭活后制成。

用于预防森林脑炎。

1 毒种
1.1 毒种来源
卫生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保存之冻干毒种“森林”株。

每3~5年会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应用新分离的流行株病毒攻击,检测“森林”株的保护力,以了解该毒株的有效性。

1.2 毒种检定
1.2.1 无菌试验
毒种启封及每次传代后,均需做无菌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1.2.2 病毒滴定
每正代必须用小白鼠进行脑内滴定。

滴度
≥9.0Lo gLD50/1.0ml方可用于生产。

1.2.3 纯毒试验
生产前须用小白鼠脑内法做中和试验鉴定毒种的特异性,中和指数必须在500以上。

生产中如对毒种有怀疑,应及时进行鉴定。

1.3 毒种传代
分正亚代传递。

传递代数正代不得超过15代,传代时选用体重10~12g健康小白鼠或乳鼠。

每次毒种传代不得少于3个鼠脑。

脑内接种病毒,72小时后选择眼结膜正常,有典型战栗、痉挛、肢体麻痹的小白鼠,处死后无菌取脑,并进行无菌试验。

如发现污染者,应及时废弃。

1.4 毒种保存
鼠脑毒种收剖经无菌试验后立即保存于-60℃以下,无菌试验通过后方可使用。

亦可将鼠脑毒种研磨乳化制成10%脑悬液,分装小瓶,冻存于-60℃以下,无菌试验合格后备用。

冻干毒种保存在2~8℃。

森林脑炎病毒“森林”株属二类毒种,必须设专人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使用前、后记录清楚。

2 疫苗制造
2.1 细胞制备
2.1.1 地鼠
选用2周龄左右的健康地鼠。

如发现肾脏异常或有乳糜状腹水,应废弃。

2.1.2 细胞消化及培养
处死地鼠,无菌取肾,加入适量胰蛋白酶液消化。

用营养液分散细胞,制备细胞悬液,分装培养瓶,于37℃进行培养。

营养液中牛血清含量不得超过8%。

2.1.3 外源因子检查
每生产批细胞留5%(或不少于500ml)悬液作为对照细胞检查外源病毒。

该细胞除不接种病毒外,细胞尝试和处理均与生产过程平行进行。

至原液收获之日,用显微镜观察,应无病变发生。

并用0.2%~0.5%豚鼠红细胞(4℃保存不超过7天)进行血吸附试验,置4~8℃30分钟判定结果;再置20~25℃30分钟再次判定结果,均应为阴性。

如有可凝病变或血吸附可疑阳性,在同种细胞上继续盲传,如传出病毒,该批细胞制备的疫苗应予废弃。

2.2 病毒接种和培育
2.2.1 生产毒种配制
将鼠脑毒种解冻乳化,制成10%~20%脑悬液,离心,取上清液作为毒种。

亦可用冰冻鼠脑毒种悬液感染细胞。

2.2.2 病毒接种和培育
选择生长良好的细胞瓶,充分喷洗细胞后,加入适量含有病毒的营养液(病毒量不得大于7.0LogLD50/1.0ml),在适当温度下培育适当时间,弃去病毒培养液,换以新维持液,继续培育一定时间。

2.2.3 疫苗生产过程中不得加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

2.3 原液
2.3.1 病毒灭活
选择有典型细胞病变的培养瓶,经肉眼检查无菌者进行澄清过滤,按瓶取无菌试验及病毒滴定样品,取样后立即加甲醛溶液和硫柳汞,使甲醛的最终浓度为0.05%,硫柳汞为0.005%,置适当温度下灭活。

无菌试验为接种琼脂斜面培养基,3天判定,长菌者废弃。

2.3.2 过滤合并及取样
单瓶无菌试验未长菌、灭活到期、病毒滴定合格的疫苗进行过滤合并,摇匀后做无菌试验,取安全试验和效力试验样品。

安全试验每批合并检定疫苗量不得超过15万ml,效力试验每批合并检定疫苗量不得超过100万ml。

检定批号和成品批号应一致。

2.3.3 原液检定
2.3.3.1 无菌试验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2.3.3.2 病毒滴定
将滴定样品做10倍系列稀释,取至少3个稀释度,每个稀释度病毒液脑内接种体重7~9g小白鼠4只,每只0.03ml,逐日观察,14天判定结果(3天内非特异性死亡者不计,)滴度≥7.0LogLD50/1.0ml判为合格。

不合格者可重试一次。

每个滴定批代表疫苗量不得超过15万ml。

2.4 半成品检定
2.4.1 灭活试验
(1)动物法:将样品脑内接种体重12~14g小白鼠8只,每只0.03ml,同时腹腔接种0.5ml,为第一代;7天后将第一代
小白鼠处死3只,取脑做成10%悬液,脑内接种6只小白鼠,为第二代;7天后将第二代小白鼠处死3只,同法接种6只小白鼠,为第三代。

每代小白鼠从接种之日起逐日观察14天,在观察过程中全部健存为合格,接种后3日内非特异性死亡者不计。

若传代3日后有个别小白鼠死亡,应立即取死鼠脑乳化成悬液再接种3只小白鼠,观察14天,该3只小白鼠健存仍判为合格。

如仍有小白鼠死亡,该批疫苗应重试,重试合格后仍可使用。

若传出活病毒应重试,查明原因。

必要时继续灭活并进行灭活试验,若仍传出活病毒,该批半成品应予废弃。

(2)细胞培养-动物法:将样品50ml装入透析袋内,放入6000~8000ml维持液中于4℃透析24小时,接种地鼠肾细胞或BHK21细胞,每ml样品接种不少于3cm2的细胞片,置培养病毒的温度下培育14天,全部健存判为合格。

若有死亡者应查明原因或重试,重试合格者仍可使用,不合格者应废弃。

以上两种灭活试验方法可任选一种。

2.4.2 残余牛血清蛋白含量测定
用检定所认可的试剂和方法测定,残余牛血清蛋白含量应
≤50ng/ml。

2.4.3 效力试验
每批疫苗腹腔免疫体重10~12g小白鼠35只,于第1、3、5日共免疫3次,每次每只小白鼠0.3ml。

另取同批小白鼠35只作为空白对照。

于第10日以“森林”毒种0.3ml进行腹腔攻击,每天观察1次,观察21天判定结果。

对照组LogLD50/0.3ml在7.5以上,免疫保护指数达100000以上为合格。

不合格者可重试1次。

3 成品检定
3.1物理检查
疫苗应为橘红色透明液体,无异物。

3.2 化学检查
按《生物制品化学检定规程》进行。

pH值为7.2~8.0。

游离甲醛不高于0.05%,硫柳汞不高于0.01%。

3.3 无菌试验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3.4 安全试验
每批疫苗腹腔注射体重18~20g小白鼠4只,每只0.5ml,逐日观察,3日内全部健存判为合格。

如有小白鼠死亡,除检查原因外,应立即进行重试。

3.5亚硫酸氢钠检定
分装后亚硫酸氢钠要进行含量测定和无毒性试验。

含量不得低于原配浓度的60%。

无毒性试验系将样品稀释成1∶100,腹腔注射体重18~20g小白鼠2只,每只0.5ml,观察5日,应全部健存。

4 保存与效期
保存于2~8℃暗处。

自效力检定合格之日起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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