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D 0302-2001 压力测量元件配管设计规定.
SEPD 0402-2001 公用物料软管站配管设计规定

设计标准SEPD 0402-2001实施日期 2002年2月5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公用物料软管站配管设计规定第 1 页第 5 页目次1 总则2 一般规定3 公用物料软管站的配管4 软管和软管架1 总则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公用物料软管站配管设计。
2 一般规定2.1 公用物料软管站的设置地点应满足工艺操作及维修的要求。
2.2 在装置区的每个单元内应最少设置一个公用物料软管站。
2.3 每个公用物料软管站的工作范围应以软管长度为20m所能达到的范围,并能服务到该区地面上的所有设备。
当一个公用物料软管站不能满足该区要求时,应设二个或多个。
2.4 公用物料软管站应按下列原则设置:2.4.1 对于多层厂房和框架,每层楼面上宜设置公用物料软管站;2.4.2 在容器类的操作平台上,应按需要设置公用物料软管站;2.4.3 换热器区和泵区附近;2.4.4 炉区1)箱式炉区 地面上和主操作平台的每一端以及对流段联箱附近;2)立式炉区 地面上和主操作平台上;3)锅炉区 设在地面炉前炉后、汽包和操作层燃烧器附近。
2.4.5 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地方。
3 公用物料软管站的配管3.1 软管站公用物料种类1)公用物料软管站一般设有氮气、装置空气、水蒸汽和水等公用物料。
2)从操作侧看,公用物料种类的排列顺序由左至右为:氮气、装置空气、蒸汽和水(管径为DN20),见图3.1地面上软管站示意。
3.2 阀门的设置软管端带有DN20的快速软管接头,阀门为闸阀。
阀门材料按管道材料等级规定确定。
装置空气、蒸汽和水管道上阀门的安装高度(阀门手轮中心距操作面距离)宜为1.2m,氮气管道上阀门的安装高度宜为1.3m。
3.3 装置内公用物料软管站的布置3.3.1 公用物料软管站的布置可设在地面上,也可设在高位平台上。
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装置空气、蒸汽和水管道应装在地面和第一层操作平台上,在第二层和第二层以上平台上宜设蒸汽和装置空气管道。
氮气管道应按工艺要求安装。
调节阀配管设计规定

目次1 总则1.1 范围1.2 引用标准2 设计原则2.1 一般要求2.2 安装位置3 安装要求3.1 调节阀的布置3.2 调节阀布置的间距3.3 调节阀组直径的确定3.4 调节阀组的配管附录A调节阀组的布置附录B调节阀的安装尺寸1 总则1.1 范围1.1.1 本标准规定了调节阀布置的一般要求和安装位置的要求,并对调节阀的安装要求和布置方案的适用性作了规定。
1.1.2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工艺装置用气动调节阀的配管设计;电动、液动调节阀,可参照执行。
1.2 引用标准使用本标准时,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SH 3012 《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2 设计原则2.1 一般要求2.1.1 在布置调节阀时,应执行SH 3012中有关气动调节阀的布置规定。
2.1.2 调节阀的安装位置应满足工艺流程设计要求,并应尽量靠近与其有关的一次指示仪表,尽量接近测量元件位置,便于在用旁路阀手动操作时能观察一次仪表。
2.1.3 调节阀应尽量正立垂直安装于水平管道上,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水平或倾斜安装,但须加支撑。
对于气动偏心旋转调节阀,其执行机构可根据需要在四象限内自由安装。
2.2 安装位置2.2.1 调节阀应布置在地面、楼面或操作平台上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的地方。
2.2.2 调节阀尽可能靠近其相关联的设备。
2.2.3 调节阀应安装在环境温度不高于60 ℃,不低于 -40 ℃的地方。
2.2.4 调节阀应安装在离振动源较远的地方。
2.2.5 遥控阀、自动调节阀及其控制系统的安装位置应尽量避开火灾危险和火灾的影响。
3 安装要求3.1 调节阀的布置3.1.1 在调节阀的布置设计中应考虑核对调节阀组件的尺寸(如操纵器的高度和宽度),以保证调节阀所需的空间和指示仪表及操作的正常位置。
如有手轮,还应考虑其方位。
3.1.2 调节阀组垂直于地面安装时,调节阀接管直径不小于DN25时,应把调节阀安装在旁路的下方或旁路相同标高;调节阀接管直径小于DN25时,调节阀可安装在旁路的上方、下方或与旁路相同标高,当调节阀安装在旁路上方时,旁路上应装排液阀。
SEPD_0205-2001_疏水阀配管设计规定

设计标准SEPD 0205-2001实施日期2001年月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疏水阀配管设计规定第 1 页共 6 页目次1 总则2 疏水阀的布置和安装3 疏水阀入口管道的设计4 疏水阀出口管道的设计1 总则1.1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内蒸汽加热设备或蒸汽管道的疏水阀的配管设计。
2 疏水阀的布置和安装2.1蒸汽加热设备或蒸汽管道的疏水阀设置点2.1.1蒸汽管道的末端、最低点或立管的下端、蒸汽伴热管的末端应设疏水阀。
对较长距离蒸汽输送管道,在装置内宜每隔50m设一个疏水阀,在装置外宜每隔80m设一个疏水阀,当蒸汽管道跨越道路时,应在跨越前的低点设疏水阀。
2.1.2蒸汽系统的减压阀前应设疏水阀、调节阀组前应设疏水阀。
2.1.3汽水分离器及蒸汽加热设备等的低点应设疏水阀。
2.1.4经常处于热备用状态的设备进汽管的最低点应设疏水阀。
2.1.5蒸汽透平机、蒸汽泵的蒸汽进汽管的入口切断阀前应设疏水阀。
2.1.6蒸汽分配管的底部、扩容器的底部、水平安装的波型补偿器波峰的底部和直立安装的П型补偿器上升管底部应设疏水阀。
2.1.7 其他可能积存蒸汽凝水的部位均应设疏水阀。
2.2疏水阀安装一般规定2.2.1疏水阀安装示意图见图2.2.1-1、图2.2.1-2。
2.2.2每个蒸汽加热设备应单独设疏水阀,不能共用一个疏水阀。
2.2.3不同压力的蒸汽系统必须单独设凝水回收管网。
当凝水中含油或其他化学品时,不能排入凝水回收系统。
2.2.4当凝水量超过单个疏水阀的最大排水量时,可用相同型式的疏水阀并联对称安装。
2.2.5疏水阀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检修。
2.2.6疏水阀组一般不设旁通管。
如工艺有特殊要求设置旁通管时,按工艺要求进行设计。
旁通管可与疏水阀平行布置,也可以布置在疏水阀的上方,但要留有足够的检修空间。
2.2.7每根蒸汽伴热管末端设一个疏水阀。
2.2.8除特殊要求外,疏水阀组管道应保温。
2.2.9采用螺纹连接的疏水阀,应安装活接头。
SEPD0102 容器配管设计规定

设计标准SEPD 0102-2001实施日期2001年11月25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容器配管设计规定第 1 页共 4 页目次1 总则1.1 范围1.2 引用标准2 容器配管2.1 管口方位2.2 管道布置2.3 平台、梯子2.4 管道支架1 总则1.1 范围1.1.1 本标准规定了容器配管的管口方位、容器管道布置、容器用平台及梯子和容器管道支架等设计要求。
1.1.2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的容器配管设计。
本标准不适用装置外罐区的配管。
1.2 引用标准使用本标准时,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SEPD 0401 《放空与放净配管设计规定》2 容器配管2.1 管口方位2.1.1 立式容器2.1.1.1 立式容器的上人孔可设在顶部,下人孔可设在容器下端侧面,且两个人孔宜对称布置,以利检修时通风换气。
常压容器的上人孔也可以与泄压人孔合并。
2.1.1.2 物料进料管口可设在容器顶部或上端侧面,出料管口一般设在容器底部或下端侧面,进、出物料管口不宜布置在同一方向。
若设视镜,视镜管口的方位应靠近进料管口,以利观察进料情况。
2.1.1.3 放空管口应设在容器顶最高点,放净管口应设在容器底部或出料管道上。
2.1.1.4 安全阀或呼吸阀管口应布置在容器顶部的检修区一侧,靠近平台。
2.1.1.5 氮气管口为使氮气分布均匀,防止泄放时氮气走短路,其管口应布置在容器顶部远离安全阀或放空管口的位置。
2.1.1.6 测温管口应布置在容器壳体下端靠操作区域一侧,并应方便接近和观察。
2.1.1.7 测压管口应布置在容器的顶部气相空间靠操作区域一侧。
2.1.1.8 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器的管口位置与选用的仪表类型有关,其上管口可设在容器顶部或壳体上端侧面。
下管口设在壳体下端,并应布置在操作区方便观察的位置。
2.1.2 卧式容器2.1.2.1 卧式容器的上人孔设在容器的顶部靠近中间位置,下人孔可设在端部封头上或容器侧面,两个人孔应离得尽可能远一些。
压力管道用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典型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基本要求

附件1压力管道用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典型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基本要求一、典型产品及试验项目必须进行型式试验的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的典型产品包括:(一)管件(弯头、三通);(二)直埋式保温管及其管件;(三)真空绝热管及其管件;(四)组合装置或设备(过滤器、阻火器);(五)绝缘法兰(接头);(六)弹簧吊架。
其试验项目见表1—1所示。
表1—1压力管道用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典型产品型式试验的产品及试验项目- 1 -续表- 2 -- 3 -- 4 -注:当内管及其管件已经进行型式试验的可免除。
二、样品(试件)抽样规则用于型式试验的压力管道用金属管及管件应当在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生产,在同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件进行型式试验;同批产品指:相同的设计、相同批原材料、相同的制造加工工艺(冷加工或热加工、热处理)、相同的规格尺寸。
一般情况下,样品(试件)的抽样基数应不少于5件,若型式试验机构根据过去已有的型式试验结果,能保证其试验结果的置信度时,可降低样品数和抽样基数。
当试验样品(试件)不合格需要复验抽样时,应当加倍抽取复验样品(试件)。
三、压力管道用金属管与管件型式试验的覆盖范围压力管道用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的覆盖范围见表1—2。
表1—2压力管道用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样品(试件)型式试验覆盖范围续表- 5 -注:(1)PN*、DN*分别为样品(试件)公称压力、直径,PN、DN分别为覆盖范围内公称压力、直径。
(2)当内管及其管件已经进行型式试验的可免除。
四、主要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一)爆破试验1.试验要求- 6 -- 7 -管件的爆破应当在试件进行形位公差、尺寸、壁厚测量之后,在试件端部焊接试验短节,组成压力试验系统(如图1—1),试验系统应当能够承受试验压力的110%。
当过滤器进行爆破试验时,可以直接采用实物进行爆破试验。
试验短节的长度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当试件直径小于300mm 时,其试验短节不小于其外径, (2)当试件直径大于等于300mm 时,其试验短节不小于150mm ;图1—12.爆破试验结果的判定当爆破试验结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爆破试验判定为合格: (1)试件的爆破压力不得低于计算的爆破压力:DP b c δσ2=式中:P C —计算爆破压力,MPa ;σb—材料的标准拉伸强度,MPa;δ—样品(试件)端部的实测壁厚的平均值,mm;D—样品(试件)端部的实测直径的平均值,mm。
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规定GN204-2001

压力管道设计技术统一规定(试行)GN204-2001目录1 总则2 一般规定2.1 工艺计算2.2 站、场、库及石油化工装置设备和管道布置2.3 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2.4 材料选用2.5 管道应力设计2.6 管道和设备隔热2.7 管道和设备涂漆3 压力管道设计遵循的标准和规范附加说明1 总则1.1 目的: 为了统一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要求,提高压力管道设计水平,确保压力管道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 遵守的原则:优化设计方案,确定经济合理的工艺及最佳工艺参数;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1.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输油、输气管道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热力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及石油化工工程。
2 一般规定2.1 工艺计算2.1.1 输油、输气管道需要进行管道的水力计算、温降计算。
其计算公式按《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1994)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1994)执行。
2.1.2 石油及天然气站、场、库及石油化工装置的工艺计算,可选用本专业适用的计算软件进行计算,如ASPEN、PROII、HYSIS等工艺计算软件。
2.1.3 对于特殊的管道穿跨越工程按《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范》(SY/T0015.1(2)-1998)执行。
2.2 站、场、库及石油化工装置设备及管道的布置2.2.1 设备布置2.2.1.1 装置的总体布置应根据装置在工厂总平面上的位置以及与有关装置、罐区、主管廊、道路等相对位置确定,并与相邻装置的布置相协调。
2.2.1.2 装置的竖向布置应根据装置生产特点,充分考虑操作、检修要求,满足交通运输要求;考虑装置内外地坪标高的协调及其内外道路、排水的合理衔接,尽量减少土方工程量;装置场地应采用平坡式布置,并采用有组织排水,所有的雨水经过暗管排入地下排水管网。
2.2.1.3 设备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便于操作、维护、检修、防爆及消防,并注意节约用。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

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对2006年10月27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第一章总则“的修改续表二、对“附件A”的修改(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的修改。
1. 品种(产品)为无缝钢管,级别为A2、B的代表产品和范围的修改2. 品种(产品)为阀门的修改(二)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后面,增加注(11)。
“(11)取得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产品。
取得 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
取得合金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资格可以覆盖碳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
”三、对附件C“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的修改(一)对“C2 无缝钢管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1. 表“C-1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对“C2.2.5 无损检测人员”的修改3.对“表C-3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4. 对“C2.4.2 无损检测设备”的修改(二)对“C7 阀门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33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 对“表C-36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三)对“C17 阀门铸件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60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 对“表C-62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3. 对“表C-63 生产工序”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4. 对“表C-64 主要生产设备”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四)对“C18 锻制管件、锻制法兰、阀体锻件的锻坯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
SEPD 0401-2001 放空、放净配管设计规定

设计标准SEPD 0401-2001实施日期 2001年10月25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放空、放净配管设计规定第 1 页共 6 页目 次1 总则2 一般规定3 放空、放净管的安装4 管道上放空、放净口的尺寸5 放空、放净管端部连接型式1 总则1.1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的管道和容器设备上的放空、放净配管设计。
本规定不适用于机械设备本体、非金属容器设备及管道、埋地管道上的放空、放净配管设计。
1.2 工程设计有特殊要求和规定时,应按工程规定进行设计。
2 一般规定2.1 除PID 中要求放空、放净外,在管道布置中形成的高、低点,应根据操作和 维修的需要设置高点放空、低点放净。
但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40mm 的管道,可不设高点放空。
2.2 氢气管道上不宜设置高点放空、低点放净。
2.3 对全厂性的工艺、冷凝水和水管道(非埋地管),在历年最冷月份平均温度高于0℃的地区,应少设低点放净;低于或等于0℃地区,应在适当位置设低点放净。
2.4 全厂性管道的低点放净如允许直接排放时,可在主管底部接出短管加法兰盖密封。
2.5 公用物料管道的末端应设置低点放净口,以利于放净和吹扫。
2.6 蒸汽主管(干管)的放净设施应包括分液包、切断阀和疏水阀。
2.7 允许向大气排放的非可燃气体放空管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2.7.1 容器设备或管道上的放空管口应高出邻近的操作平台面2m以上;2.7.2紧靠建、构筑物或其内部布置的容器设备或管道的放空管口应高出建、构筑物最高层楼面、操作平台2m以上。
2.8 安全泄压装置的出口介质允许向大气排放时,放空管应按下列要求布置:2.8.1 放空管口不得朝向邻近设备或有人通过的地区;2.8.2 放空管口的高度应高出以安全泄压装置为中心、半径为8m范围内的最高操作平台3m.2.9 对有毒、可燃介质应按工程规定引至指定的收集系统、火炬系统或放空场所。
当几根支管合并成一根集合管向总管排放时,集合管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几根支管截面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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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标准
SEPD 0302-2001实施日期2001年7月30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压力测量元件配管设计规定
第1 页共4 页目次
1 总则
2 安装要求
3 取源部件的安装要求
1 总则
1.1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中压力测量仪表的配管设计。
1.2 本规定仅对压力测量仪表的安装型式予以说明,安装详图见具体工程规定。
2 安装要求
2.1 水平管道上压力测量仪表安装示意图见图2.1-1;垂直管道上压力测量仪表安装示意图见图2.1-2。
2.2 设备或管道上的布置应便于观察、测量和维修。
当无法接近时应设置操作平台或梯子。
2.3工艺设备上的气体测压点开口应在气相段。
对立式高设备(如塔)顶部压力,可设在塔顶,也可沿塔顶出口管道在较低处取压, 以便于维护检修。
2.4泵出口的压力测量仪表应装在止回阀前并朝向操作侧,当开启出口阀门时能观察所指示的压力。
2.5 测量设备的微压、真空或介质有沉淀物时,应使开口的标高低于压力测量仪表并尽可能靠近压力测量仪表,以减少附加误差或沉淀物进入压力测量仪表内。
2.6 压力测量仪表不宜布置在振动较大的设备和管道上。
对用于振动设备的压力测量仪表,可装在墙上、柱上或仪表盘上,用软管与设备上的取压口连接。
2.7工艺管道上压力测量仪表取压点的位置要注意管道的分支、阀前、阀后,应严格按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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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1 水平管道上压力测量仪表安装示意
图2.1-2
垂直管道上压力测量仪表安装示意
2.8 压力测量仪表取压点应在直管段上,并设在切断阀前,得以准确测得静压。
2.9 压力测量仪表管嘴开口距焊缝不小于100mm 、距法兰不小于300mm 。
2.10 压力测量仪表管嘴的长度应根据隔热层厚度确定。
2.11 现场指示的压力测量仪表的安装高度宜为1300~1800mm ,过高(≥2000mm 应有平台或梯子,以便观察、测量和维护取压阀。
2.12 同一处测压点上压力测量仪表和压力变送器可合用一个取压口。
2.13 测量仪表空气、工厂空气、氮气、水等介质压力的压力测量仪表不设排放阀;当操作温度高于200℃,或被测介质闪点较低时,不设排放阀。
2.14在设备或管道上安装的压力测量仪表、压力变送器取压阀的规格型式应符合有关管道材料等级规定,并应和工艺管道同时进行预制、安装。
3 取源部件的安装要求
3.1 压力测量仪表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介质流束稳定的地方。
3.2 压力测量仪表取源部件与温度测量仪表取源部件安装在同一管道上时,压力测量仪表取源部件应安装在温度测量仪表取源部件的上游侧。
3.3 测量带粉料、固体颗粒沉淀物等混浊介质的压力时,在垂直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的工艺管道上宜顺流束成锐角安装。
3.4 取源部件在水平和倾斜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向宜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气体压力安装在管道的上半部。
2)测量液体压力安装在管道的下半部与工艺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3)测量蒸汽压力时,应安装在管道的上半部与工艺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1 测量气体压力
2 测量液体压力
3 测量蒸汽压力
图3.4 水平管道上压力测量仪表取源部件安装范围
3.5
在垂直管道上安装取源部件时,取压口的方向可安装在管道圆周的任意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