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本学期普通话测评的通知
锦州医科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XX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锦州医科大学老师教学开展中心XX普通话程度测试工作通
知
导语:以下是关于xx辽宁锦州医科大学老师教学开展中心程度测试工作通知报名对象、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如下,下面表格请按附件。
根据省下发《关于开展省(部委)属学校老师普通话程度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语用[xx]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xx年高校认定工作,解决我校中因没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而无法完成xx年老师资格申报工作的实际困难,现特针对这些老师增设普通话程度测试专场,详细事宜通知如下:
未获得普通话证书,但满足其他xx年申报老师资格证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老师。
(新进同工同酬职工,如符合条件也可申请)。
请以单位汇总形式,于3月10日(周五)11点前(过期不予报名),将附件《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5311260@qq.。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报名表中红色区为必填项。
2.身份证号不能有误。
3.需同时上交考生电子版照片,照片尺寸:390*567,照片重命名仅为考生身份证号。
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络人:李丹丹
联络:4673839,67080
附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安排如下:
1.确定测试的目标和范围,包括测试时长、参与者数量、测试环境和测试内容等。
2.制定测试方案和测试流程,明确测试方法、评分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法等。
3.组织测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测试人员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
4.安排测试场地和设备,确保测试环境安全、完整和稳定,并保证测试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实施测试并监控测试过程,及时记录测试结果和异常情况,确保测试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回溯性。
6.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测试人员的水平和瓶颈,并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
7.制定测试报告和反馈意见,向相关部门和参与者反馈测试结果,并推广和应用测试成果。
8.定期更新测试方案和评分标准,并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以提高测试的精度和可靠性。
普 通 话 水 平 测 试 安 排 表 - 四川理工学院-新闻中心

关于普通话水平二、三级测试的通知(三)
一、测试对象:
营盘校区艺术学院、政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成教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部分学生和教师。
二、测试时间、地点:
1.上午8:00开始;下午1:00开始
2.2008年11月15日(周六)
地点在营盘校区博学楼308教室候测
3.2008年11月16日(周日)
地点在营盘校区博学楼208教室候测
三、请参加测试的人员注意:
1、测试时务必带好身份证或学生证,以及一张一寸标准照片(非大头贴),照片的背后注明院系、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电话;
2、请认真阅读测试安排表,如姓名有误,请在测试时更正,并注意自己的测试顺序及教室安排,各个组同时进行,测试时请勿迟到。
四川理工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08年11月5日
二、三级测试{营盘校区教学楼候测室(308)第一组(305)、第二组(306)、第三组(307)、第四组(405)第五组(406)}
被测人员:艺术学院音乐系88人、艺术学院美术系87人,共175人
四川理工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制
二、三级测试{营盘校区教学楼候测室(208)第一组(201)、第二组(206)、第三组(207)、第四组(306)第五组(308)}
被测人员:政法学院52人、艺术学院美术系21人、经济与管理学院94人、成教7人、教师1人,共175人
四川理工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制。
学校关于开展语言用字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检查的通知
学校各年级、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能力,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经研究,定于11月中旬对全体师生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学校各年级、各班级: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包括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工作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工作中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由学校语言文字领导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现场检查文件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各年级、各班级务必引起重视,做好宣传和督查工作。
学校推普考核制度

一、背景随着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深入推进,推广普通话已经成为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学生普通话水平,我校特制定《学校推普考核制度》。
二、目的1. 提高全校师生对普通话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广普通话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促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3. 提高学生普通话水平,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考核对象1. 全体在校学生2. 全体教职工四、考核内容1. 学生普通话水平: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进行考核,分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六个等级。
2. 教职工普通话水平: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进行考核,分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四个等级。
3.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包括校园语言文字环境、教育教学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
五、考核方式1. 学生普通话水平考核:采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规定的测试方式,由学校普通话测试站负责组织实施。
2. 教职工普通话水平考核:由学校普通话测试站组织,采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规定的测试方式。
3.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考核: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六、考核结果1. 学生普通话水平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 教职工普通话水平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七、奖惩措施1.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师生,要求限期整改,并重新考核。
3. 对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推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普考核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学校普通话测试站负责普通话水平考核的具体工作。
3.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3.27•【字号】沪教委语〔2008〕4号•【施行日期】2008.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语〔2008〕4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语委,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上海《实施办法》),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提高当代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根据上海《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三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规定,现就依法推进本市在校大学生、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依法推动本市在校大学生、中职学生全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逐步实施免收学生测试费的政策。
二、根据高校和中职学校的教学实际,为保证测试工作的开展,参加测试的主要对象定为普通高校三年级本科生、高职高专二年级学生以及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并由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参加测试。
除上述对象外,学生自行报名参加测试的,仍需按照本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测试费。
三、免费测试工作将本着“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推进。
2008年上半年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的06级学生中进行试点;下半年扩大到已经接受过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10所高校。
2009年上半年扩大到其它各公办高校;下半年扩大到各民办高校。
2010年扩大到各中等职业学校。
四、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由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测试中心”)负责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发证。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3.05.27•【文号】教语用司函[2003]18号•【施行日期】2003.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3]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语委办公室):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03年5月21日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确保测试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特制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现印发给你们。
请将此件转发给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测试机构,并按此《规程》对测试工作进行规范。
在此《规程》基础上,可制定相应的细则。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报名]1.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的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测试机构报名(亦可由所在单位集体报名)。
2.接受报名的测试机构负责安排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考场]3. 测试机构负责安排考场。
每个考场应有专人负责。
考场应具备测试室、备测室、候测室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整洁肃静,标志明显,在醒目处应张贴应试须知事项。
4. 每间测试室只能安排1个测试组进行测试,每个测试组配备测试员2-3人,每组日测试量以不超过30人次为宜。
[试卷]5. 试卷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指定的测试题库提供。
6.试卷由专人负责,各环节经手人均应签字。
7. 试卷为一次性使用,按照考场预定人数封装。
严格保管多余试卷。
8. 当日测试结束后,测试员应回收和清点试卷,统一封存或销毁。
[测试]9.测试员和考场工作人员佩带印有姓名、编号和本人照片的胸卡,认真履行职责。
10. 应试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考场,经查验无误后,按顺序抽取考题备测。
普通话培训通知范文
普通话培训通知范文普通话培训通知范文考普通话之前要参加培训的,相关机构记得写好通知哦,本文为大家了普通话培训通知范文,仅供参考!全校师生:20xx-2018-1学期我校“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即将展开。
本次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
现将报名、培训及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缴费相结合的方式。
所有考生需先登陆网上报名系统pthbm.swfu.,按操作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并在申请提交后一个工作日之后再次登陆个人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情况。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现场缴费。
未在网上报名并经审核的考生,现场不予收费。
2.报名时间:①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0月28日-11月2日。
②现场缴费时间:20xx年11月3日全天,8:30-17:30。
3.现场缴费地点:新校区文政楼三楼303室(面向第三教学楼右侧附楼)。
二、培训1.培训时间:20xx年11月11、12日(第11周周六、周日)。
2.培训地点:新校区第三教学楼阶梯教室(面向第三教学楼左侧附楼)。
3.请务必参加培训,届时将核对个人信息、领取测试准考证等。
三、测试1.测试时间:20xx年11月18、19日(第12周周六、周日)。
2.测试地点:新校区文政楼三楼“云南省国家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即现场缴费地点。
3.测试场次、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2.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登陆账号及密码,后续相关通知(诸如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分班;证书领取时间、地点等)均可在个人报名系统中查询。
3.请各位考生务必确认好自己的时间再报名。
报名期间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186xxx4628(阿同学)。
XXXXX20XX年XX月XX日根据《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语发﹝20xx﹞4号)要求及市语委的相关规定,为了提高我校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满足我校师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培训自愿参加。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新)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各院、各班:本学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拟于近期内进行,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对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和本校教职工。
二、报名方式1.在校生报名时间:3月7日上午8:00至3月10日下午5:00,登陆“嘉应学院教务处正方现代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地址Http:∥210.38.162.123,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本人的学号。
如果密码修改后遗忘,请向各院教务秘书查询。
登录后,在“报名活动”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普通话测试”栏目进行报名。
2.特别注意:个人信息中[证书打印字段]“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错误未校对的,证书打印出错由考生本人负责。
3.教职工报名时间及地点:3月20日,宇新楼401。
三、交费办法1.收费标准:学生85元/人、教职工110元/人(含培训、测试、证书等,不含资料费)。
2.交费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费以班为单位进行;(2)班长或学习委员于3月13日到宇新楼401室领取本班报考核对名单,凭该名单收齐报考费后,把报考费预先存在银行卡里;(3)3月17-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各班负责人带着银行卡到宇新楼401刷卡交费即可(注意:只能使用建设银行的卡)。
四、培训时间及形式利用双休日和晚上上课,采用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集中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测试时间:暂定4、5月份的双休日。
六、其它注意事项1.考生报考时,应同时提供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电子照片务必于4月5日以前以班为单位打包成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92309200@,文件名请注明“××学院××班照片”)。
2.学校校园网有“普通话自主学习与模拟测试系统”学习平台,登陆网址: http://192.168.49.125/,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本人的学号。
第十五期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报名通知
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的报名通知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农职高: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落实全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和自治区语委工作精神及学院对我站的工作安排,我们本着“以测促训,以训保测”的原则,定于2012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开展第十五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学院学生、教师及公务员。
二、等级要求在校生普通话水平必须不得低于三级甲等。
三、报名费用1.学生每人100元2.教师每人140元3.公务员每人140元四、报名须知报名方式: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五、报名程序1.各班学习委员必须在网上下载报名模板填写报名信息。
模板下载网址为:/——相关下载——普通话报名模板2.填写模板注意事项:(1)报名模板不得改动,且不可将信息复制后粘贴到该模板,不要执行剪切操作,必须将报名人员信息通过键盘录入直接填写到模板中。
(2)“职业”栏中选择:非师范生。
3.模板填写完整后,打印两份纸质名单。
一份名单与报名费交到财务处;另一份名单交到公共服务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学楼324)。
4.填写准确无误的模板于10月10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ggfwxypth@,发送时请标注专业、班号及人数。
5.凭报名发票、纸质报名单到公共服务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学楼324)进行注册。
注册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下午15:00—2012年10月12日下午17:30凡交报名费但未注册的班级不予组织培训及测试。
6.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采像,采像顺序按注册顺序进行,集中安排在10月13、14日两天。
各班级具体时间注册时现场通知。
另:培训、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测试站统一发布。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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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本学期普通话测评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推进校园文明建设,同时结合在校教职工办理教师资格证的需求,促进学生就业,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普通话测评工作。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5月25日—5月27日
2、报名方式:
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登记本班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在5月27日17:00以前返回教务以便备案(样表已上传至QQ 共享,请各位班主任自行下载,也请互相转告!)。
逾期未上交的班级,将视为无人报名处理。
此次考试改为计算机考试模式,由于在本校是第一次进行机考,总报名人数不能超过400人,所以本次考试为先报先考,报满为止。
3、报名人员需要现场采集照片,采集照片时间定于6月2日全天(早上:9:00-11:00 下午14:30-16:30),地点在教学楼D附331,不来照相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费用:
根据云教语[2009]10号文件及云价收费[2011]4号文件通知,普通话测试及培训收费标准为:学生45元、其他人员70元(含培训、资料、测试、证书等费用)。
二、培训及测评
1、培训拟安排在6月3日晚上,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请于6月2日到照相地点查看,并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若有误请及时更改。
2、测评时间定于6月11日全天,(具体测评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待培训时通知,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培训的可到报名点查看)。
三、其他事项
报名点联系电话:8353970 刘老师
津桥学院教务处 in short,truth is an invaluable asset to the whole of
humanity.stick to the truth and we will weave a timeless pattern,and earn
the respect and esteem of others ,elevate the world today above its
present imperfections and place ourselves in the proud position of promoting the good of the humanity.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