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指南、申报时间、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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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有多少,及认定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有多少,及认定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有多少,及认定标准是什么申请高新后,不仅仅能够让企业的形象提高,还会给企业带来各方面的优惠政策。

华夏泰科小编认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做好企业基本材料、知识产权材料(专利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等)、科研立项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材料、检测报告、审计报告、查新报告、企业研发管理制度、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的工作之后。

尽早获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提前归集财务费用、建立科技财务体系,还有不能忘了事前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体系,预先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及认定标准,希望有所帮助。

(一)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有多少1.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1)对在广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或其他国家相关政策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资金奖励,当年度第一次开始认定通过的,是奖励补贴金额20万元;而当年度的第二次(第一次认定三年有效期过了)认定通过的,是奖励补贴金额10万元。

(2)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提升”,并且在实施之日起第一次进行纳入到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高新技术企业会获得额外的奖励10万元。

“双提升”包括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都可以进行。

(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上一年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奖励补贴额外奖励。

企业申报金额较上一申报年度实现正增长,且在1000万元(含)到1亿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40万元,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

通过对上述的分析后发现以上奖励补贴累计达到100万元,申报的企业可以统筹使用。

2.深圳市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1)对上年度第一次认定的国高在福田区注册企业,奖励补贴30万元支持。

(2)对上年度第二次认定的国高在福田区注册企业,奖励补贴15万元支持。

2024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资助申报指南

2024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资助申报指南

2024度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内容2024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资助。

二、设定依据(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

三、资助标准每年认定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不超过20家,每家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四、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或者科研院所,且未被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企业);(二)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三)具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在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成效;(四)近2年内知识产权创造或布局成果显著;(五)知识产权运用成效好,知识产权对产品或服务起到重要支撑作用,或已对外运营知识产权,或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取得运用成效;(六)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知识产权;(七)上年度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含知识产权人力成本、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或维权、知识产权申请官费及代理费、知识产权专业咨询等相关费用)占研发投入2%以上。

申请人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国际化专业评价的,予以优先考虑。

五、不予资助的情形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申请材料(一)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申请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及人才培养成效相关材料1.提交申请人知识产权部门组织架构及本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相关职业资格情况(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职称情况(知识产权专业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认定文件等);2.提交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相关材料;3.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国际化专业评价的,提交有关证书扫描件或其他佐证材料。

2021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解读

2021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解读

2021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解读2021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解读中鸿税务师事务所冯建新郑枭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通知,中鸿税务师事务所结合多年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经验对指引中变化条款进行解读,以便于财税服务工作者更好地交流学习。

从总体上看,本次《工作指引》体现了三个方面的变化:1、内容结构更为科学合理。

新指引内容逻辑安排上更为科学合理,基本按照“谁实施”、“程序”、“条件”、“附结果”、“后续监管”、“网站要求”的顺序展开,避免了老指引内容划分不清的弊端。

2、认定条件更为严格具体。

对基本条件(“一票否决事项”)在前几年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作出了重大且更为明细地调整(主要在企业创新质量及成果转化的逻辑清晰程度和信息披露责任两方面做了强化)。

3、认定过程及后续监管更为严格。

对参与认定的各方,包括评审机构、评审专家、申报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主要从评审过程和后续跟踪两个时间段提出)。

具体解读如下:一、实施主体的主要变化1、重新明确并适当扩大中介机构的范围。

明确了税务师事务所具有出具专项报告的资格,且提高了资格门槛,强化了职责与纪律要求。

--“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 ,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1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2、调整了评审专家团队的构成并细化了评审内容。

明确了财税专家参与评审的资格,并细化规定了两类专家的审核内容。

实质上是强化了对企业资料审核力度,特别是强化了财务资料披露口径的一致性及数据合理性的审核。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补贴政策分析解读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补贴政策分析解读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补贴政策分析解读有些企业认为申报高新难,其实高新技术元素普遍存在企业之中,只不过存在的形式有显性或隐性的差异,企业可以经过挖掘、提炼和有效整合后,从而实现持续不断的价值转化。

通过努力创造条件有望成为高新企业,企业要重技术、重科学发展、重行业地位、重产品类型。

华夏泰科从高新认定10多年来的实际情况来看,只要不被明令禁止的领域,经过提炼或注入高新内涵,都有可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补贴政策分析解读,希望认定的企业有所帮助。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政策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政策金额:(1)丰台区第一次认定奖励30万。

(2)顺义区第一次认定奖励30万,重新认定奖励10万。

(3)西城科技园第一次认定奖励5万。

(4)大兴区第一次认定奖励30万。

(5)石景山第一次认定奖励3万。

(6)门头沟第一次认定奖励10万,第二次认定奖励5万,第三次认定奖励2万。

(7)房山区第一次认定奖励5万。

(8)怀柔科学城内第一次认定奖励30万。

(9)延庆第一次认定奖励10万。

(10)密云引进的或第一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对程度上依据当年区域综合贡献的1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支持。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政策间接受益:(1)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即取得由科技部备案,省级科技部门、财政、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共同签章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在高新资格有效期内(3年,如2021年申报,则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顺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3)站在外部监管角度以现在的检查标准对高新认定所涉年度的高新政策符合性进行评估,消除可能的风险隐患,以从容应对可能的各种形式的外部检查;(4)挖掘和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衍生价值,推动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和百万以上政府无偿资助资金申请等其他重要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填报说明-详细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填报说明-详细

一、单位基本情况
以上为PDF打印表单,国家省市财政全部支持情况(近3年)点击“新增/修改”弹出以下窗口填写:
二、单位财务状况(企业类填报,前年和大前年财务数据系统根据历史填报情况自动获取,如为空请根据指示先切换到对应年份填写,确保历史的单位统计信息已填写并成功提交)
二、单位财务状况(事业类填报,事业类填报,前年和大前年财务数据系统根据历史填报情况自动获取,如为空请根据指示先切换到对应年份填写,确保历史的单位统计信息已填写并成功提交)
三、单位科研活动情况
四、研发费用汇总表(应与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金额一致,单位为万元)
特别提醒:
1.上年度研发费用由申请单位如实填报,并与申请单位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研究开发费用保持一致,请特别注意金额单位为万元,研发费用申报数为0的,不予资助。

2.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费用申报金额比税务部门确认的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金额多20%及以上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测企业,我委将致函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抽查对象。

五、本申请所附材料上传清单。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1今天给大家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最新版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从事技术成果研发和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常驻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应当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申请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组织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组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一)确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报告;(二)协调解决相关政策认定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大纠纷,监督检查各地区的认定工作;(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科技部,主要职责是:(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报告;(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的检查;(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四)建立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络”;(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依照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查;(三)负责对认定企业的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和处理相关报告;(四)选派专家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二、设定依据(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三)《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四)《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税函〔2021〕46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发证日期为2019年或2020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发证日期为2018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事项再申请认定;(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同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四)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一、申报材料内容和装订顺序1.封皮。

2.总目录。

3.企业承诺书(附1)。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须与网上申报电子版内容一致)。

5.企业总体情况概述(1000字以内)。

6.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7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企业所提供的知识产权须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不包括独占许可方式。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报企业本身。

(1)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附2);(2)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3)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证明,并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4)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企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格式见附3);(5)Ⅱ类知识产权应提供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格式见附4);(6)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7)参与制定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8.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9.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1)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附5);(2)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10.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科技人员培训、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

1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环评批复文件等材料(其中需要前置审批、环评批复的企业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许可证书、环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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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指南、申报时间、申报条件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力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深圳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高新复审的意思就是重新认定高新)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①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六、七月份
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七、八月份
②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时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六、七月份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七、八月份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发证日期为2018年或2019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发证日期为2017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事项再申请认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
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说明: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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