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考核办法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1998.04.15•【字号】深科[1998]32号•【施行日期】199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1998年4月15日深科〔1998〕3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1993年)的有关规定,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过去颁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认定标准及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了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九五”发展计划,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参照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有关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认定和考核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产品”系指市科技局公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
第一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三种。
第四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企业自愿申请,并应如实提供下列材料:(一)填写“深圳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证明书;(三)经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四)高新技术产品的科技成果、产品或技术等鉴定证书,技术标准、产品质检报告等;(五)银行贷款证和信誉等级证明;(六)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应提供投资或担保的合同及证明材料。
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程序:(一)市科技局于每季度的第三个月分批审理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各申报企业将第四条所要求的材料于上述月份的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二)市科技局对各企业上报材料按照《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进行初审,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给予答复,十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三)考察通过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计划局和市经发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审,专家评审小组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五~七人组成,专家评审小组依照《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进行评审;(四)市科技局在专家评审后十个工作日内对通过评审的企业给予核准,并将核准文件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五)核准后五个工作日内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牌匾;(六)报国家科委及省科委备案。
深圳高新企业的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2023

深圳高新企业的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2023
深圳高新企业的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一定金额,通常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
2. 技术创新能力:企业需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
3. 市场表现: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包括市场份额、销售额、行业地位等。
4. 经营管理水平:企业应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包括财务状况、人员组织架构、合规管理等。
5. 人才队伍:企业需要拥有一支具备高水平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团队,包括高级职称、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员。
6. 知识产权: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在技术创新领域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7. 税收贡献: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税收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2023年的具体评定标准可能会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更新进行调整,具体可参考深圳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和公告。
深圳高新企业评分标准

深圳高新企业评分标准
深圳是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进行评定,其中包括以下评分标准:
1. 技术创新能力(40分):企业的研发实力、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技术创新成果、科研机构合作等。
2. 经营管理水平(30分):企业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市场开拓、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请等。
3.市场竞争力(20分):企业的市场份额、市场影响力、产品销售额、市场拓展潜力、品牌形象等。
4.财务状况(10分):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水平、资产负债情况、资金运营能力等。
以上评分标准是一般情况下的参考指标,具体评分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政策和标准进行调整。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用积分制,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分数要求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评分标准的权重和具体分数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时间段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企业在认定之前需要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接受专家评审和审核。
认定高新企业必须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及评分标准

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内容不完 整的,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信息
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I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口类评价。
.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标准化组 织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排名起草单位前五名。
.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工 程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部)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 四、信息填报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I。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二、评分标准: L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 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 企业从(1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深圳高新企业的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2023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指深圳市按照国家及市级有关规定,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组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认定并给予相应支持和优惠政策的活动。
对于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了解其中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有助于企业对自身的经营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并在必要时进行合理调整和改进。
一、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1.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技术创新能力:企业在科研投入、研发人员数量、技术创新成果等方面具有一定能力。
3.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拥有专业化、法治化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科研开发活动。
4.经济效益:企业在经济效益方面表现良好,拥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1.技术水平:企业在所属行业中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处于领先地位。
2.研发投入:企业在科研开发方面的投入达到一定比例,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
3.创新成果:企业在自主研发领域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形成了一定的核心技术。
4.管理水平:企业拥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管理水平达到一定标准。
5.经济效益:企业在经济效益方面表现出色,实现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三、个人观点和总结对于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我认为,这些条件和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些条件和标准,可以激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提升技术水平,不断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进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也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保障政策的合理有效执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此,我总结申请条件主要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组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这四个方面,而评定标准则主要包括技术水平、研发投入、创新成果、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这五个方面。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0年4月21日深圳政府在线阅读:2105 收藏此文申请人向深圳市科工贸信委递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深圳市科工贸信委审查材料,对审查通过的,组织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对现场考察、评审通过的,公示→深圳市科工贸信委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对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对审查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领取批准文件及证书。
审批通过后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及《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1年.实行年审制。
年审办法如下:(一)每年4月30日以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向深圳市科工贸信委报送《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1份)、《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表》(考核表在深圳科技信息网站:www。
szsti。
net)上免费下载)(原件1份)、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原件1份)。
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上年度自产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利税和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等科目.(二)深圳市科工贸信委对年审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条件进行考核。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1、考核达不到本办法规定条件的;2、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3、企业违反国家法律受到查处的;4、未按时向深圳市科工贸信委报送高新技术产品月报表和年报表或有虚报、瞒报、拒报行为的;5、未按时报送《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表》及年终考核其他材料或有虚报、瞒报、拒报行为的。
(三)考核通过的企业在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加盖有效期的印鉴,企业凭加盖印鉴的证书和有关文件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考核不通过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收回《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深科信规〔2009〕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2008〕200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
件的决定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深科工贸信规字[2010]2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3.16
【实施日期】2010.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
办法〉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科工贸信规字〔2010〕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对原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原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原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原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发布或者牵头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部分以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深圳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企业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如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并通过技术鉴定或评估证明该技术成果属于高新技术领域。
2.研发投入
企业必须在研发方面保持较高的投入比例,如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需达到5%以上。
3.人员结构
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高层次人才,如拥有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的占比需达到20%以上。
4.市场表现
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有市场竞争力,并具备较高的市场份额或潜力。
三、认定程序
1.申请
企业需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
科技创新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初步评估。
3.公示
初审通过的企业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现场考核
通过公示的企业将接受现场考核,由专业评审团对企业的技术、研发投入、人员结构、市场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估。
5.评审
评审团将对企业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6.认定
经过评审委员会的审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四、证书管理
认定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
五、附则
本指引的解释权归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所有,如有疑问可联系委员会进行咨询。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是经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认定的符合国家规定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企业。
深圳作为一座快速发展的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柱,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就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认定条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进行的,认定条件分为三类:(1)高新技术领域限额条件:该企业从事的技术领域必须属于国家高新技术领域,且企业的R&D费用、技术人员占比、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等要求均要达到国家及深圳市的规定;(2)企业基本条件限额: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并经营的合法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3)财务、管理、运营条件限额: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运营要求,具备较高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水平。
二、认定流程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流程为:企业填写《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交至当地区、县级以上科技管理机构,县级以上科技管理机构在接收申请之后,按照规定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并由专家组出具《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报告》,最终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确定认定结果。
三、认定有效期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效期为三年,认定期满后需要重新提交认定申请。
同时,对于因为自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认定后未再进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导致认定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认定有效期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给予取消认定的处理。
四、认定的重要意义(1)政策支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等多方面给予的政策扶持,例如税收、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2)扩大企业影响力: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也是企业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资本;(3)吸引人才:在中国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4)企业自身发展: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和动力。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正文:----------------------------------------------------------------------------------------------------------------------------------------------------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1998年1月1日)第一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第一条本认定标准参照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三种。
(一)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指综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之和)主要集中在研究、开发阶段,且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对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开发并形成生产能力的企业。
(二)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形成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能力,并有所创新的企业。
(三)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或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提供担保的企业。
第三条凡申请认定开发型或生产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必须达到以下水平和标准:(一)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二)达到当前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三)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四)产品质量须经市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认定。
第四条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二)年总产值和年销售额均应在1000万元以上,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和销售额应各占总产值和总销售额的50%以上;(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四)年人均总产值达15万元以上;(五)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六)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额的10%以上;(七)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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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参照国家科技部和广东省科技厅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研究开发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为专用名称,高新技术产品系指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根据国家科技部等部门公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结合深圳实际公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
第四条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一)申请企业所研发和生产的产品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范围;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申请企业其高新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应大于500万元,其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销售总收入的50%以上;
(三)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预期的自主知识产权;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企业必须具有明晰的知识产权关系;
(四)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或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
(五)年人均总产值或预期年人均总产值达15万元以上;
(六)销售利税率或预期的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七)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8%以上;或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企业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
(八)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和方法;
(九)从事重大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申请单位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其产品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确有重大贡献的经认定程序亦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十)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生产的已经深圳市认定的软件企业其年销售收入应大于500万元,其中登记注册的自产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销售总收入的50%以上的,可以直接申请转为高新技术企业。
第五条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企业自愿申请,并应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报资料目录;
(二)《深圳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
(三)必备的附加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包括自产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利税和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等科目(当年成立的公司到申请时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已达500万元和研发投入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提供上月的审计报告);
3、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性能测试报告,(开发软件的企业需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该产品的软件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报告、用户手册、测试大纲、测试报告和用户试用报告等材料);
4、银行贷款卡和信誉等级证明;
5、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入网证。
对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的复印件;
(四)辅助的附加材料:
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帮助评审专家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市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2、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以及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3、若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4、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料;
5、属专利技术的项目可附加专利证书;
6、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并含完整申报信息的软盘一张(注明申请单位名称),上报相关单位部门。
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程序:
(一)市科技和信息局常年受理高新区、保税区、大工业区内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各区科技局根据属地原则受理本区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各受理单位的收文窗口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要求对各企业上报的材料当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企业则发给受理回执单;
(二)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各受理单位组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实地现场评审,专家评审小组依照《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书面上报市科技和信息局,未能通过评审的企业如有异议可以向市科技和信息局申请复核;
(三)市科技和信息局汇总各方现场评审结果,并将通过现场评审的企业名单在市科技和信息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核准,并将核准文件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四)核准后颁发认定证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铜牌;
第七条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年审淘汰制(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在每月五日前向市科技和信息局报送截止于前一个月的统计报表,每年三月一日——三十日向市科技和信息局、各区科技局报送下列年审资料:
1、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表》;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上年度自产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利税和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等科目;
5、银行贷款证复印件及信誉等级证明。
第八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考核达不到《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
(二)企业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
(三)企业违反国家法律受到查处的;
第九条各考核单位将考核结果上报市科技和信息局,市科技和信息局对考核通过的企业在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加盖有效期的印鉴,企业凭加盖印鉴的证书和有关文件到政府相应部门办理优惠政策手续;对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收回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十条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若发生变更行为,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市科技和信息局和各相关单位,由市科技和信息局视其变更情况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和信息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