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课外读物进校管理制度
教材、教辅、课外读物和各类资源进校园审核制度

教材、教辅、课外读物和各类资源进校园审核制度教材、教辅课外读物和各类资源进校园审核制度是学校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文化素质提升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进入校园的教材、教辅、课外读物和各类资源内容健康、适宜学生阅读,避免不良内容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以下是一个示例的教材、教辅课外读物和各类资源进校园审核制度的主要内容:1.审核机构与标准: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如教材教辅审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审核标准。
审核标准应包括内容的健康性、适宜性、教育性和与课程内容的关联性等。
2.注册与备案:所有进入校园的教材、教辅、课外读物和各类资源需经过注册与备案程序。
提供商应按照相关规定。
向学校提供版权证明、出版许可证明等相关材料。
学校应建立相应的备案数据库,对进入校园的资源进行登记备案。
3.审核程序:资源申报后,应按照审核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
审核过程应包括评估资源的内容、与课程内容的关联性等,确保符合学校的审查标准。
对于教辅资料,还应包括内容的准确性、科学性、儿童友好性等方面的评估。
4.监管与使用: 一旦资源通过审核,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资源的有效使用和监督。
可以设立借阅制度、图书馆管理等方式,确保资源在校园内的使用符合规定。
同时,学校应定期对资源进行评估,对不符合标准或已过时的资源进行剔除。
及时引进新的优质资源。
5.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审核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如没收违规资源给予警告处分等。
同时,学校应鼓励学生和家长对资源的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通过建立教材、教辅、课外读物和各类资源进校园审核制度,学校可以更好地控制和引导学生的阅读内容,培养学生的健康、积极的阅读习惯,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规范校园内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最新版)中小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及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

最新版)中小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及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中小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为了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本校制定了中小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
这个方案结合了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本校实际情况。
一、把好课外读物选择关孩子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他们喜欢的书籍并不一定是最好的,也不一定是健康的。
因此,在孩子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书籍时,家长要做好把关工作,给予正确的引导。
家长不仅要关注作者、主题、内容和可读性,还要关注出版社等,不选购和使用盗版书。
二、营造读书氛围孩子是否喜欢读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的读书氛围。
家长要给孩子做出良好的示范,无论工作有多忙,每天抽出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
孩子阅读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有一个安静的阅读环境和一把舒适的椅子。
孩子看完一本书之后,可以和孩子一起聊聊书中的情节和人物,总结书中讲述的道理,有利于孩子的进步和成长。
三、培养阅读兴趣,养成良好的阅读惯家长要结合孩子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从孩子感兴趣的书籍入手,循序渐进,在孩子的床头、书桌、沙发上,随意放一些适合的书籍,让孩子随手都能拿到书看,慢慢地爱上阅读。
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各样的阅读活动,分享读书感受,在阅读中获得快乐。
还要多带孩子去图书馆、书店、阅览室等文化氛围浓的场所,也会培养其阅读兴趣。
每天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孩子坚持读书半小时或一小时,做好阅读计划,建立读书记录卡,家长定期对孩子的阅读情况加以监督和指导。
这样既能保证阅读时间,也能保证阅读质量,持之以恒,孩子就会养成自主阅读的惯。
四、鼓励广泛阅读,开展家庭读书分享会紧密联系孩子思想、研究、生活实际,阅读各类健康有益的读物,不要一味只看一类书籍,造成阅读面过于狭窄。
并且定期进行家庭读书分享,既能和孩子共同经历书籍带来的喜怒哀乐,拉近与孩子之间的距离,又能激发孩子的阅读兴趣,感受孩子心理和思想上的变化,便于调整读书的方式方法。
2023年初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2023年初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2023年初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1(1354字)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一、明确责任制度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________,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
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2024年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或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现价赔偿。若无现价则按同等页数,同类书的最低价赔偿。成套书只要遗失其中一册,须按成套遗失处理,若故意损坏书籍则加重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保障
学校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制度》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科教研组长各班主任
(二)注重宣传,严格管理
各级各班要结合学校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八、进入阅览室请将手机调为震动,不得擅自在阅览室给手机充。
九、自觉维护阅览秩序,在闭馆前读者应将报、刊、椅子归位。
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通用9篇)9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进入我校的课外读物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管理措施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学校在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与使用过程中,依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形成较为健全的遴选、审核和推荐机制。
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9篇

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9篇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1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
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
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

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一、背景介绍作为中小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课外读物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优秀的课外读物不仅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提升阅读能力,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道德观念。
然而,由于市场上的读物种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加强对中小学课外读物的管理与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意义和目的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学校内部的课外读物管理,避免不良读物进入校园,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同时,通过审核制度的建立,还可以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有效沟通,形成共同的监督机制,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
三、审核范围1. 书籍:包括小说、散文、诗歌、科普读物等各类书籍;2. 杂志:包括文学杂志、科技杂志、时事杂志等各类型杂志;3. 期刊:包括学术期刊、少儿期刊等各类期刊。
四、审核标准1. 内容是否合理:审核内容是否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发展阶段,是否涉及不良信息、暴力内容等;2. 文字质量:审查文字质量是否达到一定标准,是否有错别字、语法错误等;3. 作者背景:是否对作者进行核实,确保读物来源可靠、有一定的学术或文学价值;4. 出版机构:审查出版机构的信誉度,确保出版物质量可靠。
五、审核流程1. 提交申请:发布方(出版社、个人作者等)向学校提交课外读物审核申请;2. 审核初筛:学校审核委员会初步筛选出不合格的读物,退回作者修改或者予以淘汰;3. 专家评审:学校邀请相关专家对合格的读物进行评审,给出专业意见;4. 最终审核:学校审核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决定是否通过审核。
六、建立长效机制1. 定期检查:学校定期组织对审核过的读物进行跟踪检查,及时了解学生的阅读反馈和意见;2. 筛查渠道:建立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渠道,接受各方对读物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审核标准;3. 宣传教育:通过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合格读物的推荐和介绍,引导学生积极阅读。
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

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XX
副组长: XX
组员: XX、XX、XX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经过老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老师会议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门提出申请。
2、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顿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表达素质教育导向。
要以“有效效劳教育教学、不增加老师工作和学生
课业负担”为原那么。
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制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
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老师要严肃问责。
中小学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制度为贯彻党、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21J2号、《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XX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
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质量第一安全至上、自愿参与公益普惠"原则,树立“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师更有情怀,让学生更有个性"的理念,在四个方面下功夫抓落实见实效:(1)定位:办让党和放心的学校,让家长、社会感动的教育,让学生喜欢的校园,让教师留恋的和美家园,让同行尊重的伊甸园。
(2)质量:确保延时服务课堂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彰显学校教育主阵地。
牢固树立"以完善教学管理促发展,靠提高育人质量求锐变"的观念,追求符合素质教育的绿色育人质量。
(3)特色:构建“仁和"核心文化,不断赋予榕树精神新的生命力:开设经典美文诵读文化、古寨文化、南音艺术等地方文化,依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形成学生系列主题教育体系,提升学生社团、学生自治组织能力与水平,发现与培育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的学生。
(4)服务:服务他人就是服务自己,方便他人就是方便自己。
致力于:以优秀的工作成绩丰盈向善的人生,以良好的生活习惯丰实健康的人生,以和谐的人际关系丰富快乐的人生。
二、课外读物管理领导机构学校成立“课外读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全面、高效、有序进行,学校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全体党员积极参与,起到先锋作用。
学校“课外读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各学科主任,各班班主任三、强化过程管理(一)坚持统一管理,学校主责。
区级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检查作用,指导学校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校园阅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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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课外读物进校管理制度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
(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一)非法图书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5)宣扬邪教、迷信的;(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二)不适宜图书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一)图书馆馆配藏书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
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
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
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
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适宜性。
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
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
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
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
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
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