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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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文(6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文(6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文范文如下: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为了确保材料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1.2 依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二、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进行材料取样的工程项目。

三、职责与义务3.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材料见证取样计划,并组织实施。

3.2 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和检查材料见证取样的质量和过程。

3.3 实施单位应按照计划进行材料见证取样,并提供相关的见证取样报告。

四、操作步骤4.1 制定材料见证取样计划: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需求和相关标准,制定材料见证取样计划,并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

4.2 实施材料见证取样:施工单位按照计划进行材料取样,确保操作规范,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和检查。

4.3 编制见证取样报告: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见证取样报告,包括取样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并附上材料取样的相关数据和结果,报送给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

4.4 存档与归档:见证取样报告应按照规定进行存档,并归入项目档案。

五、质量控制5.1 材料见证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能,并按照要求进行培训。

5.2 材料见证取样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5.3 监理工程师应对材料见证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违纪处理6.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参考范文,具体的材料见证取样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文(3)1.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材料的取样过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公正性、可追溯性和可重复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材料取样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现场施工、生产制造等。

3. 角色和责任3.1 材料供应商负责按照公司规定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并协助见证单位进行取样工作。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本(三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本(三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材料取样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取样流程,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材料的取样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品、样品等。

三、程序1. 取样准备(1)根据取样计划,确定取样点、频次和数量,制定取样方案。

(2)指定专人负责取样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3)准备取样工具和标识,确保其清洁、无污染。

2. 取样过程(1)在取样过程中,必须配备材料生产或货物提供方的代表,以及材料接收方的代表作为见证人。

(2)取样前,见证人应核对取样方案和要求,确保取样的合法性。

(3)见证人应以正式书面方式记录取样过程,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方法、取样工具、样品标识等。

(4)取样时,见证人应全程监督并确保取样过程的严格按照取样方案进行。

(5)取样结束后,见证人应及时将取样记录交予相关部门,并确保取样样品的安全保管。

3. 取样认证(1)见证人应根据取样记录和样品标识,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对。

(2)对于认可的取样结果,见证人应出具取样认证证书,并标明取样过程的日期、时间、地点、见证人的姓名和职务。

四、责任和权利1. 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本制度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核实取样过程的合规性。

2. 材料生产或货物提供方有权提出取样过程中的异议,并有权要求重新取样。

3. 见证人有权对取样过程中的任何疑点提出疑问,并有权要求停止或重新进行取样。

4. 见证人有义务保持取样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并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

五、制度监督1. 取样过程的执行应受到监督,并建立相关监督机构。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取样过程进行抽样检查,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监督报告。

六、附则1. 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执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材料取样过程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提高取样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取样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需要进行取样工作的部门和岗位。

2. 职责和权限:2.1 取样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任务要求,准确抽取样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记录;- 确保抽样过程中的安全,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 将取样结果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检测。

2.2 取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熟悉相关取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 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巧;- 遵守公司的纪律和工作流程。

2.3 取样人员的权限:- 对需要取样的地点、物料、产品进行准确的标记和识别;- 对取样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若需要调整取样方式或频率,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取得批准。

3. 工作流程:3.1 接受任务:- 根据上级指示,收到取样任务并了解任务要求;- 根据任务要求提前准备所需物料、设备和工具。

3.2 取样准备:- 根据取样要求,选择适当的取样工具,并确保工具的净度和可用性;- 确定取样地点,并对取样地点进行安全评估和准备工作;- 检查取样盒、容器或标本瓶的完整性和清洁度。

3.3 取样操作:- 按照取样点、取样量和频率的要求进行取样;- 遵循标准取样方法和程序进行取样,并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尽量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严格遵守卫生和安全规定。

3.4 取样记录:- 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取样人员和任何与取样有关的信息;- 根据需要,对取样样品进行标记和编码,确保取样的可追溯性;- 将取样记录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质量控制:- 定期对取样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技能能够满足要求;- 对取样过程进行监控和审核,确保取样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定期评估和改进取样工作制度,以提高取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违规行为和处理:- 对于故意篡改和伪造取样记录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于其他违反本工作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3篇)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3篇)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建立取样检验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取样检验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取样检验的环节。

三、基本原则1. 准确性和可靠性:取样检验必须基于科学、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代表性:取样必须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整体产品的质量特征。

3. 可追溯性:取样必须能够追溯到具体的批次和生产过程,以便追溯和排查问题。

4. 安全性:取样过程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取样人员和样品的安全。

四、取样程序和方法1. 确定取样点:根据产品特性和生产过程,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并制定相应的取样计划。

2. 选择取样器具:根据产品特性和检验要求,选择适当的取样器具,确保取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取样操作:取样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取样器具的清洁、样品标识和记录等。

4. 样品保存:取样后的样品必须妥善保存,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以便随时进行检验和复核。

五、取样检验记录1. 取样记录:每次取样必须制定取样记录,并详细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数量和取样人员等信息。

2. 检验记录:对每次取样进行检验时,必须制定检验记录,包括检验结果、判定标准和检验人员等信息。

3. 结果记录: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制定结果记录,以便在需要时进行参考和分析。

六、质量问题处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启动质量问题处理流程,通过检验结果的分析和追溯,找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七、制度执行和监督1. 执行: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擅自变更和违反制度规定。

2. 监督: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八、制度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度的修订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和审核,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范文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范文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范文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见证取样工作的管理,确保证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公正、公平的执行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证取样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取样、实物取样、样品的封存、样品的分析检测。

第三条见证取样的管理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权责统一、程序规范、操作规范。

第四条见证取样工作必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见证取样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见证取样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取样过程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条见证取样工作必须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不得随意更改取样结果,做到证据链的畅通,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见证取样过程中,见证人必须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严守职业操守,不得接受任何私人利益的干扰和影响。

第八条对于见证取样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调查。

第二章见证取样的组织与管理第九条见证取样的组织和管理由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负责,必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组织和管理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确保计划的执行。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的组织和管理必须指定专门的检测人员进行见证取样工作,并确保检测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组织和管理必须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的时间和地点的安排,见证取样的程序和操作规范的制定等。

第十三条见证取样的组织和管理必须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取样的准确和可靠。

第三章见证取样的操作规范第十四条见证取样的操作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不得有任何违法和不合理的行为。

第十五条见证取样的操作必须做到“实地见证、留下抽样、签名保留、封样存储”。

第十六条见证取样的操作必须确保取样的现场干净、整洁且无任何污染。

第十七条见证取样的操作必须记录详细的取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取样人、见证人等。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一)、见证取样的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____%。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程序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

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

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

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

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

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四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四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一、目的及适用范围1. 本制度旨在确保取样过程的公平、公正,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适用于需要进行取样并送检的相关工作。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工作流程1. 取样委托1.1 申请方向有关部门提出取样申请,包括取样要求(数量、时间等)和送检要求(检测项目、标准等)。

1.2 有关部门根据取样要求和送检要求核定取样计划,制定取样方案。

2. 取样准备2.1 核定取样计划后,由相关部门安排取样工作人员,并通知样品提供方准备样品。

2.2 取样工作人员按照取样方案准备取样器具和其他需要的设备,确保准备充分和合适。

3. 取样过程3.1 取样工作人员按照取样方案和要求准时到达取样现场,并向样品提供方出示工作证明和取样授权。

3.2 取样工作人员按照取样方案进行取样,保证取样过程的规范和标准。

3.3 取样过程中,取样工作人员可邀请申请方或样品提供方的代表进行现场见证。

4. 取样标识4.1 取样工作人员在取样现场对样品进行标识,包括样品编号、取样点信息等。

4.2 取样工作人员将标识清晰的样品进行包装和封存。

5. 取样记录5.1 取样工作人员在取样现场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填写取样记录,包括取样人、取样时间、取样地点、样品描述等信息。

5.2 取样工作人员在取样记录中注明现场见证人的信息,包括姓名和单位。

6. 送检安排6.1 取样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根据取样方案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单位,并安排送检。

6.2 送检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送检单,并将样品送至指定检测单位。

7. 检测结果反馈7.1 检测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申请方。

7.2 相关部门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关措施和决策。

三、相关责任1. 申请方负责提供准确的取样要求和送检要求,并配合有关部门的取样工作。

2. 相关部门负责核定取样计划、制定取样方案,并安排取样工作人员进行取样和送检。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文(三篇)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文(三篇)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取样检验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取样检验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检验的场合,包括质检机构、产品生产企业等。

三、参与人员1. 取样人员:负责实施取样工作,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 见证人员:由第三方机构派出,负责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和见证,确保取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程序1. 取样前:(1)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提前协商确定取样的时间、地点、样品数量等细节,并记录在见证取样记录表中。

(2)取样人员应核实取样工具的准确性和可用性,并准备好必要的包装材料和标识。

2. 取样过程:(1)见证人员应在取样开始前到达现场,并核实取样人员的身份和工具。

(2)在见证人员监督下,取样人员从被检验物品中采集样品。

取样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样品污染。

(3)见证人员有权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包括记录取样工具的使用情况、取样时间等。

3. 取样后:(1)取样人员应将取样的样品进行正确的包装和标识。

(2)见证人员有权进行样品封条,并在封条上签名确认。

五、处理不合格样品对于取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取样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见证人员。

六、记录和存档见证取样过程应制作见证取样记录表,并加盖见证人员的签字和机构章。

见证取样记录表和样品存放登记表应进行存档,保存一年。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停职、辞退等相应措施,并将违规行为记录到人事档案中。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质检机构所有,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以上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

实际制定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文(二)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取样检验过程中,遵循统一的操作规范,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检验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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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范文
湖北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湖北省检察机关见证取样工作的管理,保障证据的公正合法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证取样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科
学规范见证取样活动,确保证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第三条见证取样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物证、书证、证人
的详细调查、搜查、抽样、勘验、鉴定、检验等工作。

第四条见证取样工作必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重视
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出席见证取样活动。

第五条见证取样工作应当具备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廉
洁等特点,任何人都不能干扰、干预见证取样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湖北省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见证取样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落实见证取样工作的责任制,保障见证取样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见证取样的程序
第七条湖北省检察机关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见证
取样方案,明确取样的时间、地点、对象、方法、要求等内容,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八条见证取样活动必须由湖北省检察机关的专门人员或委
托的技术单位进行,必须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见证取样活动应当由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员同时进行,
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或公证人员参与。

第十条见证取样活动应当记录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见证
人员的姓名、见证时间、现场情况、取样方法、样品的编号等内容,并签名确认。

当事人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制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活动结束后,应当尽快将见证取样材料归
档保存,确保材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见证人员的要求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活动的见证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必须是湖北省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技能;
2. 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了解见证取样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3. 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保持公正、客观、中立的态度;
4. 必须保证见证取样活动的绝对保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见证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当事人的合法要求,提供必
要的协助,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见证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监督和考核,对违规行为进
行严肃处理,保障见证取样工作的公正和效果。

第四章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
1. 有权向湖北省检察机关申请出席见证取样活动;
2. 有权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合理的安排取样时间和地点;
3. 有权查阅和复制见证取样活动的相关记录,要求对取样活动进行拍照、录音或录像等;
4. 有权要求见证取样活动的见证人员出示工作证明和相关证件。

第十六条当事人有义务积极配合见证取样活动,提供必要的
协助,不得妨碍见证取样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七条当事人应当保护取样现场的安全和秩序,不得有任
何损坏、污染或偷盗等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见证取样活动中发现相关问题或存在异议,应当及时向湖北省检察机关提出,并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违规行为和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湖北省检察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1. 给予警告或者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2. 暂停或者撤销见证人员的资格;
3. 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赔偿当事人因违规行为而受到的损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适用于湖北省检察机关的见证取样工作。

第二十一条其他与本制度不一致的相关规定将予以废止。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湖北省检察机关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湖北省制定了这一见证取样管理制度,以保障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制度明确了湖北省检察机关在见证取样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对见证取样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通过制定和执行本制度,湖北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工作的管理,保障证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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