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重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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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六脉神剑,病历书写的艺术与灵魂在医学领域,病历书写如同武侠世界中的“六脉神剑”,其精准、详实、规范的六大基本要求,恰似六路剑法,缺一不可,共同构建起临床诊疗过程中的信息桥梁。

这不仅关乎到医患沟通的有效性,更直接影响着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效果。

让我们一起挥洒笔墨,探寻这神秘而至关重要的六脉——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连贯性和法律性。

首先,“真实为基,无伪可言”。

病历书写如武学修炼,首要原则便是真实反映病情。

犹如武林高手对敌,招式必须源于实战,病历内容务必要基于患者实际的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任何的臆测或虚构都可能误导后续诊疗,可谓“真金不怕火炼,真情无需矫饰”。

其次,“兼收并蓄,方能完整”。

一份优质的病历,就如同一幅细致入微的工笔画,需将患者的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乃至个人生活史等方方面面详尽记录,点滴不漏,此乃“滴水穿石,细节决定成败”。

再者,“把握时机,分秒必争”。

病历的时效性就如同武林对决中的刹那间胜负,医生需要在第一时间记录下患者的就诊情况,尤其对于急性病症,早一分记录,就多一分救治的机会,正所谓“时不我待,机不再来”。

紧接着,“精确制导,毫厘不爽”。

病历的准确性是诊疗决策的重要依据,就像高手出剑,每一招每一式都需要精确无比,无论是主诉、体检还是辅助检查结果,均需严谨对待,力求准确无误,否则可能导致诊断偏差,陷入“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困境。

然后,“承前启后,脉络清晰”。

病历的连贯性如同武学传承的经脉图谱,每一次病情变化、每一个治疗方案的调整都应前后呼应,形成一条条逻辑清晰的诊疗线索,使得阅读者能够一览无遗地了解疾病发展全貌,达到“顺藤摸瓜,由表及里”的效果。

最后,“谨守法规,恪尽职守”。

病历的法律性则是医者行医生涯中的一把戒尺,它确保了医患双方权益的公正公平,遵循医疗法律法规进行书写,是对患者负责、对自己尊重的表现,可谓是“严于律己,依法行事”。

综上所述,病历书写这门“六脉神剑”,每一脉都蕴含着医者的智慧与责任,唯有将其融会贯通,才能在浩瀚的医学江湖中游刃有余,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患者,践行“医者仁心,以人为本”的崇高使命。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本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本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本一、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的格式要求病历应当以病历本作为载体,按照以下格式书写:(1) 页眉:注明病历编号、科别、就诊日期等信息;(2) 页脚:注明页码;(3) 病历题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个人信息;(4) 主诉:患者以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病情;(5) 现病史:包括病程、症状、检查结果等;(6) 既往史: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7) 个人史:包括家庭史、职业史、饮食史等;(8) 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情况、皮肤、头颅、眼、口腔等部位的检查结果;(9)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尿液、影像学等检查结果;(10) 诊断:采用明确的疾病名称并注明鉴别诊断;(11) 治疗计划:包括治疗方法、用药方案、手术计划等;(12) 注意事项:包括对患者的护理要求、饮食禁忌等;(13) 病程记录:对病情的发展变化进行记录;(14) 出院记录:包括治疗效果、出院建议等。

2. 病历书写要求(1) 书写内容要准确、详细,避免使用模糊词语;(2) 书写应顺序清晰、逻辑完整,不应出现跳跃或重复现象;(3) 应当使用规范化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歧义的词语;(4) 应当注明记录者的姓名和职称,并规范签名;(5) 书写应当整洁、工整,不得有涂改或涂抹现象。

3. 病历查房规范(1) 医生查房时应按照病历的内容进行询问和体格检查,确保病历的完整性;(2) 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情况对病历进行及时更新,记录病情的变化;(3) 查房时发现病历中的错误或不完整之处应及时修改;(4) 医生与患者交流时应注意言辞的规范,不得使用侮辱、歧视等不当言语。

二、病历管理制度范本1. 病历管理的目的和依据(1) 目的:规范病历的书写、填写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2)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号文件》等法律法规。

2. 病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1) 责任部门:医院行政部门;(2) 责任人员:医院病案管理科、医院质控科等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病历的管理和审核。

1.病历书写规范重点知识

1.病历书写规范重点知识

病历书写规范重点知识1. 主要诊断的选择总则: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一般原则:(1)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2)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致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

(3)以疑似诊断入院,出院时仍未确诊,则选择临床高度怀疑、倾向性最大的疾病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4)因某种症状、体征或检查结果异常入院,出院时诊断仍不明确,则以该症状、体征或异常的检查结果作为主要诊断。

(5)疾病在发生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同危害程度的临床表现,且本次住院以某种临床表现为诊治目的,则选择该临床表现作为主要诊断。

疾病的临终状态原则上不能作为主要诊断。

(6)本次住院仅针对某种疾病的并发症进行治疗时,则该并发症作为主要诊断。

2. 肿瘤类疾病主要诊断的选择原则(1)本次住院针对肿瘤进行手术治疗或进行确诊的,选择肿瘤为主要诊断。

(2)本次住院针对继发肿瘤进行手术治疗或进行确诊的,即使原发肿瘤依然存在,选择继发肿瘤为主要诊断。

(3)本次住院仅对恶性肿瘤进行放疗或化疗时,选择恶性肿瘤放疗或化疗为主要诊断。

(4)本次住院针对肿瘤并发症或肿瘤以外的疾病进行治疗的,选择并发症或该疾病为主要诊断。

3. 首页填写时主要手术及操作填写原则(1)主要手术的选择原则;主要手术首先选择与主要诊断相对应的手术。

一般是技术难度最大、操作过程最复杂、风险最高的手术术式或操作。

一般选择手术级别最高的手术。

(2)手术操作的排序:主要手术排在首页手术操作栏第一行。

既有手术又有操作时,填写顺序为:①先填写手术后填写操作;②先填写有创治疗性操作后填写无创诊断性操作;③同一级别手术或操作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仅有操作时,首先填写与主要诊断相对应的、主要的治疗性操作(特别是有创的治疗性操作),后依时间顺序逐行填写其他操作。

4. 手术切口类别、切口愈合等级(1)0类切口:指经人体自然腔道进行的手术以及经皮腔镜手术,如经胃腹腔镜手术、经脐单孔腹腔镜手术等。

病历书写(修改)[指南]

病历书写(修改)[指南]
病历书写(修改)[指南]
第二节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墨水
蓝黑
二、文字、语句
1、不以诊断名词描写疾病的症状和体征; 2、从病史采集(包 括辅助检查)中获得 的诊断病名须加引号; 3、不中文外文混写(药名、体检方法等) 4、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 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使用外文。
4
三、修改
42
4、记录的基本内容:
1)神志、精神、情绪、饮食、睡眠、大小便等一般情况; 2)患者反映(主诉); 3)主要症状和体征变化; 4)新出现的症状、体征和并发症; 5)诊疗、操作情况; 6)重要辅助检查结果与分析; 7)治疗效果的观察和分析; 8)重要医嘱更改及原因,尤其抗生素的应用及变更理由; 9)临时处理的依据、方法和效果; 10)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处理措施及效果; 11)有关病史的补充资料; 12)修正诊断或补充诊断及其依据; 13)同病人及其家属的告知情况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和要求等。
11
十二、检查报告单
小于病历纸三分之二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应按化验检查和其他检查分开,依检查报告 日期顺序贴在专用粘贴纸上,并在每张报告 单的左上方标记检查日期、项目名称,标记 时要求首字上下对齐。
十三、编页码
所有纳入住院病历中大于病历纸三分之 二的纸张(含辅助检查报告单粘贴纸)均应 按住院病历出院后的排列顺序,统一以阿拉 伯数字分别编写页码。
12
十四、患方签名
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 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 治疗、手术、麻醉、试验性临床医疗等), 应患方签名。
患者;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 关系人;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
13
十五、保护性医疗
1、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选择书; 2、患者无近亲属,由患者的法定代

病历书写重点要求

病历书写重点要求

病历书写要点要求一、病历书写有关注意事项1、不可以缺、漏、错页【首页、进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知情同意书、会诊记录、协助检查单、长久暂时医嘱、体温单等】。

2、不可以缺、漏、错项【科别、住院号、诊断、执业医师手写签名、时间】。

3、首页书写规范:(1)原则上首页禁止空项,的确无内容填写的可划“一”。

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代、年纪、国籍、民族、电话等不行缺失,填写完好(比如年纪要写“32岁”,而不是“32”;国籍要写“中国”,而不是“中”;民族要写“汉族”,而不是“汉”等);(2)联系人姓名、与患者关系、地点、电话等也不行缺失,填写完好;(3)眉栏医疗付费方式必填;住院门路有无必填“1”或“2”;(4)损害中毒原由、病理诊断必填,没有的写“无”或“未做”;(5)疾病编码、手术编码临床医护人员不填写,属合理空项;(6)有过敏药物时用红笔书写药名;能否尸检项必填,未做可划“一”,血型项必填,且填写客观正确;(7)首页医师署名要表现三级医师负责制。

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一定把病案质量和质控日期填写完好;(8)主要诊断和其余诊断要按规范填写,增补诊断也要填写。

4、初次病程规范:病例特色、初步诊断、诊断依照及鉴识诊断、诊断计划,一定由执业医师书写与署名,且诊断计划一定上司医师确认署名。

5、准时达成:住院记录24h,初次病程8h,主治查房48h,急救记录即时或6h内补记,一般会诊24h,急会诊10分钟,术后初次病程录手术后即时达成,手术记录术后24h内,主刀术前、术后48h内要有查察病人的记录,出院(死亡)记录24小时内达成,死亡议论一周内,疑难病例议论3天内,新入患者病情评估24小时内达成。

6、署名问题:(1)谁查房谁亲身审查署名(不可以代签);(2)各样议论谁主持谁审查署名(主持人、记录者要双签);(3)手术、麻醉、高危诊断操作知情赞同要术者署名;(4)手术记录要术者书写,特别状况一助书写的,术者署名;(5)协助检查单要手写署名;(6)受权拜托书要受权者署名;(7)知情赞同书要患者或被受权者署名;(8)各样见告署名时间要详细到分钟。

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制度

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制度

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制度一、背景介绍病历是医疗机构重要的文书记录,对于患者的医疗诊断和治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病历书写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本医疗机构制定了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行为,确保病历的准确、完整、规范和可读性。

适合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

三、具体要求1. 病历书写规范a. 病历应使用规定的病历纸张,确保文字清晰可读。

b. 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和预后等信息。

c. 病历中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应符合相关的医疗规范和标准。

d. 病历中的医学术语和缩写应准确无误,并在病历附录中进行解释。

2. 病历书写内容a. 病历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

b. 病历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实验室检查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结果。

c. 病历应包括医生的诊断意见、治疗方案和预后评估等内容。

d. 病历应包括医生的签名、职称和日期,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 病历书写流程a. 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后,应及时进行病历书写,确保病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b. 病历书写过程中,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和诊断结果,确保病历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c. 病历书写完成后,应经过医生本人的审核和签名确认,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4. 病历书写质量评估a. 医疗机构将定期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b. 评估内容包括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读性等方面。

c. 评估结果将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5. 病历书写培训和指导a. 医疗机构将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和指导,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

b. 培训内容包括病历书写规范、病历内容要求、医学术语和缩写使用等方面。

c. 培训和指导将通过讲座、研讨会、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四、责任和制度执行1. 医务人员对自己书写的病历质量负责,应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的,目的是确保病历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以保障医疗质量和法律责任。

病历书写规范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 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2. 病史与诊断: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与疾病诊断相关的信息。

3. 体格检查:包括检查患者的体温、血压、脉搏、呼吸、心音等生命体征,并对各系统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

4. 检查与检验结果:记录患者进行的各项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的结果,包括X光片、CT、MRI等影像学检查的描述、化验结果等。

5. 诊断和治疗计划:明确患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方案,并记录治疗过程和效果。

6. 手术记录(如果有):详细描述手术的过程、手术操作者和助手、手术时间等。

7. 出院记录:记录患者的出院日期、主要治疗及观察结果、建议和注意事项等。

8. 专科医生的会诊报告和跟进记录:如果患者需要专科医生的会诊,应记录会诊意见和建议,并在后续病程记录中追踪患者的治疗进展。

病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病历书写要求:规定病历的书写格式、字体、用词规范等,以确保病历的易读性和专业性。

2. 病历审阅和签字:规定病历审阅的时间、委托审阅人员的资格和责任,并要求医务人员在病历上签字确认,以表明其对病历的责任和承诺。

3. 病历归档和保存:要求将完整的病历归档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保存,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病历查询和复印:规定病历查询和复印的流程和权限,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5. 病历质量管理:建立病历质量评审制度,定期对病历进行评审,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提高病历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总之,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重要质量管理环节,可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并为医疗事故的处理提供有效的依据。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这些规范与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1 书写规范: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词汇,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或者划线修正。

1.2 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医师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

1.3 时间记录:医生在病历中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诊断时间等,以便追溯和评估疾病发展。

二、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2.1 患者隐私保护: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诊断与治疗决策的合理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诊断和治疗决策的依据,如相关检查结果、专家意见等。

2.3 病情变化的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包括症状的加重或者减轻、治疗效果等,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病历书写的风险与挑战3.1 记录不许确带来的风险:不许确的病历记录可能导致诊断错误、治疗延误等问题,增加患者的风险。

3.2 书写不规范带来的挑战:医生书写病历时如果不规范,可能给后续医疗工作带来困扰,如查阅不便、信息不完整等。

3.3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4.1 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并对医生的书写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估。

4.2 审核与质控: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制度,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3 电子病历的应用:医疗机构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的可读性和可管理性,减少纸质病历的使用。

五、病历书写的未来发展5.1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病历书写可能会借助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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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重点要求
一、病历书写有关注意事项
1、不能缺、漏、错页【首页、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知情同意书、会诊记录、辅助检查单、长期临时医嘱、体温单等】。

2、不能缺、漏、错项【科别、住院号、诊断、执业医师手写签名、时间】。

3、首页书写规范:
(1)原则上首页不准空项,确实无内容填写的可划“一”。

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国籍、民族、电话等不可缺失,填写完整(例如年龄要写“32岁”,而不是“32”;国籍要写“中国”,而不是“中”;民族要写“汉族”,而不是“汉”等);
(2)联系人姓名、与患者关系、地址、电话等也不可缺失,填写完整;
(3)眉栏医疗付费方式必填;入院途径有无必填“1”或“2”;
(4)损伤中毒原因、病理诊断必填,没有的写“无”或“未做”;
(5)疾病编码、手术编码临床医护人员不填写,属合理空项;
(6)有过敏药物时用红笔书写药名;是否尸检项必填,未做可划“一”,血型项必填,且填写客观正确;
(7)首页医师签名要体现三级医师负责制。

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必须把病案质量和质控日期填写完整;
(8)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要按规范填写,补充诊断也要填写。

4、首次病程规范:
病例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必须由执业医师书写与签名,且诊疗计划必须上级医师确认签字。

5、按时完成:入院记录24h,首次病程8h,主治查房48h,抢救记录即时或6h内补记,普通会诊24h,急会诊10分钟,术后首次病程录手术后即时完成,手术记录术后24h内,主刀术前、术后48h 内要有查看病人的记录,出院(死亡)记录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讨论一周内,疑难病例讨论3天内,新入患者病情评估24小时内完成。

6、签字问题:
(1)谁查房谁亲自审核签字(不能代签);
(2)各种讨论谁主持谁审核签字(主持人、记录者要双签);
(3)手术、麻醉、高危诊疗操作知情同意要术者签字;
(4)手术记录要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一助书写的,术者签名;
(5)辅助检查单要手写签名;
(6)授权委托书要授权者签字;
(7)知情同意书要患者或被授权者签字;
(8)各种告知签字时间要具体到分钟。

7、等级评审强调要求:
(1)手术计划或方案中应明确是否需要分次完成手术;
(2)对患者提出意见应予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中;
(3)转诊、转科前告知理由、注意事项及存在风险,转科前要有相关科室会诊意见;
(4)出院医嘱要有:注意事项和建议,带回药物名称、数量、剂量、用法等,康复或健康指导;随访时间、预约。

8、容易遗漏的方面:
(1)病程记录中要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病危重请示上级记录;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的告知书中要有医疗替代方案;
(2)非患者本人签署的医疗文书,要有患者签署授权委托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并要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3)出院前应有上级医师同意出院的病程记录;
(4)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风险评估表不能缺少,并按时限签字确认不能提前签。

9、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二、病程记录中需关注的环节
1、日常病程记录要包括
(1)患者入院前三天连续每天一次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可以算一次);
(2)手术后前三天连续每天一次记录(手术医师有一次查看病人的记录);
(3)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6)病情变化要随时记录,危重症病人入院后要以尽快的方式请上级医师查房并有记录;
(7)重要更改医嘱要有病程记录,分析变更或增加或停医嘱的原因;医嘱要明确,不能模糊;用法用量要与说明书一致。

(8)会诊前后要有病程记录;
(9)化疗、特殊治疗当天、次日均要有病程记录,重点记录有无不良应及能否继续治疗或更改方案;
(10)检查结果异常有病程记录、分析原因及处理意见;
(11)各种有创检查、治疗有同意书和记录;
(12)输血前后要有评估并记录;
(13)接到危急值后应有医嘱处理记录,并有跟踪记录。

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1)主治医师查房标题;
(2)内容包括:症状体征的变化,对目前病情的诊断分析,进一步检查及补充意见,治疗的更改及更改原因,与患者家属谈话的记录必要时家属签字。

3、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查房的记录
入院72小时内有首次查房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指导意见。

三、病历中需知情告知的内容(要有患者或被授权人签字)
1、自费项目(医保超限制使用项目:药品、耗材和检查项目);
2、选择或放弃抢救措施,自动出院;
3、有创诊疗、手术操作前;
4、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知情同意书中要有医疗替代方案;
5、放疗、化疗计划,药物副作用及费用;
6、大剂量激素(甲基强的松龙≥500mg/天)或疗程≥5天;
7、入院72小时内病情评估情况;
8、术中变更手术方式,术中谈话;
9、200元以上材料使用的知情告知;
10、病重、病危通知;
11、重危病人诊疗转运前。

12、输血、手术备血前。

13、其他知情同意。

说明:原则上知情谈话由病人指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字,如病人家属不予配合,拒绝签字,则需在病程录中记录,并保留相应证据。

四、医院丙级病历的条款
1、缺入院记录(实习或试用期等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代写视为缺如);
2、诊疗措施严重违反医疗原则和规范。

五、医院乙级病历的条款
1、未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
2、入院记录缺主诉;
3、入院记录缺现病史;
4、入院记录缺体格检查;
5、入院记录缺初步诊断;
6、入院记录缺患者或家属签署的“所述内容记录属实”签字及日期;
7、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程中缺主要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的某一部分;
8、首次病程记录缺由主治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诊疗方案;
9、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之内未完成;
10、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者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11、缺日常病程记录;
12、患者住院48小时内无主治或72小时无副主任及以上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13、危重病例一周内无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查房记录;
14、会诊申请发出但48小时内无会诊、急会诊会诊申请发出10分钟内无会诊或有会诊医嘱无会诊申请单;
15、死亡病历缺死亡前抢救记录或拒绝抢救的说明;
16、未在6小时内补记抢救记录;
17、缺家属是否同意尸解意见及签字;
18、缺死亡讨论记录;
19、无有创检查(治疗)操作记录或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未在操作后即刻完成;
20、手术者越级实施手术;
21、缺《手术安全核对》及《手术风险评估》表或无手术医师、麻醉医师、责任护士签字;
22、缺术前讨论(三级及以上手术);
23、缺有主治医师以上上级医师签名的手术方案;
24、新开展的手术或大型手术缺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
25、缺术前或术后麻醉师查看病人记录;
26、缺麻醉记录单;
27、缺手术记录(手术者无签字视为缺手术记录);
28、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29、缺出院(或死亡)记录或出院记录日期、姓名、住院号错误等;
30、无新生儿出院记录或新生儿脚印(产科);
31、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32、缺输血、手术前相关检查结果;
33、缺手术知情同意书或缺患者(代理人)或医师签名;
34、缺有创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代理人)或医师签名;
35、缺麻醉知情同意书或缺患者(代理人)或医师签名;
36、输血(血液制品)治疗患者缺患者(代理人)或医师签名的同意书;
37、病危(重)患者缺病危(重)通知书或缺患者(代理者)或医师签名;
38、放弃抢救、治疗缺患者(代理人)意见及签名;
39、自动出院患者,缺患者(代理人)意见及签名;
40、缺其他知情同意书(放化疗、活检、穿刺、内镜等);
41、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或住院号错误或携带其他患者住院信息等;
42、有明显涂改(时间、部位、剂量、用量、用法、数量等涂改一处即为有明显涂改);
43、在病历中模仿他人或替代他人签名;
44、用药有明显配伍禁忌;
45、严重违反用药原则及剂量规定;
46、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
47、诊疗医嘱与病程记录不一致;
48、病历中记录内容相互矛盾;
49、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50、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或死亡病历转归填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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