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推免管理办法

校教〔2012〕37号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校各有关单位:现将《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在本科生中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力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各院(系)及相关部门进行推免生的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具有免初试的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推荐单位和接收单位均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五条进行推荐和接收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
第六条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学科及不同招生单位间的交流。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和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推免生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管理具体事宜;各单位应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作为一所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一直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研究生人才。
为了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满足研究生个性化需求,华中科技大学相继推出了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项目,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的管理办法进行阐述。
1. 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硕博连读临床转博是指在硕士研究学位阶段完成学业后,直接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并攻读博士学位。
该项目的实施旨在鼓励和培养临床医学专业领域的博士人才,加强临床医学与基础医学的交叉和融合。
华中科技大学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学生的申请条件和程序以及培养计划等相关内容。
首先,申请人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在完成硕士学业后的两年内申请入学。
其次,申请人需通过华中科技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在专业课考试中获得一定的成绩。
考试成绩合格后,申请人还需通过面试,以评估其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对于成功录取的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学生,华中科技大学将提供相应的培养计划。
在培养计划中,学生需完成博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和科研项目,同时加强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
为了确保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达到要求,学校还要求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并发表学术论文。
在完成所有培养计划要求后,学生将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取得博士学位。
2. 提前攻博管理办法提前攻博是指在硕士研究阶段完成学业后,免试进入博士研究阶段攻读博士学位。
该项目的实施旨在提前培养博士人才,缩短学习时间,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华中科技大学制定了提前攻博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条件和程序。
首先,申请人需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在完成硕士学业后的三年内申请入学。
其次,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个人学术和科研成果,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通过综合评审,学校将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免试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同样,对于成功录取的提前攻博学生,学校将提供相应的培养计划。
中科院研究生院(本部)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度的暂行规定

中科院研究生院(本部)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度的暂行规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院系直属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为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规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院系直属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院院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确定(一)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可招收培养一定比例的硕士—博士学位连读研究生(简称硕博连读生)。
(二)导师须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硕士研究生凭在学成绩在第三学期向所在院系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同意后,由院系存档备案。
(四)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资格须通过院系组织的硕转博综合考核确定。
二、培养方式(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
不能按期毕业,须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本部)延期毕业申请表》,报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方式既可采取导师负责制,也可采取导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相结合的方式。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
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
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硕转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经批准后,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由学校作为新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未通过考核者,可以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不宜作硕士生培养者,应终止学习,发结业证书。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由导师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结合研究生的特点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制定,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院系直属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培养计划分为课程学习计划和学位论文计划两部分。
在入学后的二个月内,制定出课程学习计划,通过综合考核后,制定学位论文计划。
培养计划须经学院(系)审核后,由各学院(系)备案执行。
三、课程学习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不低于4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37学分,其他必修环节不低于5学分。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转博(以下简称临床转博)是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要求、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而推行的一种研究生培养模式,也是培养高层次学术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拔原则第二条凡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开展硕博连读工作,凡我校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开展临床转博工作。
第三条硕博连读研究生从学术型硕士生中选拔。
临床转博研究生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中选拔。
硕博连读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中进行,临床转博必须在同一学科专业中进行。
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生的导师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和招收博士生的条件。
招收临床转博生的导师应有保证临床训练的床位数,原则上一名导师只接受一名临床转博生。
第四条定向生、委培生、非临床医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允许申请硕博连读、临床转博。
第五条各院(系、所)根据本单位当年博士生招生总指标数,自行确定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的各自录取比例。
第三章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办法第六条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推荐制度和。
和资格考试制度。
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并参加资格考试。
第七条选拔硕博连读生是为培养学术型人才奠定基础,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研潜质。
第八条硕博连读生一般于硕士生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内确定。
程序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所)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院(系、所)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考试。
第九条资格考试由院(系、所)负责组织实施。
各院(系、所)应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为主席的资格考试委员会(3~5人,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并另设秘书一人),下设资格考试命题小组,负责本院(系、所)的资格考试命题、印卷、考务组织和阅卷工作。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校训: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4)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15)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 (16)一、研究生培养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 (23)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 (31)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37)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 (46)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 (53)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基本身份信息变更管理办法 (6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67)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73)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84)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99)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 (10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规定 (107)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 (117)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22)二、研究生管理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13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 (136)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40)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45)关于《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适用解释 (15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15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160)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165)关于毕业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表彰奖励的实施细则 (174)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176)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 (187)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 (19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 (193)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 (195)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办理退学手续的规定 (196)华中科技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试行) (198)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实施细则 (206)三、学位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12)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22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评估办法(试行) (230)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 (233)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 (245)关于开展博士学位论文重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251)华中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253)华中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257)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参与国防科技研究的保密管理规定 (260)华中科技大学参与国防科研项目研究生保密守则 (269)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一九八○年二月十二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管理办法校研【2009】3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转博(以下简称临床转博)、提前攻博是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要求、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而推行的一种新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也是培养高层次学术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拔原则第二条凡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开展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工作,凡我校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开展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工作。
第三条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中进行。
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生的导师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和招收博士生的条件。
招收临床转博生的导师应有保证临床训练的床位数,原则上一名导师只接受一名临床转博生。
第四条定向生、委培生、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除外)研究生不允许申请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
第三章选拔办法第五条各院(系、所)根据本单位当年博士生招生总指标数,自行确定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生的各自录取比例。
第六条对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生实行资格考试制度,拟申请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的硕士生均须参加资格考试。
第七条选拔硕博连读生是为培养学术型人才奠定基础。
应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研潜质。
选拔临床转博生是为了培养优秀的临床医师,应重点考察学生的临床诊疗能力。
提前攻博应分别根据培养学术型人才或临床专业型人才的要求进行考察。
第八条硕博连读生一般于硕士生第二学期内确定,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生于硕士生第四学期内确定。
程序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所)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研究生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院(系、所)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考试。
第九条资格考试由院(系、所)负责组织实施。
医院硕转博工作的有关规定

医院硕转博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中期考核制度,进一步做好研究生硕转博工作,现把近年来有关转博工作的规定归纳如下:
一、转博资格要求
(一)硕士生申请转博
1.思想品德优秀
2.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必修学分(科学学位25学分,专业学位15学分),且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单科成绩≥70
3.完成硕士专业课程(科学学位9学分,专业学位4学分),且专业课平均成绩≥80,单科成绩≥70
4.科研能力或临床能力考核成绩≥80
(二)直博生
1.思想品德优秀
2.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必修学分(科学学位32学分,专业学位<15学分+临床博士要求课程>),且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单科成绩无不及格(单科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须≥85)
3.完成硕士专业课程(科学学位7学分,专业学位4学分),且专业课平均成绩≥80,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4.科研能力或临床能力成绩≥80
二、转博步骤及原则
硕士生(含直博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及初审结合中期考核进行,首先由考核小组对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基础理论学习、科研能力(临床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中期考核分流意见,如果考核小组建议转博,研究生需填写转博申请审批表,由本人提出转博申请,硕士阶段导师推荐,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同意,所在科室及所院同意,科学学位研究生于每年4月15日,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研究生培养手册报研究生院培养学位处。
原则上硕士生(含直博)转博只在本专业、本所院内完成,如果有要求跨专业或所院申请转博的学生,且双方导师及所院均同意,要求各所院提前半个月(科学学位研究生3月31日,临床学位研究生12月16日)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家审批。
大学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大学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一、学习年限本科直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下同)的学制为5年,其中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三年半至四年的时间进行科学研究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
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硕博生”,下同)的学制为硕士阶段加上博士阶段共5年。
直博生、硕博生学习年限(含休学)为5至8年,提前毕业最多不超过1年,申请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博士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培养要求(一)直博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应不少于42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10学分,专业学位课14学分,选修课16学分,学科前沿课1学分,实践专题课2学分,各类课程的具体学分分配如下:1.公共学位课(1)政治理论课3学分,硕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第一外国语3学分,硕士生基础外语部分免修,博士生外语为3学分;(3)硕士生数学基础课或基础理论课4学分。
2.专业学位课(1)硕士生学科基础课6~8学分;(2)硕士生学科专业课2~4学分;(3)博士生专业必修课4学分。
硕士生学科基础课和学科专业课合计为10学分。
3.选修课(1)硕士生选修课8学分,专题课2学分;(2)博士生选修课6学分。
4.必修课(1)硕士生实践专题课2学分;(2)博士生前沿专题课1学分。
(二)硕博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视硕转博时间不同区别如下:1.研一入学阶段即转博士培养的,学分要求与直博一致;2.研二以后转博士培养、基本完成硕士阶段课程计划(必修环节外)的学生,硕士阶段必修环节学分不再要求,博士阶段与当年统招博士学分要求一致。
硕博生必须完成硕士、博士两个阶段(除硕士必修环节外)全部培养计划课程及学分才能准予毕业。
三、直博生的分流淘汰分流淘汰的主要方式是资格考试。
在第四学期末课程基本结束时,各院系组织对直博生进行资格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和文献综述等,建议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办法。
考核合格者,进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论文阶段。
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包括自愿不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可按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继续进行培养,时间一般为一到二年,最终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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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转博(以下简称临床转博)是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要求、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而推行的一种研究生培养模式,也是培养高层次学术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拔原则
第二条凡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开展硕博连读工作,凡我校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开展临床转博工作。
第三条硕博连读研究生从学术型硕士生中选拔。
临床转博研究生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中选拔。
硕博连读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中进行,临床转博必须在同一学科专业中进行。
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生的导师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和招收博士生的条件。
招收临床转博生的导师应有保证临床训练的床位数,原则上一名导师只接受一名临床转博生。
第四条定向生、委培生、非临床医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允许申请硕博连读、临床转博。
第五条各院(系、所)根据本单位当年博士生招生总指标数,自行确定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的各自录取比例。
第三章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办法
第六条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推荐制度和。
和资格考试制度。
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并参加资格考试。
第七条选拔硕博连读生是为培养学术型人才奠定基础,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研潜质。
第八条硕博连读生一般于硕士生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内确定。
程序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所)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院(系、所)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考试。
第九条资格考试由院(系、所)负责组织实施。
各院(系、所)应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为主席的资格考试委员会(3~5人,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并另设秘书一人),下设资格考试命题小组,负责本院(系、所)的资格考试命题、印卷、考务组织和阅卷工作。
第十条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综合,命题内容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核心课程内容。
其中理
工科应包括数学、计算机、学科基础及各专业核心课程内容若干题;其他学科可根据各自特点决定。
面试小组应有三名以上教授组成,面试内容应以考核其知识
的综合运用能力、科研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
各院(系、所)在组织实施资格考试过程中,务必重视对1、2年级硕士生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应各有侧重。
第十一条面试内容应以考核其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科研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
第十二条院(系、所)根据资格考试结果,择优推荐符合博士生资格认定条件的研究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领导批准,确定获得博士生资格的研究生名单。
第四章临床转博研究生的选拔方法
第十三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硕博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进入第二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
临床转博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的中期筛选方式。
第十四条临床转博一般于硕士生第六学期确定。
程序是临床医学专业学
位研究生在完成硕士阶段的培养内容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思想品德的阶段考核,合格者参加临床技能的阶段考核,阶段考核优秀者,获得临床转博资格。
第十五条临床能力的阶段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
定临床转博的研究生名单报校领导批准,确定获得博士生资格的研究生名单。
第十六条优良的思想品德和高尚的医德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临床转博。
未获得博士生资格者,取消其临床转博的选拔资格。
已获得博士生资格者,取消其博士生资格。
1、发生医疗责任事故。
2、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
3、受到行政处罚或国家法律制裁。
第五章培养及待遇
第十七条获得博士生资格的研究生从下一学年开始转为博士生。
第十八条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依据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相关的培养方案制定和修改个人培养计划,调整好学习进度。
第十九条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生从转为博士生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是否享受全额奖学金由各院(系、所)决定。
临床转博生的待遇按《华中科技大学医
科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条硕博连读生通过资格考试取得博士生资格、按本学科(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课程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学习时间达到该学科(专业)规定的硕士生培养年限的,均可向学校提出硕士学位申请,学校按《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受理硕博连读生硕士学位的申请。
硕博连读被批准授予学位者,可以取得硕士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校研〔2010〕18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