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自来水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来水公司的组织行为,明确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经营管理等事项,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法设立的经营自来水供应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是:坚持人民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保供水安全,提高供水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自来水供应、水质检测、供水设施建设、维修、改造、技术服务、咨询等。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理念是:以人为本,科技创新,服务至上,安全第一。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六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第七条公司股东分为发起人股东和公众股东。
第八条发起人股东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认购公司股份的股东。
第九条公众股东是指在公司设立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认购公司股份的股东。
第十条股东的股权证明为股份证书。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利润分配;(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的剩余财产分配;(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某水务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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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水务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决策审批管理程序,进一步提高项目投资的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根据《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和XX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项目投资是一种以特定项目为对象,直接与新建、改扩建、股权投资、资产并购等有关的中长期投资行为,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控股子公司的项目投资(不包含房地产项目的投资管理)。
集团公司承接的政府代建项目和市财政投资项目依照市政府、市国资委的相关办法和程序执行。
既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技术改造或大修不适用本办法,由安全生产与服务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所有项目均应符合下列投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章制度;(二)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符合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四)符合子公司主业经营范围;(五)项目前景明朗,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六)项目具有可操作性;(七)项目风险可控。
第四条董事会是项目投资审批机构,根据≪χ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和可行性审批。
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设立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集团公司中长期投资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事宜,并提出建议、意见。
投资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按《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下设办公室,设在投资发展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第六条项目投资的管理部门为投资发展部,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投资的所有项目均由投资发展部按本办法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项目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二)编制、修订集团公司投资战略和规划;(三)编制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资产并购等投资计划的统计和分析;(四)审核项目提出单位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出建议或意见;(五)编制集团公司投资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六)组织集团公司投资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七)按投资委员会建议、意见组织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调整修改;(八)组织项目投资后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九)进行项目投资前期调研论证,建立和管理储备项目库。
水务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务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和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条公司内部设立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维护部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六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
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规划、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确保公司财务合规。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九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条公司建立健全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依法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五章工程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
第六章设备维护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部负责公司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对设备维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七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包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第二十条公司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及时向股东报告公司经营状况,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
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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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从事国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水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水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务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水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水务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水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水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水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章经济合同管理第六条水务公司及属下公司经济合同文本,原则上要求参照国家对相关行业、业务经济合同范本制订,并能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第七条水务公司日常经营中经常发生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经资产公司已审查的文本格式。
对于用户报装合同、供用水服务协议均应采用水务公司规范的文本格式。
第八条水务公司经济合同的签订,按专业部门进行归口管理。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水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水务公司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第十一条水务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成本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二条水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水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十四条水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管理制度,促进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水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生产安全。
XX水投水务集团XX有限公司202X年招聘方案

XX水投水务集团XX有限公司202X年招聘方案一、公司简介XX水投水务集团XX有限公司为省水投水务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X。
现根据市场开发和经营管理提升需要,引进一批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优秀人才,充实公司各相应岗位的人才队伍,提高公司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特面向社会诚聘有志之士和各类人才加盟。
二、招聘原则(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时间202X年3月25日9时— 202X年4月2日17时四、招聘岗位及报名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集团公司和公司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相关行业、专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竞争意识强;3、具有较突出的经营业绩。
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4、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1、财务人员X名(1)学历:大学学历及以上;(2)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经济学等财经类相关专业(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并能熟练掌握并使用处理各类财务办公软件,工作细心,踏实稳重,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4)工作地点:XX县城内;(5)能长期居住在XX。
2、综合事务部X名;(1)大学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2)不限专业、中文类相关专业及给排水相关专业者优先考虑;(3)具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并能熟练掌握并使用处理各类办公软件,工作细心,踏实稳重,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4)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5)工作地点:XX县城内;(6)能长期居住在XX。
水务公司管理制度规定

水务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务公司管理行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务公司内部各方面管理工作。
第二条水务公司管理制度的宗旨是服务为本,科学管理,依法经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用水安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水务公司管理制度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务实、创新、公平、共享,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这些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水务公司管理制度的管理原则是科学有效,制度约束,责权分明,权责统一,激励约束并重,综合治理。
第五条水务公司管理制度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本管理制度自身。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六条水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参事会等机构。
第七条董事会是水务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审批。
第八条监事会对董事会下属机构的运作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
第九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履行董事会授予的职责。
第十条参事会是公司的决策咨询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政策,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
第三章公司人事管理第十一条水务公司人事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关注人才,注重激励和培养。
第十二条水务公司人才选拔机制包括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委任任命等方式。
第十三条水务公司员工的薪酬激励应当符合公司规定,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根据员工实际表现给予相应的薪酬。
第十四条水务公司员工的培训与发展应当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水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敬业奉献,惩罚违纪违法行为。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六条水务公司经营活动需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遵循商业道德,坚持诚信经营,保障用水安全。
第十七条水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文化,塑造良好企业形象,提升公司整体品牌价值。
第十八条水务公司必须合理利用和管理水资源,保证用水的充足和质量。
第十九条水务公司必须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增强客户满意度。
投资协议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投资各方权利义务,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实现投资各方共同利益。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投资方,是指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公司投资并享有相应权益的各方。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公司,是指根据本协议设立并运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全过程。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第五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九条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投资方及出资第十条投资方名单:1. 投资方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投资方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投资方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 投资方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各投资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1. 投资方一: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2. 投资方二: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3. 投资方三: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n. 投资方n: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十二条投资方出资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完毕,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投资方未按约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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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章
程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盖章):
县水利局(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ⅩⅩ县水利发展步伐,搭建县级水利投融资平台,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ⅩⅩ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ⅩⅩ县水利局。
第三条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水电、水源及水生态工程、给排水、旅游、温泉开发、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河道整治、水土保持、中小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农业产业、水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水利综合经营、污水处理以及与水利相关的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设计咨询。
建筑材料、设备销售。
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维护国家、出资人及职工的权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出资人
第六条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公司由ⅩⅩ县水利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出资人全部缴纳出资后,必
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县级及县级以上投入的资金可作为新增国有资本注入公司。
第八条出资人的权利:
一、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对公司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向公司委派或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向公司委派或更换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
五、修改公司章程;
六、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向;
八、依法和本章程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额;
二、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十条出资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但必须依法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转让后,应变更公司形式并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七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五名。
第十三条董事会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出资人报告工作,执行出资人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岗位设置;
九、决定公司的人事改革方案和工资方案;
十、决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审批公司劳动用工方案;
十一、负责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制度,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出资人授与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
持,董事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或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十六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内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议题、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等会议资料送达各董事;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于三日内做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董事会会议纪要永久保存。
第十七条董事会做出决议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会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除合同以外
的其他文件;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提名公司总经理人选,提议公司管理框架。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主持工作的董事代其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
三、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方案;
五、拟定公司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工资方案;
六、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八、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签署公司行政、经营管理文件,
受董事长委托签署合同;
九、提请任免公司副总经理、中层干部;
十、聘任或解聘除副总经理、中层干部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一、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拟定公司劳动用工及内部分配形式报董事会批准;
十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若干中层职能部门,具体设置方案另行规定,中层干部配备由总经理提名。
第五章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公司成立监事会。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由出资人拟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任命。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
监事会形成决议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账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他们予以纠正,必要时向出资人报告;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二十五条公司依照《会计法》、行政法规及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每一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按国家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定期向财税
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出资人,并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净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净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益金。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时,可以不再提取。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前利润弥补亏损。
经出资人决定,公司可以另外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三十条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所余利润,依法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只能用于下列各种途径。
一、弥补亏损
二、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的公益金
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七章合并、分立、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二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出资人做出决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三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公司法》及本章程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经出资人同意后,相应调整公司账目。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章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出资人决定解散;因合并、分立需要;被依法责令关闭等,应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在规定时间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出资人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公司章程由董事会修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意后,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