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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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公司法定名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地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依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政策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股东以其所持股分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宗旨:积极发挥股分制企业的优势,立足成都,面向国内、国际,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商品渠道、品牌输出等产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科、工、贸一体化发展道路,用一流发展思路,用一流的管理,致力于公司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佳追求。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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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整,由股东按照各自认购的股分比例以货币或者实物形式缴纳。

三、公司目标和业务范围公司的目标是通过投资和管理各类资产,实现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房地产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四、股东1. 股东资格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股东应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履行其作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 股东权益股东按照其认购的股分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分配、公司决策权等。

3. 股东义务股东应及时缴纳其认购的股分款项,并根据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五、董事会1. 董事会组成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2. 董事会职权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审议并决定重大事项。

3. 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会议决议应经过董事的多数允许。

六、监事会1. 监事会组成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主席监事和普通监事。

2. 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保护股东利益,防止公司内部违法行为。

3.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主席监事召集。

会议决议应经过监事的多数允许。

七、经营管理1. 公司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

2. 公司财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定期进行审计。

3. 公司合同公司与外部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的合同应经过董事会授权,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履行。

八、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其中一部份可用于资本公积金和储备基金。

九、章程修改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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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以货币形式认缴。

三、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1.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和投资顾问服务;2. 企业并购、重组、股权转让、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3. 金融产品的投资与资产管理;4. 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工具的交易和投资;5. 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财务咨询和资本运作等;6.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股东及出资比例1. 公司股东包括:(1)股东A:持股比例XX%,认缴出资XXX万元;(2)股东B:持股比例XX%,认缴出资XXX万元;(3)股东C:持股比例XX%,认缴出资XXX万元;(4)股东D:持股比例XX%,认缴出资XXX万元。

2. 股东的权益与义务:(1)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决策权的权益;(2)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和风险的义务;(3)股东不得擅自转让其股权,否则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股权转让。

五、董事会及职权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若干董事组成。

2.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1)制定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2)决定重大投资、合作和经营决策;(3)选聘、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年度预算和分红方案;(5)决定公司章程的修订和变更;(6)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六、监事会及职权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若干监事组成。

2.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1)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2)审查和监督公司的财务报表;(3)提出对董事会的监督建议;(4)监督公司的法律合规和内部控制;(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提出意见;(6)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七、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应按照国家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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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1. 公司名称:XYZ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 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

二、公司性质和目的1. 公司性质: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责任。

2. 公司目的:公司的主要目的是进行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房地产投资等。

三、注册资本和股东1. 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分为XXX股,每股面值为XXX元。

2. 股东:公司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股东名单详见附表1。

四、公司组织结构1.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

2. 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五、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1. 董事会职权:a)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b) 审议和决定重大投资、融资、并购等事项;c) 选聘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d) 审议和决定公司章程的修改;e)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权。

2. 监事会职权:a) 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b) 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c) 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d) 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和监督;e) 提出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改进建议。

六、公司财务管理1. 财务年度:公司财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2. 财务报告:公司每年根据财务年度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报送。

3. 分红政策: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股东权益,经董事会决定后,可以向股东派发红利。

七、公司章程的修订1. 公司章程的修订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变更登记。

2. 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目的变更等。

八、解散和清算1. 解散:公司解散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解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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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引言概述: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权益分配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从公司名称、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权益分配和公司治理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

一、公司名称:1.1 公司名称应准确反映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和性质。

1.2 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1.3 公司名称应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方可使用。

二、组织结构:2.1 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三权分立的组织结构。

2.2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2.3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经营范围:3.1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明确规定,包括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

3.2 主营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应与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相匹配。

3.3 辅助业务是为了支持主营业务的开展而设立的,应与主营业务有关联性。

四、权益分配:4.1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2 公司应设立资本公积金,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或弥补亏损。

4.3 公司应设立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发展。

五、公司治理:5.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规范。

5.2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向股东和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5.3 公司应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和内部失控的风险。

总结: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对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权益分配和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公司应根据章程的要求,合法经营、规范运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1)第三章经营范围和期限 (2)第四章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 (2)第五章股东和股东会 (2)第六章董事会 (5)第七章监事 (8)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10)第九章利润分配 (12)第十章税务、财务、审计 (13)第十一章终止、解散和清算 (13)第十二章股权转让 (16)第十三章章程的修改 (17)第十四章保险及保密 (17)第十五章争议解决 (17)第十六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办发(2015)42号文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各方股东协商同意,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投资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投资有限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七条本公司全称:*****投资有限公司。

第八条*****投资有限公司住所:。

1第三章经营范围和期限第九条*****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新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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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等__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拟定三个并排序)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对新农村建设业、美丽乡村建设业、旅游业、娱乐业、酒店业、建筑业、商务服务业、工业、农业、体育休闲业、高科技业的投资。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专项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本总额。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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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名称:投资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咨询、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等。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位于_________(城市)。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五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分为普通股东和特殊股东两类。

第六条股东权益:本公司的股东享有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并在公司决策中享有一定的表决权。

第七条股东会议:公司股东会议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议由所有股东组成,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会议主席。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并选举其中一名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

第十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有权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计划等重要决策,并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检查委员会:监事会设立检查委员会,由监事会成员组成,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总经理: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选聘产生,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股权转让第十四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但需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第十五条股权转让限制: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受以下限制:(一)必须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二)必须事先通知公司,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批准;(三)股东转让股权后,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利润分配第十六条利润分配:根据本公司盈利情况和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利润分配方式由股东会议决定。

第六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股东会议的决议应根据法律和监管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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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泸州市吉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

本设执行董事的参考格式~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对房地产、酒店业、商贸(及物流)、餐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策划、(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土地整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营业期限: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2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为财务公司借贷资金,其资金利息由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1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认缴情况实缴情况股东名称(姓认缴出出资实缴出资出资出资认缴期限、金额名) 资额方式额方式时间年月年月年月万元货币万元万元货币万元年月年月年月万元货币万元万元货币万元年月年月年月万元货币万元万元货币万元年月年月年月万元货币万元万元货币万元合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第条公司首次内部筹款10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限时认缴。

其中xxx先生以胡市糖厂土地评估市价过户到公司户下,作为入股资金,不足金额以现金补贴,超出部分作为下次筹款资金。

以后每次内部筹款,都以各股东入股出资比例限时认缴。

每次缴款后,公司要向各股东提供缴款确认书,并由公司盖章。

所有股东互相监督确认缴款情况。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2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设总经理、业务部、办公室、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股东会由xxx xxxx xxx三位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会议,由所有股东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

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会选举xxx先生为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同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xxx先生为总经理,选举xxx先生为副总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工作,选举xxx为公司监事。

第三章股东会的职权第二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的章程;9、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经理;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东会每月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主要向股东汇报公司财务情况、投资计划、工作进度等。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一)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

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通过;(二)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三)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议,并由全体股东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六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权利和义务4第三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三、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五、拟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部分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会选举xxx先生为总经理。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五、向股东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人选;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七、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监事的职权:5(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6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7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第三十五条公司每笔财务支出,都需有详细记录,附发票或收据,由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能报销入账。

第三十六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七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注:公司规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的,须明确规定)。

第三十八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8会作出决议;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股东会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第四十二条公司因《公司法》第181 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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