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第4部分(1)
中职教育-刑法总论(北大版)课件:第23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ppt

3.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 能力的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4.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资 金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15
信用卡诈骗罪(二)
(二)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 1. 伪造信用卡后又自己使用的行为的定性问题 2. 本罪的未遂问题 3. 盗窃信用卡的使用问题 (三) 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竞合问题 3. 本罪的共犯问题 4. 犯罪数额的计算问题
22
侵犯商业秘密罪(三)
(三)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19条和第22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 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两高”司法解释第7条第2款的规定,所谓“造 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 额在250万元以上的情形。根据上述“两高”司法解释第 15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按个人犯本罪认定标准的3倍 认定犯罪和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八、 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九、 对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行贿罪 十、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十一、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十二、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十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十四、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十五、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 十六、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二)票据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14
信用卡诈骗罪(一)
(一) 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取利益目的。
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一)概念
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 万元以上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复杂客体。 (1)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 (2)广大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一)概念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犯海关法规,逃
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限制进出口或 者一般的应纳税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纳税额 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
(二)构成特点
1.犯罪客体:国家对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管理制度。 (1)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施准许、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
经济管理活动中进行非法经济活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 2.在社会主义市场运行或者经济管理活动中实施了非
法经济活动。 3.情节必须严重。
(三)犯罪主体 1.自然人: 2.特殊主体:如,抗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只能是纳 税主体。 3.单位:在本章的犯罪中占大多数。
法运输、邮寄、储存等行
为。
课堂提问:
课堂提问: 被告人置中美合资上海统一执业有限公司中方管理 人员的多次反对于不顾,将16只集装箱计238吨 “废纸”“混合纸”先后5次从美国洛杉矶、奥克 兰等地运抵我国。海关在进行检查时,发现箱中含 有大量污染环境的生活垃圾和少量医用废物,不符 合我国环保要求。被告对上述行为不与否认。 问:被告的行为构成何罪?
所谓的销售就是指对这些产品进行了批发或者零售。
刑法学-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概述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二)走私罪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五)金融诈骗罪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罪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一男子因涉嫌销售假烟庭上受审,庭审中,男子突然抱头 痛哭。3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 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
被告人王俊峰因涉嫌销售伪劣香烟被公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人王俊峰说:“我知道卖假烟违法,可
不知道有多严重,我认罪。”当他转过头看向旁听席的家
人时,突然低头痛哭。他说:“我对不起家人,我错了。”
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一、伪造货币罪 犯罪对象为我国的货币和在我国自由兑换的流通中的外国
货币。 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四、持有、使用假币罪 五、变造货币罪 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七、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八、高利转贷罪 九、骗取贷款罪 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十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该油当作煤油在农村销售。王某、刘某、董某、林某等人
购买后点灯使用时,该“煤油”喷出发生燃烧,造成一人
轻伤、三人轻微伤和部分财产损失。案发后,经取样鉴定
为不合格的煤油,其不合格指标为闪点<7C0,而煤油合 格的标准为≥40C0。
司法考试刑法复习大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内容指导」 本章之罪很多是以经济法以、民商法为依据规定的,因此需要以经济法、民商法为背景来掌握。
此外,本章对经济犯罪规定的特点是⾮常详细的,很多采取的是列举式的规定。
因此对这⼀章的犯罪,建议⼤家多重视法条内容的掌握,尤其是那种列举式的规定,⼀定要把列举的项⽬背下来。
这样背⼀项相当于背⼀个案例,⾮常有⽤。
对这类规定详细法律条⽂,有⼀个简单的掌握办法,就是死记硬背。
其中较重要的罪名有: (1)⽣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罪与⾮罪界限,销售额5万元;与其他具体伪劣商品犯罪的想像竞合关系;择⼀重罪处罚。
(2)⾛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罪与⾮罪界限,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保税、免税品的⾛私;以⾛私罪论处的情况;与⾛私其他特定物品犯罪,如⾛私⽂物罪和⾛私枪⽀、弹药、爆炸物罪的区别。
(3)伪造、变造⾦融票证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洗钱罪。
(4)票据诈骗罪;⾦融凭证诈骗罪;信⽤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5)偷税罪;骗取出⼝退税罪及其与偷税罪的界限。
(6)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7)合同诈骗罪;⾮法经营罪。
注意关于洗钱罪对象的⽴法变化:增加恐怖活动资⾦。
第⼀节⽣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对这⼀节的犯罪主要掌握以下⼏点: (⼀)⽣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罪的界限* 这个是:1 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的(销售额);或者2 当场查获的伪劣产品价值15万元以上(即“查处额”)。
(⼆)⽣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条)与其他具体的⽣产、销售特殊的伪劣商品犯罪(第141条与第148条之罪)的区别 区别要点:第140条之⽣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数量为要件,即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当场查获的伪劣产品价值15万元以上。
第141条王第148条规定的其他特殊伪劣商品罪不以上述数量标准为要件,但需要以危险或者严重结果为要件。
其中,以危险为要件的有:第141条的⽣产、销售假药罪;第143条的⽣产、销售不符合卫⽣标准的⾷品罪。
第23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远华走私案
厦门远华公司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
立以来查处的最大的一宗经济犯罪案件,涉案值高达人民币
530余亿元。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采用直接闯关、假转口、伪
报品名等手法,走私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
纺织原料、通信设备、电器、西药原料等数十种,其规模之大,
全生 标产 准销 的售 产不 品符 罪合 安
卫生 生产 器不 械符 罪合 标 准 的
食 食生 生 品 产 品产 罪 罪销 销 售 售 有 有 毒 毒 有 有 害 害
江苏警官学院
标生 准产 的销 食售 品不 罪符 合 安 全
生 产 销 售 劣 药 罪
生 产 销 售 假 药 罪
生 产 销 售 伪 劣 产 品 罪
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
江苏警官学院
14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种类
• ⑸ 金融诈骗罪。
包括8种具体犯罪,即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
江苏警官学院
15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种类 • ⑹ 危害税收征管罪。
化合 生 罪兽 生 妆卫 产 药产 品生 销 化伪 罪标 售 肥劣 准不 种农 的符 子药
产合 生 罪准 生 罪毒 生 品安 产 和产 有产 罪全 销 医不 害销 标售 用符 食售 准不 器合 品有 的符 械标
江苏警官学院
食合 生 罪生 品卫 产 产 罪生 销 销 标售 售 准不 劣 的符 药
药生 罪产 销 售 假
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属
四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案例3:
2007年6月,上海市某银行工作人员在整理客户企业 银行回单时发现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单特别多, 款项用途为差旅费,每笔款项均为4.99万元,具有 明显地逃避监管部门的意图,于是向当地人民银行 提交了可疑交易报告。经过人民银行和警方的调查, 该公司利用我国对软件行业的优惠政策,虚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3072张,编取出口退税约2900万元。为 了逃避银行的大额交易监测,该公司将骗税所得拆 成了每笔4.99万元,并以差旅费的名义进行转移。 聪明反被聪明误,不法分子拆分交易的手法露出了 马脚,最终被抓获归案。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一)概念
刑 法 各 论
破 坏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罪
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 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1.客体: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 的合法利益。
2.客观行为: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以次 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故意
刑 法 各 论
目录
第 二 编
二、骗取出口退税款罪
破 坏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罪
(一)概念
刑 法 各 论
是指以虚报出口或者其他手段,骗取 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客观表现: 虚报出口(包括本没有出口而虚报出 口或出口少虚假多报)骗取税务机关,企 图取得退税款。 (三)罪数
第 二 编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一、集资诈骗罪
破 坏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罪
(一)概念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1)主观: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客观方面:
14第四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以次充好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 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 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 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指将不 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冒充为 合格产品的行为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三)司法认定
实践中,掺入的有毒、有害物质多种多 样,如用工业酒精加工成食用酒,在汽 水中加入国家严禁使用的色素,在牛奶 中加入石灰水,在鸭蛋中加入苏丹红, 在麻油中掺入柴油等等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三)司法认定
罪与非罪 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食品罪的界限 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界限 与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界限
罪与非罪 生产、销售行为是否并罚 与生产销售其他伪劣产品犯
罪的界限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1、罪与非罪
主观上是否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故 意
客观上是否实施了掺杂、掺假,以假充 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 格产品的行为
本罪属结果犯,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需 达人民币5万元;生产后尚未销售,产 品价值需达人民币15万元,否则为一般 违法行为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1、罪与非罪
掺入的是否是有毒、有害物质。如果 掺入的是食品原料,尽管可能有毒、 有害,亦不构成本罪。如将酸败的油 脂、变质的水果等掺入生产、销售的 食品中,就不构成本罪,造成严重后 果或者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可以他罪如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 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等论处。
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 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 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第四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习题

第四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主体()。
A.都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B.都是特殊主体C.都只能是自然人D.多数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主观方面()。
A.都是故意B.都是过失C.既有故意也有过失D.多数是过失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实际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定()。
A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B.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D.生产、销售劣药罪4.直接向走私假币的人收购假币构成犯罪的,应定()。
A.非法经营罪B.走私假币罪C.购买假币罪D持有、使用假币罪5.甲在渤海水域内非法运输大熊猫皮5张被查获。
甲的行为构成()。
A.非法经营罪B.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C.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D.走私文物罪6.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犯罪的,应定()。
A.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B.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C.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D.走私固体废物罪7.甲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出售,致1人死亡、5人失明。
甲的行为构成()。
A.投毒罪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8.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客体不同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C.犯罪主体不同D.犯罪主观方面不同9.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与行贿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主体不同B.行贿的对象不同C.犯罪客体不同D.犯罪目的不同10.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主体不同B.犯罪客体不同C.行为表现不同D.犯罪目的不同11.偷税罪与抗税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客体不同B.犯罪主体不同C.犯罪主观方面不同D.客观行为不同12.盗窃并使用信用卡构成犯罪的,应定()。
A.信用卡诈骗罪B.盗窃罪C.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D.诈骗罪13.纳税人缴纳税款后,用骗取出口退税的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应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提示:
根据“两高”《解释》,实施本 罪又销售该商品构成犯罪的, 应当以本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 定罪处罚;实施本罪又销售明 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 品构成犯罪的,数罪并罚。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考)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明知
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 金额较大的行为。
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
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
重大损失的行为。
• •(二)认定 • 1、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
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的界限
•首先,本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
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
•其次,本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
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 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 假冒行为。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本节提示:
§ 2001年4月18日最高检察院、公安部 §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 § (本节简称《规定》)规定了本节犯
罪的立法标准。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法考)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
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 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以及在同一种 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 行为,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 (2)未经注册的商标,在不侵犯他人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下,虽然可以使用,但 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因此假冒他人没有注册的商标的,不可能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至第4款规定的“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自学)
• 1、注意本节各罪构成条件上的类型——数额犯、
结果犯、情节犯。
• 2、本节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案件外
,皆为自诉案件。
• 3、注意司法解释中的共犯问题。 • 4、注意牵连犯的定性问题。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法考)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
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2)
•3、行为人以盗窃、利诱、威胁等不正当手
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后,又假冒他人商标 ,制造商品的行为,如何认定?
•张明楷:原则上数罪并罚。如单纯(无侵
犯商业秘密)的制造行为,定假冒注册商 标罪。
•不同意张观点的:认为如将侵犯商业秘密
行为定了罪,则假冒商标行为无依托,却 再定假冒商标罪,属重复评价,违反定罪 原则。
•侵权复制品,是指犯侵犯著作权罪而形成
的复制品,即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权复制 品。
•主体必须是侵犯著作权罪主体以外的自然
人或者单位,侵犯著作权罪主体销售侵权 复制品的,属于吸收犯,只能认定为侵犯 著作权罪。
•七、侵犯商业秘密罪(法考)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与特征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
/xf/xx2_sj.asp?bh=244
•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念与特征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
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 1、犯罪对象: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
•(二)认定 •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 (1)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 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 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擅 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 商品”,“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 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 表示”等行为虽然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但不是假冒注 册商标的行为,故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为。
• 五、侵犯著作权罪(法考)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与特征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
作权法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法考)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权复制品 的物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客观 方面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 额巨大。
他人,不仅包括竞争对方,也包括其他生产者与 经营者;不仅包括个人,而且包括单位。
§ 二、虚假广告罪(法考)
§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 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 为。
§ 三、串通投标罪(法考)
§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 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 的利益,情节严重,或者投标人与招 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 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关于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牵连和竞合。 • 行为人在生产的伪劣商品上假冒他人已经
注册的商标的,应从一重罪论处,而不能 实行数罪并罚。
• 根据“两高”《解释》,实施本罪又销售该
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以本罪即假冒注册 商标罪定罪处罚;实施本罪又销售明知是 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 数罪并罚。
•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 ”:
• (1)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曾被告知所销售的
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 (2)销售商品的进价和质量明显低于被假
冒的注册商标商品的进价和质量的;
• (3)根据行为人本人的经验和知识,知道
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但 如果行为事先与假冒注册商标的人通谋,他不正当
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使用该商业 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注册商标的,应认定 为一行为触犯了数罪名,以一重罪论处。
• 2、本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
秘密罪的竞合问题。
• 如果商业秘密亦为国家秘密的,则按法条
竞合处理原则,重法优于轻法,依照国家 秘密方面的犯罪定罪处罚。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罪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
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故意伪造、擅自制造他人 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 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 四、假冒专利罪(法考)
•假冒专利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专
利管理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