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高级)动物检疫检验员岗位操作标准.
动物疫病检测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动物疫病检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动物疫病检测员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1. 职业定义: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疫病检查和品质检验工作,并协助出具合格证明的人员。
2.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3.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潮湿,有毒有害。
4.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嗅觉、触觉、色觉、听觉正常;手指、手臂、腿脚灵活,动作协调。
5. 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6.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包括申报条件、鉴定方式、监考人员与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鉴定时间以及鉴定场所设备等。
7. 职业道德:包括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和职业守则。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获取完整的动物疫病检测员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动物疫病防治员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国家标准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动物疫病防治员。
1.2 职业定义在兽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动物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表达能力,手指、手臂灵 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材料的场地。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中等以上专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动物疫病防治员国家职业标准完整版

动物疫病防治员国家职业标准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国家职业标准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国家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动物疫病防治员。
1.2 职业定义在兽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动物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表达能力,手指、手臂灵 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材料的场地。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中等以上专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

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一、岗位概述动物检疫员是负责检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专业人员。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确保动物和动物产品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检疫要求,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扩散。
动物检疫员需要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细致的观察力,以确保动物的健康和人类的安全。
二、岗位职责1.负责检疫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接待来访者、登记检疫资料、维护检疫站的基本设施等。
2.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要求,对进口和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3.协助动物检疫研究员进行实验室工作,包括样品收集、实验操作和数据分析等。
4.参与动物疫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包括对疑似疫情动物的隔离、检测和治疗等。
5.定期参加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更新动物检疫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6.维护和更新动物检疫设备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7.协助上级领导开展其他相关工作,如制定检疫政策、参与检疫法规的修订等。
三、任职要求1.具备相关动物学、兽医学或动植物检疫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2.具备动物检疫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方面合作单位进行有效的合作。
4.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检疫工作。
5.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能够适应高强度的工作环境。
6.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们合作共事。
7.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熟练使用相关的检疫设备和器材。
四、发展前景随着国家对动物检疫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动物检疫员的岗位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动物检疫员除了可以在动物检疫站工作外,还可以在相关的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院所等工作,有较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岗位优势1.岗位稳定:动物检疫是国家重点关注的工作领域,岗位稳定性较高。
2.职业发展:动物检疫员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有机会晋升为高级动物检疫员、主管或行业专家。
3.社会影响:作为动物检疫员,你的工作将直接影响到动物和人类的健康和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动物检疫检验员

动物检疫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动物检疫检验工1.2职业定义在动物检疫中,从事检验操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表达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嗅觉、色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符合常规检疫检验实验室及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备。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

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第一篇: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等有关规定、标准,熟练掌握动物卫生检疫检验技术,做到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不徇私情,规范检疫。
二、检疫员在执行检疫任务时应衣装整洁、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依法检疫,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检疫对象的检疫项目,依照检疫程序按检疫标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同时对检疫结果负责。
三、动物检疫员在工作中要积极宣传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检疫的认识和遵守动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动物检疫员管理区域内动物产地检疫到位率达100%、产地检疫率达100%,在实施产地检疫时,做到亲临场户、临检观察,对检出的病畜应根据不同病情依法处理。
五、动物检疫员在屠宰检疫时,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随宰随检。
屠宰场派驻人员到位率达100%、屠宰检疫率达100%。
六、检疫员应建立个人档案,对检疫情况做好记录,规范填写检疫证照并保存留档,不得乱出证和买卖、涂改、伪造检疫证明。
七、检疫员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应加盖或加封验讫标志、出具相应的检疫证明,并依法按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八、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发现疫情,按规定及时上报,对病死畜禽及产品要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按要求采取高温、焚烧、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九、认真做好消毒灭源的宣传指导工作,负责做好屠宰加工场、牲畜运载工具等卫生消毒工作。
十、严格执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检疫登记和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
第二篇: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共)1.依法对国家规定的检疫对象进行检疫检验,按规定标准收费。
2.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卫生检疫人员岗位职责

动物卫生检疫人员岗位职责职位概述动物卫生检疫人员是负责动物卫生检疫工作的专业人士。
他们通过开展动物卫生检疫工作,保障动物健康,预防疫病传播,确保食品安全和人群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动物卫生检疫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
主要职责1. 动物卫生检疫工作•负责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检疫,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区的卫生标准,防止疫病的传播。
•跟踪和了解国内外动物卫生状况,熟悉各类疫病防控策略,制定相应的检疫方案和防疫措施。
•对动物饲养环境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动物饲养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2. 检疫检测工作•进行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检测工作,包括采样、实验室检验和结果分析等。
•负责对动物疫情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密切关注新出现的动物疫情和疫苗研发情况,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防控方法。
3. 协调与沟通•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动物疫情信息。
•协调与指导动物饲养场所,制定并推广动物疫情防控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参与各类动物卫生检疫培训和讲座,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检疫工作的质量。
4. 材料整理和档案管理•负责动物卫生检疫工作的相关材料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组织和管理相关数据,制作相关报告和统计资料,如检疫结果、检测报告等。
能力要求1. 专业知识•具备动物医学、动物检验等相关专业知识。
•熟悉动物卫生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动物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控的基本原理和技术。
2. 检疫技能•能熟练操作相关动物检疫设备和器材,掌握动物采样和检测的方法和流程。
•具备动手能力,能独立工作和应对突发情况。
3. 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保持协调沟通。
•能够组织和协调相关培训和会议等活动。
4. 抗压能力•具备抗压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在压力情况下能保持冷静并合理调配工作计划。
总结动物卫生检疫人员在保障动物健康和防控疫病传播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动物检疫检验员岗位职责.

动物检疫检验员岗位职责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各级政府的地方法律规章,尽忠职守,熟练掌握动物卫生检疫检验技术,做到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不徇私情,规范检疫。
2.积极宣传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检疫的认识和遵守动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在执行检疫任务时应衣装整洁、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带齐检疫工具、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依法检疫,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检疫对象的检疫项目,依照检疫程序,按检疫标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同时对检疫结果负责。
4.严格遵守岗位工作纪律,要按时到岗,做到随到随检,随宰随检,动物检疫检验员管理区域内动物产地检疫到位率达100%、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率达到100%。
在实施产地检疫时,做到亲临场户、临检观察,对检出的病畜应根据不同病情依法处理。
5.严格按规程进行检疫检验操作,对检疫检验合格的发给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在胴体上加盖验讫印章;对检疫中发现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隔离观察,按照规定采样送检,并及时上报;对检疫中发现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视情况采取相应动物防疫措施,并及时上报;对病死动物及产品要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按要求采取高温、焚烧、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6.严格证章管理,规范填写检疫合格证明,要做到先检疫,后出证,杜绝不到场检疫出证或不检疫就出证。
严禁由货主填写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出售或转让检疫检验证明,不能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能买卖、涂改、伪造检疫证明,不能将检疫验讫印章拿到厂外使用。
7.做好动物免疫标识回收、登记、保存工作。
8.认真做好消毒灭源的宣传指导工作,监督指导屠宰厂搞好厂内动物防疫消毒工作。
9.做好动物宰前检疫、屠宰检疫和无害化处理记录。
10.严格执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检疫登记和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