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AQI技术规范与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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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AQI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AQI

二、空气质量指数AQI (一)AQI的含义
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
纲指数,分为0~50、51~100、101~150、151~200、201~300和大于300六 档,相对应空气质量的六个类别,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说明污染越严重,
对人体的健康危害也就越大。
空气质量指数及相关信息
(三)AQI的发布
对于政府/科研部门,需要提供各污染物长期详细信息:各种污染物年平均值, 地图;污染排放情况、情景模型;健康影响评估,以便制定、评估空气质量政 策来改善空气质量,遵守(国际)国内减排计划甚至是应对极端情况(事故)的 措施等。
对于公众/NGO,发布数据要简明易懂,使人们了解什么行为会导致空气污染。 如主要污染物的来源,在网上公布工业、交通、城市等不同背景的实时空气质 量状况,及风向与污染物浓度的关系等。加强公众对空气质量措施、管理的支 持。而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空气质量可能短时间影响健康,人们可以采取一些 措施或药物避免长时间接触差的空气。空气质量预报(至少实时更新)还要附 带具体提示建议。
(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
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 农村地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二级:一类区适用于一级浓度限值;二类区适用二级
浓度限制。
例如,青岛大学属于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告 2012 年 第 8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技术规定(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本标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同步实施,由中国环境科 学出版社出版,标准 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2012 年 02 月 29 日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AQI、PM2.5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AQI、PM2.5

本期内容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介绍 各污染物对健康的危害 各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AQI相关知识 获取空气质量信息的途径
1
4.大气中各项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颗 粒 物(PM10)通 常 来 源 于 燃 煤 尘、工 业 生 产、建 筑 水 泥 尘、土 壤 风 沙 尘 以 及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其总量中20~85%为PM2.5 。中心城区PM2.5 量 占PM10量一般为40~85%。 颗 粒 物(PM2.5)产 生 的 主 要 来 源,是 日 常 发 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 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 SO2主要来自固定污染源,包括火力发电厂等燃
2.空气质量新标准在实施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鉴于我国不同地区的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差异较大,且 PM2.5等新增指标监测需要开展仪器设备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等一系 列准备工作,为确保各地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实施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通知》,明确规定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 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 模范城市,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分期实 施要求。上海市作为第一批实施城市之一,自2012年起率先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 并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和发布工作。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 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医学专家认为粒径在 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直径相当于人类头发的1/10大 小,不易被阻挡。被吸入人体后易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 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而PM2.5 产生的主要来源,是日 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 的残留物,别忘了你时刻都在呼吸,那么请为PM2.5 出一把 力。 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编制说明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三: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I
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统一编号:374 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王宗爽 标准处项目负责人:何俊
II
目录
1 项目背景 .......................................................................................................................................1 1.1 任务来源.................................................................................................................................1 1.2 工作过程.................................................................................................................................2 1.3 标准的法律地位与作用.........................................................................................................3
2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4 3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 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浓度单位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0.02 日平均 0.05 1小时平均 0.15
0.06 0.15 0.50
0.10 0.25 0.70
毫克/立方 米 (标准状 态)
总悬浮颗 粒物 TSP
年平均 日平均
0.08 0.12
0.20 0.30
0.30 0.50
污染物名 称
分析方法
来源
(1)甲醛吸收
副玫瑰苯胺
分光光度法 GB/T
二氧化硫
(2)四氯汞盐 15262-94 副玫瑰苯胺 GB 8970-
分光光度法 88
(3)紫外荧光
法①
总悬浮颗 粒物
重量法
GB/T 15432-95
可吸入颗 粒物
重量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GB 6921- 86
氮氧化物 (以NO2 计)
(1)Saltzman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生态破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 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5-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 -标准名称; -3.1-3.14(增加了14种术语的定义); -4.1-4.2(调整了分区和分级的有关内容); -5.(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和浓度限值); -7.(增加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规定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 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 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引用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AQI技术规范及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201602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AQI技术规范及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201602

颗粒物(粒径
年平均
6
小于等于2.5微
米 )( PM2 5 )
24小时平均
浓度限值
一级
二级
20
60
50
150
150
500
40
40
80
80
200
200
4.0
4.0
10.0
10.0
100
160
160
200
40
70
50
150
15
35
35
75
单位 微克/立方米 毫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数据有效性规定
应采取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连续性和完整性 ,确保全 面 、客观地反映监测结果。
● 监测点位情况 ➢ 有几个测点 、分布情况 、测点性质(国控 、省控、
市控) 、测点基本情况介绍。 ● 监测方法 、指标 ● 评价的方法和标准
2 、空气质量状况
当年空气质量状况
➢ 总体平均状况 、各测点状况 ➢ 内容应该包括: 有效监测天数 、各污染物的平均浓
度 、污染指数 、达标情况 、超标率 、超标倍数
3.空气质量评价 各种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 663— 201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技术规定(试行)( HJ 633—2012 ) 关于对“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 ”发布内 容进行调整的通知(总站气字[2013]240号) 关于印发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 的通 知(环办[2014]64号)
基本项目的浓度限值
序号 1 2
3
污染物项目
二氧化硫
(SO2 )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本标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同步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 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2012 年 02 月 29 日
i
HJ 633—2012
2016-01-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HJ 633—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告
2012 年 第 8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 体健康,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为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并予发布。
iii
HJ 633—2012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分级方案、计算方法和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与类别,以及空气质量 指数日报和实时报的发布内容、发布格式和其他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实时报和预报工作,用于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
5.1 发布内容
5.1.1 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日报和实时报的发布内容包括评价时段、监测点位置、各污染物的浓度及空 气质量分指数、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及空气质量级别,报告时说明监测指标和缺项指标。日报和 实时报由地级以上(含地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环境监测站发布。
3
HJ 633—201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HJ/T 193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 年第 4 号)

环境质量报告书空气质量部分编写方法

环境质量报告书空气质量部分编写方法

环境质量报告书空气质量部分编写方法一、空气质量部分应包括的主要内容1.空气监测情况的概述2.空气质量状况3.空气质量评价4.污染特征分析及原因分析5.污染物超标原因分析6.结论7.建议二、基础资料准备1.当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当年主要气象参数资料3.当年污染物排放情况资料4.当年有关政策措施三、报告编写1.空气监测情况的概述(1)监测点位情况有几个测点、分布情况、测点性质(国控、省控、市控)、测点基本情况介绍。

(2)监测方法、指标(3)评价的方法和标准2.空气质量状况(1) 当年空气质量状况总体平均状况、各测点状况内容应该包括:有效监测天数、各污染物的平均浓度、污染指数、达标情况、超标率、超标倍数(2) 与近几年同期比较情况总体平均比较情况、各测点比较情况比较内容包括:达标率、平均浓度相对升降、自动监测(优良天数)、趋势描述该部分可以以表格、趋势图等形式进行描述。

(3) 各污染物变化情况评价区域,各污染物的污染程度、首要污染物是什么,简单的月均或季度变化情况,如果有多个测点可分析各区域各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情况。

3.空气质量评价等标污染负荷系数法 公式:P P F i i =(1) ii i S C P = (2) ∑==ni iP P 1 (3) iC ——i 种污染物平均浓度 i S ——i 种污染物环境质量标准F——污染物i的负荷系数iP——污染物i的分指数iP——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例如:本地区今年二氧化硫浓度0.04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0.030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0.060毫克/立方米,降尘11.0吨/平方公里·年按照公式计算:二氧化硫分指数=0.041/0.060=0.68……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各污染物分指数相加=3.033污染负荷比=分指数/综合污染指数按照上表进行评价,当地污染负荷比最大为降尘,最小为二氧化氮,综合污染指数为3.033。

可以根据负荷比的情况判定当年该地区空气污染状况,首要污染物情况,并可以与上年进行比较;根据综合污染指数可以与上年进行比较,减小则空气质量好转,增大则空气质量下降。

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精编版

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精编版

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精编版1. 概述本报告旨在对特定地区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估。

通过收集大量的数据和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结果。

2. 检测方法我们采用了多种科学方法和仪器来检测空气中的污染物。

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气象观测、空气样品采集和分析、以及环境监测设备的使用。

3. 检测结果根据我们的检测数据和分析,以下是我们对空气质量的评估结果。

- PM2.5浓度:根据我们的数据,该地区的PM2.5浓度平均值为X微克/立方米,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限值。

- 二氧化氮(NO2)浓度:我们的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区的NO2浓度平均值为X微克/立方米,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限值。

- 二氧化硫(SO2)浓度:根据我们的数据,该地区的SO2浓度平均值为X微克/立方米,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限值。

4. 影响与建议基于我们的检测结果,空气质量可能对居民的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我们建议该地区的相关部门和居民采取以下行动来改善空气质量:- 加强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特别是对PM2.5的监测和减排工作。

- 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 鼓励居民减少机动车使用,鼓励步行、骑行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 普及环保意识,倡导节能减排和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

5. 结论通过本次空气质量检测,我们对特定地区的空气质量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并提出了改善空气质量的建议。

希望相关部门和居民能够采纳并实施这些建议,为该地区的居民提供更加清洁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请注意:本文档所述数据和建议仅供参考和讨论,具体的决策和行动应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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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悬浮颗粒物(TSP)、苯并[a]芘(BaP)、 铅(Pb)
铅(Pb)
总悬浮颗粒物(TSP)、苯并[a]芘(BaP)、 铅(Pb)
平均时间 年平均
数据有效性规定
每年至少有324个日平均浓度值, 每月至少有27个日平均浓度值 二月至少有25个日平均浓度值
24小时平 每日至少有20个小时的平均浓度值或

各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不断更新
2000年以来,依据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美国、欧盟、 日本、英国、加拿大、印度、泰国等国家、地区均对 本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了新一轮修订,修订的 重点是进一步提高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要求, 普遍增加 PM2.5浓度限值以及O3的8小时浓度限值。 此外,欧盟、英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还增加了镉 (Cd)等重金属污染物限值。
采样时间
8小时平均 每8小时至少有6个小时平均浓度值
1小时平均 每小时至少有45分钟的采样时间
年平均
季平均 24小时平
均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每年至少有分布均匀的60个日均值, 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5个日均值
每季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5个日均值, 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5个日均值
采用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时,监测仪器应全年365天(闰年366天) 连续运行。在监测仪器校准、停电和设备故障,以及其他不可 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获得连续监测数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 保及时恢复。
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应符合HJ 630的规定。对于监测过程中缺 失和删除的数据均应说明原因,并保留详细的原始数据记录, 以备数据审核。
标准分级
标准分为二级,分别针对不同的功能区。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 护的区域。
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 业区和农村地区。
一类区适用一级浓度限值,二类区适用二级浓度限值。
基本项目的浓度限值
序号 1 2
3
污染物项目
任何情况下,有效的污染物数据均应符合表4中的最低要求,否 则应视为无效数据。
数据有效性规定 加严
污染物项目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颗粒物 (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PM10)、颗粒物(粒 径 小 于 等 于 2.5 微 米 ) ( PM2.5 ) 、 氮 氧 化 物 (NOx)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 基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基本项目为:二氧化硫( SO2 )、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
(CO)、臭氧(O3)、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PM10)、颗 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PM2.5)等6项。 环境空气污染物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方式。 其他项目为:总悬浮颗粒物(TSP)、氮氧化物(NOx)、铅(Pb)、 苯并[a]芘(BaP)等4项。 参考项目 各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针对环境污染的特点, 对本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制定并实施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规定了环境空气中镉、汞、砷、六价铬和氟化物参考浓度限值。
1小时平均
160
200
颗粒物(粒径
年平均
40
70
5
小于等于10微 米)(PM10)
24小时平均
50
150
颗粒物(粒径
年平均
15
35
6
小于等于2.5微 米)(PM2.5)
24小时平均
35
75
单位 微克/立方米 毫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数据有效性规定
应采取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确保全 面、客观地反映监测结果。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 碳 ( CO ) 、 颗 粒 物 ( 粒 径 小 于 等 于 10微 米 ) ( PM10 ) 、 颗 粒 物 ( 粒 径 小 于 等 于 2.5 微 米 ) (PM2.5)、氮氧化物(NOx)
臭氧(O3)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 碳(CO)、臭氧(O3)、氮氧化物(NOx)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 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本标准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自实施之日起,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 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
我国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发生变化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 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 区NOx(氮氧化物) 和VOCs (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量 显著增长,O3(臭氧)和PM2.5(粒径小于2.5微米的 颗粒物)污染加剧,在PM10(粒径小于10微米的颗 粒物)和TSP(总悬浮颗粒物)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 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 PM2.5和 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 低。此外,重金属等有毒污染物污染事件发生频率较 高,威胁公众的身体健康。
标准需要适应环境管理的新需求
依据现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我国部分区域 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 受不一致。现行标准中分区分级要求不能适应新 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需求;部分污染物项 目有待调整,限值有待修订;数据有效性规定有 待收紧,部分监测分析方法也需更新等。
标准项目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AQI技 术规范及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
2016 . 1
主要内容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解读 空气质量指数(AQI)介绍 环境质量报告书空气质量部分编写
大纲
一、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解读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正式实施了
2012年2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实 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
二氧化硫 (SO2)
二氧化氮 (NO2)
一氧化碳 (CO)
平均时间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浓度限值
一级
二级
20
60
50
150
150
500
40
40
80
80
200
200
4.0
4.0
10.0
10.0
4
臭氧(O3)
日最大8小时平 均
100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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