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工程施工资质办理流程

工程施工资质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料准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企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自建厂房证明);4、资金证明(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或者银行资信证明);5、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景往社会保险登记证;6、开标前30日内劳务用工证明;7、其它根据工程业务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1、在线申请在指定的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格,上传申请资料,并提交资质申请。
2、资料初审申请人提交资质申请后,由资质审查机构对提交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资料补正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资质审查机构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
4、现场核查资质审查机构会对企业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了解企业基本状况,包括注册资本、人员构成、管理制度等。
5、资格审核资质审查机构会对企业的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金实力等进行审核。
6、考试若需要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申请人需要参加相关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7、颁发证书通过审核后,资质审查机构会颁发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
三、注意事项1、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3、配合资质审查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和审核工作;4、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参加考试;5、认真阅读和理解申请流程,及时了解申请进展情况。
四、常见问题解答1、施工资质证书有效期是多久?一般施工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1-3年不等,具体根据资质审查机构的规定而定。
2、如果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怎么办?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资质审查机构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申请人需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料补正。
3、支付了资质申请费后,如果被拒绝资质,费用是否能够退回?一般来说,资质申请费是不予退还的,所以在申请前需要认真评估自身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4、资质审核期间能否进行相关工程施工?在资质审核期间不能进行相关工程施工,需等待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程施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资质申请流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资质申请流程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6.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7.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二)、资质增项申请办理程序1.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2.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3.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4.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省建管局核准后打印资质证书。
(三)、资质升级办理程序1.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2.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建管局;3.省建管局核准后领取资质证书。
五、提交材料明细(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二)、综合资料(第一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法人证书;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8.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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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五)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七)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八)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九)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内容,可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相应的资质内容。
建筑资质办理要求及程序

建筑资质办理要求及程序
一、办理要求:
1.注册资金:根据不同的资质等级,建筑企业必须满足一定的注册资金要求。
2.人员要求:建筑企业需要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员工,包括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3.设备要求:建筑企业需要配备相应的施工设备和工具,以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
4.施工经验:建筑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通常要求有过一定规模和难度的工程施工经验。
5.技术能力:建筑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设计和施工工艺。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备案:建筑企业首先要进行资质备案申请,包括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企业注册证书、资质证书、技术人员证书等材料。
2.审核评定:相关部门对建筑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评定,包括对企业的资质等级、注册资金、人员配置等进行审核。
3.现场考察:部分建筑资质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核实企业的设备、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
4.审批发证: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发放建筑资质证书,并将企业的信息纳入相关的建筑资质管理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建筑资质办理要求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具体操作。
此外,建筑企业在办理建筑资质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建筑行业规范和质量要求,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建筑业企业资质所需资料清单(分立、合并、继承等)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5、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变更页)复印件;8、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10、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11、在省级或行业报纸,或者在资质许可机关网站发布的遗失声明;12、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13、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14、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1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1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1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1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2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2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2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23、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2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25、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6、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复印件;27、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28、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复印件;29、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复印件;30、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31、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32、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复印件;33、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复印件;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34、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二)首次申请:提交(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1、3、4、9、13、15、17、18、19、20、21、22、24等共13条。
建筑资质办理流程

建筑资质办理流程建筑资质办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程序,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参与工程施工的一系列过程。
建筑资质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资格审查,建筑施工企业首先需要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证件,以及企业的资质申请表格。
主管部门将对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企业规模、注册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条件,以确定是否符合资质申请的基本条件。
2. 资质申请,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向主管部门正式提交资质申请。
申请表格中需要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注册资金、施工业绩、技术人员情况等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一般需要经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
3. 技术评审,主管部门将对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资质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审,包括对企业的技术人员、施工设备、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技术实力、施工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
4. 现场考察,主管部门将安排专家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主要是对企业的施工管理、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等方面进行实地查看和评估。
考察内容包括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专家将对考察情况进行评价,并提交评审意见。
5. 审批发证,经过资格审查、技术评审和现场考察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综合评定,并最终确定是否颁发相应的建筑资质证书。
建筑资质证书一般包括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等不同级别的资质证书。
颁发证书后,企业即可合法参与相应级别的建筑工程施工。
以上就是建筑资质办理的基本流程,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建筑资质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都是围绕资格审查、资质申请、技术评审、现场考察和审批发证这几个基本环节展开的。
建筑企业申报资质办理部门及申报流程

建筑企业申报资质办理部门及申报流程1. 引言建筑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承包业务时,通常需要申报相应的资质,以证明其具备承接相应规模和类型工程的能力和资质。
本文将介绍建筑企业申报资质的办理部门和具体申报流程。
2. 申报资质办理部门在中国,建筑企业的资质办理主要由两个部门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MOHURD)。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负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审核和发放,以及具有特殊工程(如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爆设备安装工程等)的施工资质的审核和发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MOHURD):负责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审核和发放,即建筑业企业资质。
建筑企业在申报资质前,需要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资质类型,然后向相应的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 申报流程以下是建筑企业申报资质的一般流程:步骤1:准备材料在申报前,建筑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通常,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所在地、注册资金等)•企业经营范围和业绩介绍•企业资质和证书复印件•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资质申请表格等各类表格•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步骤2:填写申请表格根据要申请的资质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步骤3:提交申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同提交到对应的资质办理部门(NDRC或MOHURD)。
在提交材料时,需要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步骤4:审核与核准经过初步审核后,资质办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会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体系、经济实力、技术能力、工程业绩等方面。
步骤5:领取资质证书审核通过后,建筑企业需按照要求到资质办理部门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
同时,企业还需按照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确保持续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建筑企业资质怎么办理流程

建筑企业资质怎么办理流程每⼀个公司都会有相应的资质资格,如果⾃⼰是建筑公司的话,应当取得的资格证是建筑⾏业的资格证,那么这个在申请企业资质的时候应当如何办理?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企业资质怎么办理流程需办理有限责任公司,并申请建筑资质,具体⼿续如下: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办理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理需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签署的《公司设⽴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的⾝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然⼈⾝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的,提交事业法⼈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的,提交社团法⼈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然⼈的,提交⾝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股东⾸次出资是⾮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续的证明⽂件;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件及⾝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法定代表⼈任职⽂件及⾝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住所使⽤证明;⾃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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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资质审批受理
(一)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及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并做出许可。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省建设厅备案,同时附《各市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表》(见附件1)及备案表电子文档。
(二)企业申请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铁路、民航专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按建设厅规定的受理时间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建设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省体育场内政务大厅三层西),上报时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2)及备案表电子文档,由省建设厅送省级有关部门审核,省级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省建设厅,由建设厅做出许可决定。
(三)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批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按省建设厅规定的受理时间统一将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上报时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2)及备案表电子文档由省建设厅做出许可决定。
(四)由建设部实施许可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专业承包资质由省建设厅直接受理。
(五)中央驻陕企业、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级厅局下属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直接报省建设厅受理做出许可决定。
(六)企业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揽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工程。
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覆盖范围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七)企业首次申请某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但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工程设计资质等级。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以企业首次取得最高等级主项资质的日期为资质证书有效期计算起始时间。
企业资质发生变更的,有效期不变,其中涉及到主项升级,或分立、合并事项的,按新批准时间为有效期的起始日。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用纯色不过塑纸),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注: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岁,且60岁-65岁人员不得超过人员总数的15%);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资质升级企业的业绩必须为获取前一级资质后所取得的业绩)(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四)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已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请除最低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应提供第(三)条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三、申报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所有申请专业全部填在一份申请表,并标明将现有资质及批准时间)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
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并在附件资料加盖与原件核实无误印章,原件由企业保存。
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注册人员同时在网上核实)、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逐页编写页码。
为保证资料完整不脱落,建议采用胶粘软封面封底。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