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下井各项制度
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范文(四篇)

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范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____》(国发[____]____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第33____)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区下达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
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采煤副矿长、掘进副矿长。
2、带班次数。
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____次,其余副矿级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____次,采煤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____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
30,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____日前由矿安检科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____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____生产。
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是指煤矿领导在工作期间需要进入井下进行指导、检查和决策等工作的规定。
具体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领导带班下井的时间和频率:规定领导带班下井的时间和频率,一般按照工作需要和安全要求来安排。
2. 下井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领导需要佩戴的个人防护装备和灯具等,以及了解井下工作情况和风险点的知识。
3. 领导在井下的职责:明确领导在井下的职责,比如检查各个工作面的生产状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指导矿工的工作等。
4. 安全管理:规定领导在井下需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要求,并且要时刻关注井下的安全状况。
5. 突发事件处理:规定领导在井下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该采取的应急措施,以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
6. 下井后的汇报和总结:要求领导在下井后及时向上级汇报井下情况,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通过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可以有效提高领导的领导能力和井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可以增强领导对煤矿生产和安全管理的全面了解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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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工作制度一、背景及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规范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工作,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提高领导带班下井的管理效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企业的生产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带班领导和相关生产管理人员。
三、重要责任1.领导带班下井责任:–领导带班下井前,必需了解当前生产情况、井下安全隐患及应急预案,确保本身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井下操作经验。
–领导带班下井期间,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并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带班下井期间,要引导并监督下属工作人员,确保他们依照规定的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在发现井下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刻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并听从专业人员的指挥。
2.安全检查责任:–领导带班下井的同时,要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井下各项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情形。
–安全检查时要认真记录井下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整改,以保障井下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必需立刻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对于未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严厉问责相关责任人员,并设立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工作流程1.领导带班下井流程:–了解生产计划和需要下井的具体任务。
–对自身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进行自我评估,确保实现标准要求。
–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具的完好程度。
–下井前参加由安全主管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引导。
–下井前与井口责任人确认作业区域和工作内容。
–下井期间依照规定流程进行工作,并确保井下安全情形。
–下井后及时填写工作记录,提交给相关部门。
2.安全检查流程:–在下井期间,领导带班渐渐进行安全检查。
–对井下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形进行全面检查,包含重要管道、降压站、泵房等。
–对安全隐患逐一记录,并依据隐患等级订立整改措施和时限。
–对每一次安全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5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为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发【____】____号文件以及《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号令)第21条之要求:“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扒弓煤矿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1、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天数:矿长月下井不少于____天,其中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不得少于____天。
副矿长、总工下井不得少于____天,其中带班不得少于____天。
2、矿级领导实行:“三、八”制,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二、矿级领导带班要求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对所经过的路线、工作地点、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发现的“三违”人物的处理;隐患的排除等承当完全责任。
三、带班矿长应履行的职责: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隐情及时制止和处理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组织涉险区域的人员及时、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地点。
4、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将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进行认真交接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5、带班矿长要身先士卒、带头执行出入井登记、检身、挂牌上岗制度,月末将本月下井考勤情况张榜公示。
6、要坚持执行二十四小时对井下安全生产现场指挥与管理,严禁带班矿长空班、迟到、早退的事件发生。
7、工作时间要建立矿领导上班当天考勤制度,对因工外出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请假制度;因事、病必须执行书面请假;要求在考勤表上注明出勤、公、事病假,以备考核。
8、所有副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按规定的带班天数,轮流带班上岗,并且建立领导干部二十四小时不定时的下井检查制度。
四、所有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1、生产、辅助区队下井带班人员,实行“三八”制带班下井,地点以本单位分管范围为重点(机电、皮带两个工区因地面有大部分岗位,带班人员在井下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小时,升井后地面岗位____个小时)。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3篇)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工作效率的一项制度。
具体的制度包括以下几点:1. 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轮班下井,亲自参与矿井的生产和管理工作,以增强管理层对现场情况的了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下井工作必须遵守煤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消防、通风、防尘、爆破等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绝不偷工减料。
3. 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下井工作应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习惯,不参与无关工作或个人私事,做到勤勉、实干、团结。
4. 下井期间,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巡查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整改,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运行。
5. 下井期间,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要与基层员工沟通交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扰。
通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对现场工作的了解和把握,增强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员工和领导的密切合作,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和高效运行。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2)1.背景概述随着煤矿工作环境的复杂性和危险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出现成为了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煤矿领导作为矿井的管理者,他们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所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安全措施,通过领导带班下井,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井中的问题,预防和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2.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目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煤矿的安全管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具体目的如下:(1)提高煤矿领导的安全意识:通过亲身经历矿井工作环境,煤矿领导可以更加深刻地了解矿井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发现和解决矿井中的问题:煤矿领导下井可以直接接触到矿井中的工作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来保护矿工的安全。
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模版

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井下工作是矿山生产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井下作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人员。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班前准备1.1. 领导应提前了解井下作业情况,并向作业人员传达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1.2. 确保所需安全装备和工具齐全,并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无损。
1.3. 查看人员证件,确保所有人员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件。
1.4. 安排作业人员进行矿山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2. 井下作业准备2.1. 检查井下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
2.2. 检查井下排水系统,防止积水导致作业区域的滑倒和事故。
2.3. 检查井下电气设备、照明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2.4. 根据作业需要,准备合适的井下交通工具和安全绳索。
三、作业安全管理1. 安全措施1.1. 井下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1.2. 在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告示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1.3. 检查和维护作业区域的临时支撑结构,防止坍塌事故。
1.4. 定期进行井下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电气设备及照明设施的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作业流程管理2.1. 在操作前,领导需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操作规程教育,确保其掌握正确的作业流程。
2.2. 在作业开始前,领导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动态安全教育,提醒其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2.3. 严格执行作业程序,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进行操作,禁止随意修改作业流程。
2.4. 领导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巡视和监督,及时纠正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的行为。
四、紧急情况应急处理1. 灾害事故应急处理1.1. 当发生矿井事故时,领导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有序撤离,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2. 领导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抢救和处理。
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六篇)
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级领导带班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____日一、领导带班下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____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____》(国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33____)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由公司和业主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条、公司安全科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公司总工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反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处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矿级领导班子成员。
第五条、建设矿井的领导,是指从事煤矿建设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矿长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非矿级领导严禁代替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总公司或业主报告。
第二章带班下井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
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的个数、在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矿长及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____个。
—1—当日带班下井的领导在井口公示。
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报上级煤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二)及时发现和____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____生产;(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____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范本1.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行为,确保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适用于所有领导下井带班的人员。
2.责任与权限2.1 领导下井带班人员需具备相关的工作许可证,并且已经接受过必要的培训与考核。
2.2 领导下井带班人员负责组织并监督相关作业的实施,并及时处置作业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2.3 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安全状况负有监督责任,有权要求作业人员配合并按照要求执行工作。
2.4 在作业中遇到超出权限的问题,领导下井带班人员有权终止作业,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作业准备3.1 在作业开始之前,领导下井带班人员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作业计划、调配所需人员与设备,并对可能的风险做出评估与控制措施。
3.2 领导下井带班人员需要与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流,明确作业方法与要求,确保作业人员理解并熟悉相关操作规程。
3.3 在作业前,领导下井带班人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并责任明确,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4.作业执行4.1 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在作业现场负责指挥和监督作业过程,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4.2 领导下井带班人员需要对作业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中的错误。
4.3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作业违规行为,领导下井带班人员有权立即采取停工、纠正操作或其他必要的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事故应急5.1 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应立即组织救援和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和作业人员家属。
5.2 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6.作业总结与改进6.1 领导下井带班人员需对每次作业进行总结与反思,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6.2 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应加强与作业人员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和工作流程,提高作业效率和安全水平。
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 任务分配(1) 领导在下井带班时,应根据作业任务的性质和要求,明确分配每位班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2) 分配任务时,领导应根据成员的能力和经验进行合理安排,确保任务的高效完成。
(3) 领导应经常与班组成员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指导。
2. 安全管理(1) 在下井作业中,领导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做到安全第一。
(2) 领导应严格遵守井下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 下井作业前,领导应组织必要的安全会议,向班组成员传达安全事项和要求,并提醒大家随时注意井下的危险源。
(4) 领导应定期检查井下作业环境,确保井下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作业计划(1) 领导应根据作业任务的时间要求和工序安排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
(2) 作业计划应包括作业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和责任人等要素,确保作业进程的可控性和有效性。
(3) 领导应定期评估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计划,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4. 质量管理(1) 领导应注重作业质量,牢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
(2) 领导应具备良好的作业技术和质量管理知识,能够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掌控和监督。
(3) 领导应制定严格的作业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作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领导应定期对井下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5. 绩效评估(1) 领导应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对班组成员的工作进行客观评价。
(2) 绩效评估要依据作业任务的完成情况、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领导应及时与班组成员进行绩效评估结果的反馈和沟通,指导他们改进工作方法和提升工作能力。
6. 沟通协调(1) 领导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沟通机制,促进班组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2) 领导应组织班组例会,及时传达工作安排和要求,解决问题和困难。
(3) 领导应关心班组成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反馈他们的建议和需求,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5篇)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一、领导带班下井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及班前危险预知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井下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各工作面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隐患情况以及整改意见后方准离开。
二、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面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三、对于井下交接班,安监站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按制度严肃处理;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从严加倍处罚。
四、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
五、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带班领导的姓名要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2)是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和工作连续性而设立的。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的安排:1. 交接班时间:矿领导在班次开始和结束时进行交接班,确保班次的连续性。
2. 交接班内容:交接班时,矿领导应向接班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指令,包括矿井的运行情况、关键设备的情况、安全隐患的记录以及需要进行的重要工作等。
3. 巡查矿井:矿领导下井后,应进行矿井的巡查,检查各个工作区域的安全状态和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
4. 监督工作:矿领导应随时监督矿工的工作,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5. 安全检查:矿领导下井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通风系统、瓦斯浓度、矿井支护、防火安全设施等,确保矿井的安全。
6. 交接班记录:在交接班时,矿领导和接班人员应共同填写交接班记录,记录交接班的时间、内容和注意事项等。
7. 交接班会议:定期组织交接班会议,矿领导和接班人员一起讨论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通过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能够确保矿井的连续安全运营,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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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班下井各项制度(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执行情况举报制度1、为切实加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县煤炭工业局举报,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等方式举报。
乡宁县煤炭工业局举报电话:6820005(调度室);6820008(安全科);6820056(纠察分队)。
3、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举报。
(一)煤矿未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二)煤矿未建立领导下井交接班制度的;(三)煤矿未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的;(四)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情况未按照规定公示的;(五)未按照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薄、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的;(六)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
4、县煤炭工业局调度室、安全科及纠察分队值班人员接受举报时,必须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举报受理卡》的内容要求填写、记录。
经局领导批示后,由县煤炭安全纠察分队核查、处罚。
5、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提供可查依据。
6、受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经核查后,处理结果公示。
(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1、带班领导范围: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通风区长(矿长助理)。
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通风区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7次。
3、矿长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且必须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下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领导协商调换。
4、带班领导入井时间:早班:7:00;中班:15:00;夜班:23:00;当班带班领导与当班员工分别在主井口集合,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领导出井时间:早班:15:00;中班:23:00;夜班:7:00;当班带班领导与当班员工分别在主井底集合,与当班员工一同出井。
6、带班领导在井下必须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7、每月24日前由调度室对带班领导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领导,以便带班领导安排好日常工作。
8、带班领导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必须在井口的明显位置公示。
带班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必须在井口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9、带班领导下井记录本中必须包括:出、入井时间、经过路线、检查的主要工作场所、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意见(记录表后必须附有带班领导下井轨迹图)。
10、无领导带班下井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矿领导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带班领导职责1、带班领导下井前必须参加班前会,明确当班安全生产任务,熟知本班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与班组长协调安排当班工作。
带班领导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上井;“三不放过”即对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及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和工作协调,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带班领导下井后,首先在主井底领导带班下井交接室与上一班带班领导进行井下交接班,全面了解上一班安全生产状况,必须对上一班存在隐患处理结束后,才可组织生产。
5、带班领导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记录不得由他人代填。
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1、带班领导下井时,其姓名和工作计划必须在井口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如有违规现象,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每次累加处罚50元。
2、责任人擅离职守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次,当月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处罚300元/次。
3、当月累计下井带班次数少于规定次数2次(含2次)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罚300元/次,年度累计下井带班次数少于8次(含8次)者,予以辞退。
4、带班领导与当班员工未同上同下的,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当班带班领导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带班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进行处罚。
6、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以未按规定带班下井进行处罚。
7、为加强举报信息管理在井口位置设立举报箱,举报箱上设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
8、本制度不祥之处或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带班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相关规定,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带班领导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交接班记录薄的相关项目填写,不得漏项。
2、带班领导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引发事故。
3、交班领导要认真如实的说明当班各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交接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后,方可出井。
4、交班领导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隐患,未处理完毕的,不准离开工作地点,同时要向调度室汇报让下一班带班领导到该工作地点现场进行交接班,交接完毕并填写交接班记录薄后,方可出井。
5、超过交接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6、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薄,由调度室负责发放和管理。
(四)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相关规定,做好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带班领导升井后,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亲自填写,严禁他人代替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调度室每天对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填写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台账,并下发《隐患整改三定表》,按规定进行整改、销号。
4、调度室对带班领导下井带班资料进行统一管理。
资料包括当月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下井带班记录、井下交接班记录及当月汇总情况等。
5、各种资料按月分类整理装订,纸质档案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建立电子档案,未经矿长批准不得销毁。
(五)安全隐患日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及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每班有一名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矿领导每班下井对排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跟踪落实整改。
3、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公布,对重大隐患建立台帐,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挂牌督办,进行整改销号。
4、领导每班下井对查出的隐患,在井下日报表上认真填写。
5、带班领导要把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填报《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快报表》报送县煤炭局备案。
6、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要把报送的资料建档、专人负责。
7、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将日报表每天下午4时一5时传送县煤炭局。
(六)领导带班下井公布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及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公布对象: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区队长。
2、公布的主要内容:(1)每班公布下井带班领导。
(2)每月公布领导带班下井次数及排查的隐患条数整改情况。
3、公布的时限:每月26日进行公布,至下月25日进行更换。
4、反馈意见的受理: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布反馈意见进行受理。
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受理。
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焦煤集团汇告。
5、公布的组合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公布工作由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受理反馈意见。
(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 3号令)的规定及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我矿制定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我矿“六长”每月必须按计划进行下井带班。
2、带班领导必须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过程存在的隐患,现场能进行整改的现场进行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必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3、矿长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副矿长对矿长负责,具体负责隐患整改措施制度贯彻,确保隐患及时治理。
4、各队队长是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班队作业范围内各类隐患的治理负全责,带班副队长、班长是作业现场的指挥人员,是隐患治理执行者,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直接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隐瞒或拖延不报的要追究现场管理者责任。
在处理隐患时要严格按整改措施作业,杜绝在处理隐患过程中发生事故。
5、瞒报、谎报、漏报隐患发生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负责者责任,上报的隐患因整改不及时发生事故的,追究隐患整改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