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与国资监管冲突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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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问题论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问题论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问题的探讨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4-086-02摘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我国国有资产经营中处于重要地位,如何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不仅是影响中国证券市场长远发展的问题,也是关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课题。

本文首先对公司治理的内涵、公司治理的基本功能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必要性进行阐述,其次,分析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同时,从有意识培育机构投资者,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优化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沟通机制,实现双向互动的沟通;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经理人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强化;建立内在化、动态化、长期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高度透明化的国有控股企业经营与管理信息披露机制等方面就如何应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激励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必要性1.在中国新兴加转轨的特定市场环境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所有上市公司群体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2.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成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很大程度决定了a股市场的公司治理水平。

3.公司治理要求企业生产要素、产权要素以及企业相关利益者的权、责、利得到合理匹配与分工,要求权利制衡、激励和监督机制的严格和周密的控制运行,通过完整系统的制度安排和控制程序,使企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都能按照既定的流量、流速、流向在执行中起动、运行、停止。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一)“一股独大”可能影响公司治理效率当控股股东为私人或企业时,内部人控制往往与家族企业现象结合在一起;当控股股东为国家时,内部人控制往往又与政企不分现象伴随在一起。

由于国家股股东权利的执行机制不健全,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所谓“超强控制”,即政府在行政上对企业管理层干预较多,导致政企不分,企业目标政治化,企业难以有效地按市场规则运作;二是所谓“超弱控制”,即部分国有股东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股东对企业经理层的监督流于形式,形成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

浅析资本市场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浅析资本市场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浅析资本市场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资本市场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也是一个在不断变化和完善的领域。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治理结构不仅仅关系到公司自身的发展和利益,更关系到整个市场的稳定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浅析,显得非常重要。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涉及到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督机制两个方面。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而外部监督机制则主要包括监管部门、股东大会和外部独立监管机构。

在这两个方面的构建和运行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同时也有着一些改革和完善的空间。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内部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董事会的独立性问题、监事会的有效监督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往往受到国家利益和政治因素的影响,董事会内部独立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监事会的存在往往只是形式上的,其监督能力和效果并不明显。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往往面临着激励不足和约束不严的问题,导致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不尽人意。

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和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实践。

应该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建设,确保董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效实现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和决策的制衡。

应该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完善监事会的运作机制和监督手段,保障其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

应该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果。

在外部监督机制方面,应该加强监管部门的建设和监管能力,在政府利益和政治压力的影响下,保障监管部门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有效监管。

应该加强股东大会的作用,鼓励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保障股东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应该完善外部独立监管机构,提高其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督和制约能力,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的经营管理。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冲突管理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冲突管理研究

基本内容
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冲突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内部冲突和外部冲突。 内部冲突通常包括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权力冲突等;外 部冲突则涉及公司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竞争和市场环境中的问题等。 这些冲突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基本内容
对于内部冲突,首先要从源头上进行控制。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建 立合理的表决权制度、优化股权结构等方式予以缓解;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权 力冲突则可以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等途径进行防范。此外, 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也是解决内部冲突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增进双方的理解 和信任,从而降低冲突发生的可能性。
参考内容
基本内容
基本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特别是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发展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演示将围绕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研究,探讨其现状、 问题及改进措施。
基本内容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 转型与发展。尽管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股权结构不 合理、董事会制度不完善、监事会作用有限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决 策失误、管理效率低下,甚至出现腐败行为。
参考内容三
引言
引言
中国上市公司作为国内企业的优秀代表,其融资行为一直受到广泛。融资结 构不仅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还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分析我 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的治理效应具有重要意义。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对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的治理效应进行了广泛研究。其中,Myers和 Majluf(1984)提出了融资顺序理论,认为公司融资应遵循内源融资优先,债务 融资次之,股权融资最后的顺序。国内学者沈艺峰和田静(2006)通过实证研究 证实了我国上市公司也存在融资顺序偏好。此外,还有学者如张维迎(2008)从 委托代理理论出发,指出合理的融资结构有助于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上 的弱 化 控 制 , 这 导 致 政 府 与 企业 在 权 、 责、 利 方 面 无法 清 晰 事成 员素 质不 高 , 缺 乏 公司 治理 经验 和 能 力 , 同时公 司 尚未 建
界定 , 形 成 了所 有者 “ 虚位 ” 。 一 方面 , 具 有 管 理 实权 的 国有 资 立董 事会 条 例 , 导致 董事 会 决 策往 往 欠缺 程 序 性 、 规 范性 和 科 产 管 理部 门不 具备 民事 行为 能 力 , 不 能 独 立 承 担 民事 责任 ; 另 学性 。
经理人 的约束作用弱化 , 无法切实保障 中小股东的权 益。 因为 较低, 导致经理人员逐步丧失了治理好公司的内在动机, 甚至 在上市公 国有股不具备流动性, 所 以它导致股票市场的资源配 置功能被 存在运用手 中职权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非法行为。 弱化, 严重抑制 了 公司控制权市场化的发展。 与此同时, 股权分 司缺乏完善的激励机制的环境下, 经营者并不会关注企业经营
掌握公司的最终控制权, 使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在一定程度上 凸显。 首先, 董事会构成不合理。 受国有股权过于集中的影响, 受到政府的干预; 上市公司内部委托代理关系带有明显的政治 中小 股 东 的 股 权代 表 难 以成 为 董 事 会 成 员 , 加 之 董 事 会 中内
功 利性 色 彩 , 而 不 是完 全 体 现 经济 利 益 的契 约 关系 。 政 府 对 国 部董 事 的 比重 过 大 , 严 重 弱化 了经 理 人 的 监督 职 能 , 从而 造 成 有 控 股 上 市公 司 的控 制 主 要表 现 为 行政 上 的实 际控 制 和 产权 了公 司 内部人 控 制 问题 ; 其 次, 部 分 国有 控 股 上 市公 司 中的 董
吼 经 E c o 济 n o m 与 y 管 & M 理 a n a g e m e n t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中国的经济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它们的特殊性质,这些企业在治理结构上面临诸多问题。

本文将介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权力过于集中。

由于国有控股企业通常由政府控制,高层领导拥有绝对的权力,而股东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发声权和监督权较弱。

这导致了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容易产生腐败和权力滥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建立独立的董事会。

董事会应该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成员组成,他们应当能够有效地监督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

此外,加强股东的权益保护也是必要的。

国有控股企业应该鼓励股东行使他们的权益,发起对高层决策进行问责和监督。

其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市场化运作机制。

由于政府的影响力,这些企业往往缺乏自由竞争和市场化运作的环境。

这导致了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效率低下。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市场竞争。

政府应该减少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干预,鼓励它们在市场上与其他企业进行公平竞争。

此外,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激励机制,激励公司员工努力工作和创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第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是缺乏独立的审计和监管机构。

在这些企业中,审计和监管机构常常受到政府的操纵和影响,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建立独立的审计机构。

这些机构应该由专业人士组成,他们应该能够独立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此外,加强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也是必要的。

监管机构应该独立于政府,并制定严格的监管规定,确保国有控股企业的合法运作和资金安全。

最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对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透明度。

这些企业常常没有及时发布信息,缺乏对外界的交流和沟通。

这导致了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矛盾和冲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有控股企业应该加强信息披露。

浅析资本市场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浅析资本市场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浅析资本市场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资本市场上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的稳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浅析。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需要从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在公司内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常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其他股东共同治理。

国有股东通常起着决策权的主导作用,这一点在公司章程中通常有明确规定。

在这种治理结构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通常会派出代表进入董事会,对公司战略决策和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

由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代表通常并非公司内部专业人士,导致公司决策的专业性和灵活性受到影响。

在公司外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还需要面对监管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等外部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和审视。

监管机构通常会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进行严格监管,以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

投资者则通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股东大会等途径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反馈。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还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面对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和社会责任的履行。

这种内外兼顾的治理结构给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压力。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需要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通常以保值增值为首要目标,致力于最大化国有资产的价值。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通常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财务状况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这种以保值增值为首要目标的治理结构也可能导致公司长期发展和创新能力的不足。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需要通过完善治理结构,使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保值增值的也能兼顾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需求。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还需要兼顾国有企业和市场化经营的双重属性。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常具有国有企业的属性,受到国家政策和国有资产监管的影响。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又要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进行经营管理,面对市场竞争和股东利益的监督。

国有企业打造上市过程中的合规治理问题

国有企业打造上市过程中的合规治理问题

国有企业打造上市过程中的合规治理问题一、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国家经济的支柱力量,国有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合规治理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国有企业在打造上市过程中所面临的合规治理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国有企业上市的背景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和上市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通过上市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市场化程度,增强竞争力,是国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国有企业上市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诸多的合规治理问题。

三、国有企业上市存在的合规治理问题1. 资产重组问题:国有企业上市前需要进行资产重组,但涉及的资产产权纠纷、股权结构调整等问题较为复杂,有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不当得利行为。

2. 内外部人员关系问题:国有企业进行上市过程中,内外部人员关系的安排和调整,容易引发利益冲突、人员流动等问题,影响公司的稳定发展。

3. 财务披露问题:国有企业在上市前需要进行财务披露,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但部分国有企业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完善、失实等问题。

4. 公司治理问题:国有企业在上市后,需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权力过于集中、薪酬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四、国有企业打造上市过程中的合规治理对策1. 强化法律意识:国有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应当充分认识合规治理的重要性,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2. 加强内部管理: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财务披露制度和审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

3.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在上市后应当建立严格的公司治理结构,推行股权激励机制,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建立健全的薪酬激励机制,保障内外部人员关系的稳定。

浅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浅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浅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我国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结构对于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浅析,旨在探讨其优化的途径和方向。

一、背景介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指在中国国有资本为主导的,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证券形式上市的公司。

由于国有控股公司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其治理结构成为一个关注焦点。

正确认识和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对于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形成是历史的产物。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国有企业以中央一级或地方一级企业为主,治理结构相对集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逐渐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逐渐涌现。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权结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等方面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模式。

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尽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近年来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信息不对称较为严重,投资者对于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有限。

其次,公司治理结构的权责清晰度不够,导致股东和董事会权力的混乱。

再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选聘经理层和监事层方面存在很多不足。

四、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途径为了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使投资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

其次,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减少行政干预。

再次,完善经理层的选拔机制,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此外,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法律合规意识。

五、国际经验借鉴在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国际上一些先进的经验。

例如,可以学习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对董事会的独立监督;可以借鉴日本的外部董事制度,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以学习欧洲的治理评级制度,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情况的评估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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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与国资监管冲突问题探讨
【摘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和国资监管冲突问题由来已久,已经严重制约了上市公司的发展和自主经营权,也剥夺了广大中小股东的财产权,本文以国有股权转让为例,分析了公司治理与国资监管冲突的现状和形成原因,并因此提出改进建议,国资委应当通过股东大会和其委派的董事行使权力,尊重和落实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关键词】上市公司;国资委;公司治理;监管冲突
一、公司治理的含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外学者对公司治理的研究也不断增多。

西方学者对公司治理内涵的界定,主要是围绕着控制和监督经理人员行为以保护股东利益、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利益两个主题展开的。

而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力如何制约与分配,以及如何处理新老“三会”的关系。

虽然国内外学者对公司治理做出了许多定义,但还存在着只把公司治理理解为相互制衡,而忽视了科学决策的问题。

根据中国公司治理研究的先行者李维安对公司治理的研究,他认为,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
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国有上市公司起着主导地位和作用,这对于巩固公有制经济有着巨大的意义。

但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往往都是由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而来,虽然这些上市公司都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但由于长期的发展,原来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弊病仍然根深蒂固。

(一)股东大会与国资监管的冲突。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往往超过50%,国有股一股独大,使得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率低下,而政府和国资委常常通过行政化的方式插手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特别是人事任免,职业经理人制度得不到落实,例如,上市公司想聘请一名独立董事或总经理,需要事前得到国资委的同意,甚至是直接由国资委提名,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聘任董事是股东大会的职权,只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即可。

显然,国资委的插手,使得属于股东的权利被剥夺了。

(二)董事会与国资监管的冲突。

董事会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核心,拥有着公司许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但是,董事会人员的组成结构不合理,使得董事会的作用不能有效
发挥。

例如,很多公司的执行董事占比达到了三分之一,虽然有着提高决策效率的优势,但是,也很容易造成“内部人控制现象”,削弱了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互相制衡作用。

下面以国有股权转让为例,来分析董事会与国资监管的冲突。

一家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欲转让其孙公司的股权,因该孙公司长期经营不善,业务不具备核心竞争力,转让的话,可以止住亏损源,且该公司规模相当小,总资产900万,负债750万,所有者权益150万,评估价值仅为300万。

该股权转让按照上市公司决策程序,经过了董事会批准,但是,按照国资委的要求,还需要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董事会批准,再报国资委审批和资产评估、审计、挂牌转让,这一系列程序下来之后,可能公司面临的行业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错失良机。

三、公司治理和国资监管冲突的形成原因
关于国有股权转让,主要的法律法规有《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
权益。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
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一条:本法所称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

《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从以上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可以看出,国资委将条例所称的企业国有资产改称为企业国有产权,并因此扩大了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外延,将国家出资企业的再投资等投资权益都包括在了企业国有产权的范围内,增加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

简单的说,就是爷爷不仅要管自己对儿子的投资退出,还要管儿子对孙子的投资退出,甚至还要管孙子对重孙子的投资退出这样越级管理现象,如此审批,完全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企业法人财产权这样的基本权利,剥夺了股东大会投票权和董事会决策权。

四、解决公司治理与国资监管冲突的建议
公司和股东的关系应该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或者其选
派的董事通过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对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
权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的管理权,而不是股东直接以股东的名义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管理权,而公司的对外投资或者公司的投资权益的转让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的相关权
力机关行使相应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尤其是当公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时,股东的程序性权利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应该是平等的。

因此,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应当真正落到实处,防止股东权利行使行政化,国资委不再直接管理公司,而是通过监管其直接投资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来觉得国资在不同行业的投资和退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也不能管公司的具体经营,只能通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起作用,真正做到尊重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参考文献
[1]李维安.CEO公司治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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