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总运[2015]91号《铁路电力远动箱式变电站暂行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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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电力设计内容改革暂行规定-铁基[1989]16号

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电力设计内容改革暂行规定-铁基[1989]16号

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电力设计内容改革暂行规定正文:---------------------------------------------------------------------------------------------------------------------------------------------------- 铁道部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电力设计内容改革暂行规定(1989年2月18日铁基(1989)16号)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和电力工程(下称“四电”)具有专业性强、技术发展快、扩能效果明显的特点。

在土(土建)、机(机车车辆)、电(通信信号)、运(运输组织)、技(科技)相结合的综合扩能办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铁办(1987)393号文发布的《新建与改建铁路的基本要求》和铁科技(1988)653号文发布的《铁路主要技术政策》,深化“四电”设计内容的改革,根据近几年“四电”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经验,侧重在统一技术标准、采用新技术、确保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方式等方面,制定本暂行规定,作为“四电”设计规范的补充,以适应当前建设的需要。

一、电气化1.铁路电气化,应加强设计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对电气化设计的主要技术条件,如机车类型、牵引方式、追踪间隔时分,特别是近、远期运量和牵引重量,应认真研究,力求准确,以便合理地设计牵引供电设备,充分发挥其能力,满足运输需要。

2.电气化铁路,应大力提高列车牵引重量,积极增加行车密度,适当提高行车速度。

货物列车牵引重量,一般列车为4000吨;重载列车向5000吨以上发展。

双线自动闭塞繁忙干线的最小追踪间隔时分可为6分钟;枢纽范围内进出站线路可为5分钟。

开行组合列车的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设备一般可按一个供电臂运行一个组合列车设计,不考虑组合列车追踪运行。

3.双线电气化区段,供电设计应能使上、下行分别停电,实现双线“V”型综合维修“天窗”(客货运繁忙的干线上为60~120分钟)。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已按铁总科技【2017】221号第一次修订)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已按铁总科技【2017】221号第一次修订)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已按铁总科技【2017】221号第一次修订)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2014 年7月·北京目录总则 (1)第一编技术设备 (2)第一章基本要求 (2)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2)限界、安全保护区 (3)养护维修及检查 (5)救援设备 (6)灾害防护 (6)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7)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 (9)一般要求 (9)铁路线路 (9)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10)路基 (10)桥隧建(构)筑物 (11)轨道 (12)线路交叉及接轨 (13)防护栅栏 (13)声屏障 (14)第三章信号、通信 (15)一般要求 (15)信号 (15)联锁 (17)闭塞 (18)调度集中系统 (18)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 (19)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19)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23)通信 (23)承载网 (24)业务网 (24)支撑网 (25)信号、通信线路及其他 (26)第四章铁路信息系统 (27)第五章车站及枢纽 (30)机车车辆的停留 (100)第十六章施工维修 (103)施工维修基本要求 (103)施工维修防护 (103)施工路用列车开行 (112)确认列车开行 (113)设备故障及抢修 (114)第十七章灾害天气行车 (116)大风天气行车 (116)雨天行车 (117)冰雪天气行车 (118)异物侵限报警 (119)地震监测报警 (121)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行车 (121)第十八章设备故障行车 (123)列控车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123)LKJ、GYK、机车信号故障 (123)CTC故障 (124)进站、出站、进路信号机、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故障或车站(线路所)道岔失去表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 (125)区间通过信号机故障或闭塞分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异物侵限报警红光带除外) (128)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129)列车占用丢失 (129)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 (131)接触网停电 (132)接触网上挂有异物 (133)受电弓挂有异物 (133)运行途中自动降弓 (134)自动过分相地面设备故障 (135)动车组列车空调失效 (135)列车运行途中车辆故障 (136)第十九章非正常行车组织 (139)双线区间反方向行车 (139)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 (139)列车在区间退行、返回 (140)列车分部运行 (141)列车冒进信号机 (141)列车运行晃车 (142)列车停在接触网分相无电区 (142)列车碰撞异物 (143)列车发生火灾、爆炸 (144)第二十章救援 (145)使用机车、救援列车救援 (145)动车组救援动车组 (146)启用热备动车组 (147)第三编信号显示 (148)第二十一章基本要求 (148)第二十二章固定信号 (151)色灯信号机 (151)车载信号 (159)第二十三章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163)移动信号 (163)无线调车灯显信号 (164)手信号 (165)第二十四章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176)信号表示器 (176)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 (181)线路安全保护标志 (187)动车组列车标志 (188)第二十五章听觉信号 (189)附图1 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196)附图2 客运专线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199)附件1 调度命令 (200)附件2 调度命令登记簿 (201)附件3 CTC控制模式转换登记簿 (202)缩写词对照表 (203)计量单位符号 (204)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箱式变电站技术条件

箱式变电站技术条件

箱式变电站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89-03-31批准1989-10-01实施1 总则1.1 术语1.1.1 箱式变电站由高压配电装置、电力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等三部分紧凑组合在一个或几个箱体内组成的变电站称为箱式变电站。

1.1.2 高压配电装置高压回路中开关设备、支持绝缘子、母线、熔断器及控制、测量等设备组成的装置称为高压配电装置。

1.1.3 低压配电装置低压回路中开关设备、支持绝缘子、母线、熔断器、电力电容器及控制、测量等设备组成的装置称为低压配电装置。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为6~35kV,额定频率为50Hz、户外使用的箱式变电站。

1.3 使用环境条件1.3.1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1.3.2 环境温度-30~+40℃。

1.3.3 风速不大于35m/s。

1.3.4 在安装地点没有对设备导体和绝缘有严重影响的气体、蒸汽或其他化学腐蚀物质存在,地面倾斜度不超过5°。

1.4 组合于箱式变电站中的各种电器设备应分别符合相应的国家(或部)标准2 额定参数2.1 额定电压应符合GB 156—80“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规定。

2.1.1 高压侧额定电压和较高工作电压见表1。

2.1.2 低压侧额定电压(V):400/230。

2.2 额定电流。

2.2.1 高压配电装置额定电流(A):10、12.5、20、25、31.5、40、50、63、80、100、125、160、200、250、400、500、630、800。

2.2.2 低压配电装置总母线、总开关额定电流(A):160、200、250、315、400、500、630、800、1000、1250、1600、2000、2500。

2.2.3 低压分支额定电流(A):40、50、63、100、200、400、630、800、1000。

2.2.4 高压配电装置动、热稳定电流(kA):6.3、8、12.5、16、25。

2.3 变电器额定容量(kV A):100、125、160、200、250、315、400、500、630、800、10003 箱体3.1 箱体分为带操作走廊(工作人员在箱内操作)和不带操作走廊(工作人员在箱外操作)两种。

铁道部关于铁路电力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铁道部关于铁路电力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铁道部关于铁路电力试验工作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03.01•【文号】铁机[1990]15号•【施行日期】199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铁道部铁路电力试验工作管理办法(1990年3月1日铁机(1990)15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铁路电力设备安全运行和电力工程建设质量,各铁路局电力试验所应负责对高压电力设备、电工仪器仪表、继电保护装置和电气用绝缘油等进行检测、试验和化验,以实现对各种电力设备的质量监督和电工仪器仪表的计量精度监督。

第2条电力试验所在铁路局机务处领导下负责全局或由铁路局指定的几个分局范围内电力试验等工作,并指导段试验室的试验工作。

第3条电力试验所应按国家、铁道部及有关部的试验标准和方法完成各项试验任务,对其所出具的试验报告负法律责任。

电力试验人员应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对国家负责的精神搞好试验工作。

第4条电力试验所应经政府有关部门的实验室认证和管内供电系统主管部门的认可,取得出具公证性数据的法定资格。

第5条电力试验所应尽量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试验方法和设备,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电力试验工作。

第6条因新线建设和旧线改造引起供用电设备大量增加时,应在工程中同时加强试验能力。

第7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试验所的管理和建设,不适用于牵引供电系统的试验工作。

第二章电力试验所的任务、业务范围和职责第8条电力试验所的任务1、负责发、变、配电所及发电车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2、通过试验对管内电力设备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协助各水电段解决重要的技术课题,推广新技术。

4、指导水电段的试验工作,协助段培训试验人员。

5、参加技术革新的鉴定和测试及电力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必要时提出测试报告。

6、根据铁道部、铁路局安排,协助兄弟局完成试验任务。

第9条电力试验所的业务范围1、负责发、变、配电所及其它电力工程竣工后的交接验收试验。

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 10757-2018目录1 总则 (4)2 术语 (5)3 基本规定 (6)3.1 一般规定 (6)3.2 验收单元划分 (7)3.3 验收内容和要求 (8)3.4 验收程序和组织 (9)4 基础、构支架及遮栏、栅栏 (11)4.1 一般规定 (11)4.2 基础、构支架及遮栏、栅栏进场检验 (11)4.3 基础及构支架 (12)4.4 遮栏及栅栏 (14)5 电气装置 (19)5.1 一般规定 (19)5.2 电气装置进场检验 (20)5.3 电力变压器 (23)5.4 互感器 (25)5.5 高压断路器 (25)5.6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26)5.7 高压开关柜 (28)5.8 集中无功补偿装置 (29)5.9 户外高压开关箱 (30)5.10 综合自动化装置 (31)5.11 二次配线 (32)5.12 高压母线装置 (34)5.13 交直流电源装置 (36)5.14 中性点接地装置 (38)5.15 安全监控系统 (38)5.16 箱式变电站及箱式电抗器 (40)5.17 低压开关柜 (41)5.18 远动终端设备及通信管理机 (42)6 电缆线路 (43)6.1 一般规定 (43)6.2 电缆线路进场检验 (43)6.3 电缆敷设 (44)6.4 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 (50)6.5 电缆井 (53)7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 (54)7.1 一般规定 (54)7.2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进场检验 (54)7.3 基坑开挖及基础浇筑 (57)7.4 杆塔组立、横担组装及绝缘子安装 (59)7.5 拉线安装 (68)7.6 导线及地线架设 (71)7.7 线路设备安装 (75)8 低压配电 (77)8.1 一般规定 (77)8.2 低压配电进场检验 (77)8.3 配管配线 (78)8.4 配电箱安装 (84)8.5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及EPS应急电源装置 (84)8.6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 (86)8.7 滑触线 (86)8.8 封闭式母线 (89)8.9 起重机电气装置 (90)8.10 动车组地面电源 (90)9 电气照明 (92)9.1 一般规定 (92)9.2 电气照明进场检验 (92)9.3 室外照明 (93)9.4 桥隧及特殊场所照明 (95)10 电力远动系统 (96)10.1 一般规定 (96)10.2 电力远动系统设备进场检验 (96)10.3 设备安装 (96)10.4 远动系统检验 (97)11 柴油发电机组 (99)11.1 一般规定 (99)11.2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99)11.3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99)12 光伏发电系统 (102)12.1 一般规定 (102)12.2 光伏发电系统进场检验 (102)12.3 光伏发电系统安装 (102)13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 (105)13.1 一般规定 (105)13.2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进场检验 (105)13.3 集中监控站设备安装 (106)13.4 现场监控设备安装 (106)13.5 系统布线 (107)13.6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检验 (108)14 防雷与接地 (109)14.1 一般规定 (109)14.2 防雷与接地进场检验 (109)14.3 防雷装置 (109)14.4 接地网 (111)14.5 电气设备接地 (113)14.6 防爆及火灾危险场所设备接地 (114)14.7 等电位联结 (115)14.8 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连接 (115)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17)附录B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18)附录C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项目及内容 (124)附录D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项目及合格标准 (125)附录E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7)附录F室内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 (134)附录G矩形母线搭接 (139)附录H导线钳压示意图及压口尺寸 (141)附录I高速铁路电力施工常用警示标志 (143)引用标准名录 (144)本标准用词说明 (146)《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条文说明 (147)1 总则1.0.1 为加强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验收要求,制定本标准。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解析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解析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下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总公司管理的更改、小型等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物资是指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内形成工程和实现工程功能所必需的物资。

第四条建设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甲供物资和自购物资两类。

其中:总公司采购和总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联合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物资统称为自购物资。

第五条建设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其技术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总公司相关标准规定以及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建设项目供应需求。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总公司物资管理部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指导、监督建设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三)发布、调整甲供物资目录;(四)负责总公司利用外资的建设物资的采购和合同签订工作;(五)审批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组织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的联合采购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其物资管理部门是建设物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本单位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二)负责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计划编制、报送和采购供应工作;(三)负责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计划审批和采购供应工作;(四)督促、检查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工作;(五)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铁路行业有效及标准规范一览表(截止2015.9.17)

铁路行业有效及标准规范一览表(截止2015.9.17)

(三)验收(含验收标准、竣工验收)
1 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 2 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 3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3/2/24 2013/2/24 2010/12/8 客运专线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指导意见 铁建设[2009]183号 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指导意见 铁建设[2010]214号 客运专线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 铁建设[2006]167号 验收暂行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 标准、铁路CTCS-2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列 铁建设[2007]213号、 铁建设[2012]29号、铁总建设[2013]96号 控中心及列控车载设备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铁建设函[2007]715号 暂行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 铁建设[2007]251号 国铁科法[2014]26号 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 铁建设[2005]160号、 标准 、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 铁建设[2007]85号、 国铁科法[2014]26号 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高速铁路CRTSⅡ型板 铁建设[2009]218号、 式无砟轨道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客运 铁建设[2009]90号 专线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 铁建设[2005]160号 国铁科法[2014]26号 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 铁建设[2005]160号 国铁科法[2014]26号 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 铁建设[2005]160号 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动态检测指导 铁建设[2008]7号 意见
7 高速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754-2010
铁建设[2010]240号
2010/12/8

新建客运专线接入广铁集团调度所SCADA系统研究

新建客运专线接入广铁集团调度所SCADA系统研究

1 客运专线SCADA系统基本架构客运专线SCADA(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1]系统(简称SCADA系统),全名为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是铁路局调度所三大运营调度系统之一,负责对客专沿线各牵引供电及电力设施监控与调度管理。

SCADA系统与运营安全息息相关,新建项目相关设备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接入所属铁路局调度所SCADA系统进行统一调度管理。

随着客运专线网络的普及,新型的调度中心(所)基本建设完成,初步形成管理层(中国铁路总公司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层(铁路局调度所)、执行层(铁路沿线被控站)的3级管理模式, SCADA系统管理架构见图1。

全路SCADA系统采用统一硬件和软件平台,并在此平台上构建多层、基于SOA服务驱动和COM+组件的应用软件体系结构,同时辅以统一完善的系统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从而满足SCADA系统的互操作性、互联性、应用的可移植性、可伸缩性、可集成性等要求。

SCADA 系统取代各铁路局站段分散式调度管理模式与按项目设置牵引供电远动系统模式,与牵引供电远动系统对比见表1。

新建客运专线接入广铁集团调度所SCADA系统研究杨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湖南 长沙,410008摘 要:随着中国铁路总公司调度中心和铁路局级调度所的开通运行,客运专线SCADA系统的功能性和完整性得到较大提高。

此系统取代以往各铁路局站段分散式调度管理与按项目设置牵引供电远动系统模式,形成全路牵引供电远动系统统一调度的新格局。

以沪昆客专湖南段接入广铁集团调度所SCADA系统为例,对路局既有系统配置及接口扩展进行分析。

结合新建项目特点,在满足设计原则的前提下,设置联调联试专用刀片中心、调试专用调度台和视频复示终端等优化措施,保证新建项目联调联试顺利进行。

方案解决新建项目接入既有SCADA系统时,存在硬件设备不兼容、平台软件I/O监控容量不足等问题,避免调试过程中营业线潜在安全隐患,保证设备稳定运行,为即将接入此系统的黔张常铁路、怀邵衡铁路、张吉怀铁路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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