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和亲的类型、特点及其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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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和亲政策概述

古代和亲政策概述

古代和亲政策概述——以唐太宗时期为例内容摘要:和亲政策最早始于汉代,是统治阶级用来换取休养生息、发展经济、积蓄力量的一种外交工具和民族政策。

到了唐代,和亲政策进一步发展,成为了广泛运用的安边政策。

唐太宗作为唐代这个强盛国家的奠基者,其实行的和亲政策更具特点和意义。

因此,本文就唐太宗时期的和亲概况以及和亲政策的原因、特点及其影响进行简单论述。

关键词:和亲政策;唐太宗;民族政策;影响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地域辽阔、政治进步、经济繁荣、多民族相聚较为和睦的时期。

由于开明的民族政策和政治上的需要,唐政府与周边的少数民族频繁和亲。

唐太宗作为这个强盛国家的奠基者,其实行的和亲政策更具特点和意义。

一、唐太宗时期和亲概况唐太宗时期的和亲政策影响深远。

史书中记载的正式的和亲有两次,即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弘化公主与吐谷浑王立诺曷钵的和亲,以及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的和亲。

除此以外,唐太宗还在平突厥以后,将唐高祖李渊之女衡阳公主嫁与其首领阿史那社尔。

其中特别是唐蕃和亲名留千古,即文成公主和松赞干布的和亲。

文成公主和亲吐蕃是唐蕃和好关系建立的标志,是吐蕃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民族史上的一件大事。

公元636 年,唐打败了吐谷浑、立诺曷钵为王,这位新王为了取得唐廷的全力支持,也为了忠于唐,亲往唐都长安向唐求婚。

贞观十四年(640 年) 唐太宗允婚,派淮阴王李道明送弘化公主入吐谷浑。

弘化公主下嫁,更加密切了唐与吐谷浑的关系,使西北边疆有了安定的局面,和缓了唐与吐蕃的一些直接冲突,也为唐最终打通西域开辟了一条道路,同时为唐蕃和亲奠定了基础。

松赞干布是强盛的吐蕃政权的创始者,是和唐太宗同时期的我国藏民族历史上的杰出人物。

贞观八年(公元634 年)松赞干布在统一了吐蕃的情况下,派使者往唐聘问,欲与唐建立关系,这是藏汉两族王室取得联系见于史籍的开始。

唐太宗也是在这时从西北其他民族人土中对吐蕃略有所识,很想与吐蕃建立联系。

中外文化交流史之和亲

中外文化交流史之和亲

和亲(一)唐朝与少数民族的和亲和亲是指两个不同民族或同一种族的两个不同政权的首领之间出于“为我所用”的目的所进行的联姻,尽管双方和亲的最初动机不全一致,但总的来看,都是为了避战言和,保持长久的和好。

唐太宗时期,把宗室女文成公主嫁给了吐蕃王松赞干布。

文成公主入藏,带去了许多工艺品、谷物、菜籽、药材、茶叶以及历法、生产技术和各种书籍,大大促进了吐蕃经济文化的发展与进步。

后来,松赞干布又接受了唐朝赐予他的官职与封爵。

文成公主入藏奠定了汉藏密切交往的基础。

公元710年(唐中宗景龙四年),唐朝不仅把金城公主进贡给吐蕃人,一年后唐睿宗还把黄河河西九曲之地割让给吐蕃,从此吐蕃取得战略地理上的优势。

这可算是唐朝和亲史上最赔本的一次屈辱和亲,这也是唐朝割地的开始。

“吐蕃既得九曲,其地肥良,堪顿兵畜牧,又与唐境接近,自是复叛,始率兵入寇。

”吐蕃人不止享受唐朝的皇室美女,还霸占了唐朝一块水草肥美的战略要地。

而且还照样掠夺唐人。

唐玄宗时期更是唐朝屈辱和亲的密集期,这期间永乐公主、燕郡公主、东华公主、宜芳公主、固安公主、静乐公主、东光公主等等先后送给了野蛮人契丹与奚,可是最后契丹人与奚不领情,把进贡的几个和亲公主竟给宰杀了。

《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745年,唐廷试图用建立新通婚联盟的办法来恢复和契丹的关系,但是没有成功,送去的皇室新娘被杀。

”唐朝此举丢尽了国人的颜面。

(二)和亲的历史作用由和亲的历史作用来看,虽然不同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下的所产生的客观和亲效果有所不同,但从总体上来讲,其结果都是有利于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民族间的融合。

1.经济在经济方面,和亲过程中,缴纳聘礼、贡物、回赐及与之相关的互市等活动非常频繁,必然会促进官方贸易和双方经济的发展,出嫁公主在和亲过程中还带走了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具和生产工匠以及农作物稻种、农业器具等,又为北方少数民族的农业发展提供了条件,补充了他们单一脆弱的牧猎经济,促进了北方少数民族由游牧经济向定居经济的转化,缩短了北方少数民族同汉族间在生产生活上的差距。

略论汉唐“和亲”的特点与影响

略论汉唐“和亲”的特点与影响

以西至敦煌,传之无穷 ,请罢边备塞吏卒 ,以休天
子人 民。’ ’①
12 前后 期 态度不 同 . “ 亲 ”政 策 是刘 邦在 公元 前 18年 确立 的 , 和 9

1 汉代 “ 和亲’ ’的特点
西汉 时期 的 “ 和亲 ” ,从西 汉这 方面 来看 ,主 要 目的是 安边 ;从 匈奴 这方 面来 看 ,与汉 和亲 的 主要 目的是得 到更 多 的财物 。因此 ,汉 代 “ 和亲 ”
入塞 , 汉无 出塞 , 犯今约 者杀之 ” , 这样汉匈 就 “ 可 以久亲 ” 。汉 景帝在位 时,双 方仍 “ 如故约 ” ;汉 武帝 刚 即位 时, 能 “ 还 明和 亲约 束 ” 汉元 帝在位 时, ; 双方 在原 协定 基础 上增 加 了匈奴 单 于 “ 塞为 藩 ” 保 的新 内容 ,如 呼韩 邪 单 于上 书表 示 “ 保 塞 上 谷 愿
种 带贡 赋性质 的政治 和约 。对汉 前 期政 治与 经济
产 生 了长久 的消 极 影 响。直 到汉武 帝 派大 军重 创匈 奴后 , 汉匈 双方 才逐 步 建立起 真 正和好 相 亲 的局 面 。 汉 初 是汉 王朝 向匈 奴求和 亲 , 以汉 宗 室女和 大 量财 物 奉献 匈 奴单 于 ,意在 以暂 时 的屈辱 ,换 取宝 贵 的 休 养 生息 时 间,是 一种被 动 的 。汉 武 帝所 处朝 代 , 已不 是 以庄 重 的对 等婚 姻形 式嫁 公主 于匈 奴单 于 , 而 是 以高傲 的姿 态赐 汉 室宫 女于匈 奴 单于 ,其 目的
刘 莉
( 中师范大学 华 历史系,湖北 武汉 4 0 7 ) 30 9

要 :在 中古代历史上 ,“ 和亲”被作 为一种 处理 民族 关 系的特殊策略而存 在,它发展 完善 于汉唐 时期 。

中国古代和亲外交 人文类课件

中国古代和亲外交   人文类课件

6.从今天看来属于外国之间的联姻。
(二)按联姻的功能及性质分为七种类型 1.安边型。 “匈奴无入塞,汉无出塞”
2.结交军事同盟型。
3.分化瓦解少数民族政权型。
4.借兵及酬恩报德型。
5.发展关系型。
6.巩固盟好型。
7.政治联盟型。
四、中国古代和亲的特点
(一)、西汉时期和亲的特点 1.划疆立界。 “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
刘敬认为:“天下初定,士卒疲于兵,未可以武服 也。冒顿杀父代立,妻群母,以力为威,未可以仁 义说也。独可以计久远子孙为臣耳,然恐陛下不能 为。”接着向刘邦建议:“陛下诚能以適长公主妻 之,厚奉遗之,彼知汉適女送厚,蛮夷必慕以为阏 氏,生子必为太子,代单于。何者?贪汉重币。陛下 以岁时汉所余彼所鲜数问遗,因使辩士风谕以礼节。 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则外孙为单于。岂尝闻外 孙敢与大父抗礼者哉?”(《史记》卷99)
2.借和亲之名行互市之实。
(二)、隋唐时期和亲的特点 1.和亲公主本人的直接作用比较突出。 文成公主 “若不许嫁公主,当亲提五万兵,夺尔唐国,杀尔,夺取公主”。
2.和亲对象及地域范围的开放性。
3.和亲目的的多样性。 第一,分化、瓦解、削弱和控制少数民族政权。
第二,借兵。
第三,利用和亲公主左右少数民族首领。
第四,结交军事同盟。
回纥骨咄禄可汗“得唐许婚,甚喜”,主动向唐德宗表示“‘昔为兄弟,今为子婿,半子也。若吐蕃为患,子当为父除 之。”
4.和亲公主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的交叉性。
2.割据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联姻。
3.割据政权之间的联姻。
4.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联姻。
5.南朝与北朝之间的联姻。 南朝指四世纪末叶至六世纪末叶,在我国南方建立的宋、齐、梁、陈四个政权(420-589) 北朝指北魏(后分裂为东魏和西魏)、北齐、北周先后在我国北方建立政权(386-581)。

汉唐初期和亲政策差异分析

汉唐初期和亲政策差异分析

汉唐初期和亲政策差异分析汉唐初期和亲政策是中国古代政治和外交政策中的两种不同方法。

在汉唐时期,和亲政策分别被汉武帝和唐太宗采用,并对两个朝代的政治发展和外交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政治、外交和文化等方面对汉唐初期的和亲政策进行比较和分析。

从政治角度来看,汉代采取的和亲政策主要是为了巩固和扩大中央政权的统治。

汉武帝时期,中央政权面临着诸侯割据和地方势力强大的挑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汉武帝选用和亲政策来遏制和减弱诸侯国的势力。

他通过婚姻联姻的方式,将一些有实力和野心的诸侯国子女嫁予皇族,通过这种方式将诸侯国纳入国家的统治之下,实现了对地方势力的有效控制和限制。

而唐太宗时期,由于唐朝的中央集权得到了较好的巩固,和亲政策更多地体现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推进国内统一的过程中。

唐太宗通过和亲政策,使得一些边疆民族与唐朝建立了亲戚关系,加强了与边疆地区的联系和控制,进一步巩固了唐朝的统一政权。

在文化方面,汉代的和亲政策也对两个朝代的文化发展产生了影响。

汉代时期,由于和亲政策的实施,中国社会和文化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影响。

匈奴、西域王国等地的民族文化与汉族文化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交融现象,如茶马古道、丝绸之路等。

而唐太宗时期,通过和亲政策,唐朝与吐蕃、突厥等民族建立了亲戚关系,这也促进了唐代的民族文化交流与融合。

唐代的文化艺术在此基础上逐渐繁荣起来,出现了大批优秀的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

汉唐初期的和亲政策在政治、外交和文化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汉代的和亲政策主要是为了巩固和统一国家权力,实现民族统一和边疆稳定。

而唐代的和亲政策则更多地体现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推进国内统一的过程中。

无论是汉代还是唐代,和亲政策都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和外交产生了重要影响,并推动了汉唐时期的文化发展。

汉唐初期和亲政策差异分析

汉唐初期和亲政策差异分析

汉唐初期和亲政策差异分析和亲政策是中国古代对外交往的一种特殊方式,其核心是通过联姻关系来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和亲政策有着悠久的历史,汉唐初期是和亲政策发展的重要阶段。

汉唐初期是中国历史上两个重要的朝代,分别是汉朝和唐朝的初期阶段。

这两个朝代在和亲政策上有着一些差异和变化。

本文将通过对汉唐初期和亲政策的比较分析,探讨其差异及影响。

汉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其和亲政策主要体现在汉武帝时期。

在汉武帝时期,和亲政策被用来巩固汉朝的统一和扩大其版图。

汉武帝倡导和亲政策,通过与邻国联姻来达到和平相处的目的。

他派遣外交使者到匈奴、朝鲜等国家,提出联姻的请求。

此举不仅减少了与匈奴的战争压力,还使汉朝的国际地位得到了提升。

而唐朝的和亲政策则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

唐朝在承袭汉朝的和亲政策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进和创新。

与汉朝不同的是,唐朝更加重视和亲政策的深入实施,将其作为长期外交政策的一部分。

唐朝发展和亲政策不仅是为了与外邦维持友好关系,更是为了通过联姻来获取更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利益。

其次是对和亲对象的选择和方式的不同。

汉武帝时期,和亲政策的对象主要是匈奴等北方民族,采用以婚姻联姻的方式来达到和亲的目的。

而唐朝则将和亲政策的对象扩大到了东南亚、中亚等地区,采用婚姻联姻、贸易往来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和亲政策的目标。

在实施和亲政策的过程中,汉唐初期也出现了一些共同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对和亲政策的看法和态度不一。

在汉武帝和唐朝时期,虽然政府主导了和亲政策的实施,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官员和民众并不理解和支持和亲政策。

一些官员认为和亲政策会削弱国家的实力,导致国家的割据和灭亡。

与此一些民众也对和亲政策抱有怀疑和反感的情绪,认为这是出卖国家利益。

其次是对和亲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不同。

在汉武帝时期,由于受到匈奴等北方民族的威胁,和亲政策的实施遇到了一些困难。

比如在婚姻联姻等方面,由于文化习俗的不同,造成了一些难以调和的矛盾和冲突。

和亲的特点

和亲的特点

和亲的特点可分为以下:西汉时期的和亲特点划疆立界。

从汉高祖刘邦建汉到汉武帝即位的六十余年时问内,西汉与匈奴相比,明显处劣势地位,于是便借和亲减轻匈奴的侵扰,其有效方式就是在和亲时划疆立界。

昭君出塞便是出自这一时代背景之下。

•借和亲之名行互市之实。

明朝兵部员外郎杨继盛曾说“互市者,和亲之别名也。

”说明和亲与互市同为一体,密不可分。

汉匈和亲就是如此。

图为西汉时期和亲图2.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和亲特点(1)不太注意所谓正统,只要可以作为同盟即可和亲。

无论是汉唐还是清代,都有对和亲持不同意见者。

(2)多数和亲在少数民族政权之间进行。

(3)少数民族女子以和亲公主身份到达中原后,地位都比较高。

(4)中原王朝对少数民族的和亲公主毕恭毕敬,不敢有半点怠慢。

3.隋唐时期和亲的特点1、和亲的开放性。

由于隋唐时期政治开明,经济发达,文化交流频繁,人的思想开阔,所以和亲也表现出了开放性。

表现在一下几方面:第一,对和亲认识的开放性。

第二,和亲的民族与地域的开放性。

第三,和亲公主的身份增加了层次也是和亲开放性的一个重要表现。

在不同时期和亲公主的身份也不尽相同。

据台湾政治大学林恩显教授介绍,中国历朝和亲下嫁公主有七种身份,并为她们分了等级。

另外少数民族政权的公主以和亲的名义到了唐都也是和亲开放性的一个重要表现。

西汉时期,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和亲全是汉族公主出塞,魏晋南北朝既有汉族公主出塞又有少数民族公主入塞,隋唐时期在大多数公主出塞的同时也有少数民族的公主入塞,如回纥的毗伽公主嫁给唐敦煌李承寀。

2、目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第一,分化、瓦解、削弱和控制少数民族政权。

这一目的在大多数和亲中都有,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原以新兴公主出嫁薛延陀首领夷男,通过和亲将被挟持到薛延陀的唐大将契苾何力换回,当契苾何力归唐时新兴公主已离开唐都向薛延陀进发了。

因契苾何力比较熟悉薛延陀内部情况,遂向太宗建议:宜让夷男到京师或灵武亲自迎接公主,夷男“畏我,必不来。

中国历史上的和亲政策及其作用和影响

中国历史上的和亲政策及其作用和影响

中国历史上的和亲政策及其作用和影响作者:王红梅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0期(赤峰学院社会科学部,内蒙古赤峰 024000)摘要: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和平交往的方式很多,而和亲几乎贯穿于民族关系的始终,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影响。

本文拟就汉朝、唐朝、清朝的和亲政策,选取典型事例展开论述,并就其作用和影响进行评价。

关键词:和亲;昭君出塞;文成公主入藏;满蒙和亲;作用;影响中图分类号:K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1)10-0004-02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建立的基础,是各民族之间在经济上需要相依互补。

无论是战争掠夺还是和平交往,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经济上的相互需要和满足。

但战争付出的代价太大,不利于民族的发展,最终遭受灾难的还是各族人民,因此,通过和平方式来解决民族矛盾,改善民族关系,就成为历史上各民族人民经过选择而经常采取的处理民族关系的主要方式。

历史上各民族间和平交往的方式很多,而和亲政策几乎贯穿于民族关系的始终,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影响。

历史上的和亲,通常是指中原朝廷的皇帝以尚公主、降宫女、赐嫁妆的形式与游牧民族的君主联姻,也指游牧民族的君主之间采取同样的形式实行联姻。

一、西汉的和亲政策和亲政策始于汉高祖刘邦。

西汉初年,国力衰微,力不足以抗击匈奴。

公元前200年,汉高祖被匈奴围困于平成白登山,史称“白登之围”,西汉与匈奴的战争失败。

此后汉高祖采纳了大臣娄敬的建议,同匈奴和亲。

但由于双方在力量对比上西汉处于劣势,因而汉初的和亲政策并没有收到实际效果。

在当时条件下,和亲事实上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妥协,是一种变相的纳贡。

汉代同匈奴的和亲,最成功的是昭君出塞。

西汉武帝时,国力强盛,派大将卫青、霍去病开始对匈奴展开大规模防御性战争。

经过公元前127年的河南之战、公元前121年的河西之战、公元前119年的漠北之战三大战役,最终击溃匈奴主力,匈奴北徙漠北,从此“漠南无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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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和亲的类型、特点及其历史作用[关键词]演和亲,类型,特点,历史作用[中图分类号]G63[文献标识]B[文章编号]0457-6241(2015)07-0003-06和亲也叫做“和戎”“和蕃”,是指中原王朝统治者与周边少数民族或者各少数民族首领之间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而达成的一种政治联姻。

它作为历朝民族总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一种民族关系的表现形态,贯穿于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对历史发展有着或隐或显的影响。

宽泛意义上的和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根据《周礼》《左传》等史籍记载,当时不仅把华夏族与周边民族之间修好的政治活动称之为“和亲”,而且把不同贵势家族之间的政治修好也叫做“和亲”。

而严格意义上的和亲始于汉代。

自汉以后一直到清代,几乎所有的朝代都有次数不等、缘由各异的和亲。

根据张正明先生《和亲通论》①一文的统计,从汉至清总共有和亲131起,其中汉代18起,魏晋南北朝30起,隋代6起,唐代39起,五代至元代16起,清代22起,不同少数民族之间的和亲80起,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和亲51起。

当然,这个统计数字应该是保守的,它并不包括清代满族公主与蒙古族诸亲王、郡王、贝勒等的联姻。

关于古代和亲的类型,崔明德先生在《中国古代和亲史》②一书中,按照和亲的功能和性质,把之分为七个类别:一是以汉与匈奴的联姻为代表的安边型;二是结交军事同盟型;三是以隋唐与突厥的和亲为代表的分化瓦解少数民族政权型;四是以唐与回鹘的和亲为代表的借兵及酬恩报德型;五是发展关系型,如唐与吐蕃、契丹、南诏的和亲就属于这种类型;六是以辽与西夏之间的联姻为代表的巩固盟好型;七是以满蒙联姻为代表的政治联盟型。

高文德先生则就和亲的具体历史背景、缘由、目的,把古代的和亲分为两个敌对政权之间的和亲、为孤立敌国结盟友国的和亲、为借外援平息内乱的和亲、对臣服者的和亲、为笼络羁縻边地民族的和亲等几个类别。

③除了上面两种主要的分类外,我们还可以从和亲双方所代表的政治利益集团,把古代的和亲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和亲,如汉与匈奴、乌孙,唐与吐谷浑、突厥、吐蕃、南诏、契丹、回鹘的和亲。

二是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联姻,如西汉时匈奴与乌孙、车师之间的和亲;魏晋南北朝时期,拓跋部与宇文部、铁弗部、前燕的和亲。

三是两个区域性的地方政权之间的联姻,如前秦与西秦、北魏与后秦、北魏与北凉的和亲。

四是地方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联姻,如北周与突厥的和亲。

和亲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普遍现象,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

汉代的和亲,主要在汉与匈奴、汉与乌孙之间展开,基本上以汉与匈奴彼此实力的强弱转换为转移。

在汉初至汉武帝时期,由于楚汉相争刚结束,汉朝疲于兵革,国库空虚,货缺财乏,国力、兵力皆不强;而匈奴实力强劲,拥有“控弦之士三十余万”,并不断南下袭扰汉地,匈奴处于进攻态势,而汉朝处于守势。

新生的西汉王朝如何解除北方边患,处理与匈奴的关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汉高祖刘邦向群臣征求对策时,刘敬首次提出和亲政策,并且希望以此来缓解匈奴对边境的进攻,争取更多的休养生息时间。

在这个阶段里,汉朝先后有5位宗室女嫁到匈奴,其中两个嫁给冒顿单于,一个嫁给老上单于,两个嫁给军臣单于。

这个阶段的和亲,汉朝可以延缓匈奴对边地的进攻与袭扰,而匈奴则可以从汉朝那里得到不少的财物。

尤其是和亲后,匈奴可以通过互市,获取大量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

西汉时期第二个阶段的和亲,从汉武帝中期开始到汉元帝后期。

经过汉初几十年的休养生息和政治、经济、军事的一系列改革,汉朝的国力日渐强大,有足够的实力和兵力变守为攻,主动出击匈奴。

于是断绝和匈奴和亲,派大将卫青和霍去病领兵抗击匈奴,收复河套地区,占领了河西地区,打通了通往西域的道路。

为了取得对匈战争的彻底胜利,断匈奴右臂,汉派张骞出使西域,联合乌孙夹击匈奴。

这个阶段和亲的对象主要是西域的强国乌孙,先后有三位公主和两位宫女嫁到西域。

这个阶段的和亲,其实质主要是结盟友国、孤立敌国而采取的一种特殊策略与手段。

汉朝与乌孙的和亲,也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从汉元帝后期一直到西汉末年,是西汉和亲的第三个阶段。

在这个阶段,匈奴连年被汉击败,匈奴内部发生了分裂,先是五单于争立,后是南、北匈奴对峙;而汉在长年与匈奴的作战中,国力损耗也很大,双方都有罢兵修好的要求。

于是,汉匈之间重叙和亲之好。

汉元帝应匈奴呼韩邪单于和亲之请,把五名宫女赐给他,条件是呼韩邪单于“愿守北蕃,累世称臣”。

这次和亲,直接的客观效果是,西汉的北部边境几十年间出现了较为安定的局面。

东汉时期,少有中原王朝与边疆民族和亲的记载。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动乱和分裂的时期。

这个时期和亲特点,首先是次数远远超过西汉时期,达到四五十次之多,而且和亲主要发生在不同的民族政权之间,尤其是涉及鲜卑族的和亲较多,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和亲次数相对来说较少。

特点之二是,受开放婚姻观念的影响,这个时期的和亲不太讲究所谓的正统,只要可以作为同盟即可和亲,而且和亲大多是两相情愿,不得已的和亲次数少。

特点之三是在中原分裂时期,和亲的次数明显地高于中原统一时期,而且双向的具有对等意味的和亲较多。

第四个特点是,这个时期的和亲不仅涉及众多的民族和政权,而且和亲的政治层次也比较高,许多少数民族的公主和亲中原后,往往获得较高的政治地位。

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和亲的特点。

隋唐时期是我国历史由大分裂走向大统一的一个重要时期。

在这个时期,隋唐与突厥、吐谷浑、西域诸国之间,唐与吐蕃、南诏、回纥、契丹、铁勒等都有和亲,和亲的内容最为丰富,背景异常复杂,特点也十分突出。

唐代的和亲,在唐前期、中期和晚期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在唐前期,和亲主要在唐与突厥、吐蕃之间进行。

大唐的缔造者李渊,出于统一大业的政治和外交需要,早在建唐之前就在其政治实践中推行过和亲政策。

如大业十三年(617年),他在给始毕可汗的书信中,就提出了“和亲”的要求。

武德二年(619年),又重申了“要荒藩服,宜与和亲”的政策。

唐太宗即位后,继续坚持和亲的政策,在其执政期间,一共促成了7次和亲,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文成公主入藏,密切了吐蕃与唐朝的关系。

唐太宗时期的和亲,作为唐朝柔远政策之一种,是以唐朝强大的国力为背景的,唐朝处于相对主动的地位。

这一阶段,和亲的目的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如唐太宗时期与突厥的和亲,即以安抚为目的;与吐谷浑的和亲,即出于巩固边防之需要;与薛延陀的和亲,是为了瓦解少数民族政权;与吐蕃的和亲,则是为了表示友好,所以文成公主入藏后,唐蕃之间,“数十年间,一方安静”。

①唐太宗的后继者们,在处理与周边民族的关系时,继续推行武德、贞观年间就应用得非常娴熟的和亲政策,与周边的契丹、奚、吐谷浑、吐蕃、突厥、回纥、南诏等少数民族政权,都实行过和亲。

如唐中宗时金城公主远嫁吐蕃,唐玄宗时永乐公主、燕郡公主、东华公主及静乐公主出嫁契丹首领,固安公主、东光公主和宜芳公主出嫁奚族首领。

和唐前期相比,在唐中期,由于府兵制逐渐遭到破坏,唐朝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加强对边疆民族的控制,而后突厥和高丽的兴盛对唐构成极大的威胁,所以这个阶段和亲的对象多,涉及的地域范围广,仅唐玄宗在位期间就发生了11起,而且和亲往往达不到目的。

唐代后期的和亲多发生在唐穆宗执政期间,主要是与回鹘的和亲,一共有7起,如乾元元年(758年)的宁国公主、大历四年(769年)的崇徽公主、贞元四年(788年)的咸安公主、长庆元年(821年)的太和公主都先后下嫁到回鹘。

这个时期的唐王朝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和亲完全是为了借助外援以平息内乱。

在这个时期,和亲的公主中出现了真正是皇帝亲生女儿的事例。

据相关学者统计,在唐朝的数十起和亲中,曾经出现过20位“和亲公主”,而这些公主基本上都是“冒牌”公主,不是皇帝的亲生女儿,大多数是宗室女、宗室外甥女或者是功臣的女儿,但在唐后期下嫁回鹘的宁国公主、咸安公主和太和公主却是货真价实的真公主。

宋辽金元至明清时期,边疆民族政权纷纷崛起,中原有时分裂有时统一,辽与北宋、金与南宋的对峙,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使我国的民族关系格局几经变换。

在这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和亲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首先,宋、明两朝没有与边疆民族和亲的记录。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崔明德先生就两宋时期的和亲理念分析后认为,②在两宋时期,虽然也有与辽、金、西夏等民族政权谈判过和亲的问题,但由于宋朝的君臣把和亲政策与伦理道德对立起来,从体面、尊严等方面审视和亲,提出“和亲辱国”等一些极端的看法,所以两宋没有实现和亲。

虽然如此,各少数民族朝廷之间的和亲还是相当普遍,如辽与西夏、回鹘、吐蕃别部,西夏与吐蕃别部,回鹘与吐蕃别部,金与蒙古,西夏与蒙古,元朝与高昌,清与蒙古都发生过和亲。

其次,在这个时期的和亲中,有不少是蒙古族统治者与臣服者之间的和亲。

如成吉思汗在统一森林诸部后,为了安抚该部,除了授其首领官爵名号外,还以通婚的形式结好和安抚该部。

高昌臣服蒙古后,成吉思汗与高昌国主联姻,并且其子孙相续,一直保持与高昌的联姻。

第三,这个时期的和亲,多数以结盟友国为目的,而尤其以满族统治集团与蒙古王公之间长期持续的大规模的联姻最为成功。

关于满蒙联姻,根据华立先生研究认为,它不是前代和亲活动的简单重演,它有别于汉唐时期的和亲之处在于:一是这种联姻的出发点与归宿始终在建立和巩固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之间的政治联盟上,以联姻促进联盟,用“姻好”巩固“盟好”;二是满蒙联姻规模大,层次多,持续时间长,不仅清帝本人娶蒙古女子,就连宗室大臣也有不少娶蒙古女子为妻的;三是通婚手段与其他手段并用,互为补充。

③和亲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一种特殊政策和策略,对于它的历史作用历来众说纷纭。

我国已故著名史学家翦伯赞先生认为,虽然在今天看来,和亲政策是一种陈旧的过时的民族政策,但在中国封建社会,它却是维持民族友好关系的一种较好的办法,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只要是和亲就一律加以反对,而应该看到,和亲政策的实质是把女人当作历史的弹簧,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需要装上这种弹簧,取决于具体的历史情况。

①贾敬颜先生认为,物质第一是和亲的实质。

对和亲一事,公主的真假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因此关系的确立而带来的政治和经济的利益,尤其是贸易的利益。

②卢勋先生在分析唐代的和亲后认为,历史上带有各自不同的政治目的而且背景和客观效果都不完全相同的和亲,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而言,和亲作为中央王朝缓和矛盾或实现羁縻的一种手段,它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起到某种进步作用,在和亲后的一段时间内,和亲双方加强了彼此间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往,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中央王朝与边疆民族之间关系的改善。

③肖之兴先生也认为,一般说来,和亲在客观上或多或少有利于缓和国内民族矛盾,或多或少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并对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起着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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