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4-代表名额分配表
职工代表大会成立流程

职代会一般程序一、会议前期准备工作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
2、进行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召开职代会的宣传工作。
3、确定职工代表比例,划分选区并进行代表名额分配。
通常按全体职工人数的3%-20%,职工代表要确保生产员工不少于50%,高层领导不多于5%,办公室职员不少于25%,中层管理人员不多于20%。
4、民主选举职工代表。
下发《职工代表资格审查表》,确定职代会正式代表候选人。
5、收集代表提案。
(至少1周提前征求职工意见)二、??召开职代会预备会1、确定选举主席团3人,推荐职代会执行主席。
2、由筹备领导小组汇报筹备工作情况,综合职工提案,分类梳理,提出职代会的主要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表决)、确定代表。
4、通过职代会议题和会议程序(表决)。
三、??召开职代会的程序1、执行主席核对到会人数,宣布开会并致开幕词(简单说明职代会目的、意义,介绍本次会议中心议题和议程)。
2、由企业有关负责人做工作报告(随机)。
3、专题议题(宣读提案、宣读决议草案)。
4、各代表团(组)分组讨论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对需要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汇总讨论意见和酝酿结果向主席团报告。
5、主席及副主席代表发表3分钟内的演讲。
5、选举职工主席、职工副主席人选等。
6、对大会的各项方案和决议、草案等进行审议或表决,形成决议(逐项进行)。
7、企事业有关负责人讲话,提出贯彻落实职代会精神的意见和要求(随机)。
8、宣布大会闭幕(致闭幕词)。
关于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知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机构。
为加强公司民主政治建设,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经公司研究决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代会的主要任务:1、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各委员;2、审议和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详见附1)。
二、职工代表任职条件1、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正常在岗职工。
2、关心企业、顾全大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召开职代会材料(原件)

企业召开职代会材料目录1、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2、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的批复3、宣传提纲4、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5、厂(公司)第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6、厂(公司)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名单7、届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8、关于厂(公司)召开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9、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10、会议须知11、厂(公司)关于职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12、厂(公司)届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13、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建议名单14、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及干部报告表15、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及干部评议票16、厂(公司)第届次职工代会会议议程17、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主持词18、大会筹备工作报告19、代表资格审查报告20、职工代表大会开幕词21、《厂长(经理)工作报告》样本22、厂务公开情况的报告23、《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24、《厂(公司)职代会实施办法》25、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26、闭幕词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厂(公司)(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的重要途径。
随着厂(公司)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企业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发生了调整和变化,为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体系,适应厂(公司)跨越发展的新形势,充分调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公司工会拟于年月,召开厂(公司)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大会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献计献策,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促进企业的民主管理及和谐稳定发展。
二、大会主要议程:1、听取审议《厂长(经理)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取审议《工会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永兴县马田中学第四届教代会资料

永兴县马田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马田中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为了发扬学校的社会主义民主,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集中群众智慧办好社会主义学校,本校应当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三条教代会接受校党委的领导,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校。
第四条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校党委的领导下,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第七条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校长提出建议。
校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提请教代会复议。
复议后,如仍有不同意见,由校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工会协调。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八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
教职工代表按年级部、处室为选举小组,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宁波市药学会第7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

宁波市药学会第7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根据《宁波市药学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参照第6次宁波市药学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并结合宁波市药学会发展与改革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名额宁波市药学会第7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30名,特邀代表(有关领导及专家等)10名,共计140名。
(二)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各县(市)区药学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直属单位,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选举或协商推荐代表,共130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1、各县(市)区药学会代表名额总数为55名。
代表名额分配考虑了各县(市)区药学会,以及会员重新登记等各方面因素,原则上鄞州、慈溪、余姚各分配6个代表名额,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各分配4个代表名额,其他县(市)区各分配5个代表名额。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直属单位代表6名。
3、市卫生局代表2名。
4、市级医疗单位18名。
5、药品生产企业18名。
6、药品批发企业18名。
7、高校、科研院所10名。
8、医药行业协会1名。
9、机动2名。
(三)代表条件1、必须是宁波市药学会会员。
2、热爱学会并在学会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3、新选举产生的代表,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0岁。
(四)代表产生办法1、各县(市)区药学会代表由其理事会协商选举产生,无药学会的县(市)区代表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推荐代表所在单位协商确定。
2、其他代表均由推荐代表所在单位确定。
3、市药学会6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为当然代表(含在各项分配名额中)。
(五)附则1、本办法经宁波市药学会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宁波市科协批准生效。
2、本办法由宁波市药学会第7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解释。
宁波市药学会第7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共计130名)。
代表和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北方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同学意志,切实保障同学们的民主权利,确保本次学代会成为一次成功、务实的大会,使我院学生会在以后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根据《北方民族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管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和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一、学代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产生方式及选举单位的设置(一)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管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拟定87人,列席代表若干。
列席代表为校、院领导及老师。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由院团总支根据所属单位学生人数,按比例将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单位,并根据我院学生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 87名,约占我院学生总人数的7.6%,其中要求女生代表不低于30%,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10%,共设置24个选举单位,个学生委员会名额二、学生代表、委员候选人、列席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按照《北方民族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学代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应是具有如下资格要求:(一)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我院在校学生;(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三)勤奋学习,刻苦专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院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四)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信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五)坚持原则,有对同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愿,有参政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六)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团代会代表产生办法与名额

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草案)各团支部:经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将于2011年6月4日召开,现将有关代表选举办法及分配名额通知如下:1、代表的条件(1)组织关系在本院的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者除外)或青年党员;(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4)努力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热心团的工作,为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5)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2、代表的名额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代表名额为136人,其中团员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50%。
代表选举以支部为单位划分选区,本着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根据团员分布、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3、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办法代表候选人产生必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支部组织负责,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具体做法如下:(1)各支部按照名额分配方案和代表性要求,进行讨论酝酿,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推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填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报院团委审核。
(2)各支部召开团的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法,按20%的差额选举产生代表。
4、上报时间各单位在5月1日前,将代表名单、《代表登记表》和代表的二寸彩色照片二张报院团委。
附1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3:关于出席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我单位出席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审批后,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认真组织了代表选举工作。
代表名额分配表-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3
朱启平谢咏罗加全
继教教育部(国际交流中心)(8人)
曾纪瑶段树贤余皓李翀李欢张胜坤
张秋霞卢雄强
1
后勤管理与保卫处(31人)
李子溪易胜模谢士昌张福灵叶汝春张怒涛
黄汝纵伍华西曾树文叶伟立曾龙郑银波
李艳欧建秀邝志文陈少华李嘉琪吴永波
周黎明周宜平龚小龙卢景文韩正云邓建新
高亮辉毛廷友廖永来彭会元彭锡蔚温福桃
附件1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部门
人员名单
代表人数
在编
非在编
党办、纪检监察(审计)室(3人);财务处(11人)
熊飞郭浩东周广智
4
王风刚张立阳郑庆光曾文仙周敏芳梁灶芳
辛捷谢敏妮李菲郑晓丹学院办公室(外事源自)(7人);组织人事处(7人)
邱广林施佩刁郭桃刘虹娟林婷何晓琳谢宗斌
3
方秀英周礼梁惠梅朱杰英蔡兵于波
何蓉邱林张奕谦王春玲牛金凤杨璐
李晓梅黄营营
2
环境艺术系(33人)
耿静超罗泽榕刘展良卓敏孙丽静赵秀娟
朱庆竖赖海强周罗军陈茂群吕剑勇张惟
廖伟平彭小燕王江锐林月芳梁剑麟杨运英
谭卫萍陈徐佳刘长春章超介陈婷叶其蓝
梁秋亮马绵霞胡艳萍谢小曼苏志峰李智多
陈紫旭吴晓蓉伍锡岳
6+1
1
生物技术系(19人)
戴远威何敏范雪虹梁多王一凡黄敏谢婧李欣赵玲华李殿鑫程学勋姚莉
袁昆明
教务处(11人);督导与示范办公室(5人)
吴霞关善勇李春侠张立忠李利娜孙洪凤陈锐锋王玲林浩浩吕玉颜王琼英
3
1
张涛陈黎运黄勇林莉周国丽
学生工作处(6人);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5人)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对口ISO/IEC 技术机构 代表名额 备注1 国家标准委领导2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13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部 14 国家标准委国际合作部 45 国际标准委农业食品标准部 16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 17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 18 国家标准委服务业标准部 19 国家粮食局 110 中国科学院 1 11 机械工业联合会 112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11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114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115 有色工业总公司有色标准所 116 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所 117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118 郑州烟草研究院 219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ISO/TC1主席 1ISO/TC1秘书 1ISO/TC10/SC6秘书 1 20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ISO/TC5秘书 1ISO/TC17/SC15、17秘书 1ISO/TC132秘书 1ISO/TC156秘书 121 冶金信息标准研究院 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22 中国船舶信息中心 ISO/TC8秘书 1ISO/TC8/SC4主席 1 ISO/TC8/SC4秘书 1 2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24 机械科学研究院 ISO/TC10/SC6主席 125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ISO/TC17/SC15主席 126 鞍山钢铁集团 ISO/TC17/SC17主席 1ISO/TC20/SC1秘书 1 27 航空工业总公司301研究所 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28 ISO/TC21/SC6主席 1 ISO/TC21/SC6秘书 1 29 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30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ISO/TC26主席 1ISO/TC26秘书 1ISO/TC79/SC5秘书 13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32 中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 ISO/TC33主席33 河南工业大学 ISO/TC34/SC4主席 1ISO/TC34/SC4秘书 1 34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ISO/TC38秘书 1 35 江苏阳光集团产品开发中心 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36 中国金属学会铁合金分会 ISO/TC132主席 1ISO/TC176副主席 1ISO/TC176/SC2联合秘书 1ISO/TC37秘书 1ISO/TC37/SC1秘书 137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ISO/TC70秘书 1 38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ISO/TC86/SC4秘书 1 39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ISO/TC186秘书 1 40 中国日用五金技术开发中心 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TC202主席 1TC202秘书 141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TC202/SC2主席、秘书 1 42 广西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 秘书处负责人 1IEC/TC7秘书 1 43 上海电缆研究所 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44 西安高压研究所 IEC/SC22F 主席 1IEC/TC28秘书 1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IEC/TC85秘书 145 哈尔滨仪器仪表研究所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IEC/SC32C秘书 146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人 147 许昌继电器研究所 IEC/TC95主席 148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 IEC/SC22F主席 149 北京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ISO/TMB/SAG成员 150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ISO/TMB/TAG8 151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 IEC/ACOS工作组 152 轻工业钟表研究所 ISO/TC114/AG成员 15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 ISO/TC8/AG成员 154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IEC/ACEA成员 155 上海电器所 IEC/ACOS成员 156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IEC/SB1成员 157 中国电器科学科学研究院 IEC/SMB/SG158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愿59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愿60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愿61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愿62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愿63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愿。
妇代会(妇女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联通公司
县医院
第一中学
第二中学
第三中学
第四中学
合计
1809090源自其中:妇女工作者代表和各族各界妇女代表代表,各自占比50%。
单位
代表人数
其中
备注
妇女工作者代表
各族各界妇女代表代表
城关镇
回族镇
城郊乡
1镇
2镇
3镇
4镇
5镇
6镇
7镇
8镇
9镇
A乡
B乡
C乡
D乡
F乡
E乡
人防办
水利局
烟草局
社保中心
卫计委
林业局
畜牧局
教育局
司法局
人社局
环保局
森林公安
商工委
交通执法所
电业局
公安局
住建局
粮食局
国土局
民政局
公路局
法院
检察院
税务局
行政服务中心
产业集聚区
职工代表大会规范模板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年*月*日经第*届第*次职代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会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发挥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形式。
企业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催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条职代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第四条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行政指挥的权利,教育和组织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第五条企业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职代会各项活动及其作出的决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具体行使下列职权:(一)知情建议权。
定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目标任务的工作报告;及时听取企业有关资产变更、经营方向调整等重大经营决策可能影响职工权益(包括工时、薪酬、歇息休假、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技能培训、职工聘用和解聘等)的重大事项通报;听取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通报。
对报告和通报进行讨论,提出建议。
(二)平等商议权。
在企业制订和实行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和规章制度时,发表意见,平等商议,参预决策。
(三) 选举罢免权。
选举和罢免参预平等商议签订集体合同 (包括工资集体协议) 的职工方的代表,依法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
(四)法律授予权。
对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模先进推荐等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者企业规章中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通过或者作出决定。
第七条职代会工作机构职权(一)制订召开职代会的方案。
报请本企业党组织允许,争取党政重视、支持与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