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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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管理制度】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管理制度】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事业的顺利进行,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的所有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在法定范围内选举产生的、以落实民主管理、促进教育教学改进、推动集体主义精神的组织和活动。

第四条代表大会是教职工集体行使民主权利、监督管理机关和个人责任、协商制定和修改有关政策、规章、计划和方案的机构。

第五条代表大会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代表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

第六条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两年,每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数不低于总数的1/3。

第七条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园长主持。

第八条代表大会对教育教学事业和教职工管理工作执行监督。

第九条代表大会对园务和园办有关事项的讨论、决策和提出建议。

第十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的基本原则,按照事先排定的计票结果候选人依照得票多少顺序产生代表。

第二章代表大会产生第十一条代表大会产生程序包括提名、推荐、选举等环节。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代表每届的人选来源有以下方式:(一)各部门推荐产生代表人选;(二)自荐成为候选人,并获得推荐支持的。

(三)个人积极产生代表人选。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过程中,要有书面提名材料、个人申报材料,满足产生代表资格。

议题先进行提名讲话,再进行讨论选举。

第十四条代表产生选举主要按照思想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群众基础等五个方面综合评定,成为代表的。

第十五条代表产生选举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落实实名投票和计票、产生代表等程序。

第十六条代表产生选举结果,将在代表大会产生名单、通知。

第十七条代表大会未出现由于产生差额较大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产生代表的时候,由职代会负责策划产生代表。

第三章代表大会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代表大会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二)监督管理机关和个人的工作执行情况,提出适当建议和批评;(三)对园务、园办有关事项进行讨论、决策;(四)推动集体主义精神,促进教育教学事业发展。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三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三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落实民主管理的原则,加强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听取和审议园务报告、经费预算和财务报表;(二)决定和监督学校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三)选举和罢免学校领导和部分工作人员;(四)制定或修改有关学校管理、工资福利和权益保障的规章制度;(五)协助学校解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纠纷。

第三章选举方式和程序第八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员会为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九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委员会主任由全体代表选举产生,工作报告由代表大会委员会主任作出。

第十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应该公开、公正、公平。

(一)选举代表的方式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二)直接选举是指教职工直接选举代表,选举办法由学校制定并公告。

(三)间接选举是指教职工通过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选举办法由学校制定并公告。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如下:(一)成立选举组织委员会,负责选举组织准备工作;(二)开展代表候选人提名工作,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三)根据候选人资格条件,举行候选人公示;(四)开展候选人宣传活动,让教职工充分了解候选人;(五)确定选举日程和选举方式;(六)进行投票,并计票;(七)产生当选代表并公布结果;(八)代表大会委员会组织新一届代表的换届工作。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篇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

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四、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

五、民主评议监督权:按照教育党委的安排,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

六、教职工代表:1、因我园教职工人数未超过23人,按《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幼儿园园建立的是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

(如教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就要实施代表制,那么就要按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

1、代表的条件。

2、代表的产生一教研组为单位,有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按个教研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5、代表对选举组室的教职工负责。

)2、代表的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愿意参加幼儿园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总则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代会在幼儿园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二、教代会的职权1.听取和审议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重大改革方案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教职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福利制度等。

3.审议幼儿园的重要事项,如教职工的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工资调整等。

4.监督幼儿园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5.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教代会的代表1.教代会代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心幼儿园的发展,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

2.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任期年限]。

3.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包括教师、保育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等。

4.代表应认真履行职责,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教代会的各项活动。

四、教代会的组织制度1.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会议次数]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2.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幼儿园工会负责,包括征集提案、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等。

3.教代会的决议应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决议对全体教职工具有约束力,幼儿园应认真贯彻执行。

五、教代会的工作机构1.幼儿园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2.工会应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保障教代会的顺利召开。

3.工会应督促幼儿园落实教代会的决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1.本制度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教代会。

3.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通过建立健全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可以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促进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推动幼儿园的和谐发展。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二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二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一、总则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的最高决策机构,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形式,其任务是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园事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

二、代表大会的组织1. 代表产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全体教职工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产生。

代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名额不超过总教职工人数的20%。

2. 代表资格: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法定劳动年限。

3. 代表任期:代表的任期为3年,可连任一届。

三、代表大会的职权1. 讨论并决定幼儿园的重大决策,如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幼儿园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等;2. 讨论并决定幼儿园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3. 监督幼儿园工作的实施情况,对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评议和监督;4. 选举和罢免幼儿园的职工代表委员会及其主任,对重要职位的任命提出意见;5. 审议和批准幼儿园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报告以及年度总结报告;6. 确定幼儿园的改革发展方向,提出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 讨论并决定教职工绩效评价办法及绩效考核结果;8. 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四、代表大会组织机构1. 主席团: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出,主席团成员为1名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代表大会的组织、召集、议事和决议的执行。

2. 秘书处:代表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代表大会文件的起草、整理和传达,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3. 监察委员会:代表大会设监察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代表组成,负责对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和评议。

五、代表大会的权力运行1. 代表大会实行不定期召开制度,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 代表大会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集,会议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决定,并提前通知全体代表。

3. 代表大会需有过半数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对涉及幼儿园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可审议通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三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三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幼儿园为了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益和参与管理的权利,建立的一种民主决策机制。

下面我将从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权力和职责、运行机制以及意义和作用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期全面了解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组织形式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一般每个人选举一名代表。

代表大会的选举应当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教职工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

大会由代表会议主席团或主席主持,并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确定代表会议的议程、会期和会议方式。

二、权力和职责1.制定和修改幼儿园的行政管理规定、教育教学大纲以及其他相关制度;2.审议和批准幼儿园的年度工作计划、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3.选举或罢免幼儿园的校长、副园长以及其他领导干部;4.审议和批准幼儿园的年度考核计划和考核结果;5.组织和开展教职工代表的培训、考试和评选活动;6.监督和评估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效果;7.收集、反映和解决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8.审议和决定幼儿园的重大事项;9.落实和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各项决策和政策。

三、运行机制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大会。

大会由代表会议主席团或主席召集并主持,代表们在大会上行使民主表决权,根据代表们的决议来制定幼儿园的决策和政策。

大会的决议需经过代表多数赞同方可生效。

四、意义和作用1.促进幼儿园内部的民主参与和协商决策,增强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感;2.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3.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效能和教学质量,推动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4.通过代表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幼儿园管理层对教职工需求和诉求的重视和回应;5.激发幼儿园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对幼儿教育事业的认同感。

总之,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建立起教职工参与管理的平台,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和教育教学的提高。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幼儿园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幼儿园所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和管理,是规范和指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集体权益的保障和维护机构,是教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教职工全体代表的集会。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教育事业服务,全心全意为孩子服务,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成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幼儿园全部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办法:每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教职工代表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形式产生。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个人要具有质朴真挚、为人谦和友善的品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充分代表本单位教职工群体的意愿和利益。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续连选连任。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其任期内必须履职尽责,积极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教师的发展,维护教师的权益。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听取基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第三章职责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讨论和决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事务。

(二)监督和管理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实施。

(三)代表教职工群体向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要求。

(四)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合作。

(五)发扬民主精神,倡导教师之间的友爱、互助和奉献精神。

第十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互相尊重,民主决策,服从大局,维护团结。

第四章人员安排第十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名及常务理事会,聘请幼儿园相关管理人员担任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由代表自行推举产生。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有以下职责:(一)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幼儿园的发展,教育工作的改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全体成员的集会,是决策机构,是教职工参与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大会以民主、团结、和谐、开放为原则,以改进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园所发展、推动团队建设为宗旨。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大会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幼儿园发展规划、教学改革、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文化建设等内容。

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大会由园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大会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代表大会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会的领导机构,由园长担任主席,教职工代表和幼儿园其他领导担任副主席。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大会的决策机构,由园长、副园长、教研员、年级主任、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第九条代表大会是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由园长主持。

第十条代表大会每年选举产生,代表工作班子每届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大会有召开大会、审议议案、选举产生代表、进行监督检查、发表决议等权利。

第十二条幼儿园教职工大会有积极参与、支持教育改革、保持学习热情、遵守大会纪律等义务。

第十三条幼儿园工作人员有维护园所利益、维护师德师风、维护团队稳定等义务。

第四章大会程序第十四条幼儿园教职工大会议程由主席团确定,包括通报工作、汇报情况、专题讨论、表决决议等环节。

第十五条大会采用投票表决原则,由园长或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代表大会议员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大会议程应提前通知,教职工应按规定时间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会。

第十七条大会结束后,应做好会议记录、整理资料,并将重要决议及时通知全体教职工。

第五章大会纪律第十八条大会期间,所有教职工应保持肃静,严守纪律,不得在会场上吸烟、喧哗、讲手机等。

第十九条大会议程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提出无关议题,不得在会场上发表不当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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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3、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大会的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对幼儿园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闭会期间有工会组织参加对幼儿园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2)代表的义务: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参加民主管理大会活动,执行大会的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协助做好群众的工作*提升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代表的培训:
工会将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并则重于民主管理的有关基础知识,不断提升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素质。

七、组织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年为一届,按期换届。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教职工参加。

3、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的提议或经行政、工会共同研究决定,可临时召开会议。

4、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全体教职工。

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

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6、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通过,方可有效。

7、建立大会的提案制度:
大会设立有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提案工作小组,受理提案的征集、处理和提案的落实。

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提案表按时发给教职工,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知全体教职工。

*提案内容应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话题。

*提案应有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园职权范围内。

*提案处理和落实。

提案的审议是否审核合格:
提案登记。

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不能立案的提案要向提案人做出解释。

提案落实。

工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

提案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提案小组应在下一次大会上,对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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