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国家职业安全事故统计指标与安全状况比较

世界主要国家职业安全事故统计指标与安全状况比较
世界主要国家职业安全事故统计指标与安全状况比较

世界主要国家职业安全事故统计指标与安全状况比较

彭成

(安全生产法律研究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100029)

摘要介绍了世界各国常用的几种安全事故统计指标,分析比较了部分国家和地区安全生产状况。

关键词职业安全安全状况统计指标

1 安全事故统计指标

1.1 职业伤害定义

职业伤害指经雇主或授权人安排在工作场所作业的职员,在作业期间因受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导致的突然爆发(爆炸)意外能量(热能、电能、动能)产生的冲击、碰撞、挤压、切割、中毒等作用,导致对身体的伤害。由这种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称为职业性伤亡事故。

1.2 世界常用工伤、伤亡事故统计指标

目前,世界各国采用的职业伤亡事故指标不统一,不同的国家采用不同的统计指标来考评事故伤害程度的严重性。最常用的几种统计指标是:

(1)事故伤亡人数的绝对数,单位:人;

(2)10万人伤亡率,单位:人/10万人;

(3)100万工时伤亡率,单位:人/100万工时;

(4)20万工时伤亡率,单位:人/20万工时;

(5)千人伤亡率,单位:人/1000人;

(6)伤亡率百分比,单位:%。

1.3 几种常用工伤、伤亡事故统计指标的优点

(1)伤亡人数绝对指标。目前,这个指标在世界上使用比较广泛,其优点是统计、计算简单、直观。缺点是不同规模、不同行业间的企业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亡严重程度对比困难。

(2)10万人伤亡率指标。工伤事故人数与从业人员人数的比值。这种工伤指标,统计、计算简便,具有较好的对比性。国际劳工组织为达到对不同国家或地区间,对工伤事故造成的伤亡严重程度进行直观比较,且易于操作,推荐使用10万人伤亡率指标。但是这个指标,只简单考虑从业人数的误差,而未全面考虑工作量、工作时间多少的影响,如某个人,一年只工作了一天,也被列入计算之列,可见准确度存在一定的影响。因此,不适宜用于企业、行业间要求进行精确比较的场合。与之对应的指标还有:千人伤亡率和100 人伤亡率指标,均存在同样问题。

(3)100万工时伤亡率和20万工时伤亡率指标。这种工作指标体系主要在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使用。

美国在1980年前后,普遍采用100万工时伤亡率指标,后来由于职业伤亡率下降,采用这一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数据偏小,尤其经过圆整处理后,差别过小,在比较时不直观,于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改为用20万工时伤亡率指标来统计工伤事故伤亡率。

美国劳工部规定,每人工作1h为1 个工时,每天工作8h,年工作日按225天左右计算,则20万工时大体相当于100个全职人员工作1年的时间(每周工作40h,每年50周)。

(4)1000人伤亡率和伤亡率百分比指标。这种工伤指标,统计、计算简便,具有较好的对比性。使用这两种伤亡率统计指标的国家不少,主要有日本、波兰等。但由于未考虑工作时限长短的影响,因而,这种工伤指标只宜用于国家或地区间对工伤事故造成的伤亡严重程度进行直观性比较时用,如果企业、行业间要

求进行比较精确比较的场合就存在一定问题。

1.4 部分国家和地区采用的工伤事故统计指标

目前,世界不同国家及地区采用的工伤事故统计指标各不相同,劳工组织有关工伤事故统计报告一律采用10万人伤亡率指标。表1是部分国家及地区采用工伤事故统计指标的情况。

表1 部分国家及地区采用工伤事故统计指标的情况(略)

2 世界主要国家及地区安全状况比较

由表2可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工伤事故10万人死亡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工业发达国家工伤事故10万人死亡率一般在6以下,并呈逐年缓慢下降趋势,最低的是英国,已降到1以下,美国、法国、德国均在5以下,发展中国家一般在10左右。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目前的工伤事故10万人死亡率一般在13左右。美国已于1998年开始,不采用10万人工伤事故死亡统计指标,采用单一的20万工时伤亡率指标来评价行业的事故严重度。

中国工程院最新研究成果(《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差距与对策课题》),我国的工伤事故10 万人死亡率1999年为8.1,近几年呈逐年缓慢下降的趋势。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的工伤事故10万人死亡率一直稳定在3.0左右,已接近世界领先水平(见表2),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泰国的10万人死亡率偏高,但呈快速下降势头,已由9 0年代初的30.9下降到1999年11.5。

表2 1990~1999年部分国家及地区职业伤亡率人/10万人(略)

表3 1991~2001年部分国家及地区职业事故死亡情况(略)

3 与职业伤亡有关的死亡统计情况

国际劳工组织121号公约(工伤事故津贴公约)规定,从业人员,不管什么原因,凡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地点或工作地点附近,或在工人因工作需要而去其他任何地方发生的事故,应计入职业事故。

中国台湾地区规定,雇员在上、下班前后1小时内,从日常居住地往返作业场所间,必经途中所发生事故而致伤害者;人员因公差由日常居住处所或就业场所出发,至公差毕返回日常居住处所或就业场所期间发生事故而致之伤害,均视为职业伤害。

美国职业事故的统计,将职业事故死亡按致因进行分类,具体为:(1)交通事故;(2 )违背法规;(3)作业对象或设备;(4)坠落;(5)暴露于有害物质或环境所致;(6)火灾或爆炸。

美国职业事故的统计已将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死亡事故计算在职业事故死亡人数范围内,而且由表4可见,与交通事故有关的职业事故死亡人数所占的比例很高,达40%以上。这些人员包括一切必须计算为职业事故死亡人数的人员,如运输部门的司机,乘坐发生事故车辆的上下班雇员,因公出差人员等。

表4 1995~2001年美国职业事故统计情况(略)

4 部分国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情况

据部分国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统计情况表明,工业发达国家事故死亡人数呈缓慢下降趋势,但美国却略有上升。发展中国家呈增长势头,中国、印度的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增长明显,特别是中国增长较快,每年事故死亡人数高居世界首位,比美国多1倍有余,以200 2年为例,中国事故死亡人数是美国的2.55倍。 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中,包括所有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数,即有的人可能还统计在因职业事故死亡人数,如运输公司的驾驶员、送货的司机,乘客中的上班下班雇员、因公出差人员等。

摘自《中国煤炭》杂志

2002-2012全国安全事故伤亡人数统计

2002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1073434起,死亡139393人。其中工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3960起,死亡14924人。火灾事故258315起,死亡2393人;道路交通事故773137起,死亡109381人;水上交通事故735起,死亡和失踪463人;铁路路外伤亡事故11922起,死亡8217人;民航系统发生3起飞行事故,死亡134人。 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963976起,死亡137070人。其中,工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5597起,死亡17315人;消防火灾事故254811起,死亡2497人;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死亡104372人;水上交通事故634起,死亡和失踪498人;铁路路外伤亡事故12640 起,死亡8530人。 2004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854570起,死亡136755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16497人,煤矿企业死亡人数6027人。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9起,造成107077人死亡。 200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27945起,死亡126760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12826起,死亡15396人;火灾事故发生242308起,死亡2309人;道路交通发生456162起,死亡99088人;水上交通发生520起,死亡454人;铁路交通发生11254起,死亡7433人;民航飞行发生2起,死亡3人。 2006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27158起,死亡112822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12065起,死亡14382人;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造成89455人死亡、43113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4.9亿元 2007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506376起,事故死亡人数101 480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 2008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13752起,死亡91172人,年度事故死亡人数自1995年以来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 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79552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为8431起、10616人 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万人以下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2021年)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 (2021年)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2021年)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1月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发生较大事故1起(煤与瓦斯突出),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11月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万吨,同比减产万吨。11月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二、1-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事故总量:1-11月共发生煤矿事故116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和%。其中:在建矿井(新建、技改扩能、资源整合矿井)事故45起,死亡5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同比减少52起、58人,分别下降%和%;生产矿井事故71起,死亡14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4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 2.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

2月事故8起21人,同比增加2起、15人,分别上升%和%。3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11起、11人,分别下降%和%。4月事故17起17人,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和%。5月事故14起18人,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和%。

6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和%。 7月事故12起14人,同比减少5起、3人,分别下降%和%。 8月事故21起6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8人,上升%。9月事故4起12人,同比减少12起、7人,分别下降%和%。 10月事故4起4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和%。 11月事故8起11人,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 6.事故类别: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2018.5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国家能源局官网数据 2018年5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 5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减少1起。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持平。 5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1.5月2日,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热电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北京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公司分包单位甘肃新西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所属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热电项目,进行引风机屋面防水卷材吊运过程中,施工人员随吊装机械坠落,造成1人死亡。 2.5月3日,河南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河南能源集团所属河南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委单位鹤壁圣益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鹤淇1 号炉储水罐测量装置伴热带更换验收工作中,从70.4米平台格栅开口处坠落到49.6米平台,造成1人死亡。 3.5月12日,内蒙古巴彦淖尔电业局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红房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施工中,承建单位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从塔上坠落,造成1人死亡。 4.5月20日,江西赣州供电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国网江西赣州供电公司赣南电力实业总公司在220千伏潭东变电站开展线路改造后参数测试工作时,工作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共3页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2012年1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作了题为《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扎实工作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共同努力,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总体上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据安监总局调度统计: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同比分别下降减少15655起、3980人,4.3%和5%。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万人以下,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2000人以下。——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同比减少98起、403人,分别下降5.7%和5.9%。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13起、325人,分别下降15.3%和22.6%;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减少7起、251人,分别下降63.6%和61.2%。通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各项主要指标进一步趋好。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201降到0.173 ,降幅13.9%;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 2.13降到1.88,降幅11.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3.2降到2.8,降幅12.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0.749降到0.564,降幅24.7%。——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改善。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3%和8.6%,其中煤矿分别下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02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安监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安全事故调度汇报卡)准确、完整地向镇安监站、镇人民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电话报告,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续报。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在做好报告工作的同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报表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向镇安监站上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每半年全面分析一次,做到事实叙述清楚,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得当。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的应用与实践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713144206.html,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的应用与实践 作者:沈轶馨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0年第24期 摘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何做好安全管理,提高生产安全成效,降低相关事故,是实际管理活动中普遍性提升生产质量和效果,保障经济效益最为关键、最为核心的措施。为了有效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相关事故发生率和发生风险,积极开展实际性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十分关键。现阶段数据统计应用和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积极进行有效改进。 关键词: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应用;实践;现存不足;应对策略 生产安全事故数据统计,对于有关活动风险规避、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来说有着积极价值和实际意义,所起到作用也相对较为明显,尤其有助于提高整体生产安全效果,能够起到一个较为积极的作用。在数据收集统计时,其自身具备一定标准性,只有伴随相应标准规范约束情况下,才可以有效进行数据的收集和使用,让数据起到一个基础的规范性作用,优化最终质量效果等多方面情况,由此可见具体应用首先要对其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标准充分了解。 一、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指标分析 (一)特别重大与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一般指的是三十人及以上死亡,或者存在一百人及以上的人员重伤,例如急性工业中毒等。除此之外,如满足经济损失在一亿元及以上的标准,也称之为特别重大事故。这样的事故是在分级过程中等级最高、产生影响最恶劣、带来经济损失最大的一种,涉及到很多安全与经济、人身方面的问题。 而重大事故相较而言比前者稍轻一点,主要是造成十人及以上三十人以下的死亡,或者五十人及以上,一百人以下的重伤者。除此之外,如果没有满足这两个标准其中之一,则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千万元及以上一亿元以下,也属于此级别事故。这两项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十分恶劣,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级别,要比这两个级别事故问题更轻一些,也需要对其判定等级标准充分的认识。 (二)较大与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与一般事故相比前两个等级标准相对较轻,但仍然是不容忽视的标准部分,其自身在等级评定过程中也具备较强的价值和意义,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就实际情况来说,较大事故主要指的是三人及以上十人以下死亡,或者超過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重伤,如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4841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公司应设立各类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 2、组织机构成员由公司各部室、各专业技术主要人员组成,各成员须具备国家行业资格证且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等条件; 3、事故、事件统计分析要完成和满足指标要求、内容要求、时间要求等; 4、统计、计算的指标及计算方法为工伤事故频率、百万工时死亡率、未遂率; 5、公司为事故、事件统计分析提供人员、资

金、设备、运输等足够资源; 6、事故、事件的统计整理以本月及过去12 月的死亡、受伤(重、轻伤)、职业病、疾病、未遂事故的统计资料为准; 7、所有事故、事件以事故性质、类别等数据通过条型统计表、折型统计表等图形形式显示,并通过图形反映、寻找事故规律及特点; 8、寻找事故规律及特点主要针对事故原因种类、伤害发生的时间特点、伤害发生的地点、致害物、伤害部位、职业卫生重要分析、工伤事故率分析、事故事件费用分析、标准化元素分析等; 9、依法定期对职业病症进行评估、辨识非职业病和职业病,并公布统计分析结果; 10、及时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结果;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1995-2004年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图 7.04%0.49% 火灾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48.48 %,死亡人数占55.17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

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78.13 %,死亡人数占77.48 %。 全国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71.43 %,死亡人数占76.19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81.58 %,死亡人数占75.02 %。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所占比例 33.27%0.57% 煤矿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图 工矿

2001-2004年一次死亡30人上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火灾 工矿 三、全国各类事故特点 1995-2004年全国各类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140000 160000 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 死亡人数 (

1995-2004年工矿企业事故情况 5000 10000 1500020000 25000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 死亡人数 ( 1995-2004年全国火灾、铁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8000 9000 10000 19951996199719981999 20002001200220032004 年死亡人 数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09年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79起,同比增加67起,上升9.41%;死亡205人,同比减少37人,下降15.29%。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50.00%;死亡8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46.67%。 2009年1-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351起,同比减少2079起,下降19.93%;死亡1591人,同比减少378人,下降19.20%。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8起,同比减少18起,下降39.13%;死亡102人,同比减少86人,下降45.74%。 较大事故分市区情况:西安6起,死亡20人;宝鸡2起,死亡10人;咸阳2起,死亡7人;铜川2起,死亡7人;渭南5起,死亡15人;榆林1起,死亡5人;汉中4起,死亡15人;安康6起,死亡23人。

较大事故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84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8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7人。 (一)工矿商贸企业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6起,同比减少39起,下降26.90%;死亡134人,同比减少105人,下降43.93%。 1、煤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19起,下降44.19%;死亡26人,同比减少78人,下降75.00%。 2、金属与非金属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7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2.86%;死亡29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8.30%。 3、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3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5.81%;死亡35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3.96%。 4、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伤亡事故。 5、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伤亡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

(安全生产)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全国各类事故情况 1995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6868起,死亡103543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1995年至2004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702173起,死亡118843人(历年伤亡事故情况见附表1)。其中: 1、工矿商贸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5102起,死亡15688人。其中: 煤矿企业平均每年发生4341起,死亡7288人。 非煤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782起,死亡2072人。 非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8979起,死亡6328人。 2、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火灾)平均每年发生170821起,死亡2514人。 3、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495839起,死亡90239人。 4、水上交通平均每年发生870起,死亡585人。 5、铁路交通平均每年发生12748起,死亡8368人。 6、民航飞行平均每年发生3起,死亡36人。

7、农业机械平均每年发生6569起,死亡1150人。 8、渔业船舶平均每年发生128起,死亡111人。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2001年全国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140起,死亡2556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129起,死亡2530人。2001年至2004年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32起,死亡2498人(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情况见附表2)。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4起,死亡755人。 1、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全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及时拨打120,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

15.1.1-3.2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完成】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流程,贯彻“四不放过”的事故查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4.2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内容及要求 5.1事故统计与分析 5.1.1事故统计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事故统计表的填写; 2)事故统计表要填写准确无误; 3)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分析。 5.1.2事故统计的范围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报告和统计,并按《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和《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内容进行填写上报。

2)发生事故及在救灾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非本单位的人员伤亡都应统计报告。 3)因事故造成的失踪人员,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后(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后),按照死亡人员进行统计,并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列入统计范围。 5)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死亡,必须先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公司。经公司调查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事故统计。 6)下列事故不统计到本企业伤亡事故总数中,列表统计上报备案。 a本企业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统计报告。 b企业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科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 c职工在生产岗位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 d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冰雹、地震、龙卷风等。 5.2事故分析 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2.1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包括装备、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1)装备、物资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 a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个人防护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防护服等缺少或有缺陷; d道路及其环境不良。 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 a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b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使用不安全设备; d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e物体存放不当; f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g攀、坐不安全位置; h装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重要证据应妥善保护:发生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得在事故抢救期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不在单位的应立即返回。 事故现场的重要证据应当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由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摄现场照片,事故抢救完成后,事故现场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现场需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撤除和清理。 二、重特大事故2小时内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报告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在施工标段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在事故发生后10小时内报告项目办和有关部门;发生特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高驻办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项目办和有关部门。 三、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有权作出事故批复结案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超过90日。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事故单位自作出批复结案之日起10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30日内对事故进行批复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自作出结案批复之日起10日内,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六类: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一次重伤(含急性中毒,下同)3人以下、没有死亡的事故(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 一般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街道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制度正式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术台帐,按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检查,对失效,过期的装备技术及时更新。 第五条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专业:安全工程学号:姓名: 摘要:化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基础产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由于化工行业工艺复杂,物料本身危险性大,且存在高(低)温、高压、易燃、易爆和腐蚀等作业环境,使其成为潜在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1 事故背景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根据调查,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1.1 污染情况

事故发生后,在松花江水体中发现高浓度污染物,硝基苯是对环境有害的,易在水生物中产生生物的蓄积,对生态环境有影响,重金属含量也较高,松花江鱼类重金属的综合污染程度较高,特别是第二松花江江段已达到重污染水平。重金属释放至环境中后易于通过食物链传递和累积,因此,进入水体中的重金属可最终通过鱼类等水产品的消费进入人体,在对鱼类产生毒性作用的同时,也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因为哈尔滨市的饮用水源来自松花江。所以,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动员居民储水。 本文根据松花江污染的事件过程,以及近年来的化工事故来统计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 1.2 分析方法 目前,国内外对化工行业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的主要形式或方法有以下7种:①以公报形式定期发布一定区域内的安全事故概况;②对单个事故案例进行详细剖析;③对某一特定区域内的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④对一定时间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⑤对某一事故类型(如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进行统计分析;⑥根据事故伤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⑦其他。其中,最为常见的是第①、第②种形式或方法,采用第③~第⑦种形式或方法进行统计分析的相对较少。 2 化工行业典型事故统计分析 本文通过媒体、网络和各种公开出版物等渠道收集了从1974年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 析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术台帐,按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检查,对失效,过期的装备技术及时更新。

第五条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不论交通部门是否报告统计,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 第六条公司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伤亡事故,凡在劳动过程中,或虽不在劳动过程中,但与企业设备有关的,都应报告统计和分析。 第七条职工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和统计。 第八条公司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受伤、死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的调查,确认系本人疾病造成的,则不按因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九条凡涉及两个以上主体时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主要责任方负责报告和统计。若主要责任分不清的,暂由公司统计伤亡人数,但要注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说明事故概况。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办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重要证据应妥善保护:发生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安全 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得在事故抢救期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不在单位的应立即返回。 事故现场的重要证据应当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由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摄现场照片,事故抢救完成后,事故现场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现场需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撤除和清理。 二、重特大事故2小时内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报告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属车辆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分公司报告。 三、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有权作出事故批

复结案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超过90日。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事故单位自作出批复结案之日起10日内,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30日内对事故进行批复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自作出结案批复之日起10日内,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六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一次重伤(含急性中毒,下同)3人以下、没有死亡的事故(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 一般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 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

大,起数占48.48 %,死亡人数占55.17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

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 78.13 %,死亡人数占77.48 %。 全国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 大,起数占71.43 %,死亡人数占76.19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 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 81.58 %,死亡人数占75.02 %。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所占比例 、、 民航飞行 其它 水上交通 0.38% 3.40% 一10.78% 非矿山 8.32%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图 水上交通 4.76% 铁路交通 非煤矿山 3.59% 铁路交通 0.57% 道路交通 33.27% 火灾 煤矿 37.43% 2.27%

0.59% 道路交通27.33% 其它 1.85% 工 矿 工矿 55.17% 其它 7.78% 民航飞行 火灾 2.52%

2001-2004年一次死亡30人上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 水上交通民航飞行 76.19% 三、全国各类事故特点 1995-2004年全国各类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道路交通各类 数 人 亡 死

1995-2004年工矿企业事故情况 1995-2004年全国火灾、铁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火灾 铁路交通 I — 水上交通 ■—工矿 —M —煤矿——非煤矿山一—非矿山 25000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年 数 人亡死 10000 9000 8000 00000 o o o o o o O 7 6 5 4 3 2 1 冗00000000 数 人亡死 04 O 2 03 200 02 O 2 T — 0000 年 9 9 9 8 9 9 9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若羌县城市燃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 建立科学完善的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总结教训、预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事故统计报告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下属各单位所有车辆(包括营运车辆,公务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三条:发生行车事故后,押运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同时迅速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门、道路运管机构及车辆所属单位报告。 第二章统计类 第四条:行车事故统计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故涉及多方时,包括多方车物损失,下同)。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及以上;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0元至30,000元以下的事 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 0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30,000元至60,000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及其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及以上;或车、物损失折款60,000元以上的事故。第五条行车事故类别分为,翻车、坠车、碰撞、刮擦、运行伤害、爆炸、失火等。 第六条:行车事故应负责任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 第三章行车事故报告 第七条:行车事故报告分为:内部事故统计报告和上报事故统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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