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人社局 人事局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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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国家机关之一,下属于中央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管理监督国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

其职能职责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和实施国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不断调研分析国家劳动力市场的从
业情况,制定和调整适应国情和经济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政策,规划和推广各类职业技能,以保障国家的良好发展和人民
的福利。

二、规划和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此外,还需要对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政策进行管理、统筹和监督,
确保养老基金的拨付和使用有序。

三、管理国家的社会保险事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负责管理国家的社会保险事务,包
括社会保险的筹资和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管理、个人和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金的发放。

四、管理和推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管理和推进各种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包括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职业教育的规划和推广以及各种
技能证书的授权和管理。

五、管理和规划国家的人力资源事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负责管理和规划国家的人力资源事务,包括人才培养、用人机制、福利保障等各个方面。

并加强对国
内外人才流动的监管,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人社部门的职能概括

人社部门的职能概括

人社部门的职能概括人社部门,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负责管理和协调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劳动关系的相关工作的政府部门。

其职能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劳动就业管理、社会保障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等。

下面将对人社部门的职能进行详细概括。

一、劳动就业管理人社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的劳动就业政策,组织和指导劳动力市场的运行,促进就业和人才发展。

具体职能包括:1.1 就业市场信息监测和分析,提供就业政策和指导意见;1.2 劳动力资源开发与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1.3 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为求职者提供就业咨询和帮助;1.4 失业保险制度管理,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援助。

二、社会保障服务人社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事业,保障参保人员的社会福利和权益。

具体职能包括:2.1 社会保险制度的设计和管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2.2 社会救助制度的管理,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2.3 退休金发放管理,确保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2.4 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核算和管理,保持社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

三、劳动关系协调人社部门负责调解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具体职能包括:3.1 管理和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维护双方的权益;3.2 协调和处理劳动争议,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劳动纠纷;3.3 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严禁违法用工行为;3.4 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四、劳动力市场调研与职业规划人社部门负责开展劳动力市场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同时,还协助劳动者进行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具体职能包括:4.1 进行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的搜集和分析,提供政策决策依据;4.2 开展职业技能评估和职业指导工作,提供职业发展建议;4.3 组织和推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4.4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就业促进政策的实施,推动就业市场稳定发展。

民政局岗位职责

民政局岗位职责

民政局岗位职责民政局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主要负责社会福利和民生事务方面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在这里,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民政局岗位职责。

一、局领导民政局领导是该局的核心领导团队,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民政局的重要政策和规划,协调各部门工作,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并参与相关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会议。

二、综合处综合处是民政局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各种文书、档案管理、政策制定、行政事务等任务的完成,确保民政局的日常运转顺畅。

三、福利保障处福利保障处是民政局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各种社会福利保障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这包括对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和孤儿等重点群体的帮助和援助,倡导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推广。

四、民生监督处民生监督处是民政局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对整个社会的民生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包括对与房屋、食品安全、医疗保障、劳动就业、教育教学等方面相关问题的监督和处理。

五、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是民政局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对社区内各种社会福利服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这包括协调社区居民的各种生活维权、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等事务的实施。

六、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全国范围内婚姻登记工作的管理。

这包括对婚姻登记法规和程序进行保障和制定,开展婚姻登记咨询服务和相关工作的监督等。

七、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是民政局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管理和服务养老福利事务。

这包括提供基础养老服务、定期体检、医护服务、生活服务等,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总之,民政局是一个重要的政府部门,这里的工作可以分成很多不同的类型,但他们共同的使命是保护和服务国家和社会,保障和促进人民生活和福利的发展。

人社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人社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人社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一、主要职责(一)人社局主要职责1、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

2、人事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人事考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军转干部安置。

3、工资政策制定及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劳动关系管理。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5、人社政务管理。

综合协调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政务、事务。

6、社会保险。

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对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管;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及工伤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全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作。

7、人才开发交流管理。

开展人才交流政策咨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理,协助企业引进人才,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

(二)社保局主要职责1、负责本级各类企业、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业务,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养老保险业务的指导。

2、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参保、缴费基数审核、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3、负责纳入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复核、养老金计发与调整。

4、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结算和转移,定期向离退休人员存折帐户划拨养老金。

5、负责企业退休职工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养老保险业务政策指导、业务统计报表、目标分解、考核与业务培训,破产、兼并、转制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7、负责对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稽核工作。

8、负责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存档、自谋职业、下岗出中心、城镇工商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参保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是保障和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保障的有效实施的工作。

它是国家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旨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责。

1. 促进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政策,推动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机会。

他们开展各项就业促进计划,鼓励企业招聘更多的劳动力,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提供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努力实现全民就业目标。

2. 建立和完善劳动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他们促进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实行公平的劳动报酬制度,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实施社会保险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他们负责筹集社会保险费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并确保合法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4. 负责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开展各级各类人才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和能力。

他们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和政策,提供培训资金和技术支持,推动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5. 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帮助。

他们通过搭建劳动力市场平台、开展职业介绍和推荐等活动,帮助劳动者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6. 维护劳动关系和劳动秩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维护劳动关系和劳动秩序的稳定。

他们加强劳动关系的调解和协调工作,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推动劳资双方的合作共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 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推动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和变革。

他们积极引导企业实施人力资源战略,推进人力资源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提升。

8.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加强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工作。

人社局是干嘛的

人社局是干嘛的

人社局是干嘛的人社局,全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可是与咱们老百姓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部门。

或许您对它的具体职能还不太清楚,别着急,接下来咱就好好唠唠人社局到底都干些啥。

首先,人社局在就业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找工作可是人生大事,人社局就负责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桥梁。

他们会收集、发布各种就业信息,举办招聘会,让求职者能够更方便地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

对于那些就业困难的群体,比如残疾人、下岗职工等,人社局会提供专门的就业援助和指导,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而且,人社局还会制定和实施一些促进就业的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创业,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在职业培训方面,人社局也是功不可没。

为了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适应市场需求,人社局会组织开展各种职业培训项目。

无论是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还是想要提升技能的在职人员,都能在这里找到适合自己的培训课程。

这些培训涵盖了众多领域和行业,从传统的制造业到新兴的互联网行业,应有尽有。

通过培训,劳动者能够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再说社会保障,这可是人社局的一项核心工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险的管理和监督都在人社局的职责范围内。

他们要确保这些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比如,计算和发放养老金,审核医疗费用报销,处理工伤赔偿等等。

同时,人社局还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让老百姓在年老、生病、失业、工伤等情况下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和保障。

劳动关系的协调和管理也是人社局的重要工作之一。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时,人社局会介入调解和仲裁,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他们会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权益。

对于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人社局会依法予以处罚,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人才工作方面,人社局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会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规划和指导各地区和各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开发工作。

他们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国的人才储备、招聘、培训和评价等工作,确保全国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供需平衡和优化配置。

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负责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服务等工作,帮助就业者找到适合的岗位,提升就业能力。

2.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劳动关系管理政策和法规,推动和协调劳资双方的关系协调和谐发展。

他们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范围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3.社会保障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和制度,管理和监督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运行。

他们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帮助企业和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救助和福利待遇。

4.就业服务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就业服务工作,为就业者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就业者找到合适的工作。

他们负责建设和管理国家的就业服务网络,推动就业服务的标准化和信息化。

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负责开展就业政策的研究和评估,为政府制定就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统筹和管理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其职责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就业服务管理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1.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人社局负责研究和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包括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劳动关系政策等。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发展。

2.组织和实施就业服务:人社局负责组织和实施就业服务工作,包括就业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等。

其目的是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3.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人社局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工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社会保险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4.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人社局负责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包括处理劳动争议、促进劳资协商和谈判等。

其目的是调节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5.开展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人社局负责开展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包括制定和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开展职业病防治等。

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减少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

6.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人社局负责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包括制定发展规划、推动创新等。

其目的是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7.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人社局负责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探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点问题,促进经验交流和合作。

其目的是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国际影响力。

总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协调和管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政策法规、组织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险、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开展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统筹发展以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通过这些工作,人社局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发展,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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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军供站的工作。

(四)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发布灾情,拨放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开展减灾活动。

(五)负责社会救济工作,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组织救济工作;负责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失业救济期满尚未再就业职工的救济工作;负责扶贫工作。

(六)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指导和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民政部(七)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和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八)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指导社会福利生产,审批和管理城乡社会福利企业。

(九)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开展村民、居民自治活动。

(十)拟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划、设立管理等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社团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社团组织和涉外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社团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殡葬和公墓事业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有奖募捐福利基金的使用。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
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拟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推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
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宏观调空政策和最低工资标准。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及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负责来平阴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指导引进全县国外智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配合外事部门负责全县特殊身份人员登记备案和出国(境)审批工作。

(九)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在全县下达的安置计划内,组织军转干部的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城镇退役士兵企业安置计划。

(十)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职务任免、惩戒、申诉控告、奖励工作。

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
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按管理权限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县区有序流动;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局
(一)研究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贯彻执行人事管理政策规定,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人员分流的实施办法。

(二)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总体规划,调整人员结构,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三)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组织有
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

(四)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发展规划人才市场,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提出我市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我市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贯彻执行“农转非”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政策;协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八)研究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各部门全市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九)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培训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

(十)检查指导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目标责任制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国外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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