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营业款收缴及核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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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门店存营业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店存营业款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现金收支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安全与合规。

2.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账实相符。

3. 加强门店存营业款的监督,防止侵占、挪用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门店存营业款管理规定1. 收款(1)门店员工在收取顾客现金付款时,应认真核对金额,确保准确无误。

(2)收款人员应立即将收取的现金上交给店长或指定的财务人员进行妥善保管。

(3)收款人员不得私自留存、挪用、借出门店存营业款。

2. 付款(1)门店在支付各项费用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支付现金时,需经店长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3)门店应定期将支付的现金支出汇总,报送给公司财务部门。

3. 存营业款保管(1)门店应设立专门的存放营业款的保险柜或保险箱,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2)店长或指定的财务人员应每日将收到的现金存入保险柜或保险箱,并做好存款记录。

(3)存营业款保险柜或保险箱的钥匙,应由店长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保管,并定期更换密码。

4. 盘存(1)门店应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存营业款的账实相符。

(2)盘存由店长或指定财务人员组织,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盘存结果。

(3)盘存记录应详细记载存营业款的金额、币种、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四条违规处理1. 门店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2. 门店存营业款发生丢失、短款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调查。

3. 对于涉及门店存营业款的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门店存营业款是门店运营的重要资金,门店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安全与合规。

营业款收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收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收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在接收、管理、监督和使用营业款收款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营业款收款流程1. 销售人员接收订单后,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确认订单金额和收款方式。

2. 客户付款后,销售人员将付款信息及时通知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收到客户付款信息后,核对金额是否与订单一致,并收据确认收款。

4. 收款后,将款项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将现金存入公司的保险柜。

5. 每天结束后,财务部门应当做好日结工作,确保当日的款项已经全部入账。

四、收款管理1. 销售人员在接收款项时,应当认真核对金额和付款方式,确保准确无误。

2. 财务部门应当及时确认收到的款项,并在收据上签字确认收款。

3. 财务人员在存入银行账户或者保险柜时,应当填写存款单,确保款项存入正确的账户。

4. 财务部门每月应当做好银行对账工作,核对公司账户余额与银行流水账是否一致。

5. 如有不符合的地方,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五、资金使用1. 公司的资金只能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严禁随意挪用。

2. 对于临时使用资金的情况,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

3. 财务部门应当每月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六、资金监督1. 公司领导应当定期对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司的资金流动正常。

2. 财务部门应当做好资金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资金异常情况。

3. 如发现有人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配合公司内部调查。

七、违规处理1. 对于不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公司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 对于严重违规情况,公司有权进行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开除。

以上即为我公司的营业款收款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

门店收款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收款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收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门店收款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门店收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款原则(一)严格遵循现金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资金安全;(二)遵循实时清算原则,确保账目清晰;(三)遵循授权管理原则,确保收款工作合规进行。

第三条收款职责(一)收银员负责日常门店现金收款工作;(二)门店经理负责收银员的培训、考核及收款工作的监督;(三)财务部门负责对门店收款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收款工作合规、规范。

第四条收款流程(一)收银员在收到顾客支付现金时,应立即进行点钞,确认金额无误后,向顾客出具收据;(二)收银员应在每班次结束时,将所收取的现金上缴至门店财务室,由财务室进行统一保管;(三)门店经理应每日对收银员的收款情况进行核对,确保收款金额与销售金额相符;(四)财务部门应每月对门店收款情况进行汇总,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现金安全管理(一)收银员在收款过程中,应确保现金安全,防止被盗、被抢;(二)门店应配备必要的安保措施,如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三)门店经理应定期对收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条异常处理(一)如发现假币、破损币,收银员应立即向门店经理报告,并由门店经理按照规定处理;(二)如发生收款纠纷,收银员应立即向门店经理报告,并由门店经理进行协调处理;(三)如发现收款金额短款,收银员应主动向门店经理报告,并配合门店经理进行调查,如属收银员责任,应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收款凭证管理(一)收银员应妥善保管收款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完整;(二)门店经理应定期对收款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凭证合规;(三)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收款凭证进行归档管理。

第八条培训与考核(一)门店经理应对收银员进行收款业务培训,确保收银员熟悉收款流程及规范;(二)门店经理应对收银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收银员具备必要的业务能力;(三)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门店经理进行收款业务培训,提高门店经理的管理水平。

营业款收缴管理办法

营业款收缴管理办法

营业款收缴管理办法营业款收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营业款收缴管理工作,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法运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收取现金的营业场所和收款人员。

第三条营业款包括现金收入、预收款和各种出纳应收款项。

第四条营业款收缴须遵循收据凭证制度,确保收入真实可查,凭有关凭证进行收付款项的确认。

第二章营业款收取第五条收款人员须严格按照收款流程和规定进行现金收取。

第六条收款人员在收取现金时,必须出具相应的收据凭证,并在收据上填写收款日期、金额、收款人员等必要信息。

第七条每日收款结束后,收款人员必须将所收现金存入指定的现金保管机构。

第八条任何情况下,收款人员不得挪用、私自占有或将所收现金随意转移、托管他人。

第三章营业款预收第九条预收的营业款必须建立相应的预收账户,记录预收款项的发生和变动情况。

第十条进行预收款项的收取时,必须开具预收款凭证,并在凭证上详细记录预收款项的金额、日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预收款应及时入账,并及时核销与应收款的相关负债。

第十二条预收款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不得擅自调拨或挪用。

第四章出纳管理第十三条出纳应依法持有合法的出纳证件。

第十四条出纳在进行资金清理和兑付时,必须核实清单与款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进行必要的记录。

第十五条出纳应当每日盘点现金余额,并据此填写现金余额表。

第十六条出纳应将每日收支情况及现金余额报告上级,并进行必要的账务核对。

第五章营业款监督第十七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各营业场所和收款人员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营业款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十八条收款人员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巡查和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解答问题。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办法的收款行为,管理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⒈收款凭证样板⒉预收款凭证样板⒊现金余额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⒈营业款:指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方式所收取的相应款项。

⒉预收款:指提前收取的尚未提供相应商品或服务的款项。

门店收款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

门店收款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

门店收款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收款行为,保障门店资金安全,提高门店经营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店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店收款包括现金、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式。

第四条门店工作人员在收款过程中应当遵循"严谨、细致、真实、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门店收款规章制度是门店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门店收款流程第六条门店收款流程如下:(一)顾客消费结账时,由收银员清点账单金额并告知顾客。

(二)顾客选择付款方式并将款项交至收款员。

(三)收款员接受款项后核对金额,确认无误后登记收款信息。

(四)将收款信息录入系统,并开具发票或小票。

(五)将款项存入现金柜或线上支付账户。

(六)及时将该笔款项汇总统计并报告门店主管。

第七条收款员在接受现金支付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认真辨别假币,如发现假币应当立即报告主管。

(二)在收款过程中不得独自离开收银台,如有特殊情况应当交接给其他人员负责。

(三)不得私自留取款项,一律交存至现金柜。

(四)在结账时应当准确找零,如金额有误应当当场更正。

第三章门店账目管理第八条门店账目管理是门店经营的关键环节,需保持清晰、准确、真实。

第九条门店账目管理如下:(一)每日汇总当日收款金额、开具发票或小票,存档备查。

(二)每周核对收支情况,对账无误后备案。

(三)每月归档销售报表、发票、凭证等关键账目。

第十条门店账目管理需做到如下:(一)确保账目记录真实、准确,如有错误应立即更正。

(二)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对重要账目进行备份,确保不会丢失。

第四章处理异常情况第十一条在门店收款过程中如遇以下异常情况,需及时处理:(一)顾客支付方式出现问题,无法完成收款。

(二)顾客退换货或要求退款,需核实后退款金额。

(三)在结账过程中发现少收或多收现象,需及时核对账单。

第十二条处理异常情况的流程如下:(一)确认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

营业款的管理规定

营业款的管理规定

通知
为了加强公司的现金安全管理,确保各店资金的安全入库,特制定大麦面场各分公司的营业款管理流程及办法.请各店接到通知后严格执行此管理规定。

1、当天营业结束后对当天收款清点对账、发票、及做报表。

2、核对无误后将现金装入投款袋后封口。

3、投款袋上注明投款日期和投款金额,及收款人签字确认。

4、投款时必须由楼面经理或店长在投款记录中签字确认后再投款。

5、投款要填制投款记录本,每个班次延续填写并妥善保管。

6、收银员投款后一定要将投款袋确认投到保险柜底部。

防止被人拿
取。

切记!
7、严禁收银员将现金私自携带到店面以外的任何地方。

(出现任何资
金安全个人负全责)
8、各店保险柜钥匙保存出纳处。

9、出纳第二天对各个店营业款进行收取和存储。

各店面不允许留存
现金。

10、出纳必须在离各店较近银行存储各店营业款。

店收银员投款记录
店收银员投款记录。

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制度

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制度

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现金收付相关工作。

第三条门店现金营业款包括现金、支票、汇票、银行汇款等形式的款项。

第四条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分类统一、限额管理、专人管理。

第五条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应遵循政策法规,提高关键环节的责任意识,加强风险防范措施。

第六条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识别各类风险。

第七条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应及时汇总、结账,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第八条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应建立健全稽核机制,保证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现金款项的收付第九条门店接待现金款项时,应当核对金额、人员、日期等要素,填写收款凭证,并由收款人和出纳人签字。

第十条门店发放现金款项时,应当核对金额、人员、日期等要素,填写付款凭证,并由出纳人和受款人签字。

第十一条门店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现金款项,一律上缴给出纳人,由出纳人验收并登记。

第十二条门店接待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时,应当核对金额、日期、背书人、持票人等要素,填写收款凭证,并由收款人和出纳人签字。

第十三条门店发放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时,应当核对金额、日期、收款人等要素,填写付款凭证,并由出纳人和受款人签字。

第十四条应收票据经收款人确认已收回后,由出纳人予以注销。

第十五条门店接待银行汇款时,应当核对金额、日期、汇款人等要素,填写收款凭证,并由收款人和出纳人签字。

第十六条门店发放银行汇款时,应当核对金额、日期、受款人等要素,填写付款凭证,并由出纳人和受款人签字。

第十七条门店接待的现金、支票、汇票、银行汇款等款项应及时上缴给出纳人,出纳人应及时入账并登记。

第三章现金款项的保管与使用第十八条门店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款项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做好保管登记,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现金款项的安全。

第十九条现金款项应当放置在专用保险柜中,保险柜应定期检验,保证安全使用。

餐厅营业款管理制度

餐厅营业款管理制度

餐厅营业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餐厅营业款的管理,保障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餐厅运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餐厅营业款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 提高餐厅管理效率,降低营业款管理成本。

3. 增强餐厅员工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感。

三、组织机构1. 设立财务部门,负责餐厅营业款的管理工作。

2. 指定专人负责营业款的收支记录和结算工作。

3. 在每次交接班时,由交接班人员进行对账,确保营业款的准确性。

四、收款流程1. 收银员应在收款前核对订单金额和菜品数量,确保准确无误。

2. 收银员应在每次交接班时核对营业款余额,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3. 现金收款应直接交至出纳进行存放,不得私自保留或挪用。

4. 电子支付和刷卡支付的金额应在系统内进行记录,避免收款漏记。

五、支出流程1. 餐厅支出应由财务部门审批,遵循预算管理原则。

2. 支出应提供相关发票和凭证,并及时记录在账簿上。

3. 支出金额较大的支票支出需经过领导审批,并由财务部门审核支付。

六、营业款结算1. 每日营业结束后,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营业款结算,记录在营业款结算报表中。

2. 营业款结算报表应包含当日的收入、支出、盈余等信息,并保存备查。

3. 营业款结算报表需经管理层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七、奖惩机制1. 对于营业款管理工作出色的员工,将按规定进行奖励,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 对于营业款管理工作不当的员工,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八、违纪处理1. 对于私自挪用餐厅营业款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虚报营业款数额的人员,将取消其奖励资格,并通报单位。

九、其他1. 餐厅营业款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私自更改或擅自调整。

2. 对于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协助解决。

以上为餐厅营业款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严格遵守,做到营业款的安全管理,确保餐厅的正常运营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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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营业款收缴及核对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门店营业款收取、缴款及核对操作,确保门店营业款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深圳、珠海、佛山三地财务部门及各连锁门店。

三、定义:营业款收缴是指收银员当班收到的顾客购买商品款(含批发款)、管家卡销售款(含卡充值款)到该款项存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全过程,营业款核对是指:门店核对现金收入与系统收入是否一致,财务部门核对营业款是否及时存入银行,并与系统销售数据核对是否一致。

目前公司营业款的收银方式有:现金、支票、银行卡、管家卡、代币劵等。

四、保险柜管理:1、深圳区域所辖生超门店收银主管(或代班)负责掌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综超门店由防损掌管保险柜钥匙,收银掌管保险柜密码),其他任何人不得掌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收银主管(或代班)不定期对保险柜密码进行更换,人员更换时新接手人员必须立即更换保险柜密码。

2、珠海及佛山公司财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保险柜钥匙和密码的管理规定,并上报深圳总部财务管理总部备案。

第一部分现金收缴管理一、现金收取:1、收银员当班工作结束后,在防损员的监督下到指定地点整理营业款并按照规定填写“销售缴款单”(见附表1,一式二联,第一联财务、第二联收银员),填写内容:店名、早晚班、日期、按收款方式在实缴栏上分别填写实际缴款金额(包括大小写金额)、收银员签名。

确认无误后将营业款连同“销售缴款单”,交收银主管(代班)当面核对签收,收银主管(或代班)签名后交现场监督的防损员签名。

2、收银主管(或代班)核对营业款与“销售缴款单”是否一致,正确后在“销售缴款单”上签名并将第二联(收银员联)交还收银员保存,第一联由收银主管(或代班)保存。

如实际缴款金额与单据数据不一致时,收银员按正确的缴款数据重新填写一份“销售缴款单”,收银员、收银主管、防损三人签名确认;3、营业款收款核对完毕,由收银主管(或代班)将营业款放入保险柜,关闭保险柜门并确认一次;4、营业款点数及存入金库时,由防损员维持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金库;5、收银员留存的备用金,首先从面额最小的开始点起,以便下一班时找零所用;6、收银员填写“销售缴款单”时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并用复写纸一式二联填写。

二、现金缴存:1、收银主管(或代班)打开保险柜门,由收银主管(或代班)取出营业款,清点好准备存入银行的现钞;2、收银主管(或代班)按前一日未存营业款及当天早班收取的营业款大钞部分(面值100元)分开填写银行“现金缴款单”,并在款项来源栏写明“XX店XX日营业款”;3、每天下午2:30时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此时间前存款的,报当地财务部门批准)由收银主管(或代班)将前一日未存营业款及当日早班的营业款大钞(面值100元)送存银行,其中周一至周五将营业款存入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将营业款存入公司指定的个人存折帐户内(由财务部门以书面形式确认),如银行周六、周日对公,直接存入对公账户;存款后必须取得银行盖章的“现金缴款单”;如因节假日半天营业款超过10万元的,每天必须存两次,其中上午11:30时前存前一天晚班营业款,下午2:30时前存当天早班营业款;4、收银主管(或代班)在银行存款时,无论是存入对公帐户,还是存入对私帐户时,“现金缴款单”或“个人存款单”必须由防损员检查核对,确认款项存入到公司指定的对公或对私帐户内,如发现存款帐户不属公司指定的帐户,防损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制止,防止营业款项存入非公司指定的帐户上。

5、收银主管(或代班)存款时,必须提前通知防损人员作好安全准备工作,并在防损人员和营业员的陪同下,到财务部门指定的附近银行存款,且存款金额必须等于各收银员“销售缴款单”上的实缴金额之和,存款过程中防损员、营业员不得中途离开银行。

6、防损员现场监督收银主管(或代班)的整个存款过程,并确保门店营业款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存入银行。

7、收银主管(或代班)存款后,于下午3:00时前填写“营业款缴存记录表”(见附表4,此表留存门店备查)交参与存款的防损员、营业员签名确认,并将“营业款缴存记录表”发邮件到当地财务部门,财务核算人员每天检查核对,确保每天的的营业款及时存入银行。

三、现金核对:1、每天营业结束后,由门店防损主管(或防损员)将每台收银POS机上的“解款表”全部打印出来,防损员打印POS机“解款表”时必须确认POS机数据均已上传;2、收银员的缴款经收银主管(或代班)核对清楚并全部放入保险柜后,收银主管(或代班)才能核对收银员的长短款;3、收银主管(或代班)将“销售缴款单”与“解款表”核对,同时将“解款表”上的应收金额按收款方式分别填写到“销售缴款单”上的“应缴”栏内,并计算出长短款让收银员签名确认;4、长短款赔款原则:营业款在2000元(含)以下的,短款不可超过0.50元,营业款在2000-5000元(含)的,短款不可超过1.00元,营业款在5000元以上的,短款不可超过2.00元,超过此范围的由责任人赔偿,长款全部上交公司。

对于长、短款超过10元(含)者,对相关收银员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罚款在2天之内交清;5、如有长款,归公司所有,如有短款,收银员必须在1天之内补交,保证应缴与实缴数据一致,收银员短款补交后填写实缴合计;6、核对完毕,由收银主管(或代班)将当天收银员的实收数据按收银方式分别录入系统(信息查询-收银员平账报告模块)后保存;7、收银主管(或代班)录入保存完毕,由店长或值班经理当天晚上或第二天上午9:00时前在后台系统打印出前一日的“收银员平账报告”(打印“收银员平帐报告”时必须确认后台数据均已处理),交收银主管(或代班)核对。

四、处罚规定:1、严禁收银员将营业款带出商场或离开指定位置整理营业款及作“销售缴款单”,违反规定者罚款20元;2、营业款存错帐户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收银主管(或代班)和防损员共同承担,故意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不按规定时间存款的,对收银主管(或代班)和防损员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其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员共同承担;4、收银主管(或代班)到银行存款工作完成前,防损主管(或防损员)不得无故中途离开银行,因防损主管(或防损员)中途离开银行造成公司存款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100元的罚款,并有权利追究损失;5、未按规定及时发送“营业款缴存记录表”邮件的,第一次对收银主管(或代班)口头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20元;6、对于每个月超范围长、短款次数超过5次的收银员,调离收银工作岗位;7、防损主管(或防损员)不得将个人密码告诉收银主管(或收银员)私自打印“解款单”和“收银员平帐报告”,违反者从严处理;8、收银员缴款前,防损主管(或防损员)不得将“解款表”和“收银员平账报告”交收银主管或收银员观看,违反者从严处理;9、在营业款清点过程中发现假钞,由责任收银员全额赔偿;在银行存款过程中发现的假钞,由当次收银主管全额赔偿。

第二部分支票结算管理一、支票结算原则:1、顾客持支票购物,凡购物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必须待支票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后方可发货;2、购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支票,由门店店长(或第一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先发货,后将支票入账;3、政府部门、银行、学校、股东单位、大集团公司的支票,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按第2点执行,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如需要先发货的,门店店长必须在请示当地公司分管营运的副总裁(区域公司为总经理)同意后才能先收票发货,后将支票入账。

二、支票结算流程:1、支票审核:收银员收到支票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印鉴清晰、票面整洁、出票日期正常、没有涂改现象、金额大小写数字书写正确、金额一致;无误后收银员在支票背面最右边背书栏外空白处记下顾客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信息;2、支票结算:收银员对审核无误的支票进行结算。

收银员根据结算金额在支票上填上小写金额且在第一位阿拉伯数字前加“¥”字样封头;其次,在“销售缴款单”上登记支票号码、单位名称、结算金额;3、支票进账:◆门店进账:收银主管(或代班)持支票到附近银行办理进账手续,待款项进入公司账户后,及时通知顾客提货或安排送货;如支票不能进账,收银主管(或代班)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店长或值班经理或当地财务,然后根据具体原因做出进一步处理直到支票进到账为止;◆财务进账:收银主管(或代班)将支票交当地财务部门出纳人员进账,进账后,由出纳人员电话通知门店收银主管。

4、门店在收取支票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公司当地财务部门联系。

三、处罚规定:1、不按支票收取原则规定收取支票造成公司损失的,其损失由责任人承担;2、收到支票超过2个工作日未办理进账手续的,对责任人员罚款20元,造成损失的,其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部分银行卡操作管理一、银行卡受理的范围:以各地公司与当地银联签订的《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的范围为准。

二、银行卡操作程序:银行卡操作原则上应按照各个银行的规定、程序办理。

银行卡操作的基本步骤:1、结算:刷银行卡、输入交易金额、持卡人输入个人密码、打印“银联交易凭单”、顾客签名;注意:信用卡收银员必须核对顾客签名与卡背面的签名是否一致;2、结账:每天营业结束后,收银主管(或代班)打印出“银联结算总计单”,如有各种原因导致结账未成功,应重做直到成功为止。

如确实不能打印成功,应向收银主管反映,收银主管在第二天营业前安排重新打印;3、取消交易:因交易金额出现差错或顾客当日(当班)退货等情况出现,收银员在终端上取消该笔交易,但已做完结账的交易不能作取消。

三、银行卡操作注意事项1、非正常卡处理:①舞弊卡(假卡):拒收此卡;②过期卡:拒收此卡;③余额不足:拒收此卡;④挂失卡:与银行联系后,按银行要求处理。

2、进账、重复进账、退货的处理:多进账、重复进账、银行卡购物而要求退货时,由收银员通知当地财务人员,当地财务人员确认多进账、重复进账、退货属实时,由财务人员按照银行退款要求填制“银联客户调账表(POS)”(见附表2),报当地财务主管复核(确认款项已到公司帐户上),经当地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盖章确认,交财务人员到银行办理转账退款手续。

3、银联交易凭单交接:每天营业结束,收银员做完银行卡结账后应将结账金额与银联交易凭单明细金额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装订与现金一并交收银主管(或代班)签收。

四、处罚规定:1、丢失“银联结算总计单”、“银联交易凭单”而造成不能进账,或进账后退款,将由丢失票据的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票据丢失责任的追溯期为两年。

2、如“银联结算总计单”金额与系统收银金额不相符,以系统收银金额为准,差额部分视同收银员长短款处理,长款归公司(或退回持卡人),短款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第四部分营业款核对一、现金存入银行核对:1、收银主管(或代班)每天存款后,在每天下午3:00前将门店“营业款缴存记录表”发邮件到当地财务部门;2、每天下午3:30前,当地财务部门核算人员必须在当地总部系统中打印出“门店收银日报表”(见附表3),与门店通过邮件发上来的数据逐一核对,并通过电话查询银行存款情况,确保营业款存入银行,节假日在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3、财务人员核对完毕,将门店实际存款日期、金额及差异情况填写到“门店收银日报表”的存款记录栏,报部门负责人审阅;4、财务核算人员如发现门店未按规定时间将营业款存入银行,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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