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程试验取样规定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
三、术语定义1. 见证取样:指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派员到现场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取样,并在现场进行记录和封存。
2. 送检:指将取样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获取相关检测结果。
四、实施程序1. 见证取样(1)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施工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进行见证取样的安排。
(2)见证取样前,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向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提前通知,并约定见证取样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3)见证取样时,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在现场进行记录。
(4)见证取样完毕后,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进行记录,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送检(1)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将见证取样得到的样品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2)送检前,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检测样品的标识、包装和准备工作,并填写送检申请表。
(3)送检时,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进行送检,并妥善保管送检单据和样品。
(4)送检后,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及时跟踪样品检测进展,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
五、工作要求1. 见证取样人员应熟悉相关标准和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2. 见证取样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在取样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 见证取样时,应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全面性,避免取样过程中的污染和偏差。
4. 送检人员应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进行标识、包装和送检,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5. 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及时跟踪样品的检测进展,并妥善保管送检单据和样品。
6.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部建[200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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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6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一)、见证取样的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____%。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程序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
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
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
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
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
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见证取样的规定

见证取样的规定一、一般规定1、根据建设部建《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2000】211号)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1、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共同对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进行考察确定。
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
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
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试验项目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2、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取样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并将检测试验计划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试验室管理制度4、实验人员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上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四、见证取样的要求1、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2、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编号编号 TZ-001致:(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见证取样检测中心、试验室)说明:此《备案书》由见证人所在单位,在履行见证前,分别送达该工程和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检测中心(试验室)备案。
致:(施工单位)×××建筑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站(见证取样检测中心、试验室)×××检测中心说明:此《备案书》由见证人所在单位,在履行见证前,分别送达该工程和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检测中心(试验室)备案。
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编号:钢材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编号: JZ-005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送检台帐见证取样送检人员:。
市政、建筑见证取样要求规范全集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水泥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2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450mm2 冷弯 2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350mm3 尺寸偏差逐支一般就用力学性能试件做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长度不小4 重量偏差不少于5于500mm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 1在每(任)盘中随机切取,拉伸弯曲(反长约450mm,弯曲长约350mm22复)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2 随机抽取,每根钢筋只能截取1根拉伸,1根弯曲试样。
先去掉钢筋端部500mm后,再截取试样。
试样长度:取偶数倍节距,且不2 冷弯 1应小于4倍节距,同时不小于500mm。
2.2 钢筋焊接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市政、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范

市政、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范1、水泥的取样规定包括检测参数、频率和取样方法。
每批水泥的抽样不少于一次,总量不少于12kg。
当怀疑水泥质量或出厂时间超过规定时,应进行复验。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的取样规定包括钢筋原材料和钢筋焊接。
钢筋原材料的抽样频率和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规格和型号进行。
钢筋焊接的闪光对焊的抽样频率为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取样方法根据规定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每天应从每个供应商的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份样品进行检验。
在使用新供应商或新批次时,应加强检验频率。
⑵取样方法:砂、石样品应从供应商提供的每批货物中随机抽取,每份样品应至少取自不同的三个部位。
对于石料,应将样品破碎至小于25mm的颗粒。
样品应在实验室中进行筛分和物理性质测试。
4、水泥GB/T 176-2008《水泥》⑴频率:每天应从每个供应商的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份样品进行检验。
在使用新供应商或新批次时,应加强检验频率。
⑵取样方法:水泥样品应从供应商提供的每批货物中随机抽取,每份样品应至少取自不同的三个部位。
样品应在实验室中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物理性质测试和强度测试。
取样时应注意避免污染和潮湿。
验收砂石的方法和数量标准根据不同的运输工具采用不同的规格,大型工具运输以400m3或600t为一批,小型工具运输以200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以上述数量的按一批验收。
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取样时,从料堆、皮带运输机、火车、汽车、货船等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砂8份和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对于试验项目,如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吸水率、含水率和石粉含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最少取样质量为4400g,碎石或卵石最少取样质量根据粒径不同而有所不同。
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碎石或卵石,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
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
见证取样制度及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见证人员必须通过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持证上岗。
见证取样的范围:建设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连接)试件等应取样检测,取样应在见证人员旁站下进行,取样数量及方法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抽取。
见证取样送样程序: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人员1~2名担任,并持有有效的《见证人员证书》。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证书》。
授权证书应写明本受监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持证号。
施工企业每项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少于2名,须持证上岗。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活动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测委托单上签名、盖章。
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检测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一.钢筋混凝土、砂浆用材料1.1水泥1.1.1检测参数: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比表面积、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
1.1.2水泥的交货与验收:(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
工程取样检验制度最新版

工程取样检验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工程取样检验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取样检验工作的各个阶段。
三、工程取样检验应遵循科学、公正、严谨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二章取样工作一、取样前应认真了解被检测物质的性质、用途、特点等信息,制定相应取样方案。
二、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取样操作符合标准要求。
三、取样应抽取代表性样品,避免人为干扰或误操作导致取样结果失真。
四、取样过程中应做好样品封存、标识等工作,确保取样样品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检验工作一、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许可资质,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二、检验前应制定详细的检验方案,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可靠性,避免因误操作而造成结果失真。
三、检验工作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严格遵守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
四、检验结果应准确、全面,报告应清晰、科学,无误导性。
五、检验机构应建立检测结果存档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质量管理一、工程建设单位应对取样检验工作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取样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行和质量可控性。
二、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四、定期对取样检验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一、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取样检验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抽查,确保取样检验工作的合规性和质量可控性。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取样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对取样检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并进行整改,确保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一、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情节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于取样检验工作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和促进良好的工作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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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配碎石原材料检验
1000方
40公斤
压实度
/1000平米3点
弯沉
米一处两每车道每20点
水泥稳定碎石层
水泥检验
吨200
12公斤
级配碎石原材料检验
1000方
40公斤
压实度
1平米点/1000
无侧限抗压试验
22000m
每组9个试件(约60公斤)
弯沉
米一处两20每车道每点
混凝土路面
水泥
吨200
12公斤
砂、石
3400m
40公斤
配比
每种标号一次
石100kg、砂子50kg、水泥50kg
混凝土抗折
每台班
每组3块
沥青路面
沥青混合料用集料检验
400
公斤40
序号
工序名称
试验项目
频率
样品要求
沥青检验
60吨
3公斤
配比
每种一次
5kg各种集料50kg、沥青
混合料马歇尔试验
(每层)每台班或22000m
10kg一组4个试件()
方每台班或每100
块3每组
混凝土构件
钢筋原材力学
60不同品种、规格每吨1组
30cm
,2条抗弯2条抗拉45cm
钢筋重量
不同品种、规格
50cm 5条长度大于
路基填土
击实试验
方5000
公斤40
液塑限试验
方5000
公斤10
压实度检验
平米(每层)/10003点
现场检测
路床弯沉值检测
每车道每20米一处两点
现场检测
30cm条抗弯条抗拉245cm,2
钢筋焊接
每300个接头一组
(闪光对焊另条抗拉长45cm3条抗弯)加3
墙体
砖抗压
每批
块烧结砖15
砂浆抗压
每台班或方砌体50
3一组件
防水工程
防水卷材
40公斤
配比
每种标号一次
50kg水泥100kg、砂子50kg、石
混凝土基础
混凝土抗压
每台班
组℃.d 1600标养1组、
混凝土柱
混凝土抗压
每台班
组、拆.d 1600标养1组、℃组模强度1
混凝土梁、板
混凝土抗压
每台班
组、拆标养1组、600℃.d 1 1模强度组
基础、柱、梁、板
钢筋原材
不同品种、规格每1组吨60
油石比及矿料级配
(每层)每台班或22000m
5kg
压实度
/10001(每层)点平米
现场芯样或切块
弯沉
20(每层)每车道每米一处两点
GB50268-2008
,CJJ1-2008详见验收规范:
房屋建筑工程试验取样、送样项目表品要求
混凝土、砂浆项目
水泥
200吨
公斤12
砂、石
3400m
市政工程试验取样、送样项目表
序号
工序名称
试验项目
频率
样品要求
沟槽验槽
承载力触探
米点/20
现场检测
管沟垫层
压实度
3点/1000平米(每层)
现场检测
混凝土管基、管座
砼抗压
每台班或每100方
每组3块
检查井、雨水井
砂浆抗压
每台班或每50方
块3每组
检查井、雨水井
砖抗压
每批
每组3块
检查井、雨水井混凝土盖板
混凝土抗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