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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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是否一定需要强制分布

绩效考核是否一定需要强制分布

绩效考核是否一定需要强制分布作为资源体系中的核心,是以实现企业长远规划和开展战略为目标,带动企业与共同开展的有效方法和手段。

这是的绩效考核是否一定需要强制分布,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1、实施绩效考核未必一定要执行强制分布法。

对于刚开始实施绩效考核的企业或管理还不太标准的中小企业,绩效考核难以在定量化和客观进行的情况下,采取强制分布法反而会起反作用。

对于成熟的大型企业,信息系统比较完善的情况,可以实施强制分布。

如果不实行强制分布法,可以引入绩效考核系数的方法来实现。

将个人绩效与部门绩效挂钩,对不同部门之间的考核结果引入相应的调节系数。

langshi0716:1、绩效考核进行正态分布的缘由是因为担忧绩效结果过于集中,进而造成的无奈选择。

虽然正态分布确实实现了绩效结果的区分,但这种区分是真正绩效结果的表达吗?不得而知。

考核,最重要的还是在指标设定、可否量化衡量及客观评价上。

强制的分布,往往容易误导被考核人将注意力集中在等级划分的无休止的战争之中,而不在于真正的改善绩效行为方面上。

2、实施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执行强制分布法。

首先,将考核评价得分的权力全部下放到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 360考核。

我们要充分相信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只有这样,直接上级才有足够的权力来掌控他下属的绩效状况,才能做到相对公平下的客观。

其次,可以对评价出来的考核分数进行简单相加,得出一个考核总分M。

根据“员工A的最终得分=员工的初始分+员工的初始分/考核总分M”,计算员工在所在考核群体中的相对最终得分。

Sansanzi:个人认为,强制分布只是一种手段,针对不同企业的现状而决定是否采用。

每一种管理工具,都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绩效管理亦然,如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合理的绩效指标设定、公平公正有效的考核方法、一群理性的管理者,脱离了这些假设,绩效管理工具就难以表达它的价值。

在现实企业管理当中,这些理性的假设是难以到达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引入一些方法来减少这些不理性的因素,使得管理过程更接近这种假设。

绩效考核是否一定需要强制分布

绩效考核是否一定需要强制分布

绩效考核是否一定需要强制分布在考核中是否采用“强制分布”一直是企业争议不断的话题。

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绩效考核是否一定需要强制分布的知识,欢送阅读。

1、在内部创造竞争机制,传递压力,鼓励员工努力工作。

2、有利于员工的鉴别,便于人才的鼓励、评估、薪资调整、培养及晋升。

3、让管理人员重视绩效考核,防止绩效考核的随意性。

4、有利于人工本钱的预算和控制。

5、为淘汰“不能胜任员工”提供依据并可防止因淘汰员工引起的法律风险。

6、防止出现考核结果一边倒的现象。

1、破坏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员工的团结,容易引起恶性竞争。

2、难以保证部门之间的公平性。

比方,某部门的B类员工有可能实际上绩效优于乙部门的A类员工,如果按统一标准将各部门划分SABCD等级,就有可能引起实际上的不公平现象。

3、在人数少的部门,强制分布会成为管理人员头痛的难题。

4、容易出现“轮流做庄”的现象。

在绩效考核中是否实行强制分布,可以从绩效考核推行环境谈起,当一个企业刚开始推行绩效管理时,由于还未形成绩效管理气氛,考核指标及衡量标准还不成熟,许多管理人员不一定会重视绩效考核,为不破坏员工关系,管理人员往往会手下留情,不会给员工过低的分数。

而强制分布的实施可以给管理人员和员工施加压力,让他们重视考核,有利于绩效管理气氛的营造。

所以在绩效考核推行初期,实施强制分布是必须的也是有效的。

随着绩效考核推行,企业绩效管理气氛已经形成,考核指标及衡量标准能够科学地衡量员工绩效,而且管理人员和员工都意识到绩效考核给工作带来的变化后,强制分布就可以逐步功成身退。

毕竟这个时候绩效管理工作成了一种习惯,再用强制分布来控制绩效考核结果显得有些多余。

首先,要明白强制分布比例并不是绝对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要考虑其原那么性,也要考虑其灵活性,一般一个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布只要呈“正态”趋势即可。

比方在正常情况下,部门员工考核优秀的人数是5人,但在实际考核中,如果考核优秀人数在4-6人之间都是可承受的。

如何在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法

如何在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法

如何在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法摘要:强制分布法的概念强制分布法的常见问题及优劣分析强制分布法的运用建议关键词:绩效考核;强制分布法一、强制分步法的概念及运用存在问题(一)强制分布法的概念强制分布法的全称是“强制正态分布法”(FND),该方法是根据正态分布原理(中间大、两头小),预先确定评价等级以及各等级在总数中所占的百分比,然后按照被考核者绩效的优劣程度将其列入其中某一等级。

强制分布法追根溯源可以找到通用公司CEO杰克.韦尔奇这个鼻祖。

该方法以业绩为横轴(由左向右递减),以组织内达到这种业绩的员工的数量为纵轴(由下向上递增)。

利用正态分布图,区分出业绩排在前面的20%的员工(A类)、中间的70%的员工(B类)和业绩排在后面的10%的员工(C类),这种评估组织内人力资源绩效的方法,韦尔奇也称之为"活力曲线"。

(二)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法前后,可能遇见的问题运用中的问题(三)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要不要做强制分布法在国内也有比较广泛的应用例如华为、阿里巴巴等优秀企业,但是在2015年,通用公司宣布放弃强制分布,是否意味着强制分布不适用了呢?虽然微软、通用等企业先后宣布放弃强制分布或员工排序,但不可否认强制分布为它们的成功带来过无限的活力。

华为任正非在引进西方管理系统和管理技术时所持的一种观点:要先持有,再固化,最后再优化。

也就是说,在没有真正学懂别人的管理系统和管理方法(强制分布)之前,先不要随意改动,更不要轻易否定。

二、强制分布法的优劣、使用要点(一)强制分布法的优劣(二)强制分布法的使用要点1.减少绩效等级数量,拉大绩效等级的差距强制比例分布法是可以非常容易地鉴别绩效差员工的,但是绩效优秀和绩效良好,绩效良好和绩效一般这些员工的差别是很难鉴别的(89分和90分),所以我们实施的时候,控制和减少绩效等级的数量(4个以内)。

2.关注绩效改进而不是单纯用来分配薪酬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改进绩效,这个目的很明确,因为关系到绩效管理的成功与否。

如何解决绩效考核中的强制分布问题?

如何解决绩效考核中的强制分布问题?

如何解决绩效考核中的强制分布问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

当年作为咨询顾问,给⼈家设计过绩效考核⽅案,⼀般情况下,追求的是逻辑的严谨性,较少关注⽅案的实⽤性与落地的便利性,这也是⽬前咨询的通病。

现如今,我已经不再是咨询顾问,思考问题的⾓度和⽅式也不⼀样了。

考虑的往往都是⽐较实际的、现实⼯作中遇到的问题,其中之⼀便是绩效考核中的强制分布问题。

下列⼏类事还是挺有代表性的,⼈民群众的智慧还是相当强⼤的,所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姐姐是这么说的:现在式部门内部的同事做强制分布,我觉得不合理,应该在整个公司范围内进⾏强排,但要是对公司整体进⾏强制分布,还有⼿松收紧的问题,那么后果往往是导致分数的通货膨胀,使强排的结果有失公允。

这姐姐说的也是有道理的,如果以公司为整体进⾏强排,⾸先解决的便是⼿松收紧的问题。

但话⼜说回来了,标准即使定的再详细,也会存在⼿松收紧的问题,那怎么解决呢。

在实践中的操作⽅式往往如下,求出各个部门的平均分,然后将各个部门的同事的绩效考核得分,除以各个部门的平均分,得到各位同事的系数,以这个系数为基础按⽐例进⾏强制分布,往往是可⾏的。

在这种处理⽅式之中,各个部门的平均分往往代表着⼿松收紧的程度。

我们部门就3个⼈,怎么进⾏强制分布呢?是否每个⽉都得出现待改进员⼯呢?是的,⼈数较少时,进⾏强排是有⼀定的难度的,但⼯作还得做,怎么办呢。

⾸先,得把绩效等级为待改进或者不合格看成是⼀个管理的⼿段或者⼯具,好似⼀个尚⽅宝剑,随时有可能落下来,时时警惕员⼯,当员⼯出现⼯作失误或者态度有问题时,可以进⾏警醒。

其次,可以进⾏次数累积,部门内3个⼈,每年12个⽉,则绩效考核出现36⼈*次,如果待改进的⽐例为10%,则全年需出现3.6次待改进,即4次。

关于强排,在实践中还有⼀种智慧的处理⽅法,即将绩效强排与控编结合在⼀起。

对于⼤多数管理者来说,强排是⼀件痛苦的事,但有的公司规定“⼋上七下”,即部门⼈员⼤于8个,必须按照⽐例没有申报待改进员⼯,如果部门员⼯⼩于8⼈,每⽉可不申报待改进员⼯,这样的话,各部门领导都尽可能将部门⼈数控制在7⼈或以内,这也不失为⼀个好办法。

浅谈绩效考核强制分布的误区

浅谈绩效考核强制分布的误区

浅谈绩效考核强制分布的误区绩效考核是企业对员工工作业绩的考量工具,是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工作情况评价的常用手段。

尤其是绩效考核的正态分布深受规范化管理企业的青睐,这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使组织的目标也随着员工绩效的增长而得以实现。

但是,这种绩效考核的强制分布也容易是企业的绩效考核进入误区,在具体的实践中逐渐出现了负效应.一、正态分布考核对象人数的误区在采用绩效考核的正态分布这一强制分布的考核方式时,需要考虑的首先应该是考核对象人数的数量要求。

有的企业往往不考虑考核对象人数的多少都采用这一考核方法,是绩效考核强制分布的误区之一。

笔者认为,这一考核方式适用于考核人数对象至少在10人以上(含)的团队,这样才能真正的评价出业绩表现优秀的人员,业绩表现较好的人员,业绩表现一般的人员,业绩表现较差的人员.在10个人中就可以淘汰最后成绩较差的人员,是较为准确的.但是,一些企业在绩效考核正态分布中,对于2人、3人、4人的团队都采用这样的强制分布,笔者认为是不适合的,假如说这2人的团队中,2个人都是企业比较优秀的人员,如果通过3个月的并期分布要确定出某一个月的最差绩效,时间一长,这2个较为优秀人员之间会出现互相的不服气,甚至造成优秀人员之间的矛盾,更为可怕的是就会逼走其中一个人跳槽离职.再之,也给考核打分的负责人带来评分的困惑,两个人都很优秀,怎么忍心去给其中之一的人员打一个低分这是一个非常纠结的事情。

由此来看,绩效考核的正态分布的强制分布不适用于人数较少的团队。

二、正态分布轮流坐庄潜规则的误区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在高层的压力下不得不进行绩效考核的正态分布的企业中,随着绩效考核正态分布时间的推移,各个部门和被考核的人员逐渐发现这种考核方式给自己部门和人员带来的不利因素的客观存在,部门负责人为了使本部门人员稳定,不想使团队中任何一个人对自己有意见,也不想使团队出现不团结的情况,就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潜规则来应付企业的绩效考核,在平时的绩效考核的实践中表现为部门负责人给团队的人员轮流打高分或低分,从而使团队人员轮流坐庄,轮流拿高成绩或低成绩,使企业的绩效考核进入轮流坐庄的误区。

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法如何运用更有效

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法如何运用更有效

强制分布法如何运用更有效?强制分布是指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先确定好绩效考核评价的等级和各个级别的比例分配,然后按照每个员工绩效的优劣程度,强制列入其中的某等级,再根据员工所在的等级进行绩效的奖励或是惩罚。

以国内某上市公司为例,将绩效等级分布为优秀(A)、良好(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E)五个等级,分布比例为A(5%):B(20%):C(50%):D(20%):E(5%),同时,按照一定的规则奖励A和B级,淘汰E级。

应该说,绩效考核的强制分布有其显著的优势:1)传递压力,创造竞争机制。

2)鉴别员工,便于人才的激励、使用、培养、储备与淘汰。

3)让各级管理人员重视下属的绩效管理,避免绩效考核中的随意性。

4)便于将考核结果运用到薪酬费用控制。

5)为判断“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提供依据。

但是,强制分布由于考核结果的惩罚性和过程监控的缺乏性,经常导致在实行的过程中给企业管理带来一系列问题:1)破坏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气氛,造成恶性竞争;2)很难保证部门间的公平性。

比如,甲部门的C类员工有可能实际上绩效优于乙部门的A类员工,如果还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将各部门划分ABCDE等级,就很有可能引起实际上的不公平现象;3)在人数较少的部门,强制分布会成为管理的难题;4)由于打分的片面性和主观性,成为打分人无奈和被打分人指责的矛盾所在;5)经常是开始高调实行,最后变成走过场的“轮流坐庄”,而人力管理部门也束手无策;客观说,绩效考核的强制分布有着它激励竞争性的一面,当然,也有着它影响内部团结的另一面。

因此,如何在企业中对绩效考核强制分布进行权变使用,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绩效考核的配套措施是否完善完整,消除其不利因素,起到正面激励作用,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笔者给某电力公司做绩效考核项目,为其设计了绩效考核的强制分布,则注重于强制分布前期的准备和铺垫,以及后期的配套措施的完善与跟进,为最后一个环节绩效的强制分布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取得较好的效果。

关于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的思考

关于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的思考

关于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的思考-华扬资本包海明强制分布来源于概率统计原理的正态分布,其明显的特征是“中间大、两头小”,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有许多数据都很自然地呈现出这种规律,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各个方面的数据统计和结果分类。

强制分布在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上也很常见,该方法就是按正态分布规律确定各等级在被评价员工总数所占的比例,当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出来后,即使考评分数不呈现正态分布,也强制排名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

S A B C D10%20%50%15%5%强制分布具有鲜明的优缺点、独特的适应性和操作难度,稍有不慎就容易出问题,而饱受争议和指责。

华扬资本在股权激励咨询项目中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公司在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将个人考核结果排序,强制分成A、B、C三类,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与年终奖金发放挂钩,A类:20%,直接对应年终奖120%;B类:70%,直接对应年终奖80%;C类:10%,直接对应年终奖60%,年终综合评价仍处于C类者淘汰。

在执行中出现了以下问题:1、淘汰了不该淘汰的:对绩效、态度以及能力都很差的员工,不存在太大问题,可有些岗位的员工,比如专业性强、行业内比较紧缺的,即使考核结果很差,企业却也不能将其淘汰。

因为,只要公司一开口,有大把公司等着要。

考核结果一出来,有些人自己就痛痛快快地炒了公司鱿鱼。

2、奖励了不该奖励的:考核结果出来后,出乎大家的意料,不少领导和员工心中的好员工,却不知为何拿不到好的成绩,考评“A”的,有相当一部分难以服众,老板也不情愿给二流的人员发一流的奖金。

于是,考核“A”的,怪老板言而无信,考核“B”的,心里不服气,考核“C”的,一部分要老板付出心力苦苦挽留,另一部分要企业付出金钱去淘汰。

混乱的局面,直到取消强制排名制度才停止。

即使这样,中国目前仍有许多企业比较热衷于使用强制分布。

为什么会这样?不排除有些企业是照搬照抄GE模式(但往往都抄失败了),但大部分企业是迫于无奈,没别的选择。

对于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的研究

对于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的研究

对于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的研究马天龙关键字:绩效考核、正态分布一、序论在绩效考核中所运用的所谓强制分布全称应叫做强制正态分布,它是以统计学中正态分布为理论依据,对其在管理中进行的引申应用。

该方法就是按事物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正态分布规律,先确定好各等级在被评价员工总数中所占的比例,然后按照每个员工绩效的优劣程度,强制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

GE前任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凭借该规律,绘制出了著名的“活力曲线”。

按照业绩及潜力,将员工分成ABC三类,三类的比例为:A类:20%;B类:70%;C类:10%。

对A类员工,韦尔奇采用的是“奖励奖励再奖励"的方法,提高工资、股票期权以及职务晋升。

A类员工所得到的奖励,可以达到B类员工的2~3倍;对于B类员工,也根据情况,确认其贡献,并提高工资。

但是对于C类员工,不仅没有奖励,还要从企业中淘汰出去。

为了进一步加深对于强制正态分布法的理解,我们需要首先对正态分布规律及其普遍性加以了解.二、正态分布及其哲学含义正态分布(normal distribution),又名高斯分布,是自然界中最常见的一种事物或者现象的表现状态,也是数学学科中一种最常见的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同时还是概率论中最重要的一种分布理论。

所以,它在数学、物理及工程等领域都非常重要,在统计学的许多方面都有着重大的影响力。

正态分布的概念是由德国的数学家和天文学家Moivre于1733年首次提出来的,但由于德国数学家Gauss率先将其应用于天文学研究,并对后世的影响极大,所以使正态分布同时就有了“高斯分布”的美称。

大量实践经验和理论分析表明,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表现方式都可以看作服从或近似服从正态分布。

比如某地区的降水量在一年中的分布;同一生物体的质量、身长、体重等指标的表现;医学中同质群体中的红细胞数量、血红蛋白质含量等都服从或者近似服从正态分布。

正因如此,对管理者而言,正态分布的理论和方法具有广泛的应用和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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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的思考- 华扬资本包海明强制分布来源于概率统计原理的正态分布,其明显的特征是“中间大、两头小”,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有许多数据都很自然地呈现出这种规律,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各个方面的数据统计和结果分类。

强制分布在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上也很常见,该方法就是按正态分布规律确定各等级在被评价员工总数所占的比例,当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出来后,即使考评分数不呈现正态分布,也强制排名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

S A B C D10%20%50%15%5%强制分布具有鲜明的优缺点、独特的适应性和操作难度,稍有不慎就容易出问题,而饱受争议和指责。

华扬资本在股权激励咨询项目中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公司在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将个人考核结果排序,强制分成A、B、C三类,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与年终奖金发放挂钩,A类:20%,直接对应年终奖120%;B类:70%,直接对应年终奖80%;C类:10%,直接对应年终奖60%,年终综合评价仍处于C类者淘汰。

在执行中出现了以下问题:1、淘汰了不该淘汰的:对绩效、态度以及能力都很差的员工,不存在太大问题,可有些岗位的员工,比如专业性强、行业内比较紧缺的,即使考核结果很差,企业却也不能将其淘汰。

因为,只要公司一开口,有大把公司等着要。

考核结果一出来,有些人自己就痛痛快快地炒了公司鱿鱼。

2、奖励了不该奖励的:考核结果出来后,出乎大家的意料,不少领导和员工心中的好员工,却不知为何拿不到好的成绩,考评“A”的,有相当一部分难以服众,老板也不情愿给二流的人员发一流的奖金。

于是,考核“A”的,怪老板言而无信,考核“B”的,心里不服气,考核“C”的,一部分要老板付出心力苦苦挽留,另一部分要企业付出金钱去淘汰。

混乱的局面,直到取消强制排名制度才停止。

即使这样,中国目前仍有许多企业比较热衷于使用强制分布。

为什么会这样?不排除有些企业是照搬照抄GE模式(但往往都抄失败了),但大部分企业是迫于无奈,没别的选择。

主要原因在于很多企业的绩效管理基础比较薄弱,还没有比较成熟的绩效考核体系,大部分都停留在主管打分评价阶段,而中国又是个“人情社会”,主管们普遍都做老好人,不想得罪员工,打分都比较集中或偏高,或者企业本身在“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员工积极性不高,为了杜绝或减少此类现象,老板们不得不下狠心做强制分布。

但一上强制分布,除了上面案例中提到了,问题还有:1、破坏了团队原有的和谐氛围,造成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员工关系紧张,恶性竞争;2、部门之间的公平性不好把握和权衡;3、人数较少的部门根本推不动,也不现实;4、过于片面或主观,主管很无奈,而员工心理也不爽;5、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较好较差评价变成“轮流做庄”,考核流于形式。

这些种种问题往往搞得老板们很恼火,而HR也束手无策,最终被迫取消,宣告失败。

但强制分布并非不可取,通用电气CEO杰克韦尔奇在位20年中,大力推广强制分布与末位淘汰,将一个弥漫着官僚主义气息的公司,打造成了一个充满朝气,富有生机的企业巨头。

在他的领导下,通用电气的市值由他上任时的130亿美元上升到了4800亿美元,也从在全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排名第十位发展到全球第一。

强制分布有其明显的优点:1、等级清晰、操作简便。

等级划分清晰,不同的等级赋予不同的含义,区别显著。

并且,只需要确定各层级比例,简单计算即可得出结果。

2、奖罚分明、刺激性强。

“强制分布法”能够明确优秀和不优秀员工的区分,同岗不同酬。

常常与员工的奖惩联系在一起。

对绩效优秀的重奖,绩效较差的重罚,强烈的正负激励同时运用,给人以强烈刺激。

3、强制区分、总量可控。

由于必须在员工中按比例区分出等级,会有效避免评估中过严或过松等一边倒的现象,绩效工资或奖金总额可控。

当然,通过前面案例分析,强制分布也存在明显的缺点:1、如果员工的业绩水平事实上不遵从所设定分布样式,还对员工进行硬性区别会造成不公平,容易引起员工不满。

2、由于强制分布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会破坏团队的和谐氛围,造成部门内部、上下级及部门之间的员工关系紧张。

3、如果公司强制推行,个别组织为了应对强制分布,会想出各种“弄虚作假”、“轮流坐庄”等应对措施,这样不能体现强制分布法的真正用意。

那么,强制分布如何运用呢?华扬资本在咨询项目实践中总结了以下几点供参考:1、文化先行强制分布法因其强烈的刺激,给人们心理带来的冲击很大。

企业首先要营造差异绩效文化的氛围,从价值观上让员工认为这样做是正常合理的。

GE的“活力曲线”之所以发挥出很好的效果,在于其整整花费了10年时间来建立新的绩效文化,并辅助与诸如“痛恨官僚主义、开明、讲究速度、自信、高瞻远瞩、精力充沛、果敢地设定目标、视变化为机遇以及适应全球化”的价值观。

但即便是在GE,冲突也是经常发生,有的部门负责人,甚至将已经过世的人的名字拉来,来充后10%的人数。

但GE 的坦率与公开文化,加上杰克·韦尔奇坚决果断的领导风格,较好地弥合了“强制分布法”负面效应。

人们可以在任何层次上进行沟通与反馈,在这种文化下,绩效的持续改进与提升是人们关注的重点。

如果没有这种绩效文化的依托,“强制分布法”注定会走样,员工目标将从工作转移到高深莫测的考核政治。

所以,华扬资本在绩效体系建立或优化项目模块中,都会加入绩效文化导入环节,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培训,让员工认识到竞争给企业和每个人带来的压力,绩效考核及强制分布的必要性,并将注意力从对考核结果的关注引导到绩效改进与业绩提升上来。

2、绩效考核科学合理。

企业的各项管理系统完善规范,运营、财务数据准确,会议、管理记录完善,这些对绩效考核的支持要足够。

如果企业的绩效管理本身就不够合理和规范,指标、目标、权重、加减分标准设计不合理,考核结果不合理不公平,或者绩效只能与物质奖励(或惩罚)挂钩而无法引导员工的持续改进与发展,可以肯定,“强制分布法”注定要失败。

华扬资本在绩效咨询项目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具体方法如:1 在考核指标方面采用KPI+TPI(任务类指标)+单独加减分项+上级评价等多方面切实可行的评价指标,以求绩效考核更加客观公正,并辅之以绩效改进计划与员工能力提升计划。

2 在考核结果排序上分成S、A、B、C、D五等,S等:10%,对应年终奖130%;A等:20%,对应年终奖110%;B等:50%,对应年终奖100%;C等:15%,对应年终奖80%,D等:5%,对应年终奖50%。

这样细化等级大大了降低员工对考核结果不公平的感受。

3 在考核结果应用方面,绩效考核结果不仅与年终奖金发放挂钩,还与晋级、降级、淘汰、调薪、培训、股权激励等相关,并且配合使用人员综合评价(包括态度、能力方面的评价),评选优秀经理人、优秀员工来弥补分配法的不足。

3、管理制度成熟规范。

绩效考核与强制分布需要有规范系统的制度保障。

大公司例如GE花了10年的时间去建立绩效文化,且公司人力系统内部、公司其他管理系统与人力系统之间,都有很好的融合度,有规范系统的制度支撑。

企业要实施强制分布要建立在规范的绩效薪酬管理体系基础上,进行岗位价值评估、细化职级体系,并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结果的强制比例分布,这样,原来看似人管人的事就变成了制度管人。

华扬资本在项目咨询操作中一般从组织架构优化开始,进行岗位价值评估,建立职级体系,优化薪酬结构,甚至计划质询与绩效述职体系,全面建立与规范绩效管理配套制度4、需要达到一定的人数规模。

在人数不够多的公司实行强制分布,容易引起过度竞争和员工关系紧张,夸张一点,就是争个你死我活。

强制分布,整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严重影响团队合作。

所以,人数少于10人的部门或员工系列,不宜采取强制分布的方法。

即使要做,可以将其相似或相近的部门或员工系列合并进行强制分布,为了更能体现公平,个人考核结果可与其对应的部门系数或部门考核分数结合得出其考核分数,再来进行强制分布。

或者作为特例进行个案处理。

5、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必须要建立一个绩效管理监督和审议机制或委员会(一般由部门负责人级以上人员组成),对考核者所作出的员工绩效评价和分级进行基于客观事实和依据的有力监督、讨论和审议复核,减少单个人为判定的不利因素,确保结果分布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严格把关“两头小”(即优秀和较差)部分的评价标准和事实依据。

对于绩效等级为“优秀”或“较差”的员工,要求其考核者必须出具证明其业绩的数据或事实的书面证据。

这一条至关重要,是保证强制分布结果正确性和公平性的重要前提。

6、符合企业发展不同阶段。

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运用强制分布的方法不同。

企业发展初期,公司的发展方向、战略规划与、管理制度、考核目标等都有各种调整的可能,团队还在不断的扩充,各层管理能力、方法也有限。

华扬资本建议企业在这个时候不要全面推行强制分布,而是要有选择的做,比如只针对重点的人数多的部门,如销售团队、研发团队等来做,其它部门则采用考核结果分数直接对应等级的方式。

等企业生存之后发展壮大了,大锅饭吃久了发现饭不再那么香了,尤其到企业成熟了,效率低下了,企业这个时候就完全可以导入绩效考核强制分布了。

7、强制分布不等于末位淘汰。

并不是“较差”员工都要100%的淘汰,而是要发现他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其改善,提升其绩效。

这样做一方面有法律风险不说,另一个在不具备强有力的绩效文化下,每年都淘汰10%的“较差”员工只会搞得人心惶惶,导致员工不干正事,整天研究强制分布的人际政治。

或者,因为错误的等级评价把原本好的人才给淘汰出去了(或者留下的反而都是平庸之辈),这就亏大啦!总之,绩效考核是把双刃剑,直接影响员工薪酬分配和职业发展,加上强制分布,操作不当反作用大于正作用,一定要慎行。

运用强制分布一定要认识到以上几点, HR和管理人员对强制分布的内涵要有深刻理解,最好有专业的咨询机构辅导,执行之前做好公司内部的学习和充分的铺垫,并确保制度合理以及执行公平。

华扬资本认为:在本质上,绩效考核结果应该是基于清晰的考核指标和标准,依据客观事实数据和员工实际表现评价出来的,这是最真实和客观公正的。

我们推行绩效管理要做的就要不断完善整个绩效管理体系,并坚决有力地执行,考核自然会有效果,而不在于形式上的强制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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