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核查规程
生物安全柜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生物安全柜期间核查操作规程1 目的在生物安全柜两次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设备是否保持校准时的状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职责仪器使用负责人负责按此规程对设备进行定期核查,并及时做好核查记录,并对此数据负责。
3 环境条件温度:(15~35)℃湿度:≤75%RH 大气压:75kPa~106kPa4 核查依据JG/T292-20105 核查方法5.1外观要求5.1.1箱体表面、工作区侧壁及台面应无划伤、压痕,表面应光洁.5.1.2外形应平整规则,零部件表面应光洁,不应锈蚀氧化、压痕,不应有锐边,明显毛刺。
5.1.3说明功能的文字图形符号标志应正确、清晰、端正、牢固,能耐酒精擦拭。
5.2具体操作5.2.1核查操作区的风速是否符合要求。
5.2.2核查操作区的尘埃粒子数是否符合要求。
5.2.3核查操作区的浮游菌或尘降菌数是否符合要求。
5.2.4尘降菌数的测定:取已制备好的培养皿放置在操作区工作台面的不同位置,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皿表面暴露0.5h,再将培养皿盖盖上后倒置。
5.2.5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
在30~35℃培养箱中培养,时间不少于48h,每批次培养基应做对照试验,一般可选3个培养皿做对照培养。
6 期间核查结果处理做好期间核查记录,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按技术要求判定设备是否合格,如果不合格,应禁止使用;并对设备修正、维护或维修后重新核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 核查周期使用频繁时,每季度一次,仪器使用不频繁时,可适当减少核查的频次。
8 相关记录《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气相色谱仪(具FID检测器)期间核查规程

气相色谱仪(具FID检测器)期间核查规程1目的为了使实验室各气相色谱仪的期间核查规范化,掌握仪器的精密度、准确度和灵敏度等仪器情况,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具氢火焰离子化(FID)检测器的实验室通用气相色谱仪的期间核查。
3核查方法3.1核查环境3.1.1 环境温度:5℃-35℃;3.1.2 环境相对湿度:20%-85%;3.1.3 室内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的物质,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和电磁干扰。
3.2核查频次3.2.1两次检定中间时刻,仪器出现较大波动,对仪器数据有疑问的时候要进行期间核查。
3.3一般检查仪器的各功能部件(量程、输出旋扭、按键、开关和指示灯等)均能正常工作,各紧固件应无松动。
电源线、信号电缆等插头、接头应与插座紧密配合。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用试漏液检查气源至仪器所有气体通过的接头,应无泄露。
3.4保留时间重复性误差核查用微量注射器注入一定浓度的有证标准物质(苯或甲苯标准溶液),连续进样测定保留时间6次,按式(1)计算其相对标准偏差作为保留时间的重复性误差。
%1005)(1612)(⨯-⨯=∑T TTC iv 保留 (1)式中T ——某化合物第i 次测量的保留时间(min),T——某化合物保留时间算术平均值(min),i ——测量序号。
3.5定量重复性误差核查用微量注射器注入一定浓度的有证标准物质(苯或甲苯标准溶液),连续进样测定6次,按式(2)分别计算它们的相对标准偏差作为该化合物的定量重复性误差。
%1005)(1612⨯-⨯=∑H HHRSD i(2)式中i H ——某化合物第i 次测量的峰高(或峰面积),H——某化合物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i——测量序号。
3.6准确度检测使用某一浓度的有证标准物质(苯或甲苯标准溶液),作为盲样进行测定,以峰高或峰面积定量,其相对误差(RE%)按下式计算:相对误差(RE%)=(测量平均值-标准值)/ 标准值×100%4评价标准4.1保留时间重复性误差保留时间重复性误差≤1.5%。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规程

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期间核查
有证标准物质和非有证标准物质。
1、有证标准物质
是附有认定证书的标准物质,其一种或多种特性量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至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认定的特性量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所有有证标准物质都需经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有证标准物质在研制过程中,对材料的选择、制备、稳定性、均匀性、检测、定值、贮存、包装、运输等等均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为了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准确可靠,研制者一般都要选择6至8家的机构共同为标准物质进行测量、定值。
对于有证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实验室在不具备核查的技术能力时,可采用核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该标准物质证书上所规定的适用范围、使用说明、测量方法与操作步骤、储存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信息,以确保该标准物质的量值为证书所提供的量值。
若上述情况的核查结果完全符合要求,实验室无需再对该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进行重新验证;
如果发现以上情况出现了偏差,实验室则应对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进行重新验证,以确认其是否发生了变化。
2、非有证标准物质
是指未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标准物质,包括:参考(标准)物质、质控样品、校准物、自行配置的标准溶液、标准气体等。
对于非有证标准物质的核查:
1)定期用有证标准物质对其特性量值进行期间核查;
2)如果实验室确实无法获得适当的有证标准物质时,可以考虑采用下列方法进行核查:
-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确认量值;
-送有资质的校准机构进行校准;
-测试近期参加过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样品、检测足够稳定的不确定度与被核查对象相近的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
编制:审核:批准:。
(完整)各种仪器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仪器期间核查操作规程目录Agilent 1260-6460液质联用仪期间核查规程 (2)液相色谱仪期间核查规程 (5)气相色谱仪期间核查规程 (9)气质联用仪期间核查规程 (12)电导率仪期间核查规程 (14)酸度计期间核查规程 (1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期间核查规程 (18)AFS—9800型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19)UV—1750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23)pH计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25)微量水分测定仪期间核查规程 (27)马弗炉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29)电热恒温干燥箱期间核查规程 (30)电热鼓风干燥箱期间核查规程 (31)恒温水浴锅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34)面筋测定仪核查方法 (36)降落数值测定仪期间核查程序 (38)粉质测定仪期间核查程序 (41)拉伸测定仪期间核查规程 (42)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期间核查规程 (43)容重器期间核查规程 (44)恒温设备期间核查 (45)高压灭菌器期间核查 (46)干烤灭菌器期间核查 (47)电子天平期间核查 (48)离子色谱仪期间核查规程 (49)荧光定量PCR仪期间核查程序 (54)Agilent 1260-6460液质联用仪期间核查规程1。
目的对Agilent 1260-6460串联质谱仪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仪器正常使用,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2。
范围适用Agilent 1260—6460串联质谱仪在两次校准之间或维修之后的运行检查.3。
依据3。
1 Agilent 1260-6460液相-质谱/质谱联用仪说明书3。
2 JJG(教委) 003—1996 有机质谱仪检定规程4.条件4.1 环境条件4.1.1 仪器分析室应该清洁无尘,无易燃、易爆和腐蚀性气体,室内排风良好4。
1。
2 仪器应平衡地放在工作台上,便于操作,周围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和电磁干扰,仪器接地良好4.1.3 环境温度18-25℃,24小时内温度波动不超过±3℃,相对湿度低于75%4。
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一、期间核查的目的
期间核查是为了检查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是否按照规定的政策和程序执行,确保企业的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期间核查是财务审计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企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期间核查的内容
1. 员工行为:核查员工的行为是否符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职责分工,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2. 资产情况:核查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情况,确保资产的处置和使用符合企业的管理制度。
3. 财务报告:核查企业的账务凭证、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 内部控制:核查企业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制度,确保企业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期间核查的操作规程
1.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期间核查的检查计划,明确核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2. 搜集资料:收集与核查对象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管理档案等。
3. 逐项核查:按照计划逐项对核查对象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关键环节和重要信息。
4. 记录核查结果:对核查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存在的问题、
建议的改进措施等。
5. 汇总总结:对核查结果进行汇总和总结,形成核查报告,呈报给企业相关部门和管理层。
6. 跟踪改进:根据核查结果,及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期间核查操作规程的实施有助于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不断完善和提升,对企业的长期稳健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期间核查也能为外部审计提供可靠的依据,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期间核查规程(参考)

期间核查规程(参考)受控状态:发放号: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期间核查规程XY/WI(D)-2014版本号:A/0编制:审核:批准:2014年01⽉03发布 2014年01⽉03实施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发布⽂件修订页⽬录01.⽓相⾊谱仪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1)02.液相⾊谱仪期间核查规程 (6)03.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期间核查规程 (10)04.离⼦⾊谱仪期间核查规程 (16)05.原⼦吸收分光光度计期间核查规程 (21)06.电感耦合等离⼦体质谱仪期间核查规程 (25)09.PH(酸度)计期间核查规程 (38)10.温湿度表期间核查规程 (41)11.移液器期间核查规程 (42)12.废⽓智能⼆噁英采样器期间核查规程 (45)13.空⽓采样器期间核查规程 (48)01.⽓相⾊谱仪期间核查操作规程1.⽬的在⽓相⾊谱仪两次检定/校准之间或仪器维修后投⼊使⽤前进⾏期间核查,验证设备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检查范围适⽤于本检测部所使⽤的Agilent GC 7890B等⽓相⾊谱仪的期间核查。
3.核查内容⼀般检查、基线噪声和基线漂移、灵敏度、检出限、定量重复性。
4.使⽤的标准物质4.1苯-甲苯标准溶液,浓度:0.5mg/mL;4.2丙体六六六-异⾟烷标准溶液,0.1ng/mL4.3甲基对硫磷-⽆⽔⼄醇溶液;4.4偶氮苯-马拉硫磷-异⾟烷溶液;5.检查依据5.1 JJG 700-1999 《⽓相⾊谱仪检定规程》;5.2 ⽓相⾊谱使⽤说明书。
6.核查条件各监测器核查条件见表1。
表1 各检测器核查条件设置⼀览表7.1 ⼀般检查7.1.1 仪器应有下列标志: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名、出⼚⽇期和出⼚编号,国内制造的仪器应标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7.1.2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肥皂液检查⽓源⾄仪器所有⽓体管路的接头,应⽆泄漏。
7.1.3 仪器的各调节旋钮、按键、开关、指⽰灯⼯作正常。
期间核查规程(试验室)

电热鼓风干燥箱期间核查规程1.目的及适用范围(1)为保障本公司电子天平的正常运行,确保其运行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该设备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
(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内部使用的电热鼓风干燥箱的期间核查。
2.依据(1)JJF1101-2003《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2)电热鼓风干燥箱使用说明书。
(3)该干燥箱的末次检定证书。
3.核查器具温度计:分度值为o.1°C的温度计,经计量检定合格。
4.核查环境(1)环境条件:在核查期间的环境温度不大于40C;相对湿度不大于85%。
(2)设备周围应无强烈振动及腐蚀性气体存在,避免其他冷、热源影响。
(3)电源要求:电源电压220±22V,频率50±0.5Hz。
5.核查方法5.1核查周期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一般每隔6个月核查一次。
5.2核查方法(1)一般检查①核查前要检查干燥箱的铭牌、外观完好,各功能键应能正常工作,各功能指示灯显示正常,实际温度控制范围。
②干燥箱的使用条件和地点是否合适。
(2)运行试验接通电源,开启加热开关,设定干燥箱的加热温度核查值,箱内开始升温,无异常气味;开启鼓风机开关,鼓风机转动,无异常噪声。
(3)温度偏差测试点应布放在工作室内的几何中心位置。
将温度计之置于测试点上,待设备工作室温度稳定后,开始记录温度计的温度,每隔2min记录一次数据,在30min内连续进行15次。
温度偏差按下式计算:△T=T-T(1)12△T—温度偏差T—设备显示的温度值T—中心点15次测量的平均值12(4)温度波动度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中心点在30min内(每2min测试一次)实测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的一半,冠以“±”号。
△t=±(t-t)/2(2)maxmin△t—温度波动度t—中心点实测最高温度t—中心点实测最低温度maxmin5.3评定电热鼓风干燥箱核查项目符合表1要求,则判定该仪器正常,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
(详尽版)各类工具期间核查操作标准规程

(详尽版)各类工具期间核查操作标准规程目标
本文档旨在制定各类工具期间核查操作的标准规程,以确保在工具使用期间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操作准则
1. 工具使用前
- 检查工具是否存在明显的损坏或磨损,如有,应立即上报维修部门,并不得使用。
- 核实工具是否经过必要的保养和清洁,以确保其正常运作。
- 检查工具是否具备正常的使用说明,并按照说明正确操作。
2. 工具使用中
- 使用工具时,应确保操作环境整洁、安全,避免严重污染、油脂、水或其他危险物质的存在。
-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注意握持稳定,并穿着适当的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 对于需要切削或加工的工具,应遵循正确的切削方向和速度,避免出现逆行或过快的情况。
- 不得使用损坏或存在缺陷的工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
维修部门。
- 在进行复杂工具操作时,应先从易操作的方面开始,逐步增
加难度,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 工具使用后
- 使用完毕后,应对工具进行清洁,并注意将其放回指定的存
放位置,防止丢失或损坏。
- 若发现仍存在问题或改进的空间,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
建议。
- 在工具存放区域,应定期进行巡视,确保所有工具都按照规
则存放,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和维护。
总结
本文档详细定义了各类工具期间核查的操作标准规程,以确保工具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各部门和员工都应遵守并执行这些规程,为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运转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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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鼓风干燥箱期间核查规程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为保障本公司电子天平的正常运行,确保其运行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该设备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
(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内部使用的电热鼓风干燥箱的期间核查。
2.依据
(1)JJF 1101-2003《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2)电热鼓风干燥箱使用说明书。
(3)该干燥箱的末次检定证书。
3.核查器具
温度计:分度值为℃的温度计,经计量检定合格。
4.核查环境
(1)环境条件:在核查期间的环境温度不大于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2)设备周围应无强烈振动及腐蚀性气体存在,避免其他冷、热源影响。
(3)电源要求:电源电压220±22V,频率50±。
5.核查方法
5.1核查周期
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一般每隔6个月核查一次。
5.2核查方法
(1)一般检查
①核查前要检查干燥箱的铭牌、外观完好,各功能键应能正常工作,各功能指示灯显示正常,实际温度控制范围。
②干燥箱的使用条件和地点是否合适。
(2)运行试验
接通电源,开启加热开关,设定干燥箱的加热温度核查值,箱内开始升温,无异常气味;开启鼓风机开关,鼓风机转动,无异常噪声。
(3)温度偏差
测试点应布放在工作室内的几何中心位置。
将温度计之置于测试点上,待设备工作室温度稳定后,开始记录温度计的温度,每隔2min记录一次数据,在30min内连续进行15次。
温度偏差按下式计算:
△T=T
1-T
2
(1)
△T—温度偏差 T
1—设备显示的温度值 T
2
—中心点15次测量的平均值
(4)温度波动度
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中心点在30min内(每2min测试一次)实测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的一半,冠以“±”号。
△t=±(t
max -t
min
)/2 (2)
△t—温度波动度t
max —中心点实测最高温度t
min
—中心点实测最低温度
5.3评定
电热鼓风干燥箱核查项目符合表1要求,则判定该仪器正常,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
表1 电热鼓风干燥箱技术要求(见各检定证书及JJF 1101-2003要求)
6.核查记录
依据核查过程及核查结果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
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期间核查规程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为保障本公司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的正常运行,确保其检验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该设备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
(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内部使用的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的期间核查。
2.依据
(1)JJG 139-2014《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检定规程》。
(2)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使用说明书。
(3)该试验机的末次检定证书。
3.核查器具
标准测力仪,级别应高于试验机的级别。
4.核查环境
(1)环境条件:在核查期间的温度范围10-35℃,检定过程中温度波动不大于2℃;相对湿度不大于80%。
(2)振动、大气中水汽凝结和气流及磁场等其他影响量不得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
(3)电源要求:电源电压220±22V,频率50±。
5.核查方法
核查周期
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一般每隔6个月核查一次。
核查方法
(1)一般检查
①试验机应有铭牌,试验机开关、按钮应操作灵活,各部分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数字显示清晰。
②试验机应在稳固的基础上水平安装。
③使用条件和地点是否合适。
(2)试验机的示值相对误差
根据试验机的量程选择检定点,按满量程的20%、40%、60%、80%、100%均匀分布。
按照试验机操作规程,将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调到零位,用标准测力仪对该试验机的检定点进行测试,每一个检定点测量三次,得到三个测量值,分别记录示值。
按下式计算试验机的示值相对误差。
qi= ?- Fi×100% (1)
Fi
式中:qi──示值相对误差,%
?i──测量值的平均值,N
Fi──标准测量值(测力仪试验力),N
(3)试验机示值重复性相对误差
bi= Fmax- Fmin×100% (2)
Fi
式中:bi──重复性相对误差,%
Fmax──示值中的最大值,N
Fmin──示值中的最小值,N
评定
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核查项目符合表1要求,则判定仪器正常,保持了检定/校准时的状态。
表1 试验机测力系统技术要求(见各检定证书及JJG 139-2014要求)
6.核查记录
依据核查过程及核查结果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为保障本公司电子天平的正常运行,确保其检验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该设备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
(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内部使用的电子天平的期间核查。
2.依据
(1)JJG 1036-2008《电子天平》。
(2)电子天平使用说明书。
(3)该天平的末次检定证书。
3.核查器具
标准砝码 4.核查环境
(1)环境条件:在核查期间的最大温差不超过天平温度范围的1/5,并且对于I 级天平不大于1℃,对于Ⅱ、Ⅲ、Ⅳ级天平不大于5℃;相对湿度不大于80%。
(2)振动、大气中水汽凝结和气流及磁场等其他影响量不得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
(3)电源要求:电源电压220±22V ,频率50±。
5.核查方法 核查周期
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一般每隔6个月核查一次。
核查方法
(1)一般检查
①计量特征:准确度等级、最小称量Min 、最大称量Max 、检定分度值e 、实际分度值d 。
②标记:法制计量管理标志。
③天平的使用条件和地点是否合适。
(2)天平的示值误差
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记录不同载荷点时天平示值。
并按下式计算天平示值误差。
0E E -=天平示值误差 (1)
E —加载时天平示值; 0E —加载的标准砝码质量。
(3)天平重复性误差
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用规定载荷的标准砝码重复称量10次,记录天平示值,并按下式计算天平重复性误差。
min max E E -=天平重复性误差 (2)
max E —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大值; min E —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小值。
(4)天平偏载误差
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将规定载荷点的标准砝码分别置于天平四个边角及中心位置,记录天平的示值,并按式(1)计算天平的偏载误差。
(5)天平最大称量
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添加最大称量标准砝码,记录天平示值。
评定
天平核查项目符合表1要求,则判定天平正常。
表1 电子天平技术要求(见各检定证书及JJG 1036-2008要求)
注:表中m 为荷载,以检定分度值e 表示。
6.核查记录
依据核查过程及核查结果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