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机重工保障[2012] 70 号 厂房设施、设备动力、动能等奖惩办法
船厂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船厂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障船厂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船厂所有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1.3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二、设备分类及编号2.1 设备分类船厂设备分为以下几类:(1)生产设备:包括船舶建造、修理、改装、拆解等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
(2)辅助设备:包括为生产提供辅助服务的设备,如起重设备、动力设备、通风设备等。
(3)生活设施:包括职工生活、办公等设施,如食堂、宿舍、办公室等。
2.2 设备编号设备编号采用统一编码方式,具体如下:(1)设备编号由设备类别、设备序号、设备规格型号组成。
(2)设备类别:根据设备分类,分别用字母表示,如生产设备用“P”,辅助设备用“F”,生活设施用“L”。
(3)设备序号:按照设备安装顺序或设备入库顺序编排。
(4)设备规格型号:根据设备实际规格型号填写。
三、设备购置及验收3.1 设备购置(1)设备购置前,需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能优良、质量可靠的设备。
(2)设备购置需经过审批程序,确保设备购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设备购置合同需明确设备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3.2 设备验收(1)设备到货后,需进行现场验收,检查设备外观、性能、配件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2)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3)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入库手续。
四、设备使用与维护4.1 设备使用(1)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2)操作人员需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4.2 设备维护(1)设备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预防性维护。
(2)日常维护:操作人员每天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清除设备上的杂物,保持设备清洁。
(3)定期维护:按照设备保养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润滑、调整等。
项目部船机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船机设备的管理,确保船机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船机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项目部船机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船机设备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船机设备采购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设备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第五条船机设备采购需经项目经理批准,采购合同应明确设备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六条船机设备到货后,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外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包装等。
第七条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填写《船机设备验收报告》,并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
第三章船机设备使用与维护第八条船机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船机设备,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条使用部门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详细记录设备使用时间、工作状态、故障情况等。
第十一条船机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船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紧固等。
第十三条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维护保养手册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船机设备检修与报废第十四条船机设备检修分为日常检修和定期检修。
日常检修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期检修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日常检修内容包括检查设备外观、紧固螺丝、清洁灰尘、润滑轴承等。
第十六条定期检修内容包括检查设备性能、更换易损件、校准设备参数等。
第十七条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配件。
第十八条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时,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项目经理批准后进行报废。
第五章船机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九条船机设备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船舶设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121225

XX 光X 发行2013年船舶设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升船员船设备管理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船员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要求,及时完成船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发现船设备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确定问题原因,积极研究并提出处理建议或方案,主动配合完成设备问题整改,从而确保船舶机械设备连续、长周期运行,为公司船运油品业务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特制订本办法。
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船舶设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对公司船舶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激励与约束,对公司船员设备管理能力进行客观、公平和公正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从而有力地提升公司的船舶设备管理水平。
第二条:范围XX光X发行有限公司船务部正式录用的船员职责范围内船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考核原则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船员的任何评价都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船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结果。
自主原则:各岗位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公开原则:各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制定与过程调整,对船员公开,并征求船员意见。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督促船员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船员对船舶设备管理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船员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考核体系第四条:考核对象主要是执行澳门港澳码头柴油船运业务的XX作业船的船员,包括船长、副船长、机工和水手,各岗位的详细工作标准见附件工作标准表。
第五条:考核内容考核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类型船舶设备管理绩效考核主要为月度考核,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三章考核实施第七条:考核权责总经理:审核并同意绩效考核办法,审批并同意船务部提交的船设备管理月度或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汽轮机技术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

汽轮机技术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1 总则1.1为加强我厂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水平,规范相关岗位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汽轮机设备安全经济运行,1.2检查部门与考核方法:1.2.1汽轮机技术监督应每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考评办法,对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各项技术监督评比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电厂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1.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每年对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1.2.1汽轮机技术监督网络活动情况。
1.2.2汽轮机技术监督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1.2.3汽轮机各项技术监督计划(包括大、小修技术监督计划,设备检修等辅助计划)的完成情况。
1.2.4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定期工作的完成情况。
1.2.5基建施工阶段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1.2.6汽轮机异常技术监督指标处理。
1.2.7试验室及试验监测设备的标准化管理。
1.2.8反事故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1.3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作为电厂汽轮机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设备设备消缺、检修、改造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技术监督工作执行情况。
1.4对参与汽轮机技术监督有关的部门和人员,每月随生产计划完成情况一起考核,每年进行总的检查与考核。
2 检查与考核内容2.1按本标准考核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完成情况和有关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2.1.1对汽轮机设备的安全问题没有进行定期分析和研究,对安全的薄弱环节,没有提出改进措施或提出改进措施而具备条件未进行整改的考核100元-200元;2.2.2对监督基建投产或大修后汽轮机设备的交接验收试验(外因条件限制的除外,但应积极创造条件执行),以及运行中汽轮机的预防性试验,没有严格把关或把关不严的考核200元;2.2.3没有认真作好汽轮机的大、小修计划、设备定期试验计划,以及大小修的技术监督总结和事故分析报告的考核100元;2.2.4未按规定格式或规定时间上报各项报表、计划及总结, 考核50元/次;2.2.5报表不准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考核50元/次;2.2.6应对获得年度“技术监督先进部门”和“技术监督先进个人”称号的汽轮机技术监督网络成员实行表彰和物资奖励。
设备操作考核与奖惩条例

X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设备操作考核与奖惩条例目录(一)、设备操作考核通则 (2)(二)、生产操作考核 (5)(三)、动力车间操作考核 (6)(四)、烧结车间操作考核 (7)(五)、原料车间操作考核 (8)(六)、破碎车间操作考核 (9)(七)、除尘车间操作考核 (9)(一)、设备操作考核通则1、各车间凡发生导致非正常停机的设备故障,不论何种原因,均属点检不到位造成,一律考核设备所在车间50~200元。
岗位操作工人对设备负有日常点检的责任,当班操作人员应履行日常点检义务职责,填写《日常点检表》,检查发现一项(次)没填写,考核当班人员5-10元。
2、凡因岗位操作人员的日常检查、维护不及时,造成设备精度降低、技术状态下降,考核车间50-200元。
3、凡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者,考核当事人10-30元/次,造成设备小故障,考核责任人50-100元;造成事故严重者,视情节程度根据总公司安监部裁定考核责任人500-1000元,直至开除。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备润滑油的种类,润滑系统以及各类润滑器具,出现损坏、不齐全、不清洁,考核责任人10-50元/次。
5、设备润滑管理不当、设备缺油、漏油未造成故障的,考核责任人5-20元/次。
6、设备给油脂作业按《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执行,如因设备缺油而引起设备损坏考核相关责任人20-100元。
7、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计算机软、硬件配置的,考核车间负责人50-100元。
8、凡非正常业务造成计算机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考核责任单位领导20-50元,责任人50-200元。
9、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丢失或严重感染病毒的,考核车间负责人100元。
10、设备本体及环境卫生差,没有达到清洁生产要求,考核设备负责人10元-50元/次。
11、岗位操作工人,应对设备进行调整、紧固、清扫、加油。
经检查发现未按制度执行,考核车间负责人5-10元/项,考核责任人10-20元/项。
浅谈船舶企业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有效措施

浅谈船舶企业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有效措施船舶企业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是船舶企业中的重要工程项目,涉及到船舶动能设备(如发动机、推进装置等)、船舶设施(如动力配套设备、通信设备等)的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
为了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有效措施进行安全管理。
本文将从人员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浅谈船舶企业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人员管理人员管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基础,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权限和义务得到明确。
具体措施如下:1. 配备专业人员:船舶企业应当安排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施工项目,以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2. 人员资质核验:在招聘施工人员时,必须对其进行资质核验,确保其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和工作经验。
3. 人员分工明确:在施工项目中,人员分工应当明确,每个人员应当清楚其责任范围,不得超越或放松自己的工作职责。
4. 安全责任制:每个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例如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施工人员负责具体的施工操作和安全检查。
二、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是提高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能够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具体措施如下:1. 周期性安全培训:船舶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向施工人员传递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加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应当涵盖施工项目的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等方面的知识,同时需要针对具体施工工艺和设备进行专门的培训。
3. 培训记录管理:船舶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培训记录管理制度,确保每位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都能被记录下来。
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船舶企业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具体措施如下:1. 安全设备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设备,例如作业平台、防护网、安全绳等,以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船机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船机设备管理制度范文船机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航行安全和环境保护,本制度依据相关国际和国内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船的所有机械设备、设施、系统及相应人员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动力机械、管道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机械设备的使用、调试、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在本制度施行过程中,应当遵守安全、科学、公正、实用、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船机设备管理的组织架构第五条本船的船机设备管理委托给船舶设备管理机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贯彻本制度,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船机设备管理机构包含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维修部门、设备操作部门和设备保养部门,各部门人员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计划、采购、安装和技术咨询工作,设备维修部门负责设备的维修和检修工作,设备操作部门负责设备的操作工作,设备保养部门负责设备的保养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机械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并及时更新。
第三章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第九条在进行设备采购之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编制设备采购计划,明确具体的需求和采购标准。
第十条设备采购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能够适应船舶运行环境的设备,并且应当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保障的供应商。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检查设备的质量、性能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档案中。
第十二条设备的安装应当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确保安装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并且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培训。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操作第十三条设备操作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记录下操作情况。
第十四条设备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操作经验,并且应当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设备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船厂设备管理制度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厂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保障生产安全,确保船厂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厂所有设备,包括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船厂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船厂设备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及时维护、适时更新。
第二章设备分类及编号第五条船厂设备按功能、用途、规格等进行分类,具体分类如下:(一)生产设备:包括船体制造设备、船舶舾装设备、船舶动力设备等。
(二)辅助设备:包括起重设备、焊接设备、切割设备、涂装设备等。
(三)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第六条船厂设备实行统一编号,编号规则如下:(一)编号格式:类别编号+设备编号。
(二)类别编号:采用两位数字表示,如01代表生产设备,02代表辅助设备,03代表办公设备。
(三)设备编号:采用四位数字表示,由车间主任根据设备数量和设备性质进行分配。
第三章设备验收及交付第七条新购设备到厂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八条设备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外观检查,确认设备无损坏、锈蚀、变形等现象。
(二)设备技术参数检查,确认设备符合合同要求。
(三)设备功能检查,确认设备性能稳定、操作便捷。
第九条设备验收合格后,由采购部门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报厂领导审批。
第十条设备交付使用前,应由设备使用部门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第四章设备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二条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设备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
(一)日常维护: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主要包括设备清洁、润滑、紧固等。
(二)定期维护:由设备维修部门负责,主要包括设备检查、保养、检修等。
第十四条设备维修部门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维修计划,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浅谈船舶企业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有效措施
浅谈船舶企业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有效措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船舶企业在日常生产中需要使用各种动能设备设施,如发动机、船用起重机、船舶供电设备等。
而这些设施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也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
加强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是船舶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一份完善的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项目安全的基础。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加强对相关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在施工前,需对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风险评估,找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
对于不同的动能设备设施和不同的施工环境,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3. 安全设备及防护措施在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中,企业应配备齐全的安全设备,包括头盔、安全带、防护眼镜、手套等,对施工人员进行个人防护,提供安全保障。
4. 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进入与退出,设立专门的安全通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5.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分工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对安全管理工作有成绩的个人和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和部门予以处罚。
6.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前做好应对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7. 安全文化建设建立良好的安全文化,培养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积极性,倡导“安全第一”的理念,使每一位员工都成为安全生产的宣传员和监督员。
动能设备设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是船舶企业生产经营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船厂的制度
船厂的制度船厂的制度11、安全文明生产奖励制度一、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取得较好成果的。
2、对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有较大贡献或对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有重大发明的。
3、在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者,使企业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4、一贯忠于职守,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
5、在生产中无违章、违纪,坚持文明生产,全年无任何事故,长期保持环境整洁和设备保养完好的部门,可以适当发给一次性安全奖金。
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或个人,视其事故经济损失的大小、责任大小,分别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重、态度恶劣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单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1、忽视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的改善,导致发生伤亡事故,使员工的生命、健康遭受损失的。
2、玩忽职守,对员工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以及违反安全规程,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3、由于思想麻痹或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而造成事故的。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对安全监察人员下达的隐患通知书,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应进行整改而未整改的。
5、发生伤亡事故后,未保护好事故现场,或者有意损破坏事故现场,给调查处理制造困难的。
6、对生产部门所发生的伤亡事故隐藏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
7、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批评处理意见不接受,继而闹事,实施打击、报复、陷害的。
8、对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活动不参加又不支持的。
9、按规定要穿戴劳保用品而不穿戴的。
10、闸刀及其他电器设备带电裸露作业的。
2、船舶产品钢材的代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本制度,确保船舶材料的质量满足规范要求。
二、范围适用于钢质船舶材料代用控制。
钢质船舶船体主要材料和代用,依据《钢质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的规定,各类钢质船舶所需CCSA级、CCSB级钢质相互代用、船用角钢相互代用和船用钢管的相互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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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船舶工业船机重工有限公司厂房设施、设备动力、动能等奖惩办法目的:建立厂房设施,设备、动力、动能等奖惩办法,推动全员参与规范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厂房设施,设备、动力、动能等奖惩办法和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设备、厂房设施,设备动力、动能等的管理责任:生产保障室为厂房设施,设备、动力、动能等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统一管理。
权利及义务:厂区生产生活的设备设施,全体员工都有爱护保障的义务,都有制止违法违章、野蛮操作的权利。
第一章生产保障室是设备动力主管部门保障室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评定小组,每季度或半年内进行一次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评比活动。
对一贯重视设备维护、保养,并对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表现突出,且无各类事故发生的班组和个人,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章操作和维护、保养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与处罚。
奖惩方案由评定小组评出后,通过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进行奖惩。
给予通报。
对于违章、野蛮操作的现象,任何人有权制止,并欢迎各位员工积极举报,经相关部门核实将给与奖励。
第二章奖励基金来源第一条违章罚款第二条公司每年度划拨专项奖励基金。
第三章对违章责任单位/部门要求违章责任人及部门主管领导接到违章处罚通知后,一周内将款项交到财务部。
未按期上交款项的,财务部将加倍扣除罚款。
第四章厂房建筑、构筑物、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全体员工含外协单位都应爱护,都应有维护的义务。
第一条厂房建筑构筑物、厂区围栏、道路管网、门岗设施、井盖,考勤、门禁、水控一卡通、灯具、电热水器、水嘴等设施若被损坏,责任单位/部门将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并处以维修费用的50%罚款。
对责任人和部门主管领导处以修复费用的50%罚款。
责任部门、责任人未按时上交修复费用和罚款,财务部将加倍扣除修复费用和罚款。
第二条未经生产保障部同意,严禁增加额外荷重和打洞,修改结构须经生产保障部同意,总工程师批准。
违者责任人或单位/部门将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并处以维修费用的50%罚款。
责任部门未按时上交修复费用和罚款,财务部将加倍扣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修复费用和罚款。
第三条工厂下水管道应经常保持畅通无阻,定期检查,定期检修。
特别是卫生间蹲便器等设施若人为的乱仍手套、口罩等杂物造成堵塞,一经发现将处罚责任人,罚款500元,并令责任人清理畅通。
否则加倍罚款。
第四条外来单位在厂内进行基建施工,使用公司动能事先应向生产保障部提出申请,与公司签订供用能协议,并按要求办理临时用水、电、气等动能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罚款2000—5000元。
第五条严禁使用公司自来水从事基建施工,违者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使用单位承担,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第五章厂区、各生产车间作业区域设施等,如门窗、水电等管理。
含厂区、主车间、退火炉、涂装车间等区域第一条各生产作业责任区域,工作结束后门窗没有关,发现一处扣50元;第二条插销没有插好,发现一处扣50元;第三条插销丢失,发现一处扣50元;第四条各生产作业责任区域,工作结束后焊机等电气设备没有关闭电源,发现一处扣50元;第五条长流水、长明灯,每一项扣50元;第六条工具类、门窗等设施出现人为损坏将由责任单位/部门承担购置或维修费用,并处以维修费用的50%罚款。
对责任人和部门主管领导处以修复费用的50%罚款。
责任部门、责任人未按时上交修复费用和罚款,财务部将加倍扣除修复费用和罚款。
第六章各自生产作业区内的采暖设施、动能管网及动能气刨终端箱等设施出现人为损坏将由责任单位/部门承担维修费用,并处以维修费用的50%罚款。
对责任人和部门主管领导处以修复费用的50%罚款。
责任部门、责任人未按时上交修复费用和罚款,财务部将加倍扣除修复费用和罚款。
第七章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违规处理生产保障室按照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每周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考核,对违章操作的、对设备外观清洁、润滑、紧固、油位等维护保养没有达到规定要求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并且通过绩效考核扣5分;第三次罚款100元并且通过绩效考核扣10分,以后累计相加第四次罚款200元,绩效考核扣20分,[即同一台设备同一部位在维护、保养等方面,出现多次未达到规定要求,累计相加以此类推,每分10元]。
第八章设备事故分级,设备事故分为重大、一般、微小事故第一条设备事故的定义指工业企业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行为或事件。
第二条设备故障的定义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丧失规定功能”或危害安全的现象。
第三条重大设备事故(一)凡设备部件、零件运行中突然损坏,以至影响任何一种产品或半成品减产损失达当日作业计划指标50%以上者。
虽然减产损失达不到50%,但设备修复费达50000元以上者含50000元。
(二)虽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经集团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列入重大设备事故者。
第四条一般设备事故凡设备部件、零件运行中突然损坏,以使影响任何一种成品或半成品减产损失达当日作业计划指标25%及以上者。
或虽然减产损失不到25%,但修复费用5000元至50000元以下者。
第五条微小事故,不符合上述事故条件者,一律称微小事故。
即修复费用5000元以下者。
第六条设备事故引起的停电、停水、停气等影响,而不能即刻恢复正常生产,其总损失已达到上述各事故分级标准者,应分别按各类事故统计上报。
第九章动力运行事故分类第一条凡因人为原因,造成不应有的动力供应中断或动能参数降低而影响正常生产与使用,统称为动力运行事故。
第二条动力运行事故分为重大、一般事故。
第三条动力运行事故划分标准:见表一表一动力类别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电力全厂供应中断在2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者;全厂供应中断在12小时以上者供汽供暖、太阳能循环系统全厂供应中断在2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者;;全厂供应中断在12小时以上者各种工业气体全厂供应中断在2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者;;全厂供应中断在12小时以上者供水全厂供应中断在2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者;全厂供应中断在12小时以上者第四条受厂外供应等其它单位的影响,造成本项动力供应中断或受某些自然影响造成的事故,仍应上报,但不作为事故处理。
第五条虽为动力运行一般事故,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影响生产者,应作为动力运行重大事故处理。
第十章设备事故损失计算第一条事故修复费包括,各类设备损坏部位的零部件购置、修复,配套使用的遥控器等专用设备工具、人工、材料、附件及附加费等。
第二条损坏成品(或半成品)的价值以该成品(或半成品)的数量乘以单位成本计算(无车间核算的半成本品可估算)。
第三条计算减产损失期限系从事故发生时起到完全恢复正式生产为止。
如因设备修复后的生产能力减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
第十一章设备、动力事故原因分类设备事故原因暂分以下各类:第一条违章作业[包括违反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规程及员工手册等]。
第二条维护检修不周。
第三条检修质量不良。
第四条检修计划不周。
第五条设备、备件材料及材质不良。
第六条设计、制造、安装不良。
第七条外界原因[如外网停电等]。
第八第不可抗力。
第九条其它。
第十二章设备、动力事故调查和处理第一条企业应加强事故预防和教育工作,设备动力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经常监督,推进防止事故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二条对重大设备、动力事故的调查处理,应以企业主管设备动力副总组织专门小组,必要时公司派人参加。
这个小组应及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扩大,作出预防事故的方案,并提出书面报告,交公司批准公布。
(一)一般设备、动力事故的处理:1、违章责任单位/部门100%承担修复费用,并处以修复费用的50%罚款;2、对违章责任人及部门主管领导处以修复费用的3%-5%罚款。
3、通报事故原因及解决方案和处理结果。
(二)一般设备、动力事故的处理:1、违章责任单位/部门100%承担修复费用,并处以修复费用的60%罚款;2、对违章责任人及部门主管领导处以修复费用的5%-10%罚款。
3、一般设备、动力运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应以事故所在车间主任、设备员、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进行调查处理。
4、通报事故原因及解决方案和处理结果。
(三)微小设备事故处理:1、违章责任单位/部门100%承担修复费用,并处以修复费用的80%罚款;;2、对违章责任人及部门主管领导处以修复费用的10%-20%罚款。
3、微小设备、动力运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应以事故所在车间主任、设备员、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进行调查处理。
4、内部通报事故原因及解决方案和处理结果。
第十三章动能等设施违规处理第一条八小时以外使用动能,使用单位须设专人办理动能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动能申请单”。
“动能申请单”须经生产管理部签批。
未按要求办理申请的,不予供能。
第二条生产单位安排生产时,须同时考虑动能使用的经济性与合理性。
当生产现场动能气体用量较小时,应改用瓶装气体。
第三条生产单位使用瓶装气体,应由专人持领料单到生产保障部气体站领取。
第四条生产单位借用气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写明借用数量和时间,经单位领导签字后,再由专人到生产保障部办理借用手续。
气瓶必须按时归还,逾期未还的,生产保障部有权不予供气,责任部门除赔偿气瓶费用外并加以处罚赔偿费用的50%。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敷设动能传导设施,不得改动和操作动能、水管等设施,不得私接排气阀、放水阀等。
私自接拉改动动能气体、水管等设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因错误行为导致公司动能及传导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并处以赔偿费用的50%罚款。
第七条其他外协单位,在合同外生产和生活用动能,必须安装计量仪表,动能费用另计,费用由外协单位承担。
第八条施工前后操作者应对所用动能设施及器具进行完好性检查,施工完毕要关闭所用动能气体阀门或摘掉快换接头。
各部门作业区内工作结束后,快换接头没有摘下来、快换接头或气带有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以《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责任部门。
每出现一项扣5分,每分10元。
将整改真正落到实处。
对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每月累计汇总,通过财务等相关部门扣除责任部门累计费用。
将该费用变成奖励基金。
第十四章采暖设施管理冬季采暖期间,由于采暖防护设施不完备造成暖气片或管路冻坏,由使用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五章生产保障室负责公司消火栓维护和修理消火栓日常管理使用权归安技室,无火灾等特殊情况任何单位无权开启及使用。
凡属公司卡封的消火栓,只允许火灾事故情况下开封,对于作业责任区内消防设施等损坏,该区域责任部门将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并扣罚该部门、责任人及部门主管领导修复费用的50%。
第十六章奖励原则公司每年度划拨专项奖励基金。
生产保障室每月对举报、避免事故的事件和人员进行评分、上报;每季度、每年度进行评比审核,定期通报:第一条避免制止产生重大设备、动力事故的:奖励1000元(或罚款半额),参与“年度优秀个人”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