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审批表

合集下载

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

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
中级
八级
九级人员(人员)
九级
十级人员(办事员)
十级
初级
十一级(助理)
十二级(助理)
十三级(员级)
附件2:
安徽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亭设置申报表
填表单位:(盖印) 填表人:德律风: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全称
经费
情势
机构
规格
编制
员额
现岗亭
聘请人数
岗亭
根本
情形
岗亭类别
岗亭名称
岗亭等级
岗亭设置时限
开端时光: 年 月 日
附件3:
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亭设置申报表
申报单位全称: 单位规格: 主体岗亭: 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编制数
人(个中核拨: 人,核补: 人,经费自给: 人,其他编: 人).
单位岗亭总量
类别
治理岗亭
专业技巧岗亭
工勤技巧岗亭
申报数目
申报比例
治理
岗亭
等级








引导职数
申报数目
在治理岗中所占比例
专业
附件1: 【2 】
事业单位岗亭等级表
治理岗亭
专业技巧岗亭
工勤技巧岗亭
一级人员
高等
一级(正高)
技巧工
一级
二级人员
二级(正高)
二级
三级人员(正厅)
三级(正高)
三级
四级人员(副厅)
四级(正高)
四级
五级人员(正县)
五级(副高)
五级
六级人员(副县)
六级(副高)
通俗工
七级人员(正科)
七级(副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琼人社规〔2021〕18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18号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海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1月26日海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已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特设岗位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批准在事业单位设置的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引进各类“高精尖缺”人才以及聘用在本行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不受本单位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本办法所称引进是指通过公开招聘或调动方式进入我省事业单位。

第四条特设岗位一般在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以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中设置,主要设置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

根据装备制造、工程施工、农林生产等特殊需要,也可在主要技术工种的工勤岗位中设置。

事业单位相应常设岗位有空缺的,不得申请特设岗位。

第五条设置的专业技术特设岗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经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且最多不超过50个;在技术工种岗位类别中设置的特设岗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经核准的本单位技术工种岗位总量的5%,且最多不超过10个。

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琼人劳保〔2007 〕214 号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编委办,洋浦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国人部函[ 2007] 165 号),现将《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县、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各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实施范围(一)凡以社会公益为宗旨,经机构编制部门依法核定机构编制而正式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一律按照本实施办法实行岗位设置管理。

(二)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办法进行岗位设置管理。

(三)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按需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

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单位的性质、特点、职能、任务、层次、区域和人员编制等因素,合理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岗位阶梯结构。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3)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3)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附件3
单位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1、该表一式3份,经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各留存1份,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依据。

2、比例①:占岗位总量的比例;比例②:占管理岗位的比例;比例③:占专技岗位的比例;比例④:为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内部等级之间的比例;比例⑤: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3、正式在册工作人员包括,参加2006年工改人员,2006年工改后按规定程序进入人员和本次岗位设置经政府人社部门审批同意的单位自行招聘人员。

4、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需报上级政府人社部门核准。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篇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对应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对应表说明:我市只设4—10级职员岗位,备注栏所指系我市原职员职级。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对应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对应表篇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纵深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赣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市办字[20xx]9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1、除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外,全县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2、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性质等需要设置的具体工作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三类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岗位等级、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担负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3、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引言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是指为满足岗位工作需要,根据特殊性质、专业技术要求或工作难度较大等因素,而特别创设的岗位。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1. 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相适应。

2. 岗位设置应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科学设计,确保岗位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的设置应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确保其必要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职责和要求1. 制定岗位职责和要求,明确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和权责,规范岗位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2. 岗位职责应根据所属部门和工作性质,结合行业标准和专业要求进行详细描述,并明确岗位的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

3. 岗位要求应明确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要求和工作经验,确保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三、岗位录用和管理1. 岗位的招聘和录用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2. 岗位人员应经过严格的考核和面试,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岗位人员应按照合同或劳动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特设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应与一般岗位相适应。

4. 岗位人员的聘期、聘任方式、晋升和晋级等应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岗位培训和发展1. 事业单位应为特设岗位的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不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 岗位人员应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和课程要求。

3. 岗位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应与岗位职责和要求相匹配,注重实践和应用能力的培养。

五、岗位评估和调整1. 定期对特设岗位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调查,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判断岗位的工作效果和工作价值。

2. 根据岗位评估的结果,对岗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整或安排其他岗位。

3. 对岗位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岗位的效率和工作质量。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表 (1)

**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
说明:1、本表一式2份,单位和个人档案各留存1份;
2、本表用A4纸打印。

填表说明:
1)时间格式均统一为1984.02形式。

2)岗位级别:均填写中文,如:四级、五级等。

3)岗位类别:须填写技术、管理或工勤。

涉及到岗位类别的均在这三项中选择,如:“变动后岗位类别及等级”项,可填写技术四级。

4)岗位名称:须填写教授、副教授、讲师或助教,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填写相应的职务名称。

若为管理岗的应填写三级职员(正厅)、四级职员(副厅)、五级职员(正处)、六级职员(副处)、七级职员(正科)、八级职员(副科)、九级职员(科员)。

5)“首次岗位聘用前所任职务”项:填写正高级、副高级、中级或初级。

6)“变动前兼职情况”及“变动后兼职情况”两项:具有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且聘为技术岗的需填写,其余情况不用填写。

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试行办法

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试行办法XXX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试行办法为完善全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体系,规范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丰富人才配置形式,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全州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X办发[2008]1号)、《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XXX办发[2008]3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是根据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集聚人才、激励人才、引导人才的需要,按照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程序,经批准设置的事业单位非常设工作岗位。

特设岗位原则上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但特设岗位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同类别岗位总量的5%,以州直、各县市为单位核定。

城区单位人员到边远艰苦乡镇(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确定的边远艰苦乡镇为准)工作的不受比例限制;符合特设岗位设置条件但按比例达不到设置一个特设岗位的单位,可设一个特设岗位。

设置级别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拟聘用人选的职务或资格等确定。

专业技术辅助系列特设岗位的等级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事业单位相应常设岗位有空缺的,不得设置特设岗位。

二、特设岗位的设置范围特设岗位适用于已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一)引进急需人才1、承担国家、省、州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确需从州外引进高层次或紧缺人才的;2、确需从州外引进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及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以上人才的;3、因工作需要,按我州关于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阶段性聘用州外人才的。

(二)激励优秀人才1、符合专业技术三级、二级岗位人选申报条件的人员;2、入选“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XX省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人选,湖北省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特聘岗位人选;4、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强、应用范围广、学术水平高、社会影响大的医药卫生类学会、协会中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州级及以上中医名师、中医大师、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及作为特殊人才申报评审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5、任现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有三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或获得过州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厅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6、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研究生,且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学历人才;7、州级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在科研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方面有较大突破的高技能人才。

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9.27•【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9月27日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本条例所称编制,是指经依法核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

第四条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以下统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样表)

我自任现职以来,始终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在教学和教研 工作中,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和管理工作,符合高级教师任职条件。
特此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本人签字:
年 月
单 位 意 见
已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表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年 月 日至月日。冋意该冋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竞聘上岗后,以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单位名称:高青县***镇教学研究站
姓名
***
性别

出生 年月
1972
年6月
学历
本科
学位

现聘(任) 管理岗位职务
副校长
岗位 等级

任职 时间
1998年9月
现专业技术资格 及取得时间
一级教师/2002年12月
现聘(任)专业技术 岗位及聘(任)时间
一级教师/2003
年2月
拟兼任
专业技
术岗位
岗位 名称
一级教师
岗位 等级
专业技术七 级
所在业务 科室
***镇教学研究 站
岗位 主要 职责 任务
本人负责***镇教学研究站的全面工作,并主抓初中历史教 研工作,通过努力,全镇教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教学研究站连 续三年被评为全县先进教学研究站, 承担的历史教研,年轻教师 的指导,骨干教师的培养等工作都取得长足的进步。
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进行管理, 资待遇。
负责人签字:
完成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
(公章)
年 月

审 核 意 见负责人签字:(公Fra bibliotek)年 月

审 批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