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4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电〔2020〕45号关于印发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关于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2日关于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服务业在全省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实现省委省政府“全年正增长指标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负增长指标降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作目标的决定因素,是落实稳就业、保就业重大政治责任的重要支撑,是实现“六新”突破,培育转型新动能、增长新极点的强力引擎。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一)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对住宿和餐饮行业用城镇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在前期降低10%的基础上,从2020年5月1日起再降低10%,延长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住宿和餐饮行业用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执行居民用配气价格(购销差价)政策可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对减免金额较大、经营比较困难的供水、供气企业,同级财政根据实际给予适当补贴。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二)加大租金补贴力度。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半年在免收2月、3月房租基础上再免除1个月租金,下半年减半征收房租。
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美丽山西休闲游”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美丽山西休闲游”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28•【字号】晋政办发[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美丽山西休闲游”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5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关于推动“美丽山西休闲游”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28日关于推动“美丽山西休闲游”的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省政府推出以A级景区景点门票优惠为主的鼓励“美丽山西休闲游”若干措施。
(一)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景点对国内外所有游客实行头道门票八折优惠。
(二)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景点对国内外所有游客实行头道门票六折优惠。
(三)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景点对国内外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实行免头道门票优惠。
(四)每年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和9月27日(世界旅游日),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景点对国内外所有游客实行免头道门票优惠。
(五)鼓励省内集体、民营及集体、民营控股的A级景区景点执行上述优惠政策。
(六)鼓励省内各设区的市单独发行或跨市域联合发行“旅游一卡通”。
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以发放旅游消费券等多种形式开展旅游惠民活动。
(七)省政府列专项资金,对旅行社组织入晋旅游专列、包机以及游客增量实行累计递进奖励。
对执行优惠政策、头道门票收入同比降低的A级景区景点,市、县可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八)逐步开通省内中心城市通往重点景区景点旅游直通车,设区的市配置完善旅游集散中心,相关景区景点配置旅游直通车停靠和服务站点。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河长城太行三大品牌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河长城太行三大品牌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晋政办发〔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2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河长城太行三大品牌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黄河长城太行三大品牌建设年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16日黄河长城太行三大品牌建设年行动方案2020年是我省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文旅品牌建设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旅游业的决策部署,全力锻造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文旅品牌,推动全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任务着力强化三大品牌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使三大品牌建设与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品牌内涵更加丰富,产品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激发全社会参与三大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三大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全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国内知名和国际影响力的文旅品牌。
二、实施九大行动(一)品牌内涵挖掘行动。
深度挖掘三大品牌蕴藏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突出历史、山水、生态、根祖、红色、中华创世神话、边塞、古堡、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地域特色文化,把三大品牌作为提升“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内涵(或品质)的亮丽名片。
1.统筹策划发布“黄河之魂在山西、长城博览在山西、大美太行在山西”三大品牌统一形象和LOGO,各市策划总品牌下的分品牌形象和LOGO设计,加强品牌管理,增强品牌商标注册和保护意识。
2.收集整理三大品牌文献资料,发挥智库作用,组织文化、旅游、林草、生态、农业、水利等业内专家、学者,通过研讨会、座谈会、专题论坛等形式,开展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利用各种平台对外发布。
山西旅游业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山西旅游业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增长山西,这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和壮丽的自然风光。
然而,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山西旅游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增长,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山西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从古老的平遥古城到壮观的云冈石窟,从秀丽的五台山到雄伟的雁门关,每一处都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但这些资源在开发和利用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比如,部分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交通不够便捷,游客的旅游体验受到一定影响。
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交通网络的投入,改善景区周边的道路状况,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让游客能够更加轻松地抵达目的地。
同时,完善景区内部的设施,如停车场、休息区、餐饮和住宿等配套设施,提升游客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在旅游产品的开发上,山西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目前,一些景区的旅游产品较为单一,缺乏创新和个性化。
我们应当深入挖掘山西的历史文化内涵,打造更多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
比如,可以结合当地的民俗文化,开发民俗体验项目,让游客亲身参与传统手工艺制作、民间戏曲表演等活动。
还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游览方式,增强旅游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也是至关重要的。
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
导游应该具备丰富的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为游客提供准确、生动的讲解,让游客更好地了解山西的历史文化。
景区的工作人员要热情周到,及时解决游客遇到的问题,为游客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旅游环境。
品牌营销对于山西旅游业的发展同样不可忽视。
山西需要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旅游品牌,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展示山西的美景美食和独特文化,吸引更多游客的关注。
举办各类旅游节庆活动,如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五台山佛教文化节等,提升山西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加强与周边省市的旅游合作,共同推广旅游线路,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申办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9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申办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申办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9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申办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12日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申办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15〕17号),充分调动各地大力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加快实现建设旅游强省目标,省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申办制组织召开旅游发展大会(以下称省旅游大会)。
为了确保申办制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旅游大会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自2016年起实行申办制。
会议针对全省旅游业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每次会议主题。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旅游项目现场推进、旅游产品宣传促销、旅游业招商引资以及旅游人才引进等。
第三条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申办原则,严格按照申办范围、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省旅游大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关于召开会议的有关规定,严肃会风会纪,做到节俭高效。
第五条省旅游大会每年第三季度召开,由各设区市以政府名义申办。
会议可以在设区市(以下称市)所在地召开,也可以在旅游重点县召开。
第六条省旅游大会申办工作由省旅游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省旅游局牵头成立省旅游大会申办评审组。
评审组人员包括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旅游专家、媒体记者等,评审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6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6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促进我省旅游投资和消费管理服务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消费环境(一)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
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宾馆饭店、景区、旅行社等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
鼓励在有条件的市县、重点旅游县及4A级以上旅游景区探索建立“旅游警察”,加强景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可以增设人民法庭或设立审判点,标本兼治,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不合理低价游、非法“一日游”等旅游市场顽疾,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制度,完善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推动全省各类景区落实门票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旅游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给予旅游者优惠,激发旅游消费热情。
大力弘扬文明旅游风尚,提高游客素质,提倡文明出游。
(二)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
各市、县根据实际需要,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车站、机场等建设旅游咨询中心。
鼓励依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道路客运站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
山西如何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和游客体验

山西如何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和游客体验山西,作为一个拥有丰富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的省份,近年来在旅游业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发展。
然而,要想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增长,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和游客体验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关键。
交通设施的完善对于游客的出行至关重要。
加大对公路、铁路的建设和优化,提高交通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特别是对于一些偏远但具有独特旅游资源的地区,要确保道路的畅通,让游客能够顺利到达。
同时,改善景区内的交通设施,如增加观光巴士、优化停车场等,方便游客在景区内的游览。
在住宿方面,不仅要增加各类酒店的数量,更要注重提升住宿的品质和多样性。
除了传统的星级酒店,还应发展特色民宿、青年旅社等,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加强对住宿设施的监管,确保卫生、安全等方面达到标准。
餐饮服务也不容忽视。
山西拥有丰富多样的美食文化,应当充分挖掘和推广。
在景区及周边提供地道的山西美食,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让游客吃得放心、舒心。
其次,提升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建立全面、准确、及时的旅游信息平台,为游客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游客可以通过该平台获取景点介绍、线路规划、实时天气、门票预订等信息。
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手机应用程序,方便游客随时随地获取所需信息。
加强景区的数字化建设,如引入智能导览系统,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使用定位功能,为游客提供详细的景点讲解和导航服务。
再者,优化旅游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
加强对导游、景区工作人员等的培训,不仅要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还要注重培养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导游应当对山西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有深入的了解,能够生动有趣地为游客讲解,让游客更好地领略山西的魅力。
景区工作人员要热情友好,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游客遇到的问题。
此外,丰富旅游产品和活动,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对于喜欢历史文化的游客,可以增加一些深度体验的项目,如参与传统手工艺制作、观看地方戏曲表演等。
对于喜欢自然风光的游客,开发更多的户外探险、生态旅游项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6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6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15〕17号),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满意度,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在旅游市场综合管理方面的责任。
(一)实行属地管理。
市、县政府是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市场秩序责任制,细化分解,责任到人。
要把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问责。
对在落实旅游市场秩序监管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失管、失察、失究等问题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实施一案双究,既追查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旅游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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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近日,我省打出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又一记“重拳”,出台了《山西省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出台,无疑很让人关注。
这对全面提升我省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加快把我省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转型跨越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实施意见》中提出,通过龙头景区带动、产品业态创新、公共服务提升、服务要素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策措施保障等“六大行动”,进一步提升我省旅游品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发挥龙头景区标杆性带动作用
在实施龙头景区带动行动中,主要围绕打造高品质核心吸引力、加大高等级景区创建力度、提升景区服务管理水平等方面开展,主要的措施包括:
——坚持以景区牵引带动,以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等龙头性景区为重点,加大对旅游景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
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景区,高标准配套完善游客中心、停车场、标识标牌等基础服务设施,打造标杆性服务景区,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立足我省优质文化旅游资源,积极开展资源评估,深入挖掘文化内涵。
按照相关标准,优化游览线路和方式,扩展游览空间,全面提升环境质量、景观质量、服务质量以及游客满意度,打造一批高等级旅游景区、重点线路和特色旅游目的地。
——推动景区强化市场主体意识,建立健全现代管理体系。
推进“互联网+旅游”,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实现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服务。
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紧急疏散、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体系。
打造高品质文旅“产品包”
在实施产品业态创新行动,主要围绕创新发展旅游产品业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康养旅游、丰富文化旅游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开展,主要的措施包括:
——以文旅融合为基本路径,推动表演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增强文化旅游产品的体验感、参与感、获得感。
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的沉浸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
推动文化旅游业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等新型旅游业态,打破区域界线,整合优势资源,打造高品质文旅“产品包”“景区群”“线路套餐”等。
——依托绿水青山、古镇古村、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大力发展文物古建型、民宿客栈型、文化遗产型等乡村旅游,着力打造10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和3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
充分发挥我省清凉避暑、森林温泉、中医药传统等资源优势,开发多层次、差异化康养产品,
打造“夏养山西”康养品牌。
——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
促进演艺、娱乐、动漫等产业创新发展,引导文化和旅游场所增加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旅游消费项目。
加大对文创企业创新创意支持力度,拓宽文创产品展示和销售渠道,通过开展文创产品设计征集活动、举办文创产品大赛等,推出一批代表山西特色、有内涵、有市场的文创旅游商品。
构建便捷的旅游交通格局
在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中,主要围绕构建便捷旅游交通网络、推进智慧文化旅游全覆盖、着力推进旅游“厕所革命”等方面开展,主要的措施包括:
——加快打通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旅游大通道,建成一批体现山西特色的精品旅游公路风景线。
依托重点景区、风景廊道、重要交通节点,建设一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和交通驿站。
重点旅游城市开通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飞机场到周边景区的公交线路,提供便捷的租车服务。
4A级以上景区根据实际情况开通城市公交、景区直通车等服务,形成“站景通、城景通、景景通”的便捷旅游交通格局。
——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智慧文化旅游监管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一部手机“游山西APP”功能,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使用便捷度,大力推广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
到2022年,实现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都能支持银行卡或移动支付,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率超过90%。
——全面完成国家及我省旅游厕所建设任务,着力提升旅游厕所管理服务水平。
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并定期维护,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室内整洁、无异味,装饰具有文化气息。
优化服务要素提升旅游品质
在实施服务要素优化行动,主要围绕强化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服务监管、做强做优旅游住宿业、打造山西特色餐饮品牌、实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等方面开展,主要的措施包括:
——针对大众旅游、自驾游、自助游、定制旅游等新需求新变化,指导旅行社积极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业态,创新经营管理机制,提升精准营销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拓展引客入晋市场。
同时,规范旅游民宿市场,推动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化发展,促进旅游住宿业规模不断扩大、品质不断提升。
——打造山西特色餐饮品牌。
鼓励各地深度挖掘地方饮食文化,引导餐饮企业开展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壮大餐饮产业规模,传承、推广与宣传一批山西餐饮老字号。
推陈出新绿色餐饮、养生美食、风味小吃等地方特色餐饮,增加美食制作表演、游客体验参与等内容,增强游客用餐过程中的趣味感和体验感。
——加大旅游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力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管理人员
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一线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全面强化市场安全监管能力
在实施市场环境提升行动,主要围绕强化市场监管、守住安全底线等方面开展,主要的措施包括:
——依法落实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格局。
运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与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实现精准监管。
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对旅游交通、涉旅消防、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自然灾害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政策保障旅游服务提质升级
在实施政策措施保障行动中,主要围绕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实施旅游惠民政策措施、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开展,主要的措施包括:
——继续深化文化旅游行业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规范核定旅行社分支机构业务范围,落实汇总纳税有关政策,加快营造文化旅游行业“六最”营商环境。
取消政府接待定点单位制度,破除市场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实施旅游惠民政策措施。
持续深入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体现国有景区的公益属性。
鼓励政府定价景区每年从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门票价格优惠20%,国有及国有控股景区可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实行5折优惠。
鼓励各景区在执行国家及省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自行制定多种形式的惠民措施,培育“冬游山西”品牌。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2年,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环境、市场环境、消费环境要进一步优化,“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全面落实,游客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文化旅游服务成为山西服务的重要代表。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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