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费税法-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第三章消费税法-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2021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第三章消费税法

知识点:生产销售环节减半消费税的排序

●详细描述:

(一)轻易对外销售减半消费税的排序

三种计税方法1.从价定率计税

2.从量定额计税

3.无机计税

计税依据销售额销售数量销售额、销售数量

适用范围除列出项目之外的增值税消费品

列举3种:啤酒、黄酒、成品油

列出2种:白酒、卷烟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二)自产经营性减半消费税的排序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

用时纳税①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③餽赠、冠名、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并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共同组成计税价

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共同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减半消费税=共同组成计税价格×

比例税率

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有几种适用情况:(1)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2)对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从量征税与售价或组价毫无关系;增值税需组价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增值税法中规定的10%确认,组价中应含消费税税金。

(3)对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共同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经营性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例题:

1.某啤酒厂销售某种类的啤酒20吨给某商场,取得不含税的价款85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8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元。a.5000b.6000c.4400d.8000正确答案:a

解析:啤酒的单位售价=(85000+2800÷1.17)÷20=4369.66(元/吨),适用于的消费税税率就是250元/吨。减半消费税额=20x250=5000(元)

2.某矿山5月开采铜矿石30000吨,当期原矿销售15000吨,入选精矿4000吨全部销售,选矿比40%,铜矿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6元/吨,其5月应纳资源税()。

a.102000元

b.114000元

c.150000元

d.164000元正确答案:c

解析:资源税并非按采矿数量计税,而按销售或经营性数量计税,该矿山传唤入围精矿应当按选矿比转换成原矿计税,所以该矿山减半资源税=(15000+4000/40%)x6=150000(元)。

3.2021年8月某首饰厂从某商贸企业购进一批珠宝玉石,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款8.5万元,打磨后再将其销售给首饰商城,收到不含税价款90万元。已知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该首饰厂以上业务应缴纳消费税()。a.4万元b.5万元c.9万元d.14万元正确答案:a

解析:对自己不生产增值税消费品,而只是供货后再销售增值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无法形成最终消费品轻易步入消费品市场,而须要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征税消费税,同时容许计入上述自制增值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减半消费税=90×10%-50×10%=4(万元)

4.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款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a.5000元

b.6600元

c.7200元

d.7500元恰当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消费税的计算”。a型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和包装

物押金)=58000÷20+3000÷(1+17%)÷20>3000(元)b型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和包装

物押金)=(32760+1500)÷(1+17%)÷10

该酒厂减半消费税=20吨x250元/吨+10吨x220元/吨=7200(元)5.以下合乎卷烟批发

商环节征税消费税规定的存有()。a.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交纳消费税

b.纳税人批发卷烟和其他商品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c.卷烟批发商企业总分支机构无此同一地区的,由各批发商卷烟的分支机构分别纳税

d.批发环节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消费税税款正确答案:a,b,d

解析:卷烟批发商企业,总分支机构无此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中报纳税,c选项错误。abd选项合乎税法规定。

6.某日化厂既生产化妆品又生产护发品,为了扩大销路,该厂将化妆品和护发品组成

礼品盒销售,当月直接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8.5万元,直接销售护发品取得收入6.8万元,销售化妆品和护发品组合的礼品盒取得收入12万元,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该厂应缴

纳的消费税为()。(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a.6.15万元b.8.19万元c.3.6万元

d.2.55万元正确答案:a

解析:纳税人将增值税消费品与非增值税消费品共同组成机械设备消费品销售的,应

当根据女团产品的销售全额按增值税消费品适用于税率征收。减半消费税

=(8.5+12)x30%=6.15(万元)。

7.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通常纳税人,内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21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有传唤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销售,获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该高尔夫球

具厂此项业务应当交纳的消费税税额为()。a.5.13万元b.6万元c.6.60万元d.7.72万元恰当答案:c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要按非独立核算

门市部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税额。该高尔夫球具厂此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77.22÷(1+17%)x10%=6.60(万元)。

8.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通常纳税人。2021年1月出现以下业务:8日销售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价格600元;15日销售同类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价格650元。当月以200箱同类化妆品与某公司赚取精油。该厂当月减半消费税()元。(化妆品消费税税

率为30%)a.169500b.205500c.207000d.208500恰当答案:d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

=(600x400+650x500+650x200)x30%=208500(元)。

9.2021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生产粮食白酒100吨全部对外销售,获得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同时缴纳品牌使用费15万元,销售白酒时缴纳包装物押金5万元,本月充公3个月前销售白酒时缴纳的包装物押金3万元。该酒厂当月减半消费税()。a.106

b.106.85

c.109.08

d.109.42正确答案:d

解析:该酒厂当月减半消费税

=[480+(15+5)/(1+17%)]x20%+100x2000x0.5÷10000=109.42(万元)。10.企业生产的下列消费品,无需缴纳消费税的是()。a.地板企业生产用于装修本企业办公室的实木地板b.汽车企血生产用于本企北管理部门使用的小轿车c.化妆品企业生产用于赠送客户的化妆品d.卷烟企业生产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正确答案:d

解析:选项abc均应当在消费品传唤采用时交纳消费税;选项d在传唤采用环节不交纳消费税。

11.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21年12月收取,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a.0.61

b.0.59

c.1.36

d.2.26正确答案:a

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属消费税征收范围,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也必须扣除销售额排序消费税。但竹制和烫花木制非一次性的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该筷子生产企业减半消费税=12x5%+0.23÷(1+17%)x5%=0.61(万元)。

注会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3)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特点和基本计税规则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不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要看作受托方销售自制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受托方。 【例题·单选题】委托加工的特点是()。 A.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 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再卖给委托方进行加工 【答案】A 【提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不是受托方,受托方承担的只是代收代缴的义务(受托方为个人、个体户的除外)。即加工结束委托方提取货物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收回已税消费品后直接销售时不再交消费税。但是,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其他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其中“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如果加工合同上未如实注明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销项税额,这样组成的价格才是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价格。 【例题·计算题】某高尔夫球具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某俱乐部委托加工一批高尔夫球具,俱乐部提供主要材料不含税成本8000元,球具厂收取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2808元,球具厂没有同类球具的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10%,请计算适用的组成计税价格。 【答案】组成计税价格=[8000+2808÷(1+17%)]÷(1-10%)=11555.56(元)。 【例题·判断题】企业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企业可

第三章消费税法-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第三章消费税法-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2021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第三章消费税法 知识点:生产销售环节减半消费税的排序 ●详细描述: (一)轻易对外销售减半消费税的排序 三种计税方法1.从价定率计税 2.从量定额计税 3.无机计税 计税依据销售额销售数量销售额、销售数量 适用范围除列出项目之外的增值税消费品 列举3种:啤酒、黄酒、成品油 列出2种:白酒、卷烟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二)自产经营性减半消费税的排序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 用时纳税①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③餽赠、冠名、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并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共同组成计税价 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共同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减半消费税=共同组成计税价格× 比例税率

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有几种适用情况:(1)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2)对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从量征税与售价或组价毫无关系;增值税需组价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增值税法中规定的10%确认,组价中应含消费税税金。 (3)对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共同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经营性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例题: 1.某啤酒厂销售某种类的啤酒20吨给某商场,取得不含税的价款85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8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元。a.5000b.6000c.4400d.8000正确答案:a 解析:啤酒的单位售价=(85000+2800÷1.17)÷20=4369.66(元/吨),适用于的消费税税率就是250元/吨。减半消费税额=20x250=5000(元) 2.某矿山5月开采铜矿石30000吨,当期原矿销售15000吨,入选精矿4000吨全部销售,选矿比40%,铜矿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6元/吨,其5月应纳资源税()。 a.102000元 b.114000元 c.150000元 d.164000元正确答案:c 解析:资源税并非按采矿数量计税,而按销售或经营性数量计税,该矿山传唤入围精矿应当按选矿比转换成原矿计税,所以该矿山减半资源税=(15000+4000/40%)x6=150000(元)。 3.2021年8月某首饰厂从某商贸企业购进一批珠宝玉石,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款8.5万元,打磨后再将其销售给首饰商城,收到不含税价款90万元。已知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该首饰厂以上业务应缴纳消费税()。a.4万元b.5万元c.9万元d.14万元正确答案:a 解析:对自己不生产增值税消费品,而只是供货后再销售增值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无法形成最终消费品轻易步入消费品市场,而须要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征税消费税,同时容许计入上述自制增值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减半消费税=90×10%-50×10%=4(万元) 4.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款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a.5000元 b.6600元 c.7200元 d.7500元恰当答案:c

消费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消费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卷烟除外);是价内税;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税负具有转嫁性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销售应税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二、征税范围 环节:第一环节——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 最终环节——零售环节 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销售环节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 (直接销售 视同销售: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什么是委托加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后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问题: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是否缴纳消费税?)(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海关代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环节: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 税率:5% 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并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法(二)

第三章消费税法(二) 第三节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并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3.包装物的问题 (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押金(注意和增值税的区别,对消费税而言不包括啤酒、黄酒,因为他是从量的问题,押金没影响) 4.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适用)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的确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有()。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答疑编号3888030201]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白酒、卷烟适用)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不按厂家给门市的价格计算) 【例题·单选题】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家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1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A.1.54万元 B.1.8万元 C.1.98万元 D.2.32万元 [答疑编 号388803020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77.22÷1.17×3%=1.98(万元)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一、单项选择 1、某汽车制造公司生产销售中轻型商用客车1500辆,每辆单价19.8万元(含增值税)人民币,已知适用的消费税率为5%,则该公司应纳消费税为()。 A.1176万元 B.703.59万元 C.888.46万元 D.1314.16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月该企业消费税的应纳税额=19.8÷(1+13%)×5%×1500=1314.16(万元)。 2、某酒厂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第一批1000公斤,成本为17万元,作为礼品赠送品尝,没有同类售价。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10%,则该批就应纳消费税金为()。 A.4.775万 B.4.8万 C.7.91万 D.8.20 万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组成计税价格=[17×(1+10%)+1000×2×0.5÷10000]÷(1-20% )= 23.5(万元),应纳消费税额= 23.5×20%+1000×2×0.5÷10000 =4.7+0.1= 4.8(万元)。 3、某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12月18日零售卷烟200箱(250条/箱,200支/条),该批卷烟不进入交易中心、没有调拨价,实际每箱零售(含税)价14000元,假如税务机关针对该类卷烟倒算核定的计税价为11854元/箱,核定从价税率为56%,从量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则该烟厂18日销售的卷烟消费税为()元。 A.747900 B.1096860 C.1417610.5 D.74124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实际售价高于核定价格的,按实际售价计算消费税;实际售价低于核定价格的,按核定价格计算消费税。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易、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应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核定价格为11854元,该批卷烟的实际零售的不含税单价=14000÷1.13=12389.38元>11854元,所以实际售价高于核定价,按实际售价计算消费税。 该批卷烟的消费税=200×(250×200×0.003)+ 200×12389.38×56%=1417610.5 (元) 4、关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陈述不正确的是()。 A.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使用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B.啤酒包装物押金逾期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C.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D.酒类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缴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啤酒从量征收,其包装物押金逾期时不缴纳消费税。 5、某进出口公司8月份从韩国进口200箱实木地板,每箱到岸价格为4.5万元,关税税率假设为50%,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进出口公司应纳消费税()。 A.71.50 B.71.05 C.62.12 D.62.2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关税完税价格=200×4.5=900(万元) (2)应纳关税=900×50%=450(万元) (3)应纳消费税=[(900+450)÷(1-5%)]×5%=71.05(万元) 6、某首饰制造公司生产各种贵重首饰,1月份领用上月外购的红宝石继续加工成宝石手链,销售给某外贸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4000万元;已知上月外购的红宝石不含税价11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外购70%红宝石。该公司应缴消费税()万元。 A.155.56 B.161.5 C.323 D.4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贵重首饰(不包括金银首饰)及珠宝玉石,可以抵扣领用部

13注会 第三章 消费税法--习题讲解

第三章消费税法 ◆考情分析 重点章节,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都会出现,一般在10 分以内。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内容有:应税消费品税目、应纳税额计算方法(重点是计税销售额确定)、生产环节 消费税计算(难点是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进口消费税、计算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抵扣等。 ◆本章重点内容精讲 一、消费税与增值税关系 二、征税范围: 特别关注: 1.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2.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三、税目(14 个)及税率(熟悉)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3 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3)白酒、卷烟2 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四、计税依据(掌握) (一)计税销售额规定: 1.一般规定:含消费税、价外收入,不含增值税 2.包装物: (1)随产品销售 (2)收取押金 (二)销售数量规定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复合计征) (四)计税依据特殊规定 1.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 2.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提示: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五、应纳税额计算(掌握) (一)生产销售环节--难点: 1.正常销售的消费税计算 2.自产自用: (1)是否缴纳消费税; (2)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算:售价-组价 3.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1)扣税范围: 在消费税14 个税目中,除酒及酒精、成品油(石脑油、润滑油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税三种计算方法。 1.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具体计算方法为: (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对实行从价定率计算方法计算的应税消费品,以其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公式中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价外费用”指纳税人在价款之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 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交给购货方的。 除此之外的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 [例]某日化厂生产的化妆品对外零售价格为117元(含增值税),那么计征消费税的依据经过换算为100元[117÷(1+17%)],则: 消费税税额为100×30% = 30元,增值税税额为100×17% = 17元。 (二)实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对实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以其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公式中的“销售数量”是指应纳税消费品的数量,由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同,其含义也有所不同,具体含义是: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征税数量。 在实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中,对黄酒和啤酒是以吨为计税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对成品油是以升为计税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纳税人所采用的计算单位可能会与规定的计税单位不一致,这就需要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将其先换算成规定的计税单位。税法规定的换算标准如下: (1)啤酒1吨=988升 (2)黄酒1吨=962升

第三章 流转税制(第二节消费税)

第三章 流转税制 第二节 消费税 消费税法 消费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颁布,以及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 消费税的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某些消费品和销售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开征消费税的目的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①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②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 ③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④两者的征收范围不同 联系:①两者都是对货物征税,同属于流转税。 ②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二、消费税的内容 (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凡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应税消费品,均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选择了14消费品列举征收,具体归纳为6个类别。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和焰火等。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石等 (3)高耗能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等。 (4)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酒精、汽车轮胎等. (6)有利于增进环保意义、引导消费、节约资源的产品,如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消费税是选择部分消费品列举品目征收的。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部分征收范围是交叉的,也就是说,对消费税列举税目的征收范围,一般来说既要征消费税,同时也要征增值税说明:我国的消费税是在增值税普遍征收的基础上再征收的一道税。 单选 【例题1】下列应税的消费品,属于在零售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的是()。 A.化妆品 B.柴油 C.小汽车 D.钻石饰品 多选: 【例题2】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有()。 A.卷烟 B.实木地板 C.大客车 D.护肤品 【例题3】消费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均属于货物,缴纳增值税时还都要缴纳消费税。()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1、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列举的应税消费品(不包括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 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 2、我国境内的范围 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单位范围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注会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三章消费税法

第40讲-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教材变化、消费税税目 第三章消费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教材变化 本章考点详讲 本章重点总结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的地位:重点章 本章的重点:本章共有四节,重点节是第一、二、三节 本章的题量:5题 本章的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 本章的分值:9~11分 本章教材变化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 新增内容:(P181): 根据财税〔2013〕105号文,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纳税人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且该证件上核准生产经营范围应包括“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 (2)生产原料中废矿物油重量必须占到90%以上。产成品中必须包括润滑油基础油,且每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应不少于0.65吨。 (3)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产品与利用其他原料生产的产品应分别核算。 消费税的特点 一、消费税属于商品税(流转税)→和增值税相同 二、带有转嫁性,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 三、属于价内税→区别于增值税 营业收入包括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成本+利润+消费税 购进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计入成本费用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入当期损益,与营业利润相关。 四、属于单一环节征税(卷烟、超豪华小汽车除外):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五、征税范围有选择性:仅对特定的消费品征税 六、计税方法复杂:因物而异→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 七、属于中央税,收入完全归中央政府。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1.征税范围: 增值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消费税——货物(仅限于15类消费品)。 2.纳税环节: 增值税——多环节; 消费税——单一环节; 因此征增值税不一定征消费税。 3.与价格关系: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验三消费税的税率(★★★) (一)基本规定 1.比例税率 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 2.定额税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 3.执行“复合计征”的特殊应税消费品 卷烟(包括“批发”环节)、白酒。 (二)会计核算水平要求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从高”适用税率。 (三)“套装”与“礼盒” 1.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将“非应税消费品”与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依销售额全额计算消费税。 【老侯提示】“套装”与“礼盒”无单独核算要求,均从高适用税率。 【例题1·多选题】(2018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征收形式的有()。 A.白酒 B. 雪茄烟C. 卷烟D. 黄酒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执行比例税率;选项D,执行定额税率。 【例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采用从量计征办法计缴消费税的有()。 A.黄酒 B. 葡萄酒C. 啤酒D. 药酒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D,属于其他酒,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 【例题3·单选题】(2021年)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8月销售用自产葡萄酒和外购月饼组成的“中秋”礼盒500套,每套含增值税售价565元,其中葡萄酒含增值税售价339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甲酒厂当月销售“中秋”礼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500×565×10%=28250(元) B.500×339÷(1+13%)×10%=15000(元) C.500×565÷(1+13%)×10%=25000(元) D.500×339×10%=16950(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非应税消费品”与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依销售额全额计算消费税。题目中的销售额含增值税应当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例题4·判断题】(2022年)消费税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正确答案』√ 考验四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基本计算 1.从价定率 (1)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2)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老侯提示】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例题1·单选题】(2022年)甲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1月将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零售给消费者,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18650元,其中金银首饰含增值税售价113000元,包装物含增值税售价565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5%。计算甲金店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13000-5650)÷(1+13%)×5%=4750(元) B.118650÷(1+13%)×5%=5250(元) C.(118650+5650)÷(1+13%)×5%=5500(元)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单选题]1.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江南博哥)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A.12.63万元 B.13.55万元 C.13.68万元 D.14.6万元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万元) [单选题]4.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2020年5月销售给商场高档化妆品取得含税销售额226万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则该月应缴纳消费税()元。 A.0 B.1130000 C.300000 D.600000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应纳消费税=2260000÷(1+13%)×15%=300000(元)。 [单选题]5.2020年10月,某酒厂将自产的一种新型粮食白酒3吨用于赠送客户,该批粮食白酒的成本共计8000元,该批粮食白酒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 0.5元。计算该批粮食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元。 A.7200 B.4290 C.5950 D.2950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应纳消费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定额消费税=[8000×(1+10%)+3×2000×0.5]÷(1-20%)×20%+3×2000×0.5=5950(元)。 [单选题]6.卷烟批发企业甲2019年1月批发销售卷烟500箱,其中批发给另一卷烟批发企业300箱、零售专卖店150箱、个体烟摊50箱。每箱不含税批发价格为13000元。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32500 B.325000 C.336000

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三章 消费税法 讲义

第三章消费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1.地位:《税法》考试的比较重要的税种之一。 2.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综合题(特别是计算问答题)。 3.分值:15分左右,预计分值在10-15分。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第二节税目与税率(熟悉) 第三节计税依据(掌握)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第五节征收管理 消费税基本原理 1.消费税概念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2.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一般情况下,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4)计税方法具有灵活性。 3. 差异一:消费税的定位

提示:营改增推出后,消费税地位有提升 差异四:价内税与价外税

【例题·判断题】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不都缴纳消费税,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一般都应缴纳增值税。() 【答案】√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1.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解释】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超豪华小汽车的零售企业、卷烟的批发企业。 二、征税范围 纳税环节:“三初始,一批两零” 基础四个纳税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考虑金银铂钻,不考虑超豪华小汽车),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特定纳税环节:(1)卷烟除了初始环节征税外,批发环节加征11%从价税,加0.005元/支从量税;(2)超豪华小汽车除了初始环节征税外,零售环节加征10%的从价税。

第47讲-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第47讲-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考点1】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涉及三种计算方法: 1.从价定率计算 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X比例税率 【例题1】某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15日向某商场销售实木地板一批,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90万元、增值税额11.7万元;4月20日向某企业销售实木地板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5.65万元。计算该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实木地板适用消费税税率为5% 【答案】实木地板的应税销售额=90+5.65 -(1 + 13% =95 (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95X 5%=4.75 (万元)。 2 •从量定额计算 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 【例题2】某黄酒厂2019年4月销售黄酒70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460万元,增值税税额59.8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50万元。计算该黄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已知:黄酒消费税税率为每吨240元。 【答案】应纳消费税额=7000X 240=1680000 (元)。 【添加】【例3-2】某啤酒厂2019年5月销售啤酒10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95万元,增值税税款38.35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计算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解析:每吨啤酒出厂价 (295+23.4 - 1.13 )X 10000 - 1000=3157.08 (元),大于3000元,属于销售甲类啤酒,适用定额税率每吨250 元。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1000 X 250=250000 (元) 3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X比例税率 【例题3】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甲类卷烟10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 额270万元。计算卷烟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已知:甲类卷烟适用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每支0.003元,每条0.6元,每标准箱为250条,每箱150 丿元。 【答案】应纳消费税额=270X 56%+150X 100- 10000=152.7 (万元)。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时不缴纳消费税。

课程资料:计税依据(2)应纳税额的计算(1)

第三节计税依据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掌握,能力等级3) 要注意三个方面: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例题】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7年3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7.22÷(1+17%)×10%=6.60(万元)。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例题1•多选题】按《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 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对外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ACD 【例题2•多选题】下列关于缴纳消费税适用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6年) A.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当首先以受托人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B.投资入股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C.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D.换取消费资料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答案】AB 【解析】选项C: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同类应税消费品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选项D:换取消费资料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这是一组细腻的政策考点,可以命制客观题,也可以命制主观题,是考生必须要掌握的

第28讲_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规则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 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A.高尔夫球具厂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的自产球具 B.汽车厂用于管理部门的自产汽车 C.日化厂用于赠送客户样品的自产高档化妆品 D.卷烟厂用于生产卷烟的自制烟丝 【答案】D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当纳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X 适用税率 第二种情况,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二(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二[成本X (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二(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X 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二[成本X (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X 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 公式中的“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 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消音税 堵盾税 懵值跟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考点

第 19 讲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考点 3.4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置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提示)不包含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例题·单项选择题)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0 月销售自产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50174 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 3%;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 10%。计算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以下算式中,正确的选项是〔〕。 A.150174×〔1-10%〕×10%=13515.66〔元〕 B.150174÷〔1-10%〕×10%=16686〔元〕 C.150174÷〔1+3%〕×10%=14580〔元〕 D.150174×10%=15017.4〔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题目给出的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因此需要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再计算消费税。 二、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举例)消费税从量定额计算 某啤酒厂 8 月份销售乙类啤酒 400 吨,每吨出厂价格 2800 元。〔乙类啤酒定额税率 220 元/吨〕(提问)8 月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是多少? (分析)消费税的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400×220 =88000〔元〕 三、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举例)消费税复合计征计算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 月销售白酒 4000 斤,取得销售收入 13920 元〔含增值税〕。已知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 0.5 元/斤,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20%,增值税税率为 13%。 (问题)该酒厂 4 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是多少? (分析)第—步:计算从价定率计征局部 消费税税额=13920÷〔1+13%〕×20%=2463.72〔元〕 第二步:计算从量定额计征局部 消费税税额=4000×0.5=2022〔元〕 第三步:消费税税额=2463.72+2022=4463.72〔元〕 (例题·单项选择题)2021 年9 月甲酒厂销售自产M型白酒 20 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2260000 元。 已

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27讲_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第二节计税依据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掌握,能力等级3) 要注意五个方面: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例题】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8年10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6.56万元。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76.56 ÷(1+16%)×10%=6.60(万元)。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按《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 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对外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ACD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缴纳消费税适用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6年) A.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当首先以受托人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B.投资入股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C.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D.换取消费资料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答案】AB 【解析】选项C: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同类应税消费品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选项D:换取消费资料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例题·单选题】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8日销售高档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价格600元;15日销售同类高档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价格650元。当月以200箱同类高档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精油。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A.84750 B.102750 C.103500 D.104250 【答案】D 【解析】应纳消费税=(600×400+650×500+650×200)×15%=104250(元)。 3.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自2012年1月1日起,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 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 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按照税务机关采集的所有卷烟批发企业在价格采集期内销售的该牌号、规格的卷烟数量、销售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批发环节销售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各采集点的销售额 )/(∑该牌号规格卷烟各采集点的销售数量 )

消费税会计

消费税会计——消费税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内容,与增值税相同。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以结算当日或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一旦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以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已税鞭炮生产的鞭炮焰火,在计算应缴消费税时,为了避免重复纳税,可以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再以其余额计缴消费税。如何具体计算,国家税务总局有统一规定。 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应是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缴的增值税税额;若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已含增值税税额,应换算为应计消费税的销售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纳税人如果向购买方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式就按增值税税率计算;如果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上式就按征收率计算。 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调拨价格或者核定价格。 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卷烟交易价格。调拨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中国烟草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和各省烟草交易(定货)会(下称交易会)2000年各牌号、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确定,并作为卷烟计税价格对外公布。 核定价格是指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易、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应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核定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 2000年11月以后生产销售的新牌号规格卷烟,暂按生产企业自定的调拨价格征收消费税。新牌号规格卷烟的概念界定、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确定以后,执行计税价格的卷烟,国家每年根据卷烟实际交易价格的情况,对个别市场交易价格变动较大的卷烟,以交易中心或者交易会的调拨价格为基础对其计税价格进行适当调整。执行核定价格的卷烟,由税务机关按照零售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 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适用的比例税率。折算的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应按照折算的实际销售价格确定适用比例税率;折算的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的,应按照同牌号规格标准条包装卷烟的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征税。 非标准条包装卷烟是指每条包装多于或者少于200支的条包装卷烟。 二、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含义包括: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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