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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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分包管理是指总包单位将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委托给其他承包商承担的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完整版本。

一、分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分包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承包商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原则:分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2)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地选择分包商;(3)成本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4)风险管理: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5)合同履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6)质量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7)信息共享:及时分享关于分包工程的信息。

二、分包管理的流程:1.需求确认:总包单位确定需要分包的工程内容,并制定相关需求和标准。

2.分包策划:总包单位根据分包需求和标准,制定分包策划方案,并明确分包方式和分包工程的范围。

3.分包商选择:总包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分包商,充分保证公平竞争。

4.分包合同签订:总包单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约定的工程内容。

5.分包工程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

6.进度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符合预期。

7.质量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控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8.成本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成本进行预算和管理,确保在预定的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项目。

9.风险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分包商能够履行合同和工程要求。

10.信息共享:总包单位和分包商之间进行及时的信息共享,保持沟通畅通。

三、分包管理的责任和权益:1.总包单位的责任:总包单位有责任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福建省XX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辖区内的施工、设备安装、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章分包的定义及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专业项目发包给其他企业施工。

第五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一)分包计划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二)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三)分包工作量不能超过合同总量的30,;(四)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五)分包人的分包范围必须与合同约定的内容相符;(六)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七)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层层分包。

第六条承包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法分包行为:(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二)有资质证书的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分包工程的;或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分包工程的;(三)将不允许分包的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四)在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五)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分包的;或分包人与施工现场的工2人之间无合法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的;(六)借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的.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活动。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维护企业和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

三、分包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分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分包、转包、挂靠。

2. 优质高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的分包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3. 公平公正:分包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参与方公平竞争。

4. 依法依规: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分包管理职责1.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分包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分包计划,监督分包实施。

2. 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分包工作,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合同。

3. 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五、分包程序1. 编制分包计划: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效益等因素,编制分包计划,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 发布招标信息:项目部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发布招标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参与投标。

3. 组织投标:项目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4. 签订分包合同:中标单位与项目部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

六、分包监督管理1.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2.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分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 对分包单位违反合同、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的,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处理。

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办法(3篇)

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工程项目经理及其分包单位。

第三条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分包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分包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质量优先原则: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四)效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分包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分包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经理是分包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分包工作的全面协调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项目经理的职责:(一)编制分包计划,明确分包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

(二)组织招标投标,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

(三)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监督分包单位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协调解决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六条分包单位的职责:(一)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二)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

(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工程项目经理的统一管理。

(四)配合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及时反馈分包工程情况。

第三章分包计划与招标投标第七条工程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分包计划,明确分包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

第八条分包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分包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二)分包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三)分包工程的预算和结算方式。

(四)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

(五)分包工程的招标投标方式。

第九条工程项目经理应组织招标投标工作,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

第十条招标投标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

(二)接受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项目部设立分包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施工分包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施工分包计划和方案;2. 制定分包合同和协议;3. 监督分包单位施工并进行验收;4. 协调分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的工作;5. 处理分包单位的纠纷和异议。

三、分包管理1. 选包原则按照招标规定和资质要求,选取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

2. 签订合同与选定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工程量、价格、质量要求、工期等。

3. 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4. 施工计划分包单位应按照工程总体计划和进度计划制定分包施工计划,定期报告项目部审批。

5. 施工过程管理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6. 质量验收分包单位完成分包项目后,项目部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对不合格部分应要求分包单位进行整改。

7. 保养维护项目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工程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分包费用管理1. 分包费用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价格支付分包费用,并按时足额支付给分包单位。

2. 结算支付项目部对分包费用进行结算,经分包单位确认后支付。

3. 税务管理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协助分包单位进行税务管理。

五、安全管理1. 安全保障项目部要求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员工安全施工。

2. 安全检查项目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查找隐患并及时整改。

3. 突发事件处理项目部应组织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工程安全。

六、质量管理1. 质量要求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分包单位应按要求执行。

2. 质量检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质量验收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引言概述: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指在总包工程中,将部分工程任务委托给其他承包方进行实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方法。

本文将从分包工程选择、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五个大点进行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和掌握分包工程管理的要点。

正文内容:一、分包工程选择:1.根据工程特点和总包需求,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和要求。

2.评估潜在分包承包方的资质和经验,选择具备实力和信誉的承包方。

3.考虑分包工程对总工期的影响,合理安排分包工程的实施顺序。

4.与分包承包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工作责任和双方权益。

二、分包合同签订:1.明确分包工程的合同条款和工作范围,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明确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要求和支付方式等关键约定。

3.约定好分包工程的监理和验收机制,确保工程的顺利交付。

三、分包工程管理:1.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2.分配专人负责分包工程的监管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有序进行。

3.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工作符合要求。

4.及时跟进分包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四、质量控制:1.明确分包承包方的质量责任和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

2.建立质量检查和评估制度,对分包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对分包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工艺规范和施工质量。

五、安全管理:1.与分包承包方共同制定和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总结: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总包工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选择分包承包方并签订明确的分包合同,实施有效的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能够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总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

要注意沟通协调以及定期检查和评估,以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doc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doc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分包行为,加强为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分包是指:(一)分(发)包企业将其依法承包的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专业项目或该工程的建筑劳务发包给分(承)包企业,由该分(承)包企业负责完成其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行为;(二)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非本企业的成建制劳务人员完成建筑劳务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市建筑市场实施的建筑工程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实施对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是本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职能部门,其所属的南京市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分包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市的建筑工程分包活动。

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工程承发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广使用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二)提供建筑工程分包交易场所,及时发布分包信息,提供建筑工程分包的各种咨询服务;(三)为分(发)包企业提供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分(承)包企业;(四)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建筑工程分包行为,实行分包合同备案管理;(五)推行建筑劳务基地化管理,负责组织成建制的建筑劳务的输入和输出;(六)负责依法不须招投标的小型建筑工程的报建、施工合同备案的管理;(七)调解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受理有关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投诉,并对违法违规分包行为予以查处。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分包活动必须在分包管理服务中心实施。

第六条实施分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经核定具备分(发)包资格或分(承)包资格的《江苏省施工企业承接工程核准书》。

第七条分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分包项目必须是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项目;(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已约定分包或经建设单位认可;(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签定,且已向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备案;(四)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分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包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三条分包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质量优先:确保工程质量,满足业主和使用单位的要求。

(三)安全第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第二章分包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分包工程项目申报:(一)项目部门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分包工程项目的申请。

(二)项目部门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第五条分包工程项目的审批:(一)项目部门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二)公司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三)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分包工程项目的实施。

第三章分包工程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第六条分包工程项目的实施:(一)项目部门根据审批结果,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二)项目部门负责对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分包工程项目的管理:(一)项目部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

(二)项目部门应定期对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部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金管理,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

第四章分包工程项目的验收与结算第八条分包工程项目的验收:(一)项目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结算。

第九条分包工程项目的结算:(一)项目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结算。

(二)结算完成后,项目部门应将结算资料报送公司相关部门审核。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追究第十条对在分包工程项目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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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总则1、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环境和施工安全面,提升企业形象,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参预公司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3 、工程分包的分类:(1) 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队伍组织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2)劳务分包:利用劳务队伍的专业技术、施工优势,作为公司施工能力的补充,将工程承包合同中全部或者部份工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劳务队伍,由分包队伍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4、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一节队伍选择1、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项目部、分公司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严格考察,分包项目合同金额较大的劳务或者专业分包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分包队伍进行资格预审,考察分包队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搞“暗向操作”和“人情分包”。

3、选择分包队伍采取市场竞争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和商议议标等。

采取何种方式由项目部、分公司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

从中择优选定分包队伍。

(1)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下,专业分包100 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公司考察分包队伍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上,不超过100 万元的,专业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不超过200 万元的,经项目部、分公司项目部考察分包队伍并将资料报公司技术部并提出审批意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 劳务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的,专业分包500 万元以上的,公司和项目部、分公司共同考察分包队伍,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分包合同1、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通过审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与分包队伍正式签订合同。

2、工程分包必须签订合同。

未签订合同的,除通过特殊审批可适当延后补签外,必须先签合同,后允许分包队伍进入施工。

3、专业分包还应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总承包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业主允许才干分包的项目,在未取得业主允许前不得分包。

分包工程的工期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总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4、工程分包必须订立规范有效的书面分包合同。

对此,公司实行批准、分包合同评审和备案制度。

5、工程分包合同必须包括以下条款(1)工程分包范围和分包依据;(2)进度控制和工期;(3)技术和质量标准;(4)安全文明施工及责任;(5)合同价格;(6)双方职责;(7)结算和支付;(8)交工验收;(9)质量保证金(保证期);(10)违约责任。

6、分包队伍人员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项目部、分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理赔。

其费用由项目第一负责人全部负责 (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

7、工程分包合同的谈判、上报、签署由项目部、分公司负责按照程序组织;分包合同格式原则上采用公司统一合同格式。

(1)分包合同内容不能背离总承包合同内容。

(2) 合同谈判,项目部、分公司必须有分管经理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对质量、安全、环境、施工设备配置有特殊要求的。

公司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3) 分包合同起草后,项目部、分公司应及时上报公司经营发展处审批后,方可与分包队伍正式签定分包合同。

(4) 分包合同的签字人应为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并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项目部、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人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履行的责任。

(5) 合同是否需要公证,由签约双方商定。

公司指定需要公证的必须公证。

(6) 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部份项目由业主组织发包的,分包队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总包单位与分包队伍必须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第三节施工管理1、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工期、施工安全、施工环境必须进行严格控制。

项目部、分公司对分包队伍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2、分包队伍进场后,依据分包队伍提供的主要施工人员名单核查人员是否到位,施行工人员所需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并对所有进场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挂胸牌作业,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落实公司关于质量、安全等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3、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人员,明确一位主管日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分包队伍中50 人以下要设一位专职安全员,50 人以上要设2 名以上专职安全员。

4、专业分包队伍应对分包项目的图纸认真审查,提出问题,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按时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报总包单位备案。

5、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工程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内部评审后,报总包单位审批,经监理批准后,报总包单位备案。

6、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项目发生图纸设计缺陷或者其他需变更设计的内容和原因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待正式批复后,方可按正式批复意见施工,严禁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7、分包队伍技术人员应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具体、针对性强,并报总包单位备案。

8、采取包工包料方式的,对原材料实行现场见到证取样送检制度,取样时应有总包单位人员、监理人员旁站,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试验,否则认为无效。

9、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各分包单位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再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来,再上报监理单位。

10、项目部、分公司必须配备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营管理人员。

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职工。

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律,履行职责,搞好工程分包施工管理。

11、项目部、分公司应对分包队伍的下列事项进行检查(1)分包队伍施工资源的实际投入是否与其签约的承诺相符;(2) 分包队伍是否将工程分包合同进行转让或者转包,是否进行工程再分包;(3) 分包队伍持有的资质证明文件的时效性;发证机关需要定期审查的,是否按期通过审查;(4)分包队伍承担工程分包任务的现场组织机构和各级负责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工程施工及管理的需要;(5)分包队伍派入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照片;按现行法规需要持证上岗的,是否持有与岗位工作相符的资格证。

工程分包现场负责人是否有分包队伍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分包队伍限期加以弥补、改正。

弥补、改正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度的,应视其严重违约;必要时,应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2、项目部、分公司在对分包队伍施工过程管理中除严格款待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外,还应对下列关键施工部位进行有效的控制。

(1)关键部位施工;(2)基础部位施工;(3)需要覆盖的隐蔽结构施工;(4)重要的工序作业;(5)主要工程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的检验;(6)安全事故重点防范部位的施工工;(7)塔机、龙门架等起重设备的检测。

13、为保证不降低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进度、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项目部、分公司除应承担起工程分包合同明确的义务和责任外,还应为分包队伍提供较好的施工条件和工作条件,并与分包队伍密切合作、配合,分包队伍施工人员在技术培训、质量安全教育、介绍和提供公司有效管理规章方面,赋予指导和匡助。

14、分包合同任务完工或者合同终止后,项目部、分公司必须对分包队伍在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效果评价,评价结果项目部、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经营发展处,建立分包队伍“黑名单”档案,对在公司分包项目中有不良记录的分包队伍,列入分包队伍“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得分包公司所承担的工程。

第四节资料管理1、工程分包的施工内容是工程项目的组成部份。

对于工程分包施工全过程的完工验收资料,必须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由项目部负责采集、整理、汇总和管理。

直到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在工程移交的同时向业务移交。

项目部、分公司,应将上述责任分解落实,并通过工程分包合同落实到分包队伍。

2、总包单位技术安全资料负责人职责(1) 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安全资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音像资料。

(2) 负责监督、指导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施工队伍按专业规定要求组卷并验收。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 周内,将工程各分包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资料汇总、组卷,形成完整的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3、分包队伍职责(1)分包队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2) 分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应符合《建造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山东省建造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 —023—2004、《山东省建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 (GB/T50328—2001)统一规定。

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应符合本专项标准的要求。

4、工程分包资料执行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等相关办法。

第五节工程款结算和支付1、支付的条件(1)项目部、分公司工程技术(计量)部门对已完工程量和实际工程进度已审签字和确认;(2)项目部、分公司、质检部门(包括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检验及合格签证。

(3)分包队伍获款手续与支付凭证齐备。

项目部、分公司、要严格按支付条件控制支付。

把好控制关口。

缺一不可。

不允许无合同或者超越合同范围结算和支付。

不允许超出已完工程量或者实际进度结算和支付。

施工质量不合格的,不能结算和支付。

2、结算和支付方式、时间(1) 结算和支付工程进度款。

结算时段普通应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时段同步,并在业主给付相应项目工程款后按分包规定期限向分包队伍支付。

(2) 完成结算和支付。

在分包合同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完工验收后进行。

期限由分包合同规定。

(3) 最终结算和支付。

最终结算应在分包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并在项目部、分公司质检部门(包括监理单位)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后进行。

3 、在每批分包款拨付之前,分包队伍必须提供资金分配计划,核实后方可拟拨付。

项目部、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杜绝恶意拖欠材料款及工人工资。

第六节责任追究1 、对工程分包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玩忽职守、违规操作,给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带来不良影响,给公司经济、信誉造成损失的,赋予责任人员必要的处罚和处分。

(1)不按规定审批而擅自决定立项分包的;(2)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队伍的;(3)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而进行工程分包的;(4)给分包队伍多计工程量、多结多付工程款的;(5)不依据合同和不按程序结算和支付的;(6)借工程分包之机、以权谋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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