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放行控制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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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紧急放行管理制度

产品紧急放行管理制度

产品紧急放行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为了迅速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产品交付速度,不可避免地需要建立紧急放行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对产品紧急放行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确保产品质量和交付效率。

二、紧急放行管理制度的定义和目的紧急放行管理制度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满足客户的紧急需求,对产品进行特殊处理和放行的规范和程序。

其目的在于保障产品质量的同时,确保客户的紧急需求得到合理满足。

三、紧急放行的情况及流程1. 客户紧急需求确认当客户提出紧急需求时,企业相关部门应立即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和确认,明确紧急需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

2. 紧急放行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客户需求的紧急程度,填写紧急放行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客户紧急需求确认函、交付要求等。

3. 紧急放行审批紧急放行申请表将交由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审批,并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产品质量合规性的评估和确认。

审批通过后,紧急放行申请表将转由生产部门执行。

4. 生产部门准备和加工生产部门根据紧急放行申请表中的产品要求,组织生产进程和加工工序。

同时,要确保生产设备、工具和人员的有效调配,以满足产品的紧急放行需求。

5. 产品质量检验与放行生产完成后,质量管理部门将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客户需求。

同时,要记录相关检验结果和步骤,并做好信息的跟踪和留存。

6. 交付与反馈产品通过质量检验后,须按照客户要求的交付方式进行发运。

同时,要及时向客户反馈产品放行情况,并确保客户满意度的达到。

四、紧急放行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挑战1. 优势紧急放行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满足客户的紧急需求,提高交付速度和客户满意度。

同时,通过紧急放行的处理,企业也能够积极应对市场竞争,提升品牌形象。

2. 挑战实施紧急放行管理制度需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同时,需要具备灵活的生产调度和资源配置能力,以应对突发情况和紧急需求。

五、紧急放行管理制度的改进措施1. 提前准备企业应提前预置一定数量的紧急放行产品,以应对突发情况的发生。

紧急放行管理制度

紧急放行管理制度

紧急放行管理制度
1 目的:
使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的进厂产品能及时投入加工。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任务紧,来不及验证的进厂产品。

3 职责:
3.1 质量保证部负责将因生产任务急而来不及验证的进厂产品上报总工程师审核。

3.2 总经理批准紧急放行的待验进厂产品。

3.3 检验员负责将紧急放行的产品作出标识,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能及时返回,更换和处理。

3.4 搬运人员严格按搬运要求作业,认清和保护好产品标识,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防止标识丢失或损伤,防止在搬运过程中因磕碰,划伤造成损害。

4 工作程序:
4.1当因任务紧,生产急需而不能按正常检验控制程序进行进厂产品检验时,检验人员应核对品种,规格,数量,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送总工程师审批。

4.2审核和批准:
4.2.1总工程师在收到《紧急放行申请单》后,根据以下条件判断是否符合紧急放行条件:
(a)供货商的等级是否是A级供货商,以往供货情况是否保持良
好的合格率;
(b)是否是急需的原材料,外购件且库房确无存货;
(c)标识和记录及可靠的追回办法是否落实。

4.2.2总工程师在收到审核签署完毕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将“紧急放行通知单”返回给检验人员。

4.3 检验员收到批准后的申请单后,应做好该批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记录。

4.4 在后继检验中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应根据记录及时追查,更换和处理。

原料紧急放行作业指导

原料紧急放行作业指导

原料紧急放行作业指导引言概述:原料紧急放行作业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满足生产急需,对原料进行快速放行的一项操作。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原料紧急放行作业的指导。

一、紧急放行原因1.1 生产线停工:由于原料供应不足或者其他原因,生产线浮现停工情况,需要紧急放行原料以恢复生产。

1.2 生产计划紧迫:某些特殊产品的生产计划可能存在时间紧迫的情况,需要紧急放行原料以保证按时完成生产。

1.3 供应链中断:供应链中的某个环节浮现故障或者延迟,导致原料供应受阻,需要紧急放行原料以维持生产。

二、紧急放行流程2.1 紧急申请:生产部门向相关部门提出紧急放行申请,说明原料紧急放行的原因和必要性。

2.2 审核评估:相关部门对紧急放行申请进行审核,评估是否符合紧急放行的条件和标准。

2.3 放行决策:根据审核评估结果,相关部门决定是否放行原料,并通知生产部门进行后续操作。

三、紧急放行条件3.1 安全性评估:相关部门对原料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确保放行的原料不会对生产过程或者产品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3.2 库存管理:对已有库存进行分析,确保紧急放行的原料数量不会对库存管理和成本控创造成过大的影响。

3.3 生产能力:评估生产线的实际能力,确保紧急放行的原料能够被及时消耗和利用,避免造成浪费或者过期。

四、紧急放行措施4.1 加班生产:生产部门安排相关人员加班工作,确保紧急放行的原料能够及时消耗并投入生产。

4.2 调整生产计划:根据紧急放行的原料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确保能够优先使用紧急放行的原料。

4.3 资源调配:相关部门根据紧急放行的原料情况,进行资源调配,确保生产线的正常运转和生产效率。

五、紧急放行的风险与控制5.1 品质风险:紧急放行的原料可能存在品质风险,需要加强品质控制和监测,确保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5.2 安全风险:紧急放行的原料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员工和生产环境的安全。

5.3 成本风险:紧急放行的原料可能会增加成本,需要进行成本控制和分析,确保紧急放行的原料使用合理。

紧急放行例外放行管理办法

紧急放行例外放行管理办法

紧急放行/例外放行管理办法一、目的对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和试验转入下道工序或投入使用的产品,能得到最有效的控制。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零部件检验、生产全过程紧急放行、例外放行的管理。

三、职责1、采购部负责对“紧急放行原材料、零部件”的申请,同时对紧急放行的原材料、零部件做好标识。

2、生产部(车间)负责对“例外放行产品”的申请,同时对例外放行的半成品做好标识。

3、质量部负责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紧急放行/例外放行申请单的审批。

四、工作程序1、紧急放行:是指在进货检验和试验中,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外协零部件,在以往的供货中未出现过不合格,且质量稳定,供货业绩良好的产品,方可紧急放行。

一旦紧急放行时,要对放行的物资作好标识和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

2、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的原材料、零部件,采购部根据情况申请紧急放行,填写“紧急/例放行申请单”报质量部审批3、质量部负责人根据以往的进货检验的质量状况和供货业绩等情况,签写批准意见后予以实施(对质量不稳定尤其是上几批实施了加严检查的零部件可拒绝紧急放行)。

4、采购部接到批准同意“紧急/例放行申请单”后一份交质量部零部件检验员收存,并由零部件检验员在该批物资贴上“紧急放行标记”。

待该批物资用完后,且没有质量问题,外检员按实际数额补开合格单与“紧急/例放行申请单”一并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5、采购部、生产车间对紧急放行的原材料、零部件做好标识和记录,便于一旦发现不符合时立即追回。

追回的产品按《工废、料废管理规定》处理。

6、例外放行:在生产过程中在在制品、半成品,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缺件,并有可靠的追回程序的产品,才可例外放行,意即在未完成工序检验时将产品转入下工序。

7、因生产急需在本工序不能作业完成的半成品需转入下道工序,生产车间可提出例外放行,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报质量部审批。

8、质量部负责人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风险、利益和成本,做出批示意见后予以实施(若申请内容影响下道工序装配或违反了工艺装配或可能存在质量隐患的,可拒绝例外放行)。

紧急放行流程

紧急放行流程

紧急放行流程1 目的确保公司原料、成品的发放处于可控状态,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原料、成品紧急放行的管理。

3 职责3.1 品保部:3.1.1品保部负责对到货原料检验合格的产品系统流转为非受控状态(合格),成品在系统上签电子单,原料不合格原料反馈仓储部退货处理;3.1.2 对紧急放行原料通知车间品控,并对车间反馈存在质量问题的原料进行确认。

3.1.3 车间品控负责对紧急放行和让步接收原料使用过程进行追踪;对生产过程出现不合格原料进行暂停或扣留,并及时填写《原材异常质量反馈表》,并及时跟踪处理。

3.1.4 品保部负责人对原料紧急放行申请给出建议。

3.2 计划部、采购部、仓储部:3.2.1 计划部或采购部负责对原料紧急放行提出申请,3.2.2 仓储部负责对成品紧急放行提出申请;4 操作流程4.1原料:4.1.1 原料未经过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但生产又急用时,计划部或采购部提出申请并传递《紧急放行申请单》,品保部负责人、工厂厂长签署意见,供应管理部总监批准后(一般质量问题,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仓储部方可发放使用;针对食品安全指标,需要供应部总监批准后抄送至总经理知晓,仓储部方可发货使用。

4.1.2 对于紧急放行的原料,仓储部要保留独立包装单元的样品,如若出现争议便于后期确认。

待紧急放行的原料检验合格后留样即可发放使用或与下批到货同时发放。

4.2成品:4.2.1成品未经过相关检验但依照以往检测数据参考及该批产品过程控制状况无异常者,可以紧急放行;产品经检验不符合内控标准但符合执行标准者,可以紧急放行。

由调度部申请并传递《紧急放行申请单》,品保部负责人签署意见,需要总监批准后抄送至营运副总知晓,方可发货配送;4.3质量问题定义:4.3.1一般质量问题:是指出现该类不合格现象不会对后续加工带来食品安全影响,只可能给公司带来人工、成本、空间的增加(或浪费)。

如蔬菜类的大小不符合标准,预包装产品的外包装破损,净含量不足,调味料、香辛料水分等常规检测项目不合格,不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仓库紧急放行制度

仓库紧急放行制度

仓库紧急放行制度一、背景在仓库管理中,有时候会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对某些货物进行紧急放行。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严格的制度和流程,可能会导致货物损失、安全事故等问题。

因此,建立仓库紧急放行制度,对于保护货物安全和仓库运营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仓库内所有货物的紧急放行,包括但不限于:1. 物流配送中的货物;2. 进出口货物;3. 特殊材料和设备。

三、紧急放行程序1. 紧急放行审批流程(1)当出现紧急情况需要进行货物紧急放行时,责任人应当第一时间向仓库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提出紧急放行申请。

(2)仓库管理部门应当对紧急放行申请进行审核,以确保申请符合紧急情况的要求。

审核通过后,应当立即发出紧急放行通知。

(3)在紧急放行过程中,责任人应当根据通知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安全放行。

2. 紧急放行安全控制(1)在紧急放行过程中,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确保货物安全放行。

(2)责任人应当对放行货物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信息准确无误。

(3)对于特殊货物,在紧急放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安全控制,确保货物不受任何损失。

四、责任和义务1. 仓库管理部门(1)负责审核紧急放行申请,确保符合紧急情况的要求,并及时发出紧急放行通知。

(2)对紧急放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货物安全放行。

2. 责任人(1)在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向仓库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提出紧急放行申请。

(2)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安全放行,并对放行货物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信息准确无误。

(3)对于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货物损失或其他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未经审核或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放行的货物,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仓库管理部门所有。

总之,仓库紧急放行制度是对于仓库管理的一种规范和约束,有助于保证货物的安全和运营效率。

紧急物料放行规章制度

紧急物料放行规章制度

紧急物料放行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保障紧急物料的安全运输,确保物资的及时到达众多受益者手中,特制定本紧急物料放行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物料放行的情况。

三、放行程序1. 紧急物料的放行必须在经过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审批后方可进行。

2. 放行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物料放行申请,包括物料种类、数量、目的地等信息。

(2)审批: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会进行审批,核实申请内容是否真实,审批通过后会发放放行通知。

(3)放行:持有放行通知的单位或个人可携带物料前往目的地,按规定的路线进行运输。

四、放行要求1. 放行的物料必须是紧急情况下必要的物资,不能有任何浪费行为。

2. 放行的物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障其质量和安全。

3. 放行的物料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运输,不能私自更改。

4. 放行的单位或个人需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放行的物料安全到达目的地。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审批擅自放行物料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止合作等措施。

2. 对于放行的物料出现问题导致损失的,相关单位或个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对于监管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六、附则1.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2.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3.本规章制度如有任何调整或变动,将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以上就是本次制定的紧急物料放行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配合,共同维护紧急物料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感谢大家的合作!。

紧急放行、例外放行控制程序

紧急放行、例外放行控制程序

紧急放行、例外放行控制程序1 目的规定了产品紧急放行、例外放行控制的职责、控制要求和程序、记录表单。

其目的是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

2 适用范围紧急放行适用于本企业的进货检验和试验时的产品;例外放行适用于本企业的过程控制的产品。

3 职责本程序由检验部门归口管理;有关部门配合。

4 程序4.1 控制要求4.1.1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验证的几种情况可以办理紧急放行、例外放行:a、检验或验证时间与生产进度严重冲突;b、因商务原因,供应单位不能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和附件,致使不具备检验条件者;c、因采购批量小,求援或零星采购不能索取到质量证明文件造成不具备检验条件者。

4.1.2 应慎重使用紧急放行、例外放行。

需申请放行的器材或在制品,必须严格审批,军品须经顾客代表同意。

4.1.3 经批准紧急放行或例外放行的器材或在制品,须在“投料单”或“工艺流程卡”上注明“紧急放行”或“例外放行”字样以示区别;同时在实物上按产品标识的控制程序进行标识,并同时进行抽样检验。

4.1.4 经批准紧急放行或例外放行的器材或在制品在流转过程中,如发现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应立即将信息发给审批部门及主管人员,隔离并追回该批产品。

4.2 控制程序4.2.1 当申请单位为供应、配套部门时,按企业外购器材分工范围提出器材紧急放行的申请。

填写《紧急放行、例外放行申请报告》(以后简称《申请报告》)一式四份送审,申请单位必须详述申请原因、批次、数量、类别等。

4.2.2 检验部门对《申请报告》中的检验项目的准确性审核认可负责;并对申请原因予以证明。

在《申请报告》中签署具体意见。

4.2.3 设计、工艺部门对放行后,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影响程度,以及补救措施进行审批。

4.2.4 零件用器材和外购件,由供应或配套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检验人员核实,经检验、设计、工艺部门主管审核,由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发放(军品应经顾客代表同意)。

4.2.5 凡申请例外放行自制零件时,申请单位也必须填写《申请报告》按其要求填写一式四份,经以上程序审批后,发送至检验部门、设计、工艺部门、总装车间和申请单位留底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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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放行控制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对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了满足顾客订单交付时间要求,对未进行检验判定紧急放行投入生产、转入下道工序或交付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确定需要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并通知采购部、工艺质保部及仓库。

3.2 工程部负责确定需要紧急放行的成品并通知生产部、质保部及仓库。

3.3 (副)总经理负责判定是否采取紧急放行。

3.4 质保部负责紧急放行产品的检验及对检验结果的跟踪。

3.5 工程部负责紧急放行的成品跟踪。

4 定义
紧急放行:因生产或销售急需,未经验证就放原料入库并投入生产或未经验证就交付成品的做法。

5 紧急放行的条件
5.1 对于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要明确作出标识和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能及时追回和更换。

5.2 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允许紧急放行,如原料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不影响产品的安全和使用性能,也不会影响相关、连接、相配的零部件的质量。

6 紧急放行的具体操作
6.1 原料紧急放行
1)当原料进厂后,根据情况对需要紧急放行的物料,由责任部门(一般为生产部)的责任人提出申请,质保部负责人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2)如果紧急放行被否决,检验人员则按《原材料检验制度》进行入库检验和试验。

3)如果紧急放行被认可,质保部门需对紧急放行的原料要做好识别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载紧急放行原料的规格、数量、时间、地点和供应商的名称及所提供的证据。

4)检验人员应留取规定数量的紧急放行样品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必须尽快完成(优先检验),并将结果通知生产部。

同时由工艺部门对紧急放行的原料做好跟踪记录。

5)若检验人员对紧急放行的原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判定结果为合格,则紧急放行终止。

6)若紧急放行的原料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开始不合格品评审程序,决定是否根据可追溯性标识及识别记录,将不合格品追回,或者做其它处理。

7)若检验人员发现紧急放行原料有质量问题,而成品已经交付到顾客时,按照6.3执行。

8)紧急放行所使用的全部质量记录,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在保存期内不得丢失和擅自销毁。

6.2 半成品紧急放行
1)当由于检测设备故障导致中间产品无法进行检验,或无法及时进行检验,生产上又急需转入下道工序时,由责任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2)生产部和工艺质保部对于紧急放行的中间产物做好标识和记录,任何紧急放行的半成品必须具备可靠的可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后能有效地追回。

下转工序应严格监控,在相应的状态标识上加上“紧急放行”标识,直到确认该半成品合格或不合格为止。

3)对于紧急放行的样品,检验人员应留取规定数量的紧急放行样品进行检验,经检验或后续工序的质量评价合格后,“紧急放行”状态方可终止,按正常生产状态要求进行。

4)紧急放行的半成品经检验或后续工序的质量评价不合格,则立即追回,追回的半成品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处理。

若经检验发现紧急放行半成品有质量问题,而成品已经交付到顾客时,按照6.3执行。

6.3 成品紧急放行
1)当产品因订单急需交付、成品来不及检验和/或试验而放行时,工程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生产部签署意见后交质保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2)如果紧急放行被否决,检验人员则按《成品检验制度》进行出库检查。

3)如果紧急放行被认可,工程部与顾客进行沟通,顾客同意后通知生产部、质保部和仓库执行放行措施。

4)检验人员应在《出库单》上写明紧急放行,并保留紧急放行成品抽取的检验样品,仓管员在紧急放行成品的外包装上标识“紧急放行”字样,工程部负责跟踪放行成品的流向并及时告之顾客。

5)检验人员对紧急放行的成品优先进行检验和试验,同时将结果通知工程部和生产部。

6)检验人员对紧急放行的成品检验和试验判定合格,则工程部与顾客沟通紧急放行终止。

7)检验人员对紧急放行的成品检验和试验判定不合格,则工程部立即与顾客联系停止对成品使用并隔离。

对于在运输途中的成品应立即返回公司。

质保部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处理。

7 相关文件
7.1 《原材料检验制度》
7.2 《中间产物检验制度》
7.3 《成品检验制度》
7.4 《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
8 记录
8.1 《紧急放行申请表》
8.2 《出库单》
9 附则
本制度经质保部责任人审核后,报分管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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