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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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的起源

社会工作的起源

社会工作起源于贫民救济或慈善事业。

社会工作是伴随工业化引发的社会问题而产生的,工业化先行国家解决社会问题的理念和方法为社会工作的产生奠定了实践基础。

这种多半由教会或私人举办的、无组织的个人施舍或慈善,成了此后有组织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乃至全国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

1.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1601)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由于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影响,英国当时的城市贫困问题较为严重。

为了解决贫困问题,最先由教会开办济贫事业,后来政府逐渐接手上述工作。

伊丽莎白执政以来,颁布了一些济贫法案,其中以1601年的济贫法最著名。

济贫法规定:(1)每教区应向地主征收济贫税(2)贫民救济应由地方分区主办,每教区设立监察员若干人,中央政府设立监督人员。

(3)有工作能力的贫民须参加工作,以工作换取救济。

教区设有贫民习艺所供男女儿童习艺,教区也义务代为介绍工作,或配给原料与工具,强制生产。

(4)禁止无家可归者及无业游民行乞游荡,设救贫所收容救济,强迫其在所工作。

有家者人予家庭补助,使其仍在家居住。

(5)人民有救济其贫穷家人或亲属的义务,贫民不能由家人或亲戚处获得抚养时才由教区救助;且救助对象也限于在该区出生者或最近在该区住满三年者。

(6)把贫民分为三类:体力健全者须强迫入“感化所”或“习艺所”工作;不能工作者包括患病者、老年人、残废者、精神病患者及需抚育幼小子女的母亲们,令其入“救济院”或施以“院外救济”;失依儿童包括孤儿、弃婴等则设法领养或寄养。

济贫法表明了政府对无力自供者的救济义务,奠定了政府主持社会救济的方式,成为各国社会救助的依据。

由政府参与、专人负责、院外救济等也隐含了社会工作的观念与方法。

2.德国汉堡制与爱尔伯福制(1)德国汉堡制:该制度由布希教授起草,规定该市设一中央办事处,综合管理全市救济业务,全市分若干区,每区设监察员一个和赈济员若干人。

救济方法为助人自助;向失业者介绍工作;将贫苦儿童送往职业学校习艺;将患病者送往医院诊治;不准对沿街乞食者施舍,以取缔无业游民并使贫民改掉依赖习惯。

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基本素质要求

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基本素质要求

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基本素质要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基本素质要求1、社会交往能力社会交往简单地说是在社会中人与人的往来与接触,是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而进行的相互影响的社会活动方式。

人的本质在于人所具有的社会属性。

人若想使自己的社会需求得到满足,就必须进行有效的社会交往。

社会工作是以人和社会为主要内容的专业。

社会交往对社会工作者来说就尤为重要。

高效的社会交往是完成日益艰巨复杂的社会工作的任务的保障。

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具备熟练、专业的社会交往能力。

首先,社会工作在近百年的专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其工作对象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最初的社会工作对象是处于社会底层,基本生存出现困难的群体,现代的社会工作对象逐渐扩展到广泛的有着不同需求的社会大众。

受助对象来自于社会的各个阶层各种行业。

与不同职业群体,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生活方式的案主都能够达到有效的沟通,是社会工作者比备的素质。

例如,与不同的受助对象的交往中,社会工作者如何从其讲述的内容,言谈的方式,用口头语言和肢体语言传达的信息来准确的把握案主叙述的内涵;如何与案主之间进行态度与情感的互动,建立更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合作关系等等都是对社会工作者具备的社交能力的具体要求。

再者,社会工作者所面对的不仅是需要帮助的人和群体,同时还需与帮助和服务的人与机构、团体交往。

这些个人与群体是社会资源的占有者,可能是具有相当物质财富的捐赠人,或者是提供服务的各种社会机构,也可能为制定和执行社会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

因此一名优秀的社会工作者在社会交往方面是多面手,合理、得体、娴熟地在社会资源的供需两端进行协调与联络,达到社会工作事业的目的。

2、组织能力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往往不是个人,如在团体社会工作与社区社会工作中服务对象是以群体出现的,因此社会工作者需具备很强的组织能力,在不同的工作环境中工作自如:(1)在团体社会工作中。

团体社会工作中,对象群体的个体成员所具备的目标并不相同,不一定与团体目标相符。

社区工作单选

社区工作单选

第一章1.1962年,美国的社会工作教育课程委员会正式承认社区工作为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之一。

2.“社区”这一概念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于1887年在其著作《社区与社会》中首先提出。

3.费孝通先生回忆说:“当初,Community这个字介绍到中国来”。

4.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帕克是最早对社区下定义的社会学家之一。

5.地域要素是社区要素中首要的、是基础。

6.按照社区结构及特点,分为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

7.根据联合国1982年第97届决议规定,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或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超过10%的国家或地区,便是老年型国家或老年型地区,即“老龄化社会”。

8.开展残疾人服务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也是衡量社区社会工作是否专业化的重要指标。

9.残疾人服务当前最为主要的是劳动就业服务,为残疾人自食其力创造了机会。

10.以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发展第一战略”。

11.滕尼斯,在1887年发表的著作《社区与社会》。

12.芝加哥学派--帕克,是用人文区位观点对社区进行社区研究,13.林德夫妇在社区研究中是以小市镇为对象的全貌研究14.韩特通过对亚特兰大市的研究发表著作《社区权利结构》。

15.吴文藻是最早进行中国社区研究的学者16.在社区研究上做出最大成就的当属费孝通先生《江村经济》17.社区研究方法论处于研究方法体系的最高体系18.社区研究的一般方法亦称社区研究的基本方式,处于社区研究的中间层次19.社区研究的具体方法处于社区研究的最低层次第二章1.视社区组织为一种工作方法(美国学者---霍伯斯、克拉莫和史佩齐)。

2.视社区组织为一个工作过程(劳史、波尔曼和桂林)。

3.视社区组织为“方法”与“过程”的结合(史基摩尔和勒克蕾以及台湾学者徐震、林万亿)。

4.经由联合国倡导,社区发展开始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推行。

5.1939年,美国学者罗伯特.兰尼所领导的一个研究小组在美国社会工作会议上提出“兰尼报告”,阐述了社区组织的理论以及工作方法。

社区社会工作的一般过程

社区社会工作的一般过程

社区社会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它是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社会事务、解决社区问题、发展社区居民的一个专业工作过程.这一过程大致可分为专业关系建立、社区资料收集、社区计划拟定、实际问题介入和工作成效评估5个阶段。

1、建立专业关系正如其它社会工作方法一样,社区工作首先也要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为推动社区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有二:一是“让社区居民知道我是谁”,即社区工作不同于个案工作或小组工作,后者往往是由受助者提出申请,社工再给予协助,因而他们对社工的角色与职责是明确的,但在一个社区中,一般并不是由全体居民或所有机构一致决定邀请社工,所以社工有必要让社区中的一般居民与机构了解其作为社区工作者的角色与职责;二是“寻求未来工作的支持者”,即建立专业关系一般从拜访社区类领导人物和知名人士以及社区发展机构入手,因为社区居民人数众多,不可能一一认识,对社工而言,最关键的是要获得社区重要组织与人士的了解和支持。

2、收集社区资料建立专业关系以后,为了确认社区问题,有的放矢地推动社区工作,必须对所介入社区有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社工了解社区和收集社区资料的方法和途径很多,如家访、拜访社区领袖、居民小组座谈、文体活动、社区调查、政府统计资料、各类文献等,其中常用的方法主要是:社区调查、个别拜访和居民小组座谈。

社工需要收集的社区资料包括:①社区基本情况——地理环境(区位与边界、环境设计与土地使用、交通、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商业服务和经济情况等)、人口状况(总人口数、性别比例及年龄结构等)、社区资源(公共设施、教育机构、医疗单位、社区组织、金融机构、商业场所等)、权力结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辖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社会团体、居民的自助小组和互助小组等)、文化特色.②社区需求——关于需求的类型,英国学者布赖德肖(Bradshaw)归纳总结出4种:一是规范性需求(Normative Need).这种需求是专业人员、行政人员或专家学者,依据专业知识和现有的规定或规范,指出在特定情况下所需要的标准。

英国的社会工作实践学习:模式、运作与启示

英国的社会工作实践学习:模式、运作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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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 模式 ( el pmoe o rcc an g 角 色系 t o dl f at el ri )、 h o p i e n 统 模 式 ( erl ss msm d1 和 结 构 学 习模 式 t oe yt oe h e ) ( rc rleri o e 等 。Ⅲ他们指 出, 四种 实 sut a l n n m d1 t u a g ) 前 践模 式与 S ad w和 D e 提 出的结 构学 习模 式 是 hrl o ol 当前英国社会工 作界比较流行 的模式 。限于篇幅, 本 文基 于 Sado h rl w和 D e 的著 作简 要介 绍三 种 典 型 ol 的模式 : 即学徒制模式 、 能力为本 的模 式和结构学 习 模式 。
学 习这 一 主题 进 行 的 。很 多 学 者 表 示 , 在 探 索 怎样 正
不 断再生产 。【实际上这是 一个循环 ( - 】 如图 1 , ) 即实 验——经 验— —观 察—— 概念 化—— 实验 。在此过 程 中, 会工作专业 学生可 以寻求指导 老师的支持 , 社 从不 同的视角来 反思这些 经验 ,并进而 上升到抽象 知识 的层 次, 这样 的知 识又会进一 步指导未来 的“ 实 验 ” 即机构 实习) 这是 一个建构 实践技 能和 理论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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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界对 实 践 环节 的教育 这 一 重要 组 成部 分 的 指

社区社会工作(大纲)

社区社会工作(大纲)

《社区社会工作》第一章社区概念与社区发展一、考核知识点(一)社区与社区理论(二)社区功能与社区服务(三)社区建设(四)社区研究二、考核要求(一)识记1、社区社会工作和个案工作、团体工作一起,成为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中以及社会工作教育中的三大基本工作方法。

2、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帕克是最早对社区下定义的社会学家之一。

3、菲利普强调的是特定地域、共同实现的多元目标、群体三个要素。

4、所谓社区,是以一定地域为基础,由具有相互联系、共同交往、共同利益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所构成的一个社会实体。

5、人口是社区活动的主体。

6、社区的经济特征中看到其特定功能:保障功能与稳定功能。

7、广泛的包容性是社区文化的第二个特征,组织的网络性是社区文化的第三个特征。

(二)理解1、社区的生活功能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

2、所谓社会化,就是个体通过学习群体文化,学习承当社会角色,把自己一体化到群体中去的基本过程。

3、所谓社区服务,是指在社区政府统一规划和指导下,运用社区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术为社区服务。

4、所谓全貌研究,就是描述社区的各个不同部分并解释这些不同部分的相互关系。

5、吴文藻是最早进行中国社区研究的学者。

在社区研究上作出了巨大成就的当属费孝通先生。

(三)应用1、社区的分类:①按照社区结构及特点,可分为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

②按照社区功能,可分为工业社区、农业社区、商业社区等。

2、社区服务的特点:①社区服务的非营利性。

②社区服务的“地域性”。

③社区服务的专业性。

④社区服务的综合性。

3、社区服务的原则:①理论指导原则。

②全面规划原则。

③突出重点原则。

④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原则。

4、社区服务的主要内容:①老年人服务。

②青少年服务。

③残疾人服务。

④生活服务。

⑤再就业服务。

5、社区发展和社区建设对社会现代化具有极为深远的积极意义:①协调社会有序发展。

②调动社区成员的积极性。

③发展与服务、建设与排忧的统一。

6、社区建设内容:①发展社区经济。

英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

英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

英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社会工作是一项关乎人类福祉和社会公正的职业。

为了确保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能够遵循道德准则和职业伦理,英国社会工作协会(British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BASW)制定了一系列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

这些守则旨在引导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保持专业、公正和道德的行为。

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要求社会工作者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

社会工作者应该尊重每个人的独特性和权利,无论他们的背景、种族、性别、宗教或性取向如何。

他们应该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并在处理问题时坚持公正和平等。

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要求社会工作者确保客户的福祉和利益。

社会工作者应该将客户的福祉置于首位,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适当的支持和服务。

他们应该建立信任和合作的关系,倾听客户的声音,并尊重客户的自主权和决策权。

第三,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要求社会工作者保持专业的行为和判断。

他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

社会工作者应该始终保持客户的机密性,并避免利益冲突或滥用职权的行为。

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强调社会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

社会工作者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变革和社区发展。

他们应该关注社会问题,并努力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和资源。

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要求社会工作者进行持续的专业发展。

他们应该寻求机会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社会工作者应该积极参与同行评审和反思实践,以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英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准则,以确保他们在工作中保持高标准的道德和职业行为。

社会工作者应该始终牢记这些守则,并将其融入到自己的工作实践中,以促进社会公正和个人福祉的实现。

英国早期儿童指导中的社会工作

英国早期儿童指导中的社会工作

英国早期儿童指导中的社会工作在英国,早期儿童指导一直是社会工作的重要领域之一。

由于早期儿童的成长环境对其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社会工作者在早期儿童指导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英国早期儿童指导中的社会工作,包括其历史背景、重要性和未来发展方向。

在英国,早期儿童指导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

当时,英国出现了工业革命,大量家庭因为经济压力而把儿童送到工厂工作。

这导致了许多儿童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生活环境也十分恶劣。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政府开始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推动儿童教育和保护工作的发展。

社会工作者开始参与到早期儿童指导中,通过家访、儿童福利机构的建立和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帮助儿童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早期儿童指导重要性认识的提高,英国的早期儿童指导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确保儿童享有基本权利和受到保护。

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也不断得到强化,他们通过与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合作,帮助儿童建立健康的成长环境,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社会工作者还参与到早期儿童教育的课程设计和评估工作中,为儿童提供更加针对性的教育服务。

早期儿童指导中的社会工作在英国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社会工作者是早期儿童福利的主要实施者之一,他们通过监测家庭环境、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家庭解决问题等方式,帮助儿童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

社会工作者还是早期儿童教育的重要推动者,他们参与到教育课程的设计、教学评估和教育资源的分配中,为儿童提供更加全面的教育服务。

社会工作者还在应对早期儿童发展中的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家庭暴力问题等,他们通过提供心理咨询、家庭治疗等方式,帮助儿童解决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未来,英国的早期儿童指导中的社会工作将继续发展壮大。

随着社会对儿童权利和早期教育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政府将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投入到早期儿童指导工作中,以确保儿童享有更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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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国社区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概况(一)英国社会工作的历史1.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英国是近代工业化起步最早的国家之一,但是伴随大机器发展的却是对于劳动力需求的下降,失业、贫困从而也就成为威胁社会的重要问题。

政府和各种地方组织所采取的种种应对社会问题的措施也促生了英国最早形式的社会工作的产生,即英国济贫法的诞生。

伊丽莎白济贫法实施340多年间,对于英国社会工作和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地位:1601年的伊丽莎白济贫法为英国政府奠定了政府主持公共救济事业的基本方式。

2.专业化发展的英国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作为一项专业化和制度化职业的诞生,是由发生在十八九世纪西欧和北欧社会危机直接导致的。

在英国发生的第一次工业革命给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会,同时经济、社会变革的过程中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危机。

因此,包括英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机构和组织做了不少工作,大量国家是社会福利政策的雏形开始在19世纪出现。

19世纪的英国,开创了慈善机构的参与社会工作的先河,但当时他们的工作还主要依靠于一些法定的机构。

社会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服务出现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20世纪开始英国的社会工作逐渐成为专业活动,既由政府部门执行,也由志愿部门完成。

发展的高峰期是1970年《地方政府社会服务法》的出台,这部法律规定要在地方政府中构建各种社会服务机构。

(二)英国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历史沿革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分支,英国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历史发展脉络基本上遵循了英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过程。

时间:18世纪60年代,也就是工业社会以后的英国社会社会背景:随着英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村人口涌进城市,城市贫困阶层迅速膨胀,其中主体未青壮年人口开始介入最早的青年社会工作的三股力量:贵族阶层——以行善捐赠的方式救济平民青年,未今天的王室慈善事业奠定了基础教会阶层——凭借其雄厚的财力和宗教的感召力开办施粥场和教会学校市民阶层——以教友的形式自发组成一些青年社团,晚间工余活跃于酒馆、广场、教堂等场所。

二、英国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一)英国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主要领域从狭义上来讲,英国社区青少年主要是指主观和客观上为主流社会所排斥、无法按正常轨迹成长、发展的青少年;包括天生具有生理或心理疾病的青少年,因种族、宗族等原因而受到歧视的青少年,因家庭贫困、受教育状况低下而缺乏基本的谋生技能的青少年从广义上来讲,随着英国政府治理理念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社区青少年就是所有适龄的英国青少年。

英国的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也是以一种社区照顾和社区服务的形式出现的。

它开始从向弱势和能力有限的青少年提供服务,慢慢地转变为向广大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相应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

工作领域主要包括:社区照顾、青少年和家庭的社会工作以及犯罪公正(受害者和罪犯)三个方面(二)英国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组织架构社会需求、政府管理、职业系统构成了英国的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体系。

从社会工作专业的角度来看,英国的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专业设置照顾要围绕以下三分机构而展开。

1.普遍社会照顾委员会GSCC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教育、操作标准、培训机制等都是由这个委员会负责执行的2.社会照顾检查委员会CSCI主要负责英国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具有法定的保护和改进青少年权利和福利的职责3.英国社会工作者协会BASW是英国最大的社会工作者和社会照顾的专业团体,属于非政府组织(三)英国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职业系统政府的行政机构、志愿团体代理机构和个体志愿者所提供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服务构成了目前英国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职业系统。

中央政府承担者宏观的职责,而地方政府在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中承担者具体而实际的各项事务。

志愿者代理机构是从事社会工作的独立社会团体,承担具体的、满足不同青少年群体的不同需求的社会工作。

国家青少年代理机构(NY A)支持那些涉及青少年的个体和社会的发展计划,并且向青少年提供社会工作,使其能够实现作为个人和公民的潜力。

三、英国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事务特色(一)英国社区青少年犯罪的治理和预防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犯罪率逐渐上升,尤其是社区青少年日益严重。

1.青少年司法委员会(YJB)工作对象:10——17岁的犯罪青少年或被控犯罪的青少年青少年司法体系的构成:内政部(Hme Office)、青少年司法委员会(Youth Justice Board)和青少年犯罪工作队(Youth Offending Team)三级垂直管理结构组成YJB是英国青少年司法政策研究、司法咨询和司法系统协调的机构,它是隶属于内政部的非部门性质的政府机构,其资金来源于内政部。

工作范围包括避免18虽以下的青少年犯罪和被犯罪行为伤害,确保需要矫正的犯罪青少年的保留观察使安全、可靠的,同时研究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原因。

青少年法庭(Youth Court)和YOT事英国青少年司法体系得以成功运行是重要机构,要我是青少年司法委员会工作的重点。

青少年法庭是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机构,主要审理10——17岁青少年的犯罪案件。

YOT的组成人员包括有警察,保护观察者,社会服务和社会工作者,负责教育、卫生、毒品、酒精滥用的工作者。

2.“底线警告”模式底线警告是指有关人员专门向青少年发出的提醒其行为已近底线的警告。

目的:为了治理、预防和矫正初次犯罪的青少年优越性:一方面改变了对青少年初犯直接进行刑事处罚而不利于其行为矫正的传统;另一方面,避免了以往警方反复作出警告而丧失成效的做法,有助于遏制青少年行为恶化。

底线警告的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第一,对于初次发生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先由警察约见对其进行讯问、教育和警告;法律规定约见时必须有一个“合适的成年人”在场。

第二,对于第二次发生犯罪的青少年,警察召集“合适的成年人”、青少年犯罪工作队的成员一起对孩子进行教育,并由警察对其提出“最后警告”第三,如果一个孩子第三次犯罪,他就将被起诉,由青少年法庭审理3.英国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从事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是英国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在实务层面进行应用最基本的内容分之一。

英国青少年司法体系对于青少年犯的判决令通常有两种:拘留监管判决和社区判决。

前者是指在专门场所对犯罪青少年予以拘留看管,后者是将青少年送回其所在社区进行教育和管理,即社区矫正。

而成都该矫正职责的政府机构是内政部国家保护观察局。

地方保护观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符合条件的服监禁刑的罪犯使用保护观察;同时,地方保护观察委员代表地方政府和民众对地方保护观察服务局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影响。

根据2000年英国国会通过的刑事法院量刑权限法案的规定,社区矫正刑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法令。

(1)监管令:主要针对10——18岁的犯罪青少年,由青少年犯罪工作队的成员担任监管人员尽力帮助青少年并提供相应咨询;帮助他们防止重新犯罪,使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及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和对自己、父母及朋友造成的影响;帮助青少年解决在学校或家庭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参加青少年在业余生活中参加的活动;监管最长可达3年。

(2)社会归化令:主要针对16——17岁的犯罪青少年,它由青少年犯罪工作队监督执行;主要任务是要求犯罪青少年参加一些诸如修复其犯罪行为危害、认识其犯罪行为影响的项目或者是“集中监督和监视”项目。

(3)社区惩罚令:主要针对16——17岁的犯罪青少年,其主要任务是要求犯罪青少年完成40——240小时不等的社区义务劳动。

(4)行动计划令:该法令是由青少年犯罪工作队制定一个帮会组青少年改正不良行为的计划;犯罪青少年必须定期与青少年犯罪工作队艰难,并参加一些特定的活动,比如家庭作业俱乐部及一些培训课程和出席中心的活动,同时不能到一些容易制造麻烦的特殊地区去。

(5)出席中心令:该法令要求犯罪青少年每月出席两次一个特别活动中心的活动,通常是周六下午,参加一些活动或体育活动:这些活动通常由保护观察部门组织。

(6)宵禁令:该法令要求青少年每天在2——12时不等的时间呆在一个特定的地方;对16岁及以上的青少年实行该法令;、,其宵禁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16岁以下的犯罪青少年则不能超过3个月。

(7)父母令:该法令以来要求父母或监护人参加持续时间为3个月的咨询或指导会,二来鼓励父母能够找出控制自己孩子行为的方式,其目的是为了强化和帮助父母树立责任心,帮助犯罪青少年进行社区矫正。

(8)戒毒令:该法令是针对那些有吸毒行为id16岁以上的犯罪青少年,法庭必须在判决去哦按征得当事青少年的同意;法令持续时间为6个月至3年不等,当事青少年定期在社区进行戒毒检测和治疗。

(二)英国社区青少年事业问题的应对为解决日益严重的事业问题,英国政府从1998年开始实施“新政”。

所谓的“新政”就是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没有找到工作的人从政府福利中走向新的工作岗位;这一政策也被称为“从福利到工作的计划”。

其中,针对事业青少年的就业政策更是占据着“新政”的重要地位。

政府的措施:政府会给18——24岁之间、领取过6个月以上“找工作津贴”的青少年安排一个帮助其找工作的“个人顾问”,即负责此失业青少年就业的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想他们提供各种咨询建议,引导失业青少年重新找到工作。

政府帮助失业青少年选择直接工作,失业者将在一个雇主那里得到一个为期至少6个月的工作。

如果是全日制的工作,雇主会得到政府每周60英镑的补贴;如果是兼职工作,雇主将会得到每周40英镑的补贴。

6个月以后,正常情况下失业青年可以将这份工作继续干下去;如果不行,青少年失业者在这6个月时间里也得到了技术培训和找工作的机会,雇主也将为此得到政府750英镑的培训费用补偿。

选择在支援部门实习的青少年失业者有望通过培训获得相应的证书。

在支援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实地培训属于高质量的、以促进技术水平提高的培训。

在此期间,青年失业者将保证得到同样的“找工作津贴”,外加400英镑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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