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协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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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中物协[2004]1号各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会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

试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附:1、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

二○○四年一月六日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二级三级附件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1、本《标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试行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高档商品住宅的物业服务不适用本标准。

2、本《标准》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3、本《标准》各等级服务分别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主要内容组成。

本《标准》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协商约定。

4、选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设备、服务功能及业主(使用人)的居住消费能力等因素,选择相应的服务等级。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各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会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

试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附:1、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

二○○四年一月六日附件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1、本《标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试行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高档商品住宅的物业服务不适用本标准。

2、本《标准》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3、本《标准》各等级服务分别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主要内容组成。

本《标准》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协商约定。

4、选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设备、服务功能及业主(使用人)的居住消费能力等因素,选择相应的服务等级。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项目内容与标准(一)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关于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中物协[2004]1号各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会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

试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附: 1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2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

二00四年一月六日附件 2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1 、本《标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试行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高档商品住宅的物业服务不适用本标准。

2 、本《标准》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3 、本《标准》各等级服务分别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主要内容组成。

本《标准》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协商约定。

4 、选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设备、服务功能及业主(使用人)的居住消费能力等因素,选择相应的服务等级。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项目内容与标准(一)基本要求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级分类【最新版】

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级分类【最新版】

服务等级一级一、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不少于住宅总建造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 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 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 个/3 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者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地。

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公示栏。

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二、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 、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 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伤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催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者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实行24 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 以上。

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中物协[2004]1号)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中物协[2004]1号)

中物协[2004]1号各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会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

试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附:1、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

二○○四年一月六日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项目内容与标准(一)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中物协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中物协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中物协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摘要:1.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背景和意义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3.该标准的实施情况及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4.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正文:一、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背景和意义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而制定的标准。

中物协在2004 年发布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该标准旨在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一个参考,以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业主需求,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标准。

其中,一级服务标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需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等。

三、该标准的实施情况及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虽然《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只是一个行业协会标准,并没有强制力,但该标准对于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水平,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各地区根据该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的物业服务标准,如北京实施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

四、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行业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从物业管理规模、服务质量、经营模式等方面看,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但同时,物业管理行业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业主满意度不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物业管理企业需要依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业主满意度,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发展。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版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版
三级
项目
内 容 与 标 准
(一)




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8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 、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 、每年至少 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 80% 以上。
(二)




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4 、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 1 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 1 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 1 次,每半年清掏 1 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 、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
绿化
养护
管理
1 、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四)
协助
维护
公共
秩序
1 、小区主出入口 24 小时站岗值勤。
2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 2 小时至少巡查 1 次;
3 、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普通住宅小区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依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中物协[2004]1号)规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分别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主要内容组成。

本《标准》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协商约定。

选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设备、服务功能及业主(使用人)的居住消费能力等因素,选择相应的服务等级。

主要内容如下: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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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
中物协[2004]1号
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会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

试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附:1、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

二○○四年一月六日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一级
二级
三级
附件2: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
1、本《标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试行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高档商品住宅的物业服务不适用本标准。

2、本《标准》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3、本《标准》各等级服务分别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主要内容组成。

本《标准》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协商约定。

4、选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设备、服务功能及业主(使用人)的居住消费能力等因素,选择相应的服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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