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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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试行)

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试行)

附件一: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试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露天作业现场混装车用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GB 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T14048.1-2000 低压电器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16260-1996 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使用指南3 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指用于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生产数据和作业地理位置信息实时采集、存储、定时传输,采集、存储现场作业视频图像的信息化系统。

3.2 装药控制系统指用于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生产工艺过程以及自动实时采集生产数据功能的计量和控制装置。

3.3 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属于装药控制系统的一部分,可完成现场混装车生产数据及现场混装车作业地理位置信息的自动采集并自动传送至数据交换系统。

3.4 数据交换系统指用于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生产数据、作业地理位置信息的存储、定时发送的电子系统。

3.5 车载视频监视系统指通过车载视频摄像机、图像存储器等设备采集和存储现场混装车生产作业过程图像的电子系统。

4 技术要求4.1 工作环境4.1.1工作环境温度范围:-30℃~+55℃。

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解决方案

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解决方案

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解
决方案
一、方案概述
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铁路道路、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因此民爆产业被称为“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

民爆行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被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之一,在看似高度监管的行业里,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为了提高民爆行业的安全系数,国家在政策上全国推广“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对实现“十二五”民爆行业两化融合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验收应作为现场混装车建设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验收。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得给予安全生产许可。

二、方案亮点
突出方案的比较优势和技术创新,以关键词或要点方式提出,一般3到5点为宜。

数据自动采集系统:
1. 混装车动态信息实时监控
2. 自动采集、存储生产数据
3. 数据准确、可靠,计量误差小于2%
4. 定时数据上报。

5. 生产信息以3DES算法加密、解密。

6. FTP文件传输协议自动上报数据
数据交换系统:
1. 生产数据汇总,自动上报数据
2. 无人值守,自动开启、发送数据
3. 故障断电数据可自动保存、自动恢复、自动补发
4. 卫星定位系统:自动定位、自动授时
车载视频监视系统
1. 存储视频图像90天备查
2. 支持丰富的视频控件
三、系统架构。

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引言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是一项关键的技术,用于对炸药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追踪。

为了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文档,规范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文档旨在为系统管理员和操作人员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和安全措施。

2. 系统概述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由硬件设备、通信网络和软件系统构成,其中包括车载装置、监控终端、远程监控中心等关键组件。

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实时位置追踪、动态状态监测和违规报警等。

本文档重点关注系统操作和安全技术措施。

3. 系统操作规程3.1 登录系统在启动系统之前,操作人员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并登录系统。

登录过程包括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以及进行各种验证操作,如指纹验证。

登录成功后,操作人员将获得相应的权限,并可以继续进行后续操作。

3.2 实时位置追踪系统提供实时位置追踪功能,可以通过在监控终端上显示车辆的实际位置,即时了解车辆的行驶状况。

在进行实时位置追踪前,操作人员需要选择相应的车辆,并启动追踪功能。

在追踪过程中,系统会不断更新车辆的位置信息,并在地图上实时显示。

操作人员需要根据系统提供的实时数据,进行车辆的监控和控制。

3.3 动态状态监测系统还提供了动态状态监测功能,可以对炸药车辆的各项状态参数进行监测和检测,如车速、温度、湿度等。

操作人员可以在监控终端上查看车辆的状态信息,并设置相应的阈值。

一旦车辆的状态参数超过设定的阈值,系统将自动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

3.4 违规报警处理当系统检测到炸药车辆存在违规行为时,如超速、异常行驶等,系统会自动触发违规报警机制。

操作人员需要及时处理违规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处理措施可以包括停车、发出警告信号、通知相关部门等。

操作人员在处理违规报警时,需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并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

4. 系统安全技术要求4.1 数据加密和传输为了保护系统的数据安全,系统需要采用先进的加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

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在准东煤矿的应用

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在准东煤矿的应用

科技应用12 2015年8期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在准东煤矿的应用张志文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 230002摘要: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研发了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该系统可实现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炸药车生产数据和作业地理位置信息实时采集、存储、定时传输,以及采集、存储现场作业视频图像的信息化系统,适用于露天作业现场混装炸药车。

关键词:混装车;信息系统;应用中图分类号:TQ560.5;TP2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780(2015)08-0012-021 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组成及功能主要用于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炸药车生产数据和作业地理位置信息实时采集、存储、定时传输,以及采集、存储现场作业视频图像的信息化系统,可实现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信息监控,适用于露天作业现场混装炸药车。

1.1 系统组成说明系统总体结构框图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系统主要用于民爆行业现场混装车的车载动态监控,是实现现场混装车生产工艺过程的自动控制以及生产数据、作业地理位置信息、现场生产作业视频图像等关键信息的采集、发送与存储等功能的信息化设备。

该系统硬件设备主要由现场混装车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交换系统以及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组成。

1.2 系统主要功能(1)自动采集并存储生产数据、地理位置信息、生产作业视频。

(2)自动判断现场混装车正常生产和标定状态,防止信息误采。

(3)有效防止现场混装车生产过程中的漏采和不采现象。

(4)自动控制现场混装车生产工艺过程,并可显示生产过程中压力、流量、温度等参数。

(5)主要设备之间具有安全联锁保护,并具有输药泵超压、乳胶基质超温、断料等报警功能。

(6)可自动计量混装炸药生产量数据,并显示历史总生产量与当天生产量。

(7)具有防止生产信息误报、漏报功能。

(8)数据能安全、可靠上传至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的信息管理平台。

(9)自动定时无线方式上传数据。

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总则为确保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用性,规范系统的操作行为,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使用者。

二、系统准入规定1、使用者需如实填写系统准入申请表,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信息。

2、使用者需至少具有炸药车的使用资格和正式的授权。

3、使用者需经过安全技术人员的审核和确认方可进入系统。

4、系统准入者须接受相关保密协议的约束。

三、安全操作规范1、使用者应当遵循安全操作流程,保持主动防范意识,杜绝任何可能对系统造成威胁的行为。

2、使用者应当自觉将有关操作行为记录,包括登录、退出等。

严禁使用他人的账户。

3、使用者不得篡改系统设置,不得伪造信息数据。

4、对于涉及密码和机密信息的操作,必要时需进行身份验证。

5、使用者应当定期更换密码。

如发现密码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密码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6、使用者在无关操作后应当及时退出系统,保证系统使用安全。

四、信息传输安全规范1、使用者在数据传输过程中应当注意个人隐私的保护,在公共网络环境下不使用明文传输。

2、使用者不得在系统中收集、处理敏感信息。

如有需要,需经过系统管理员的授权。

3、对于数据传输中包含的敏感信息,应当采取相应的加密手段。

4、使用者应当避免在不安全的环境下操作系统,如遇到网络攻击等行为,应当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五、应急响应规范1、对于任何可能对系统造成威胁的情况,使用者应当立即报告系统管理员,并采取应急措施以避免或减轻可能的危害。

2、如遇到系统安全事件,使用者应当配合系统管理员积极进行应急响应工作。

3、对于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的盗窃、损坏等行为,使用者应当配合相关安全机构进行调查取证。

六、管理规范1、系统管理员须定期审查使用者的操作记录,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系统管理员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安全建议。

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前言为了保障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本规程制定了系统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指导系统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管理、维护和监控,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防止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和故障,以此达到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一、系统部署安全1.在部署系统之前,确认设备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2.系统和网络设备必须采用最新的安全设备,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程序等方面进行最新的安全补丁打补丁。

3.系统接入网络前需要进行安全操作,关闭无用的服务,限制可访问的网络协议和端口等,并安装相关的安全软件。

4.确保系统的数据备份和灾备措施是完备的,数据备份存放位置必须严格保密。

5.需要对系统进行加密和身份认证,防止非授权的访问。

二、系统操作安全1.用户管理1.设置用户权限,按照职责分配权限,保证用户操作有限制。

2.根据安全要求对口令的复杂度和安全性进行强制约束,规定口令失效期,并进行定期更新。

2.日志管理1.定期对系统日志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处理。

2.日志记录需要包括用户登录、关键操作、异常行为等内容。

3.网络安全1.启用系统防火墙,定期对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和修复。

2.控制网络访问策略,禁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3.严格控制网络协议的使用和端口的开放,避免安全漏洞。

4.数据安全1.数据备份必须存储在安全的位置,不得使用明文存储方式。

2.定期对数据进行加密和备份,保证数据安全性。

3.对于敏感数据要进行访问控制,设置权限控制策略。

5.系统维护1.系统定期进行检测与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避免硬件故障。

三、应急管理1.确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保证应急响应机制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2.发现系统异常或安全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安全隔离、关停系统等,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对于系统故障或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排查和处理。

在处理之前,应留下相关日志和操作记录进行保留。

国6铵油车简介

国6铵油车简介

BCLH-15(G)系列产品说明一、公司简介山西惠丰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是国家民爆部门最早定点生产爆破装药机械的专业企业。

是国内首家引进美国埃列克(ireco)公司装药车全套生产技术并取得美方许可证,通过部级技术鉴定。

主要经营BCRH系列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BCLH系列现场混装粒状铵油炸药车、BCZH系列现场混装重铵油炸药车、乳胶基质运输车、液态硝酸铵运输车、BCJ系列井下现场混装炸药车、装药机、装药器、移动地面站、固定式地面站;环保车辆,特种改装汽车以及锅炉、压力容器等产品。

在装药设备方面,无论车上制乳、地面制乳、高温敏化、常温敏化、大直径输送、小直径输送等技术都已成熟多年,并可根据用户的现场生产需要进行设计生产制造。

具有特种行业的竞争优势,具有高新技术优势。

具有强大的不锈钢、铝合金等有色金属焊接加工能力,是国内一流的爆破装药机械研发中心,设计、制造能力在全国民爆行业中遥遥领先。

二、产品说明1.BCLH-15现场混装铵油炸药车1.1外形BCLH-15现场混装铵油炸药车外形1.2主要技术参数装载量:多孔粒状硝酸铵14.5t 柴油1t输药效率450kg/min计量误差±2%侧螺旋旋转角度180°外形尺寸长×宽×高9930×2500×3800汽车底盘ZZ1317N326GE1(国六)发动机最大功率:248kw2.BCLH-15G现场混装铵油炸药车2.1外形BCLH-15G现场混装铵油炸药车外形2.2主要技术参数装载量:多孔粒状硝酸铵14.5t 柴油1t输药效率300kg/min计量误差±2%顶螺旋旋转角度315°外形尺寸长×宽×高9930×2500×3800汽车底盘ZZ1317N326GE1(国六)发动机最大功率:248kw3.工作原理BCLH-15(G)型装药车需有一个地面站与其配套使用,地面站(如图2)包括:(1)柴油贮罐及泵送装置,将燃油送入车上油箱内,所需原料装入车后,装药车驶入爆破现场;(2)多孔粒状硝酸铵上料塔,把多孔粒状硝酸铵装入车上干料箱内。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2.08.23•【文号】工信部安[2012]402号•【施行日期】2012.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安[2012]4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应用管理,规范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生产管理秩序,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秩序,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决定开展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推广应用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推行科研、生产、爆破一体化模式是国家民爆行业鼓励发展的方向。

推行一体化模式,既可以降低民用炸药生产、运输、使用及储存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有利于社会公共安全;还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经济发展。

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和鼓励民用炸药生产、销售、爆破作业企业以及大型矿山企业等通过重组整合、延伸产业链,积极实施一体化发展,有效提升了民爆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但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虽然简化或取消了炸药敏化、装药及包装等环节,但其炸药基质的混制过程与传统的乳化炸药地面线生产方式十分相近,而从近20年发生的13起乳化炸药生产安全事故看,85%的事故发生在炸药基质混制环节,充分说明了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仍然是一种具有高危属性的生产方式。

需要从技术和管理等各个方面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近期在推广一体化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苗头:个别地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拟违法审批现场混装生产系统,部分未获民爆生产许可的单位出现了非法购买现场混装车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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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露天作业现场混装车用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GB 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T14048.1-2000 低压电器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16260-1996 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使用指南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
指用于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生产数据和作业地理位置信息实时采集、存储、定时传输,采集、存储现场作业视频图像的信息化系统。

3.2 装药控制系统
指用于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生产工艺过程以及自动实时采集生产数据功能的计量和控制装置。

3.3 数据自动采集系统
属于装药控制系统的一部分,可完成现场混装车生产数据及现场混装车作业地理位置信息的自动采集并自动传送至数据交换系统。

3.4 数据交换系统
指用于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生产数据、作业地理位置信息的存储、定时发送的电子系统。

3.5 车载视频监视系统
指通过车载视频摄像机、图像存储器等设备采集和存储现场混装车生产作业过程图像的电子系统。

4 技术要求
4.1 工作环境
4.1.1工作环境温度范围:-30℃~+55℃。

4.1.2 相对湿度:≤5~95% 无凝露。

4.1.3 环境大气压:55KPa~110KPa。

4.2 电源要求
4.2.1车载硬件电路采用直流电源,额定电压+24V ,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2 V~+36 V。

4.3系统设计要求
4.3.1 系统配置
4.3.1.1数据自动采集系统
1)具有生产数据采集控制器。

2)具有操作和显示的装置。

3)具有传送生产数据至数据交换系统的RS232/485、CAN或LAN 的接口。

4)防护级别不低于IP65并防腐(如放置在驾驶室内除外)。

4.3.1.2数据交换系统
1)具有通用技术的无线传输模块。

2)具有可保存生产数据的储存模块。

3)防护级别不低于IP65并防腐(如放置在驾驶室内除外)。

4)具有检测现场混装车生产位置信息的定位模块。

5) 具有功能扩展接口(推荐性条款)。

4.3.1.3 车载视频监视系统
1)具有图像采集、存储设备。

2)具有视频图像读出接口。

4.3.2 功能要求
4.3.2.1数据自动采集系统
1)现场混装车作业时(含调试),必须自动采集、存储生产数据,并提交数据交换系统处理。

2)数据应准确、可靠,计量误差不大于2%。

3)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应与装药控制系统同时启动和运行,具有防止数据漏采功能。

4)数据交换系统与数据自动采集系统通讯故障时,停止混装车生产作业。

5)炸药密度、标定值等参数设置范围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规程。

4.3.2.2数据交换系统
1)对数据自动采集系统提交的生产数据进行每日汇总,并以统一的数据格式每天定时自动发送至行业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并具有数据发送成功提示功能。

当现场混装车当天未生产时,也应发送数据为0的生产信息。

2)数据交换系统应达到无人值守,在无生产活动时也能够自动开启、发送数据。

3)生产数据保存不少于90天。

4)意外或故障断电应能将数据自动保存、自动恢复、自动补发。

5)生产时间内,每小时存储一个地理位置信息,并上报每天首次作业时数据交换系统开机时地理位置信息。

6)增加运行日志。

运行日志包括装药控制系统启动时间、结束时间以及故障记录。

7)能够显示现场混装车唯一性编码。

8) 采用卫星定位系统自动授时。

9)数据发送格式采用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

见附录1。

4.3.2.3车载视频监视系统
1)车载视频监视系统的存储视频图像应保存90天并备查,能够在有管理需求时上传至行业信息管理平台。

2)应采用广角防爆摄像机,视频图像应覆盖混装车输药管出口位置。

附录1
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
对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数据上报接口
数据上报接口采用数据文件方式,规则如下:
一、数据文件的文件名格式:
H X X 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 XX.dat
文件名长度为45位,分为六层,依次为:
1、大写字母“H”,用于标识文件为炸药混装车上报的生产信息数据文件。

2、炸药类型用1位大写字母标识。

“R”代表乳化炸药,“Z”代表重铵油炸药,“A”代表铵油炸药。

3、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研发单位用1位大写字母标识。

“S”代表山西长治,“B”代表北京矿院,“H”代表湖南金能,“O”代表奥瑞凯板桥,“Y”代表易普力,“G”代表贵州久联。

4、炸药混装车唯一性编码22位分为两层,依次为:
1)前二十位编码由《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系统》生成并分配,详细编码请登陆《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系统》查询;
2)后两位编码用于标识同种类型的炸药混装车。

示例:如果此类型的炸药混装车仅为1台,则后两位编码为01;如果此类型的炸药混装车为10台,则编码为01,02,03,…09,10。

5、数据文件生成时间14位,格式为YYYYMMDDHHMMSS。

6、随机数2位,00至99。

7、文件扩展名“.dat”。

二、数据文件的文件内容格式:
X 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 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文件内容分为七层,依次为:
1、炸药类型用1位大写字母标识。

“R”代表乳化炸药,“Z”代表重铵油炸药,“A”代表铵油炸药。

2、炸药混装车唯一性编码22位。

3、生产日期8位,时间格式是YYYYMMDD。

4、炸药生产量8位,单位公斤。

生产量不足8位,前补“0”。

5、生产地理位置信息:
1)混装车生产作业时(控制系统启动后)每60分钟记录一个位置信息;
2)每个生产位置的坐标精度为小数点后五位;
3)记录多个位置信息保存在车载系统中,并上报每天首次作业时数据交换系统开机时的地理位置信息;
4)每个生产位置以“$”作为首字母的标识,每个生产位置以大写字母记录经度和纬度的划分,即“E”东经、“W”西经、“N”北纬、“S”南纬。

示例:$E42.33456N32.56789
6、交换系统硬件唯一标识信息;
1)数据交换系统硬件唯一标识信息为数据交换系统处理器CPU 唯一编号、储存器唯一编号或其它硬件唯一编号;
2)要求硬件唯一标识信息为ASCII码可见形式的字符,字符长度不固定,最大不超过100个字符;
3)硬件唯一标识信息以“%”作为首字母标识。

示例:%YZ-0GC5-000001-00101111-012910
7、炸药混装车车辆识别号码信息:
车辆识别号码信息以“&”作为首字母标识。

示例:&44A4BB0591*******
三、炸药混装车每天的炸药生产信息形成上报数据文件,文件内容以3DES加密算法加密,以文件传输协议的方式(FTP)自动传输到《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系统》。

四、炸药混装车至少每三天进行一次数据上报。

当日无生产时按生产量为数字零进行数据上报。

五、传输的FTP上传地址、用户名、密码以及加密算法的密钥另行通知炸药混装车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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