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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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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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厂的防汛管理工作,确保水电厂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电厂的防汛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厂防汛工作的目标是做到防灾减灾,确保水电厂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重视环境保护,将防洪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

第四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防汛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加强防汛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预防和监测第五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防汛监测体系,及时了解汛情、水情和水文数据,并建立相应的汛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六条水电厂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水情水文数据的分析和预测工作。

并依据预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七条水电厂应当定期检查维护水电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以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第八条水电厂应当对水库库容、泄洪能力、泄洪作业程序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泄洪工作的有效且安全。

第三章应急处置第九条水电厂应当编制防汛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等内容。

第十条水电厂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

第十一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联络机制,与上级、下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协同行动。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水灾情况,水电厂应当立即组织应急响应,按照预案部署人员,调动装备,进行灾情评估和抢险救援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水电厂应当定期检查维护水电设备和防洪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防护功能。

第十五条水电厂应当加强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水电厂应当建立灾后总结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防灾减灾的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水电厂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399号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防汛工作,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汛工作是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公司系统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所辖发供电设施和建设工程的安全度汛;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抗洪抢险,保证抗洪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的电力供应。

第三条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防汛工作实行企业主要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辖(含所属、代管)单位。

第二章防汛工作职责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所属单位实施。

(二)接受国务院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完成交办的防洪抢险救灾任务。

(三)负责制定公司有关防汛工作的规程、规定。

(四)负责组织国家电网公司的防汛工作,参与重大防汛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七条区域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一)在国家电网公司及流域防汛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辖省级电力公司和所辖单位的防汛工作,对所辖单位防汛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

(二)负责所辖单位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制定防汛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负责对所辖发供电企业电力设施重大缺陷和异常情况组织鉴定,落实处理措施,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负责审查直属、代管水电站年度洪水调度方案和工程度汛措施,按有关规定报批或审批。

(五)汛前,组织对所辖单位的防汛检查。

汛期,加强水库调度和防汛协调,及时汇总所辖省级电力公司和所辖单位抗洪、抗台风、抗暴雨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损失情况。

2024年水电厂防汛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水电厂防汛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水电厂防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防汛工作,保证电厂财产的安全,根据《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及《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

第三条防汛任务:确保凌津滩大坝、发电厂房安全渡汛。

第四条防汛目标:遇工程设计洪水不垮坝、不漫坝、不水淹厂房。

对于超标准洪水采取应急抢险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第五条防汛工作的重点是确保防汛电源、排水系统、泄洪闸门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防汛通信系统的稳定运行;精心作好洪水预报、调度及大坝安全监测工作;采取一切措施严防水淹厂房事故发生,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厂属各单位和全厂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家属都有维护防汛设施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防汛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防汛机构:(一)厂部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并下设防汛办公室、防汛抗洪抢险队。

(二)厂防汛领导小组: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任组长,副厂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防汛办公室设安全生产部,正副主任分别由安全生产部主任、副主任及水工船闸工区主任担任。

成员由水工船闸专责工程师、水工观测、泄洪系统等岗位负责人组成。

(四)根据防汛抗洪抢险的需要成立防汛抗洪抢险四个预备队。

分别组成如下:发电抢险队正副队长由发电运行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发电运行工区全体成员;检修抢险队正副队长由五强电力和新光电力负责人、电气维护工区、机械维护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电力检修全体成员、电气维护、机械维护人员;水工抢险队正副队长由水工船闸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水工、船闸工区全体成员;后勤供给队正副队长由厂综合部、凌津滩车队负责人、后勤专责担任,成员为综合部管理人员、生活服务、医疗、运输、等岗位成员组成。

第八条防汛领导小组职责:(一)厂防汛领导小组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单位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和领导全厂的防汛工作。

水电站防汛工作检查大纲

水电站防汛工作检查大纲

水电站防汛工作检查为加强水电厂的防汛管理,使防汛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水电厂安全度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原能源部《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及《福州电监办关于2009年大中型水电站防汛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对本厂防汛工作进行检查:1 检查建立健全防汛组织与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1.1 防汛组织健全,建立健全以行政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和抗洪抢险队。

1.2 防汛任务明确,指定当年防汛工作目标、计划和预案。

1.3 防汛责任落实,各级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

2 检查防汛规章制度是否健全2.1 上级有关部门的防汛文件齐备。

2.2 防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

2.3 汛期值班制度。

2.4 汛期灾情报告制度。

2.5 防汛物资管理制度。

2.6 防汛工作奖惩办法。

2.7 五规五制(水务管理规程、水工观测规程、水工机械运行检修规程、水工维护规程、水工作业安全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检查制、大坝检查评级制、报汛制、年度防汛总结制)。

上述规程制度是否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做了修订。

3 检查洪水调度方案和度汛措施制订情况3.1 设计防洪标准内的洪水调度方案(包括汛限水位、调洪水位、下泄流量、闸门开启顺序等)。

3.2 超标准洪水的防洪调度预案(包括洪水调度方案、工程措施、组织措施、物资贮备及运输方案、人员转移方案等)。

3.3 梯级水电站水库联合调度方案。

3.4 水电厂汛期经济运行方案。

3.5 水文气象预报方案。

3.6 防御局地暴雨、支沟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措施。

3.7 防御水淹厂房的措施。

3.8 防御泄洪雾化影响的措施。

上述方案和措施应按主管单位规定时间报上级单位审批或备案。

4 检查水库上下游调查工作4.1 汛期要对库区进行调查,掌握坍岸、滑坡及其它不利于水库安全运行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有重大问题的及时报上级主管单位。

4.2 汛前是否了解水库下游主河道行洪能力变化情况,并报上级主管单位。

电力公司防汛自查报告

电力公司防汛自查报告

电力公司防汛自查报告为全力做好防汛工作,电力公司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电力公司防汛,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电力公司防汛自查报告范文(一)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防控及应急处理体系,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我们结合电力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在我公司热电厂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并将自查活动分为学习宣传、自查自纠、汇总整改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现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一)学习宣传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础。

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

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供电企业防汛工作检查大纲(试行)》、《火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试行)》和《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试行)》的通知国电发[2001]148号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公司,中电国际,国电电力,乌江公司,黄河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力公司防汛工作,提高公司系统各单位防汛工作管理水平,在总结近年来防汛检查经验的基础上,指定了《供电企业防汛工作检查大纲(试行)》、《火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试行)》和《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试行)》,现颁发实施,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

附件:1.供电企业防汛工作检查大纲(试行)2.火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试行)3.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试行)二OO一年三月十五日附件3: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试行)为加强水电厂的防汛管理,使防汛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水电厂安全度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原能源部《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大纲:1 检查建立健全防汛组织与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1.1 防汛组织健全,建立健全以行政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和抗洪抢险队。

1.2 防汛任务明确,指定当年防汛工作目标、计划和预案。

1.3 防汛责任落实,各级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

2 检查防汛规章制度是否健全2.1 上级有关部门的防汛文件齐备。

2.2 防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

2.3 汛期值班制度。

2.4汛期灾情报告制度。

2.5 防汛物资管理制度。

2.6防汛工作奖惩办法。

2.7 五规五制(水务管理规程、水工观测规程、水工机械运行检修规程、水工维护规程、水工作业安全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检查制、大坝检查评级制、报汛制、年度防汛总结制)。

上述规程制度是否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做了修订。

3 检查洪水调度方案和度汛措施制订情况3.1 设计防洪标准内的洪水调度方案(包括汛限水位、调洪水位、下泄流量、闸门开启顺序等)。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防汛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电力企业防汛工作检查大纲》等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规范了防汛管理的组织与职责、防汛值班、防汛措施、防汛安全检查、防汛设施及物资管理、通信报汛及应急救援、防汛总结、监督与检查等内容。

第三条发电引水建筑物按引水系统分为一个主体,主要内容包括拦污栅、进水口、闸门启闭机、闸门室及闸墩、引水钢管等。

第四条防汛工作是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关系安全运行、发电效益,以及水库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电厂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所管理的发电设备、设施、水工建筑等安全度汛,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行,积极组织和参加抗洪抢险。

第五条防汛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防汛工作在组织上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并按属地原则接受当地有管理权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电厂汛期不得擅自在汛限水位以上蓄水或运行,汛期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的运用,必须服从有管理权的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电厂。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八条电厂成立防汛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各专业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一)全面领导防汛工作,确定工作目标;(二)审批防汛工作小组织机构和防汛岗位责任制;(三)主持召开防汛会议,布置防汛任务,指挥电厂防汛抢险工作;(四)审核、签发防汛有关文件、上报材料及命令;(五)对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九条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生产营运部,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年度防汛工作计划、防汛工作目标,于4月15日前上报防汛工作小组审批,4月30日前报神华四川备案,并组织实施;(二)制定防汛岗位责任制、防汛值班表,修订完善电厂防汛应急预案等;(三)编制“年度汛前工作要求”,并组织实施;(四)按防汛检查大纲的要求,汛前完成对电站生产、生活区域的防洪检查和措施的落实;(五)负责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试验、维修等工作,保证防汛所需物资的供应;(六)负责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和防汛工作总结并上报防汛工作小组。

电力集团公司防汛工作规定

电力集团公司防汛工作规定

集团公司防汛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电力设备和设施安全度汛,根据《电力法》、《防洪法》、《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各发电企业。

第三条防汛工作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团公司系统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所管理的水工建筑物、发电设备、设施安全度汛;坚持防汛、抗旱并举,确保防洪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积极配合地方抗洪抢险,做好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的防汛工作实行各级行政正职负责制,各企业的行政正职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防汛工作,并按属地原则接受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调度和指挥。

第二章防汛工作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关于防汛工作及大坝妥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其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实施;(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发电企业防汛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组织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三)及时掌握、报告汛情和防汛工作情况,接受和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防汛工作的统部署和指令,完成交办的防洪抢险救灾任务;(四)审查集团公司系统水电站年度洪水调度方案和工程度汛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报批或审批;(五)负责组织集团公司系统的防汛工作,参与重大防汛事故的处理工作,组织事故后的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六)对集团公司直属发电企业的水工建筑物重大缺陷和观测异常报告,负责组织鉴定,落实处理措施;(七)对集团公司系统防汛工作进行总结、交流、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的职责(一)在集团公司和有关防汛指挥机构领导下,做好发电企业的防汛组织工作;(二)组织制定防汛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并对所管理的发电企业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三)负责对所管理的发电企业的水工建筑物、电力设备、设施的重大缺陷和异常情况组织鉴定,落实处理措施,及时向集团公司和相关部门报告;(四)审查所管理水电站年度洪水调度方案和工程度汛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报批或审批;(五)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汛前组织对所管理发电企业的防汛检查;汛期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所管理发电企业抗洪、抗台风、抗暴雨的抢险救灾工作和损失情况;汛后组织防汛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六)组织对所管理发电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和事故后的生产恢复工作;(七)对所管理电厂的防汛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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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
为加强水电厂的防汛管理,使防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水电厂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大纲。

1 检查建立健全防汛组织与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
1.1 防汛组织健全。

建立健全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和防汛抢险队。

1.2 防汛任务明确。

制定当年防汛工作目标、计划和预案。

1.3 防汛责任落实。

各级防汛工作岗位责任明确。

2 检查防汛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2.1 上级有关部门的防汛文件齐备;
2.2 防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汛期值班制度、汛期灾情报告制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齐备,并及时做了修订。

2.3 五规五制(水务管理规程、水文观测规程、水工机械运行检修规程、水工维护规程、水工作业安全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检查制、大坝检查评级制、报汛制、年度防汛总结制)齐全、有效。

3 检查洪水调度方案和度汛措施制订情况
3.1 设计防洪标准内的洪水调度方案(包括汛限水位、
调洪水位、下泄水位、闸门开启顺序等)。

3.2 超标准洪水的防洪调度预案(包括洪水调度方案、工程措施、组织措施、物资贮备及运输方案、人员转移方案等)。

3.3 梯级水电站水库联合调度方案,水电站汛期经济运行方案,水文气象预报方案。

3.4 防御局域暴雨、支沟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预防措施。

4 检查水库上下游巡查工作
4.1 汛前对水库进行巡查,掌握坍岸、滑坡及其它不利于水库安全运行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有重大问题的及时报上级主管单位。

4.2 汛前了解水库下游主河道行洪能力变化情况,并报上级主管单位。

5 检查汛期大坝观测情况
5.1 汛前是否已对大坝进行详细检查(表明混凝土裂缝、渗漏、冻融、坝基坝肩及边坡稳定、下游冲刷变化情况等)。

5.2 是否已对大坝观测资料进行整编分析(变形及扬压力、渗漏量等)。

5.3 有无高水位观测方案(包括加密监测次数及增加项目等)。

5.4 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大坝注册和大坝安全定期检查。

6 检查泄洪设施维护与运行工作
6.1 对所有泄洪设施是否已进行汛前检查与维护。

6.2 所有泄洪设施是否有独立、可靠的备用电源。

6.3 汛前是否对泄洪闸门进行了启闭试验,有问题的是否已做
处理。

7 检查报汛、通信设施维护及调试工作
7.1 通信设施和通道是否进行了全面检查、维护与调试。

7.2 利用地方电台报汛的,汛前是否已同地方水文气象及邮电部门签订了报汛合同。

7.3 有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汛前是否按规定对系统进行了检查调试,有问题的是否进行了处理。

7.4 建成水库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汛前是否按规定对系统进行了全面调试,有问题的是否进行了处理。

7.5 有水文气象观测设备的,汛前是否按规定对系统进行了全面调试,有问题的是否进行了处理。

8 检查汛前机电设备检修工作
8.1 汛前机组检修工作是否完成。

8.2 变电站及有关设备的汛前检修预试工作是否完成。

8.3 是否对有缺陷设备(特别是 III 类设备)制订了汛期安全运行措施。

8.4 汛期稳发、满发电措施是否落实。

9 检查水工建筑物运行及水毁工程情况
9.1 检查水工建筑物加固工程汛前施工情况、安全度汛措施是否落实。

9.2 检查水毁工程修复情况。

9.3 检查水工建筑物运行评级情况,对III类水工建筑物要做出汛期运行事故预想及险情处置方案。

10 汛物资预后勤保障
10.1 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建立台帐并专项保管。

10.2 防汛交通与通信工具应确保在汛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0.3有足够的生活物资和医药储备。

11 检查与地方和其它部门协调防汛工作情况
11.1 接受当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指挥,及时了解防汛整体部署,取得支持。

11.2 掌握气象和水情信息。

11.3 按规定建立水库放流时与当地政府防汛指挥部门及上游的联系方法。

11.4 在建工程的电站运行水电厂汛期应以业主负责的联合防汛指挥部,并明确各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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