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定性以及监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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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的政策监管

P2P的政策监管

P2P的政策监管P2P的政策监管有哪些?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新兴的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应合理地设置业务边界。

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要明确四条边界: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资金池模式,即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

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行为,为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

而第三类则是指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或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卷款潜逃。

相关阅读:主要功能P2P其中P是英文peer的意思。

主要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

客户对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另一个是需要贷款的客户。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P2P小额借贷逐渐由单一的线下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并行,随之产生的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了P2P小额信贷服务。

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这种借贷方式来缓解人们因为在不同年龄时收入不均匀而导致的消费力不平衡问题。

经营模式非保本平台它对投资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单笔坏账风险需由投资人自己承担,高风险的同时收益率也比较高。

保本平台网贷公司愿意保障投资人本金安全,甚至愿意赔付全部利息。

交易模式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

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P2P平台作为信息和撮合中介,平台本身不吸储,不放贷,不能作为资金池,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部分有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部分去担保化。

p2p网贷法律监管研究

p2p网贷法律监管研究

p2p网贷法律监管研究P2P网贷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个人对个人的借贷行为。

这种借贷模式在中国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简便、灵活的投资方式,也为个人借款者提供了更多借款选择的机会。

P2P网贷市场也存在着一些监管漏洞和法律风险,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P2P网贷平台应注册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当前,在中国,P2P网贷平台运营的主体为公司,需成立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备案登记等相关许可证件。

这样可以确保平台具备合法的运营资质,有责任和义务对借贷行为进行监管。

P2P网贷平台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

平台对借款人的身份、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等进行审查,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和信用评级。

对于借贷行为存在风险的项目,应提醒投资人注意,并设置适当的风险准备金。

P2P网贷平台应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平台应向投资人提供真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借款人信息和运营数据。

平台应公开披露自己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措施等,以增加投资人对平台的信任度。

对于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应明确其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应明确规定借贷合同的要素、借款利率的上限、逾期还款的处理等。

对于违约行为和恶意拖欠债务的借款人,应加大处罚力度,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有必要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机制。

目前,中国监管P2P网贷的机构较为分散,导致监管效果不理想。

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机制,能够更好地监管和规范P2P网贷市场,防范和化解风险。

随着P2P网贷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其法律监管亟待加强。

需要明确合理的法律框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整个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P2P网络借贷监管政策

P2P网络借贷监管政策
未来监管将更加注重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管理能力,包括风 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等方面。
强化信息披露
监管机构将加强对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的要求,确保投资者 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
限制杠杆率和资本充足率
为了降低平台风险,监管机构可能会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杠杆率 和资本充足率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信用惩戒
03
对于违规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及其从业人员,监管部门可以将其
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
04
P2P网络借贷监管政策实施效 果
监管政策实施情况
监管机构设立
设立了专门的P2P网络借贷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 。
监管制度建设
建立了P2P网络借贷监管制度,明确了监管原则、目标和手段。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合理的监管政策引导 P2P网络借贷行业规范发 展,推动普惠金融和金融 科技的创新发展。
监管政策对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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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业发展
监管政策的出台将促使P2P网络借贷行业更加规 范、透明和健康,减少不良平台的出现和违规行 为。
提高行业门槛
监管政策将提高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准入门槛, 减少行业内的竞争压力,有利于优质平台的发展 。
监管科技的应用与发展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
监管科技将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P2P网络借贷平 台进行实时监测和风险预警,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技术可以用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交易记录和信息 存储,增强数据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云计算和分布式账本技术
云计算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提高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 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及法律监督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及法律监督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及法律监督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代表,近几年发展迅速,为调节信贷市场的不平衡提供了新的途径。

与此同时,其也存在着技术、信息泄露等风险,鉴于此我们应当建健全的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进行行业自律。

标签:P2P网络借贷;风险;法律监督2013年被稱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涌现了以阿里巴巴公司的“余额宝”为代表的一批金融产品,成为网络上最热门的话题及金融投资产品。

随后腾讯公司推出的“微信抢红包”又风靡一时。

这些都让金融这一高冷概念开始走进千家万户。

其中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发展迅速的代表,2014年1至5月,全国新增网货平台220家,而在这期间,已经有45家P2P平台跑路。

这些产品蕴含着重大风险,容易引起群发事件,给人民的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甚至给我国金融制度带来不可估量的破坏,从而对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所以2014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为此2014年11月5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发布了修订后的小额信贷信息中介机构(P2P)行业自律公约,2015年P2P网络借贷将是机遇与风险并存的一年。

P2P网贷平台是指个人或法人通过独立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相互借贷,即由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

此运作模式,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网络平台只能是居间人,只给投融资方提供签订借款合同的机会和信息,不能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不能提供担保,也不能用自有资金放贷。

就我国目前而言,国内的P2P网络借贷模式主要有五种,一是纯线上交易平台模式(拍拍贷),即网络借贷平台不介入借贷双方的借贷关系,平台不提供担保。

二是平台保证模式(人人贷),即网贷平台通过自有资金垫付还款或从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中提取一定费用放入风险备用金账户,用于保证出借人借用资金的安全。

三是线下债权转让模式(宜信平台),即网贷平台提前在闲暇与借款人达成借款协议,之后将债权进行拆分组合,包装成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再次销售给出借人。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实践与监管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实践与监管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实践与监管第一章、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定义与历史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种新兴的融资形式,它通过互联网平台连接投资者和借款人,从而使得借款人能够以相对较低的利率获取资金支持,而投资者则可以获得理想的投资回报。

P2P网络借贷在中国的发展历史比较短,最早的平台出现于2012年,但是由于其独特的优势和强大的市场需求,它迅速得到了用户的认可和市场的关注,各类网络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第二章、P2P网络借贷的特点和优势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特点有很多,首先,它通过互联网平台连接投资者和借款人,消除了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繁琐流程,使得借款人能够以相对较低的利率获取资金支持,同时投资者也可以获得高于传统投资渠道的回报。

其次,P2P平台模式具有高效、公开的特点,能够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为社会各界带来新的融资渠道。

此外,相对于传统银行,P2P借贷平台的用户群更具多样性,包括了居住在乡村的小微企业、创业者、个体工商户等,这使得P2P网络借贷具有更广泛的社会价值。

第三章、P2P网络借贷行业监管的现状和发展P2P网络借贷行业始终处于监管的尴尬境地,既要支持其快速发展,又要防范其风险。

中国P2P行业的监管从最初的无序无章,到针对底层平台的监管,再到后来的全面规范,在监管逐渐规范化的同时,整个行业也由过去的高速增长的状态逐渐转为减缓增长态势下的良性发展。

而具体而言,P2P行业的监管主要包括注册备案、业务规范、风险提示、信披、抵押物质押、资金存管等方面的监管。

第四章、P2P网络借贷行业的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在合规经营方面,P2P平台应该在业务规范、风险提示、信披和抵押物质押等方面加强合规经营,保证平台业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平台应该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能够识别、评估、控制不同方面的风险。

其次,平台应该坚持合规经营、不断完善自我监管,加强风险提示与普及投资知识。

论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性质及监管

论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性质及监管

方 面,我 国关于 P 2 P网贷平 台的立法不足 ,尚未对 P 2 P网络借贷 平台进行 明确定性 ,使其运营缺乏合法依据 。 目前我 国涉及 网络借贷 的 法律规定 主要有 《 合同法》 ,中国人 民银行发布 的 《 贷款 通则》 以及相 关 司法解释 ,但有关于 网贷平台的法 律规定几近空 白。P 2 P网贷平台在 我 国一般注册为 电子商务 、金融咨询 、投资服务类公 司,而线上担保模 式和线 上线下结合模 式 的 P 2 P网贷平 台的业务 已经 明显超 出其 注册范 围, 不具有金融机构资格却从事相关融资业务 ,如果不对 网贷平台性质 进行界定 ,该类平 台的运营缺乏适当的法律依据 ,可能会 因涉嫌违法行 为受到制止 ,这使 P 2 P网贷平台面临很大 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 ,立法 缺失容易使 P 2 P网贷平 台诱发违法行 为。首先 ,因为 P 2 P网贷平 台依托 互联网 ,具有虚拟性和 隐蔽性 ,出借人的资金通过第 三方 平台到达借款 人账户 ,从 而加大 了追踪资金流向的难度。出借人容易利用 网贷平 台进 行洗钱 。其次 ,若 网络平台 内部控制程序失效 、网站工作人 员疏于 自律
性 质。 ( 三 ) 线 上 线 下结 合 模 式
是P 2 P网贷平 台监管主体不明。在英 国,英格兰银行下设 了金融 行为监管局 ( F C A)作为 P 2 P网贷平台的主要监管部 门。美国确定 由美 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S E C )作 为其主要监管部 门。在我 国,P 2 P网贷平 台运营中涉及 到借贷 、清结算 、个人 征信建设 、非金 融机构融 资行 为 、 洗钱风险 、系统风险等问题 ,其 中许多问题理应受到央行 或银监会 的监 管 ,但 目前央行 和银监会都未将 P 2 P网贷平 台纳入其监管范畴 。各机构 对于 I ) 2 P网贷平 台的实质监管却都持观望态 度 , 这使得 P 2 P网贷平台的 发展面临政策风险。因此 ,明确 “ 谁来 管” 是规范 P 2 P网贷 平 台发 展 的首要监管步骤。 二是对 P 2 P网贷平 台尚无相应的监管措施。英美两 国根据其认定 的

p2p监管细则

p2p监管细则

p2p监管细则P2P(点对点)网络借贷监管细则一、引言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然而,由于平台风险和监管缺失等问题,P2P网络借贷市场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升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规范性发展,本细则制定了一些监管要求,以加强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

二、监管对象和主体责任1. 监管对象:凡在中国境内从事P2P网络借贷活动的平台,即以互联网为基础,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借款人与出借人直接借贷的平台。

2. 主体责任:P2P网络借贷平台应主动履行自律管理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加强系统建设和风险控制,确保平台运营安全、公正、透明。

三、运营要求1. 注册登记:P2P网络借贷平台应依法在相关机构完成注册登记手续,获得合法经营资格。

2. 公开透明:平台应向借贷双方公开平台运营信息,包括平台规则、借贷项目信息、收费标准等。

3. 风险评估与管理:平台应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对每笔借款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4. 资金存管:平台应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资金存管机制,确保借贷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进行资金结算和清算。

5. 信息披露:平台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风险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合规运营1. 合规审查:平台应开展合规审查,确保借贷项目合法、合规。

对于贷款利率、借贷方式、借贷期限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 反洗钱管理:平台需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制度,对资金来源和去向进行监测和调查,并配合相关机构的防范洗钱工作。

3. 风险准备金:平台应依法规定设立风险准备金,用于应对借贷项目出现风险时的应急处置。

4. 隐私保护:平台应合规收集用户信息,并保证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五、监管措施1. 监管部门应及时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2. 对于违反规定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整改,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问题及建议

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问题及建议

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问题及建议p2p网络借贷平台,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

p2p借贷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正式的中文翻译为“人人贷”,主要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

客户对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另一个是需要贷款的客户。

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的金融模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p2p小额借贷逐渐由单一的线下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并行,随之产生的就是p2p 网络借贷平台。

一、p2p借贷平台基本流程和经营模式(一)基本流程各网络借贷平台的运作不尽相同,但基本流程大致相同。

第一步,参与网络借贷的人首先要在网站上进行注册;第二步,借款人决定借贷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还需要提供详尽的个人财务状况说明,并向网站提出申请;第三步,平台对借款人进行审核;第四步,借款人在网站上发布借款信息,约定借款期限、最高年利率以及资金筹措期限,发出借款的邀约;第五步,有意放款的出借者用自有资金进行全额或部分投标,但投标年利率不能高于约定的最高值;第六步,在资金筹措期满后,如果投标资金总额达到或超过借款人的要求,则全额满足最低年利率资金中标;如果资金筹措期满仍未能集齐所需资金,该项借款计划流标。

第七步,借款成功后,网站自动生成电子借条,借款人按每月还款方式向放款人还本付息。

(二)运作模式当前网络借贷平台的运作模式,主要有无担保线上模式、有担保线上模式和线下模式三种。

无担保线上模式以拍拍贷为代表,平台作为线上服务的居间人,属于单纯的网络中介,只负责制定交易规则和提供交易平台,不负责交易的成交以及贷后资金管理,不承担借款人违约带来的损失,对出借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有担保线上模式下,网贷公司不再是单纯的中介:一方面网贷公司对出借人的资金提供担保,另一方面也重视贷后资金的管理,同时扮演了担保人、联合追款人的复合中介角色;线下模式下的网贷公司多由传统的民间借贷发展而来,网络只是一种宣传渠道,旨在吸引出借人和借款人到公司洽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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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定性以及监管方法作者:张皓威
来源:《中国经贸》2016年第04期
【摘要】文章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定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方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定性;监管方法
一、前言
现阶段,计算机技术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一种依托于互联网的网络借贷平台营运而生,即P2P网络借贷平台。

但是,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征信体制不完善、缺乏监管等问题,导致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运行的过程存在许多问题,亟待采取各种有效的监管方法进行处理。

因此,文章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定性以及监管方法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定性分析
P2P,是Peer-Peer或者Person-to-Person英文的简称,P2P网络借贷平台指的网络安排的一个或者多个个人借钱给一个或者多个其他人的交易平台,是一种新型民间金融表现形式的网络平台,逐渐的成为调节信贷市场供需失衡关系的一种新型方式。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P2P网络借贷平台属于网络信贷性质的中介机构;根据《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P2P 网络借贷平台属于第三方信息咨询机构;根据《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P2P网络借贷平台属于信贷服务中介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P2P网络借贷平台通常为有限责任公司。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的特殊属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P2P网络借贷平台并没有创建明确的规范或者标准,其交易方式与经营模式都是由机构自身决定的;其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贷并没有担保,属于一种信用交易,存在一定信用风险;其三,P2P网络借贷平台仅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一个交易平台,并不会参与到借贷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因此也不需要撑到还款责任;其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范围相对较大,达成交易的要求相对较低。

上述四种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借贷双方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居间关系;其二,借贷双方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委托关系;其三,出借人和借贷人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方法分析
1.明确监管原则。

在进行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时,应该充分的利用市场的灵活性,这样能够显著的提高参与金正,同时还能够从风险防范的角度,进一步的细化各种制度。

为了防止
出现过度监管的现象,还应该坚持辅以适当的包容性监管、差异性监管等方式,这样有利于金融创新,进一步的促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创建科学的征信体制。

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个人信用报告主要适用于我国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并不是合法的使用者。

对此,为了保证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健康发展,应该顺应时代,创建科学的征信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应该创建科学、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在网络借贷行业内部创建一套完善的信用评价标准,同时创建完善的黑名单互换机制;其二,应该创建科学的信用惩罚机制,这样能够让所有的客户都加强自身的信用建设,并在利益平衡之中做出更加正确的选择;其三,应该尽快的实现外部征信系统和内部征信系统的对接,这样能够尽快的实现各个行业信用信息的交流;其四,还应该加强对用户隐私的保护。

3.实现P2P网络借贷平台资金的全面托管。

现阶段,P2P网络借贷平台中存在商业诈骗、非法集资等现象,增加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借贷风险。

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委托专门的托管机构对P2P网络借贷平台中所有账户的资金进行专营专管,采用这种方式P2P网络借贷平台仅仅只能对平台的账户信息进行查看,但是没有权利进行更改或者随意调动资金,同时,委托机构还有向社会、投资者定期发布资金托管报告以及对资金进行监管的义务。

依靠托管机构对
P2P网络借贷平台资金的来源、结算以及归属等进行全面的监管,这对于相关部门对社会融资的监管和统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还应该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破产之后,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的资金属于贷款人所有,并不能用于偿还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的债务。

4.强化行业自律。

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创建必要的自律性组织,撑到警示责任、道义监督的职责,以此不断的提高财务数据的透明度。

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明确、合理的界定自身的业务范围,并合理的切割对其运营的关联性。

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本质是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借贷或者交易平台,因此,应该尽可能的保证自身的透明性与自律性,不能过分的介入到其他行业的业务中。

因此,行业协会必须要求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消费者投资之前,明确的告知消费者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且对于存在的利弊给予一定的建议与指导,让消费者具有识别风险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此外,P2P网络借贷平台还应该加强和独立意见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例如,和第三方机构的合作,进行交易资金的结算,同时聘请审计机构对交易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既能够保证账目信息的公开性,又能够防止出现坏账等风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兴事物,虽然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但是其在金融业务中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必须采用各种科学、有效的监管方法加强对
P2P网络借贷平台以及整个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以此实现整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黄震何璇.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金融电子化,2013,(2):56-57.
[2]李旻芮.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监管对策[J].保山学院学报,2014,33(5):56-58.
[3]樊云慧.P2P网络借贷的运营与法律监管[J].经济问题,2014,(12):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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