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常见风险与防范
浅述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风险的分析与防范措施

浅述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风险的分析与防范措施现如今市场竞争激烈,因而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新的压力,并且使其面临着建筑施工风险,而这种风险来源于合同管理。
因为合同在整个施工过程具有重要的管理作用,并且影响到工程的收益,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管意识,并将其提上工作议程。
文章针对建筑施工的合同管理问题展开论述,并依据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以此提供借鉴。
一、合同风险分析(一)招投标阶段在工程未开始进行之前,需要进行工程招标工作,而对于即将进行投标的企业来说,其自身应该对招标工程有一定了解,并且对招标文件进行研究分析,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审核招标文件。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招标文件和合同,这两者应该是一个整体。
其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第一,招标文件在一定意义上,是合同的重要组成因素,并且为合同提供参考依据;第二方面,施工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招标文件的细化,亦可以起到补充的作用。
因此对招标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使其对招标文件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掌握招标文件内容,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
招标工作完成之后,依据竞标流程,将进入图纸审核阶段,并且同时展开图纸交底工作,施工企业需要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进行深入了解,精确到对每个条款都要仔细推敲,建筑承包企业在进行招标工作时,一定对招标合同进行仔细的研究,维护自身权益。
如表1所示,工作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施工的每个阶段的工程量报价表,在整个工程的合同签订中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的谈判与签订是风险管理的关键一环。
合同签订前,施工企业要对合同内容进行细致了解,而对合同条款中的变量,如价格调整,需要进行详细斟酌,对条款内容进行审核,根据工程的实际情況,分析合同中的潜在风险,根据相应情况制定政策,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其职责就是进行合同洽谈。
因此,在进行合同谈判之前,选择合适的谈判人也是非常重要的,其自身必须具备较好的谈判能力,谈判经验相对丰富,针对条款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对其中的严密性以及规范性进行研究,促进合同顺利执行。
承包人施工合同的风险点

承包人施工合同的风险点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来确定的。
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
同时,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风险,已严重制约施工企业的发展。
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
二、承包人施工合同的风险点1. 工程变更风险工程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要求对工程进行修改、增减或者调整工程内容等,导致承包人需要对工程进行相应的调整。
工程变更可能会导致承包人面临额外的成本和时间压力。
根据FIDIC条款,工程变更超过合同金额的15%,承包商得不到补偿。
同时,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因此,承包人需要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 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变动等因素导致建筑材料、设备价格上涨,从而增加承包人的成本。
市场价格风险可能会对承包人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导致承包人出现亏损。
因此,承包人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预测价格波动,并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市场价格风险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3. 时效风险时效风险是指由于合同履行期限的延长、工程进度延误等原因导致承包人需要承担额外的成本和损失。
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
如果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将会面临违约责任,甚至可能导致合同被解除。
因此,承包人需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进度顺利进行,以降低时效风险。
4. 质量风险质量风险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达标、安全事故等原因导致承包人需要承担责任的风险。
工程建设合同全部风险

工程建设合同全部风险一、引言工程建设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然而,工程建设合同中也包含了各种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文将对工程建设合同中的全部风险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工程建设的风险类型1. 建筑风险:由于设计失误、施工不善、材料缺陷、施工人员伤亡、第三者财产损毁或人身伤亡、自然灾害等人为或自然的原因,对工程成本、工期、质量等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 市场风险:建筑市场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业主有可能选择不到一个适当或有能力的承包商,承包商也会面临接不到工程或无法按时收到工程款的风险。
3. 信用风险:如业主是否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承包商是否能依照合同按质如期完工,均是未知数。
4. 环境风险:工程本身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有些项目如电站、大坝等还对周边环境有特定的要求。
这些项目的建设,其材料选用、车辆运输等都会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5. 政治风险:稳定的政治环境将对工程建设产生有利的影响。
反之,则给各方带来顾虑或阻力,加大工程建设的风险。
6. 法律风险:一个国家颁布或修订的建设、外汇、税收、公司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而影响其根本利益。
在涉外工程的合同中,一般都有法律变更或新法适用的条款。
三、风险识别和管理1. 风险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各方应认真分析和研究合同内容,明确合同中的风险点,包括合同条款、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材料供应等方面。
2. 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的重要性和优先级。
3. 风险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承担和风险减轻等策略。
四、风险规避和减轻措施1. 合同条款的明确: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建设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减少合同纠纷的风险。
2. 风险转移:通过投保工程保险、购买履约保证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有关风险防范一直是承发包双方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大型项目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该文本亦被大家称作示范文本。
笔者从事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已有数年,对于承发包人双方就建设工程合同所关心的问题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风险有一定的了解。
本文拟结合有关案例情况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进行适当分析,并提出一定的防范措施,以飨读者,并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考虑到保密要求,本文有关案例隐去了当事人的名称并作了适当调整。
一、基本案情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条中约定工程承包范围为:预算报价中所含的宾馆土建及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工程(具体范围见预算书、有关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在第三条中约定,合同工期为280天(日历天数),其中土建140天,装饰装修140天,开工日期为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计划后7天,具体时间由甲方书面予以通知.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为5000万元,其中土建部分3500万元,装饰装修部分1500万元。
合同专用条款第10。
1中约定,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为进场后三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为乙方按要求提交后三天内。
合同专用条款13.1约定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包括白天连续5小时停电,土建期间连续3日下雨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合同专用条款23.2约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为根据承包人编制的预算综合报价文件明确的单价,在施工中发生经业主认可的增减变更工程,其价款予以调整。
合同专用条款24条约定预付款为500万元,此款在开工次月起所完成的工程量中按20%的比例逐月予以扣回,直至扣完.合同专用条款26条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为: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于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量及申请结款报告,甲方于次月2日前按照经审核确认后的实际金额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将在每月结算款项中逐月按比例扣回.工程款支付到工程总价的90%后,甲方不再支付,余款(除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风险及应对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风险及应对一、承包人垫资施工、融资风险承包人垫资施工实际是穷帮富.建议:现实中很多项目需垫资施工、已无法避免,此类情况应对业主方的信誉、偿债能力、项目资金来源、到位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后再决定是否垫资;签合同时对垫资条款约定好还款时间及支付保障。
最高法院研究室有关人士在接受《建筑时报》记者采访时对垫资是否属于可以优先受偿的工程价款时解释说:承包人垫付的资金确实已经物化到建设工程中的部分,“应该纳入《合同法》286条所称的‘工程价款'的范围,并且应该优先受偿.因此,承包人应注意付款的时间不要约定为超过竣工以后的6个月,以免丧失优先受偿权;此外,还应督促业主方按月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施工、业主、监理关系不稳定,业主变脸,口头承诺经常变有一对小两口都是干土木施工行当的,自己的小孩也就耳濡目染,一天小孩问妈妈:业主、设计院、施工单位、安监站、监理都是干什么的?其母回答:业主就象你爹,什么也不干,整天背着个手光知道训人。
设计院就象你爷爷,思想保守,观念落后,提着个鸟笼子瞎晃悠,到处指指点点其实啥事也不管。
施工单位就象你妈,整天傻干活,忙里忙外,有时还要挨你爹、你爷的训。
安监站就象你奶奶,处处看你妈不顺眼,整天唠唠叨叨,但谁也不听她的。
小孩又问:还有一个监理单位是什么呢?其母说,监理就像你,说是监督爸、妈的,但又吃爸妈的饭、穿爸妈的衣、花爸妈的钱,只能装装样子监督一下爸妈,不过有时耍起小脾气来,老妈还得还哄着你.实际上,业主和施工单位关系就如同时下离婚率高的婚姻关系,并不稳定.业主经常口头痛快承诺但事后拒不认帐:先干后谈,前后判若二人,防范这种风险的办法,我觉得应该“小事糊涂,大事要聪明”。
尤其是对于业主方的口头承诺,涉及数额较大的变化,项目经理要有签证意识和习惯,要趁大家关系尚好时及时签下书面凭据。
三、建筑企业以欠条换工程款当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依照合同分批向发包方要钱时,必须先给发包方打欠条才能得到。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

探析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然后分析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成因,最后提出了防范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风险,表现形式,成因,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一、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一)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风险建设工程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项下有民商事合同,要遵守平等自由的民商法原则,但这类合同中的规定不能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合同无效。
(二)招投标的风险目前,我国主要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缔结合同,但对于一些项目规模较小的建设合同,业主不愿意以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因为也没有必要采取这一方式,但我国在《招标投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合同的缔结必须是采用招投标方式的,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应遵守相应的规范与法律程序。
(三)承包人资质风险根据我国对建设行业制定的各种规范与法律准则,工程项目建设应由有资质大的承包人承揽,否则不能对该项目承包施工。
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对合同有效无效的影响是很大的,这也是工程合同签订后出现风险的一种构成因素。
(四)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承包人与具体施工单位不符的风险虽然承包人或发包人具有国家认证的资格,但进行施工的施工方却没有国家认证资格的,或者是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一旦参与到施工中,必定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如果这些业务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有可能面临巨大的合同风险。
(五)建设工程合同计价类型风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对工程建设的价款形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的有,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及可调价格的规定。
不同的工程类型可以选择不同的价款形式,并做出相应的限制性条款。
因此,在建设工程合同计价类型选择及具体应用中必然存在相应的风险。
(六)工程款支付的风险工程款项的支付主要包括了工程预付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款支付、索赔价款支付及合同以外的各种零散的付款。
发包人对建设工程项目需要予以投资进度控制,投资的控制通常需要利用合同进行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
对合同风险的防范,需要对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在合同签订前对法律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有效防止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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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建筑工程顺利的进行,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的法律规定。
其中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内容都有些什么呢?让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和防范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是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双方纠纷的主要依据。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
对合同风险的防范,需要对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在合同签订前对法律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有效防止纠纷发生。
1、承包人应当审查发包人的相关文件,比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特殊工程的批准手续等。
因为这些关系着合同的效力,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等。
2、履约能力的调查(1)调查的必要性。
合同双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对于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工程能否顺利完工至关重要。
如果发包方资金不到位,则承包方难以收取工程款,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案件中最常见的纠纷之一;承包方资质及技术能力如何,关系到工程质量能否合格、能否按期完工等,逾期完工、质量不合格也是经常发生的纠纷类型。
所以,在签订合同前,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对于防范合同风险是非常有效的。
(2)调查的方法。
在网络已经非常发达的今天,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对方的情况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同时,通过查询工商年检登记,到对方住所实地调查、向对方业务往来单位咨询等也是调查的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与防范手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与防范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它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
然而,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施工合同涉及的风险也相对较高。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风险种类以及相应的防范手段。
一、合同风险的种类1. 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技术问题导致工程质量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的风险。
例如,设计方案存在缺陷、设计变更等,施工方面可能因施工方法不当或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技术风险的产生。
2. 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指由于资金问题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工或施工方无法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费用的风险。
在建设工程中,贷款或投资方可能会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或其他经济因素导致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
3. 成本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成本风险是指因为人工、材料、设备等成本的波动导致项目成本超出原定预算的风险。
成本风险可能由于市场供求关系、政策变化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
4. 进度风险:进度风险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施工浮动、后期工程问题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风险。
例如,恶劣天气、设计变更、施工方问题等因素均可能导致工程进度出现变化。
5.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或法律风险,例如,涉及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法律合规和合同履行的风险。
二、防范合同风险的手段1. 拟定完善的合同条款: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各方应着重对于技术、财务、成本、进度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详细的约定。
通过明确和详细的合同条款,可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争议点,保护各方的权益。
2. 审慎选择合作方:在选择与之合作的施工方、设计方、供应商等合作伙伴时,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了解其资质、信誉、施工能力等。
选取有实力和信誉的合作方可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3.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了确保施工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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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业学院成教院毕业论文论文题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常见风险与防范学生姓名:张航指导教师:赵万华老师所学专业:建筑经济管理2011年6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常见风险与防范摘要: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了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订立和履行中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承包人应充分认识到施工合同中其可能遇到的风险,并应对此加强管理。
;在合同履行时,承包人可通过采取技术的、经济的、管理的措施和在工程中加强索赔来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加以防范,对已经出现的风险进行弥补。
英文摘要摘要1 建筑施工合同工程承包人风险分析1.1 来自工程本身的风险工程本身存在着诸多的风险,如图纸设计存在着缺陷、错误或遗漏;使用的规范不标准或不恰当;地质条件未考虑全面或不准确;工艺设计未达到先进性指标,工艺流程不合理,未充分考虑其安全性;施工方案不合理;施工安全措施不当等等,这些都会给承包商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
1.2 来自承包人自身的风险1.2.1 工期问题在招标文件中,工期已经确定,但多数情况下工期往往由业主根据自身需要和可能进行确定,没有按照劳动定额和工期定额进行科学计算,难免有主观臆断的因素存在,致使工期无形之间被压缩。
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使得承包商不能顺利履行施工合同条款中的有关内容,很可能导致承包商工期迟延,产生工期和费用索赔的风险。
1.2.2 资金问题承包商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导致材料和劳动力供应不及时,不能正常满足施工的要求,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给承包商带来一定的风险。
1.3 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1.3.1 资金不到位由于业主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业主信誉较差等原因,业主不兑现承诺,拖欠或拒不支付工程款。
这种情况在国内的承发包工程中屡见不鲜,主要是由于缺少细致的合同条款,特别是对业主逾期拨款缺少大力度、量化、可操作的惩罚措施,使得业主在违约情况发生后,没有后果责任,给承包商带来很大的损失。
1.3.2 业主滥用权利目前我国工程承包主体形势仍属于买方市场,使得部分业主产生一种地位上的优势,甚至出现倚仗这一有利的优势,对承包商蛮不讲理,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业主部门,常出现苛刻刁难承包商,滥用权利,实行罚款或扣款的情况。
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业主常常强加种种不平等条款,赋予业主种种不应有的权力,而对承包商则只强调应履行的义务,不提其应享有的权利。
比如索赔条款本应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在许多合同中却闭口不提;又如误期罚款条款,几乎所有合同中对其都有详细规定,而且罚则极严。
承包商如果在拟定合同条款时不坚持合理要求,则会给自己留下隐患。
1.4 外界环境变化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造成的风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外界环境变化和不可抗力事件时有发生,不可避免。
但是在国内的建筑工程实施中,由于缺少规范的合同文本和细则参照,更不能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进行前期预测并在合同中予以量化和约定的原因,业主不认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给承包商带来一定的风险。
1.5 来自合同条款的风险1.5.1 合同条款表述不清楚合同条款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或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或合同条款间有矛盾,亦或合同条款存在歧义,使得承包商不能清楚地理解合同内容,而造成损失。
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
而这种反映只有靠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
但有些合同由于一些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一些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
还有部分合同对承包商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笼统地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
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出现“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种字眼,而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说明。
一旦出现类似情况,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给承包商带来风险。
1.5.2 合同权利义务界定不明确由于施工合同文件内容复杂,分析困难,双方的立场和角度不同,造成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范围、界限的划定理解不一致,合同双方对合同理解的差异造成工程实施中行为的失调,致使工程管理失误。
从业主对承包商的合同权利要求上来看,由于业主非对等性地位的自然优势,使得在合同条款上对承包商提出苛刻要求,进而隐藏着一定的风险,如:大量垫资承包,工期要求超过常规,工程变更频繁,故意降低工程造价,苛刻的质量要求,提出施工合同条款以外的特殊要求等。
1.6 合同类型本身存在的风险施工合同价款有三种方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不同的合同类型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固定价格合同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该类合同使承包商承担了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的风险。
可调价格合同指合同价款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调整的合同,该类合同业主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了其他的风险。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该类合同业主则承担工程项目成本上升的风险。
2 防范施工合同风险的对策措施任何一份施工合同,总有风险存在,施工合同与效益、风险密切相关。
因此,对分析出来的施工合同风险必须进行认真的对策措施研究,这常常关系到一个工程的成败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任何承包商都不能忽视这个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
2.1 规范合同用词双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合同条款认真研究,逐条推敲。
除执行通用条款外,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不能使用“争取”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或相互否定,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
例如:具体开工条件方面的约定: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
2.2 采取有效的报价策略回避风险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对风险采用一些相应的报价策略。
首先,提高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用。
对风险大的合同,承包商可以提高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为风险作资金准备,以弥补风险发生所带来的部分损失,使合同价格与风险责任相平衡。
其次,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和技巧,降低和避免或转移风险。
例如修改设计方案、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等。
第三,在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款、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合同谈判和施工索赔留下伏笔。
2.3 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许多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而合同双方都希望签订一个有利的、风险较少的合同。
因此实现双方责、权、利的平衡和合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是施工合同谈判的重点。
合同双方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文,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这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对策。
建筑企业应就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搞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保证。
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委托代理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
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2.4 购买保险,通过分包分散和转移风险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是承包商转移风险的有效措施;通过与其他承包商建立联营体,联营承包,共同承担风险,将自己的风险分散;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嫁风险。
避免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矛盾给各方带来的风险和麻烦,将分包合同的责权利条款与总承包合同挂钩。
对于重要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应要求其开具以总承包人为收益人的有关保函,通过保函获得经济担保,制约分包,规避风险。
2.5 创造条件充分合理利用风险风险与赢利机会并存,风险大,合同价格就高,赢利机会就大。
因此,在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采取技术、经济、管理和组织等措施,提高施工合同风险的预测能力、应变能力和对风险的抵抗能力,消除和降低风险,获得超额利润。
2.6 进行良好的工程索赔管理工程索赔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合同规定及惯例,合同一方对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合同双方造成的,且实际发生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或赔偿的要求。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权益、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的手段。
总之,对承包商而言,一定要重视施工合同风险的有效规避,合理地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在投标时将合同条款研究透彻,考虑风险预备费用;在谈判时细化明晰合同内容,争取有利条款;在项目执行中采取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制定风险对策,规避风险并加强索赔管理,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3 常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常见风险案例3.1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或监理工程师频繁变动的风险。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限长、双方来往手续多等合同本身的特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原备案合同中注明的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以及监理工程师,中途往往发生人员变动。
上述人员变动时,发包人往往仅口头通知承包人。
当竣工结算产生纠纷时,承包人手持仅有个人签名而无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盖章的文件,要求增加工程款或要求工期顺延时,却遭发包人的刁难拒绝。
此时,举证责任就转移到承包人,承包人要举证证明在相关文件上的签名者,系发包人所派的现场代表,或系监理单位新派的监理工程师,否则,该文件的有效性不能确认。
此节势必增加了承包人的举证难度,导致承包人的合法利益往往受损!据笔者所知,标的越大的建筑工程,特别是发包人系开发公司的情形,上述人员的变动频率越高。
防范对策:化解此风险的对策很简单,既在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人员每次变动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对方索要《人员变动通知书》,并要求对方加盖单位印章。
3.2施工图、洽商资料等收集、保管不力,丢失而导致的结算风险。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一定要派专员负责收集、保管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发来的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的文件、协议、通知等书面资料和施工图纸,因为,这些都视为备案合同的组成部分和补充。
否则,将会增大承包人工程款的结算风险。
例如,某大型施工企业,为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幢30层的高档商品住宅,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施工合同。
竣工结算产生纠纷,施工企业认为:原合同1400元每平方包干,现在严重亏损,因为原来是粗装修。
施工过程中,开发公司不断提高装饰部分的设计标准,成品是精装修,所以要按1900元每平方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