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财智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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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智盈人生保险条款

(完整版)智盈人生保险条款

(完整版)智盈人生保险条款1.1 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

1.2 合同生效本主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期交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

保单年度、保险费应交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您可以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

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1.4 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1)基本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的基本保险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保单价值的105%和基本保险金额两者的较大者。

2.2 保险责任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3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下列情形会引起基本保险金额变更:(1)交纳追加保险费在我们收到您的追加保险费后,基本保险金额按追加保险费等额增加。

(2)部分领取现金价值在我们收到您的部分领取申请书后,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现金价值等额减少。

如果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我们有权将它调整为该金额。

(3)申请变更基本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变更基本保险金额。

嘉禾财智赢家终身寿险

嘉禾财智赢家终身寿险

嘉禾财智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2009版)2009年9月经嘉禾发[2009]338号文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主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嘉禾财智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合同构成本主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主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合同成立及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本主险合同的成立日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为准。

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主险合同生效,本主险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为准。

除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保单年度(见11.1)、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11.2)均以该日期计算。

自您支付首期保险费起至我们同意承保或发出拒保通知书并退还保险费之日止,我们会为被保险人提供临时保障(见11.3)。

1.3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11.4)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30日的婴儿)至65周岁。

1.4犹豫期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须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本主险合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见11.5)。

自我们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1)基本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我们签发的保险单上载明。

智赢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wi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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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 创富赢家B款
30天至64周岁 最低 1万 2.50%
太平 盈利多2007
60天-65周岁 最低 1万 2.25%
初始费
退保费 保单管理费
5%
前两年:3%、2% 5元/月
5%
前五年:5% 4% 3% 2% 1% 10元/月
保障
赠送2倍保费的意外门诊医疗, 1.身故 账户价值105% 不限次数,每次可报销保费 的10%。 一般意外身故为帐户价值的 2.可附加 重大疾病 1.05倍,公共交通意外2倍。 主险(10年), 附加险(10 年或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 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 可领取额度:556,357元 ☆ 3年投资总收益率:11.3%
5
556,357
【本案例中的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客户定位
“智赢人生”理财计划是一款兼顾保障、教育、养老 功能理财组合计划,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喜 好稳健收益、愿意进行中长期投资的银行客户。
★前来银行办理3年以上期限定期存款业务的客户;
目标客户
★想购买3年以上期限国债的客户;
★子女尚年幼,想储备子女教育金的客户;
★有养老金需求的客户; ★有钱人,想分散投资风75周岁止
客户需求及产品理念
瑞泰“智赢人生”----让梦想成真的幸福人生计划
智赢理财 智赢教育
瑞泰“智 赢 人 生” 理财计划
智赢养老
金 额
养老年金示例
张先生,40岁,购买50万创富赢家理财计划, 60岁的时候可以一次性领取1,142,648元(按当前4.35%的利率)
领取方式二(10年)
销售示例:
李小姐,30岁,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智赢人生”理财计划,3年后因需用钱买房 , 将计划退出,她享有的各项利益如下: 保单 年度末

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

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一、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住院安心团体健康保险2. 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3. 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4. 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A款6.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7.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C款8. 团体女性癌症保险9. 附加团体女性特定手术保险10. 附加团体女性原位癌保险11. 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安心保险12. 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住院安心保险13. 附加团体住院安心保险14. 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5. 附加学生住院医疗保险16. 母婴安康保险17. 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18. 团体补充住院医疗保险19. 团体高额医疗费用保险20. 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1. 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2. 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23. 附加团体门诊医疗保险24. 附加团体生育医疗保险二、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光大永明金保来投资连结保险2. 光大永明附加丰盛投资连结保险3. 光大永明附加投资连结保险4. 光大永明丰盛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5. 光大永明附加丰盛投资连结保险(A款)6. 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医疗保险7. 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定期重大疾病保险8. 光大永明附加丰盛豁免保险费定期重大疾病保险(A)9. 光大永明附加丰盛豁免保险费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10. 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定期寿险11. 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少儿定期重点疾病保险12. 光大永明附加定期寿险13. 光大永明无忧住院医疗保险14. 光大永明无忧住院收入保障保险15. 光大永明金保康顺两全保险16. 光大永明附加防癌疾病保险17. 光大永明明日英才两全保险(分红型)18. 光大永明附加初中教育金两全保险19. 光大永明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20. 光大永明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三、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广电日生金至尊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2. 广电日生附加天福重大疾病保险B款3. 广电日生附加完美丽人女性健康保险B款4. 广电日生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B款5. 广电日生金智慧终身寿险(万能型)6. 广电日生金贝贝两全保险(万能型)7. 广电日生健康卫士医疗保险8. 广电日生关心生命终身寿险9. 广电日生关心生命附加终身医疗保险10. 广电日生附加意外伤害费用报销医疗保险B款11. 广电日生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B款12. 广电日生附加住院费用报销医疗保险B款13. 广电日生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B款14. 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C款15. 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B款16. 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C款17. 广电日生附加团体女性生育医疗保险18. 广电日生福如海团体养老年金保险B款(万能型)19. 广电日生健康卫士团体医疗保险四、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海尔纽约人寿附加每日住院补贴医疗保险B款2. 海尔纽约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3. 海尔纽约人寿智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4. 海尔纽约人寿附加康佑天使终身医疗保险5. 海尔纽约人寿附加康佑天使终身寿险6. 海尔纽约人寿附加康佑天使终身医疗保险(增值版)7. 海尔纽约人寿附加康佑天使终身寿险(增值版)8. 海尔纽约人寿如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 海尔纽约人寿真爱人生两全保险B款10. 海尔纽约人寿附加特约疾病保险B款11. 海尔纽约人寿附加特约疾病保险C款五、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海康[如意316]两全保险(万能型)2.海康[创富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3.海康[锦绣前程]两全保险(F款)六、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合众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 合众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3. 合众璀璨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4. 合众吉祥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5. 合众金长红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6. 合众金长红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7. 合众白金长红两全保险(分红型)8. 合众团体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9. 合众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0. 合众康健人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1. 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2. 合众团体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2007年修订)13. 合众安康天使终身寿险(万能型)14. 合众附加安康天使少儿住院医疗保险15. 合众附加安康天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6. 合众附加综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7. 合众附加综合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七、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恒安标准领创未来累积式分红保险(C款)2. 恒安标准爱的延续定期寿险3. 恒安标准安康连年两全保险(A款)4. 恒安标准安康连年两全保险(B款)5. 恒安标准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D款)6. 恒安标准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E款)7. 恒安标准附加团体门诊医疗保险(社保型)8. 恒安标准附加住院医疗保险(A款)9. 恒安标准附加住院医疗保险(B款)八、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华泰人寿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2、华泰人寿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3、华泰人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4、华泰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5、华泰人寿团体定期寿险6、华泰人寿附加团体住院收入保障保险7、华泰人寿吉年丰投资连结保险8、华泰人寿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9、华泰人寿团体年金投资连结保险九、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嘉禾金麒麟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2. 嘉禾财智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3. 嘉禾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4. 嘉禾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D款)5. 嘉禾即期年金保险(A款)十、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金盛金生财智二代投资连结保险2. 金盛全方位二代两全保险(分红型)3. 金盛附加全方位二代投资连结保险4. 金盛理财全方位二代两全保险(分红型)5. 金盛附加理财全方位二代投资连结保险6. 金盛附加全方位投资连结保险7. 金盛金生财智投资连结保险十一、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昆仑康麟女性孕育健康保险(A款)2. 昆仑祥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3. 昆仑居安购房贷款定期重大疾病保险4. 昆仑康颐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5. 昆仑康惠定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6. 昆仑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7. 昆仑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8. 昆仑附加祥宁特别约定疾病保险十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保险(少儿计划)2. 民生长瑞年金保险(分红型)3. 民生附加初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4. 民生金榜题名少儿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5. 民生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6. 民生如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7. 民生康宁重大疾病保险8. 民生金玉满堂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9. 民生金玉满堂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10. 民生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十三、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平安家庭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 平安家庭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3. 平安家庭住院费用医疗保险(C)4. 平安家庭住院费用医疗保险(D)5. 平安附加门诊急诊费用医疗保险(A)6. 平安附加门诊急诊费用医疗保险(B)7. 平安附加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医疗保险8. 平安附加初生婴儿特别利益医疗保险9. 平安尊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10. 平安尊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11. 平安体检费用医疗保险12. 平安体检费用团体医疗保险十四、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瑞泰汇智之选投资连结保险2. 瑞泰睿智之选投资连结保险3. 瑞泰赢家之选投资连结保险4. 瑞泰智胜之选投资连结保险5. 瑞泰安裕之选投资连结保险6. 瑞泰尊贵之选投资连结保险7. 瑞泰财富工程-财智人生投资连结保险8. 瑞泰智慧人生团体投资连结保险9. 附加重大疾病保险10. 瑞泰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1. 瑞泰附加创富人生重大疾病保险12. 瑞泰附加定期寿险13. 瑞泰附加创富人生定期寿险14. 瑞泰附加团体定期寿险十五、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生命永宁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2. 生命附加康顺定期重大疾病保险3. 生命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4. 生命附加保得康重大疾病保险(B款)5. 生命附加终身重大疾病保险6. 生命福鑫两全保险(A款)7. 生命附加福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 生命附加恒康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9. 生命附加恒顺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 生命富泰赢家两全型投资连结保险11. 生命智赢天下终身型投资连结保险12. 生命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13. 生命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14. 生命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15. 生命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C款)16. 生命祥瑞两全保险17. 生命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18. 生命附加祥泰重大疾病保险19. 生命永健团体医疗保险(A款)十六、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首创安泰金万能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2. 首创安泰美丽人生两全保险3. 首创安泰一生关爱两全保险4. 首创安泰稳健成长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5. 首创安泰稳健成长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6. 首创安泰安储保两全保险7. 首创安泰附加美丽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8. 首创安泰附加一生关爱定期重大疾病保险9. 首创安泰附加珍爱一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10. 首创安泰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十七、太平保险有限公司1. 太平团体意外住院医疗保险十八、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分红型)20072. 太平安益两全保险B款20073. 太平盈利多两全保险(万能型)20074. 太平财富投资连结保险(B款)5. 太平附加真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6. 太平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77. 太平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保险8. 太平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20079. 太平附加安益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200710. 太平阳光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711. 太平财富成长型年金保险(分红型)12. 太平财富投资连结保险(A款)13. 太平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200714. 太平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0715. 太平真爱健康保险200716. 太平真爱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0717. 太平附加阳光天使少儿重大疾病保险200718. 太平安顺住院医疗保险19. 太平安心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 太平财富医疗保险十九、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金喜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二十、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泰康团体保证年金保险2. 泰康稳健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3. 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4. 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5. 泰康赢家理财投资连结保险6. 泰康安心理财投资连结保险7. 泰康附加赢家(2007)定期寿险(万能型)8. 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9. 泰康金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10. 泰康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社保A款)11. 泰康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社保B款)12. 泰康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A款)13. 泰康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B款)14. 泰康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C款)15. 泰康阳光旅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16. 泰康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17. 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18. 泰康附加初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19. 泰康少儿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20. 泰康附加少儿住院费用补偿性医疗保险21. 泰康双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二十一、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吉利相伴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2. 吉利相伴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 吉利相伴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 红双喜新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5.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6. 附加健欣特定疾病保险7. 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条款8. 附加住院费用B款医疗保险条款9. 瑞安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二十二、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信诚附加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2. 信诚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长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3. 信诚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4. 信诚「福连金生」投资连结保险5. 信诚附加「福佑安康」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6. 信诚附加「福佑安康」定期寿险7. 信诚附加「畅行无忧」交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8. 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9. 信诚「金御良缘」投资连结保险二十三、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信泰恒升两全保险(分红型)2. 信泰恒利终身寿险(分红型)3. 信泰恒福终身寿险(分红型)4. 信泰恒瑞两全保险(分红型)5. 信泰附加金贵两全保险6. 信泰恒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7. 信泰金瑞两全保险(分红型)8. 信泰金钥匙两全保险(分红型)9. 信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10. 信泰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11. 信泰恒祥重大疾病保险12. 信泰恒润保额递增型重大疾病保险13. 信泰附加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14. 信泰一年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5. 信泰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16. 信泰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7. 信泰无忧补充团体医疗保险二十四、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英大人寿团体定期寿险2. 英大人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3. 英大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4. 英大元庆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5. 英大元利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6. 英大帐户式团体医疗保险(A款)7. 英大元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二十五、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招商信诺智富赢家投资连结保险(A款)2. 招商信诺智富赢家投资连结保险(B款)3. 招商信诺步步为赢Ⅱ代投资连结保险二十六、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正德龙福两全保险(分红型)2. 正德龙年福润终身寿险(分红型)3. 正德龙年禧利两全保险(分红型)4. 正德龙寿年金保险(分红型)5. 正德龙凤两全保险(分红型)6. 正德两全保险(分红型)7. 正德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8. 正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9. 正德龙瑞定期寿险10. 正德附加龙瑞定期寿险11. 正德附加重大疾病保险12. 正德附加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13. 正德附加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B款14. 正德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15. 正德附加住院健康保险16. 正德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7. 正德附加意外住院健康保险18. 正德附加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9. 正德附加长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 正德附加意外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二十七、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中保康联优越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2. 中保康联钟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3. 中保康联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C)4. 中保康联VIP医疗保险(C)5. 中保康联附加豁免保险费健康保险6. 中保康联附加钟爱一生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7. 中保康联逍遥综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8. 中保康联团体VIP医疗保险9. 中保康联金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10. 中保康联附加金宝宝定期寿险二十八、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大地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2. 大地附加安顺保个人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B款)3. 大地学生、幼儿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6年版)4. 大地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 大地团体重大疾病保险(限福建地区使用)6. 大地学生教育无忧保险条款(仅限江西地区使用)二十九、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2. 平安得益人生两全保险3. 平安倍保如意两全保险4. 平安聚富步步高投资连结保险5. 平安聚富年年投资连结保险6. 平安财富优选投资连结保险7. 平安附加突发急性病团体定期寿险8. 平安附加富贵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 平安附加世纪天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0. 平安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2007)11. 平安附加钟爱一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12.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13. 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2007)14. 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2007)15.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16. 平安附加鸿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17. 平安附加鸿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18. 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19. 平安附加得益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 平安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07)21. 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7)22. 平安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团体医疗保险(2007)23. 平安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2007)24. 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25. 平安附加智盈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6. 平安附加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人员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27. 平安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人员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8. 平安长期综合医疗团体健康保险三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学生、幼儿安康保险条款2.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条款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条款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条款7.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条款8.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条款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条款10.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条款1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条款1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条款三十一、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全无忧长期看护(职团版)个人护理保险2. 常无忧日常看护(B款)个人护理保险3. 关爱专家特定疾病团体疾病保险4. 关爱专家少儿重疾个人疾病保险5. 附加关爱专家少儿看护个人护理保险6. 守护专家住院医疗团体医疗保险7. 守护专家综合医疗团体医疗保险8. 守护专家特需医疗(推广版)团体医疗保险三十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人保寿险康宁人生终身寿险2. 人保寿险附加康宁人生重大疾病保险3. 人保寿险鑫荣年金保险(万能型)4. 人保寿险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5. 人保寿险优选金两全保险(万能型)6. 人保寿险人生安康重大疾病保险(A款)7. 人保寿险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A款)8. 人保寿险畅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9. 人保寿险丰满仓Ⅱ两全保险(分红型)10.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13. 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14. 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15. 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16. 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7. 人保寿险终身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A款)三十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2. 国寿安翔飞行员失能收入损失保险3. 国寿附加绿舟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4. 国寿附加绿舟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5. 国寿附加绿舟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医疗保险6. 国寿附加绿舟重大疾病保险7. 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8. 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9. 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10. 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11. 国寿稳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12. 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13. 国寿附加学生补充医疗保险三十四、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1. 阳光人生两全保险2. 附加阳光人生防癌疾病保险3. 小康之家?华彩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4. 附加小康之家?华彩人生重大疾病保险5. 附加团体医疗保险6. 附加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7. 个人累积型年金保险8. 累积型团体年金保险9. 团体年金保险10. 团体年金保险乙款11. 红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12. 阳光丽人两全保险13. 附加阳光丽人疾病保险14.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5. 附加小康之家?如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A款)16. 附加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17. 高校无忧团体定期寿险19. 金丰利两全保险(万能型)20. 万全人生重大疾病保险三十五、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中航三星家颐A款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2. 中航三星家颐B款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3. 中航三星附加重大疾病保险4. 中航三星附加家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5. 中航三星附加家康少儿定期重大疾病保险6. 中航三星家旺A款两全保险(万能型)三十六、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中宏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2. 中宏团体定期寿险三十七、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财富精选投资连结保险(A款)2. 财富精选投资连结保险(B款)3. 财富精选投资连结保险(C款)4. 终身寿险(分红型,2007)三十八、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中新大东方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 中新大东方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3. 中新大东方长江万利两全保险(万能型)4. 中新大东方长江鸿福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5. 中新大东方长江安心贷借款人定期寿险6. 中新大东方顺安盈终身寿险(万能型)7. 中新大东方长江鸿福两全保险(分红型)三十九、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中意年年福瑞年金保险(分红型)2. 中意年年中意年金保险(分红型)3. 中意附加乐温馨综合住院补偿医疗保险(A款)4. 中意附加乐温馨综合住院补偿医疗保险(B款)5. 中意乐温馨综合住院补偿医疗保险(A款)6. 中意乐温馨综合住院补偿医疗保险(B款)7. 中意附加年年安康配偶重大疾病保险8. 中意附加年年安康女性母爱疾病保险9. 中意附加年年安康女性疾病保险11. 中意年年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12. 中意全球保障团体医疗保险13. 中意医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14. 中意创贤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5. 中意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16. 中意附加儿童团体疾病保险四十、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中英人寿安康人生终身保险2. 中英人寿金荔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3. 中英人寿金彩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4. 中英人寿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5. 中英人寿安行保两全保险6. 中英人寿乐无忧两全保险7. 中英人寿附加安康人生防癌提前给付健康保险8. 中英人寿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 中英人寿吉祥如意两全保险(A款)10. 中英人寿吉祥如意两全保险(B款)11. 中英人寿优盛两全保险12. 中英人寿优福两全保险13. 中英人寿未来之星教育年金保险14. 中英人寿小太阳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5. 中英人寿住院费用医疗保险16. 中英人寿住院津贴医疗保险17. 中英人寿住院疗养津贴医疗保险18. 中英人寿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19. 中英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C款)20. 中英人寿附加交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C款)21. 中英人寿附加吉祥如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A款)22. 中英人寿附加吉祥如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B款)23. 中英团体终身寿险(万能型)24. 中英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25. 中英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

【VIP专享】《泰康爱家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VIP专享】《泰康爱家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生效日以保险 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本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为年生效对应日,在每月的对应日为月生效对应日。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保单年度(见 9.1)依据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见 9.2)计算。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 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 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3.5 保险金申请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持续奖金
5. 保单账户的运作管理 5.1 账户设立 5.2 保单账户价值 5.3 费用收取 5.4 保单账户结算 5.5 保单账户最低保证利率 5.6 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 5.7 退保费用 5.8 年金转换选择权 6. 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7. 合同解除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如实告知 8.2 合同内容变更 8.3 联系方式变更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失踪处理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财智赢家万能寿险销售方法(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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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宽裕,收入增长,追 加保费,增加帐户价值 经济宽裕,收入增长,追 加保费,增加帐户价值 持续交费
持续交费,帐户 价值增长 现金紧张,部分领取;取水 资金宽裕,追加保费;蓄水
购房,部分领取
子女教育,部分 领取
根据人生不同状况,利用追加保费,灵活实现人生各阶段的目标,实现人生的财务自由
期限灵活
交费期限灵活
举例说明
王先生,35岁,已婚,儿子0岁,买房贷款40万元,预计子女养育费用20万 元,家庭年生活费用30000元。 王先生需要考虑的保障额: 贷款额40万元 子女养育费用20万元 家庭年生活费用3万元╳5年=15万元 随着贷款额的逐步下降,贷款还清后可减少40万元;子女成年后可减少 保障额度20万元;王先生可以选择附加岁岁平安在人生最关键的时期,既享 有高额人身保障,又享受万能寿险投资带来的收益,用于养老储蓄。
侧重于保障的建议书制作原则
1、基本保费结合额外保费提高客户保额;
2、附加长期寿险或意外险提高保障;
主要内容
财智赢家的销售流程 财智赢家的目标市场
如何规划财智赢家建议书
如何说明财智赢家建议书 关于财智赢家建议书说明的异议处理
万能寿险的卖点
1、保额调整 2、投资保底 3、持续交费奖励 4、领取方便 5、追加保费 6、期间可选
—— 其次陈述储蓄功能,储蓄利率有竞争性,可灵活领取,负担减轻时可追加
保费增强投资功能等 再例如:刘女士,38岁,收入属高水平,考虑养老问题,则 —— 主推储蓄功能,强调储蓄利率保底、有竞争性,可追加投资,领取灵活 —— 结合保障功能,解决储蓄养老金过程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侧重于教育金的建议书制作原则
持续交费奖励
持续交费奖励 — 每年额外的收益

【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 平安智胜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 平安智胜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平安智胜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本保险合同(简称本合同)所载的保险合同概要、条款、声明、批注、人身保险要保书(简称要保书)、恢复保险合同效力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如适用者)、附加保险合同及其它约定书,都是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本合同内任何条款的更改、修订或删除,须经“本公司”的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并附以批注,方为有效。

第二条名词定义一、保证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合同概要”上的“保证价值表”所列的同一名称的金额。

二、保险合同周年日:是指根据“保险合同概要”上所载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开始的周年日期。

三、贷款利息:是指保险合同内任何贷款的利息,此利息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复息计算。

最高幅度不能超过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四、利息:是指补缴保险费以及身故赔偿金额的利息,“本公司”根据在当年度商业银行所定的二年期储蓄存款的月利率复息计算。

五、未到期保险费的现值:是指一次性预付保险费中的所有未到期保险费及其累计利息。

计算利息的年复利率与“保险合同概要”上所载计算一次性预付保险费的利率相同。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开始及每期保险费的缴付“本公司”自“保险合同概要”上所载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对被保险人履行应负的保险责任。

每期保险费,应按照“保险合同概要”上所载的缴费方式,向“本公司”缴费,直至“缴费期满日”止。

第四条宽限期除首期保险费外,每期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

在“宽限期”内,本合同仍然有效。

除根据本合同第九条“不可剥夺之权益”第二条条款的规定来处理外,逾“宽限期”仍未缴付保险费,本合同即失效,而“本公司”对本合同的一切责任亦告终止。

第五条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本合同失效日起两年内,投保人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恢复本合同效力(简称复效)。

但投保人须向“本公司”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证明,并获得“本公司”接受,及将所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保险合同贷款和“贷款利息”,一次性缴清后,本合同即恢复效力。

《泰康爱家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保全规则

《泰康爱家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保全规则

泰康爱家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保全规则一、总则1.本险种为终身寿险。

2.同一被保险人不能同时拥有两份有效的该险种保单。

3.本险种仅在“爱家之约”中销售。

4.本险种的保险期间为终身,缴费方式为趸交。

5.本险种的被保险人仅可为“爱家之约”保障计划的主被保险人(即投保人)。

6.本险种保险费分为两部分:趸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

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申请追加保险费,追保险费的金额必须为500元的倍数,且每次最低为2000元,最高不限。

7.趸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扣除比例如下表所示。

初始费用扣除比例表注:该表列明的比例为在投保人所缴趸交保险费或追加保险费中应扣除的初始费用的百分比。

8.保单账户价值每月结算一次,根据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计算保单账户利息。

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前五个保险单年度,保单账户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本公司有权对最低保证利率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保单账户最低保证利率不会低于2%。

9.保单管理费于每月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从本合同项下投保人保单账户中扣除,保单管理费为5元/月。

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的保单管理费在本合同生效日收取。

保单账户价值为零期间,不收取保单管理费。

10.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的,退保费用等于本公司接到投保人解除本合同书面申请之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投保人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退保费用为其申请的部分领取金额的一定比例。

退保费用收取的比例如下表所示:11.犹豫期满后,若本合同有效,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每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2000元,否则投保人只能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不能申请部分领取。

12.本合同生效之后,且自第11个保险单年度起,本合同如有效,投保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的保单账户价值,按申请年金转换时本公司所提供的领取方式及标准转换为年金,其相关事项应符合年金转换时本公司的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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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1)基本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 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指我们根据本主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 额。
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11.8);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11.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11.10),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11.11)的机动车(见 11.12);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 的现金价值(见 11.13)。
农银人寿[2012]终身寿险 093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嘉禾洪福齐天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
C C C C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主.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 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v 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v 您有按本主险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 ………………………………………………………4 v 您有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6.2 v 您有退保的权利 …………………………………………………………………………………8
4.2 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我们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应交付的保险费。若红利不足以抵交 下一期应交付的保险费或红利抵交下一期应交付的保险费后仍有剩余, 则其余额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处理。约定的交费期满后,红利自动转为累 积生息方式处理; (3)交清增额: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 一次性交清保险,增加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交清增额部分不享 受红利分配; (4)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并按我们每年宣布的红利累积利率累积 生息。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变更红利的领取方 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1-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180 日后(不含第 180 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 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
1.3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 11.4)计算,本主险合同接 受的投保年龄为 18 周岁至 60 周岁。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有 10 日的犹豫期。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 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 合同,我们将在扣除 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 件(见 11.5)。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 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 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 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 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 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9.如实告知 9.1 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 9.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0.1 年龄错误 10.2 未还款项 10.3 合同内容变更 10.4 联系方式变更
10.5 争议处理 11.释义
11.1 保单年度 11.2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11.3 临时保障 11.4 周岁 11.5 有效身份证件 11.6 保单周年日 11.7 意外伤害 11.8 毒品 11.9 酒后驾驶 11.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1.11 无有效行驶证 11.12 机动车 11.13 现金价值 11.14 会计年度 11.15 利息 11.16 净保险费
3.5 宣告死亡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 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本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 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受益人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应 于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
3.6 诉讼时效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主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100 周岁 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见 11.6)24 时止。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 11.7)身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 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本主险合 同终止。
3.2 保险事故通知
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10 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 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x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 的权利。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见 11.14)分红保险 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身故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 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
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w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除本主险合同另有指定外,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 定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 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 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 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受益人 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 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4 v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2 v 分红是不保证的 …………………………………………………………………………………4.1 v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 …………………………………………………………………………5.1 v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8 v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9.1 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主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 订立的“嘉禾洪福齐天终身寿险(分红型)合同”。
u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主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 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主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 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4.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4.2 保单红利的领取 4.3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5.保险费的支付 5.1 保险费的支付 5.2 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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