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附件3: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同时”管理是指建设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批复之日起至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止的监督管理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省局)审批(包括省局委托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分局)可参照制订具体管理办法。
第四条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分别由分管建设项目管理和环境执法稽查的局领导召集省局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污染控制处、建设项目管理处、辐射环境管理处、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省环境监测中心、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等有关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会议日常事务分别由建设项目管理处和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负责。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审批、审查意见,并作出相应讨论决定。
“三同时”管理联席会议根据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和建设项目管理处的建议不定期召开,研究解决“三同时”监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三同时”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
建设项目管理处负责本处审批项目的试生产或试运行的审核,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管理处在作出审批决定或收到上级环保部门审批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及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并送至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对所掌握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
辐射环境管理处负责辐射项目试生产或试运行的审核,组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配合执法总队做好电磁辐射建设项目(输变电工程,移动通讯,有关发射设备,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的电磁能应用等)“三同时”跟踪管理,在作出审批决定或收到上级部门审批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及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并送至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对所掌握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编制说明

1.2 工作过程
(4)原标准中缺少方法应用的选择策略,根据不同的测量方法、目的和场 所不同,应该要对测量方法有不同要求。
3 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
3.1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目 前 , 国 际 上 关 于 氡 的 标 准 主 要 由 ISO11665 和 IEC61577 标 准 。 其 中 ISO11665 标准系列提供了多种测量方法,并且提供了不同方法的选择策略。该 标准主要由 10 个部分组成,包括了瞬时测量法、累积测量方法、连续测量法等。
3 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4 3.1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4 3.2 国内现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5
4 标准修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5 4.1 标准修订的基本原则.................................................................................. 5 4.2 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6 4.3 标准修订的技术路线.................................................................................. 6
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运维浅谈

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China Science & Technology Overview422023年6月上 第11期 总第407期0 引言海洋和大气是全体人类共享的地球资源,严重的核与辐射环境污染事故能够通过海洋和大气影响到全球生态环境。
2021年,日本政府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在2023年排入大海,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
日本作为我国的邻近国家,我们十分关注其排放核污水对于我国海洋环境与生物的影响,生态环境部门作为辐射环境安全的守护者,会密切关注核污水对我国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生态环境部门采用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辐射环境海洋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我国大气和海洋的辐射环境水平,对保障我国辐射环境安全、保护公众健康、消除公众涉核恐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1]。
1 建设背景山东省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大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单位和数量均为全国前列;海阳核电厂与石岛湾核电厂运行核电机组3台,在建核电机组4台,数台核电机组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核电项目进入发展“快车道”,监督性监测的任务日趋繁重;近年来,朝鲜先后进行了6次核试验,山东省处于东北边境地区,在境外核试验影响范围内,核与辐射应急任务繁重;同时,山东省还肩负着邻省的江苏田湾核电厂、辽宁红沿河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监测工作;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增多,高风险移动放射源辖区内作业频繁。
核与辐射安全保障任务日益繁重,公众核与辐射安全诉求不断提高,为时刻保障公众与辐射环境安全[2],成熟、高效、稳定运营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是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使命。
2 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站构成及功能辐射环境自动站(以下简称“自动站”)以连续在线监测仪器为核心,由数据采集系统、安全加密系统、供电系统、安防系统、采样系统、传输系统、站房基础设施等部分组成。
自动站的主要功能为数据连续监测和样品采集,采集的数据有瞬时环境γ辐射剂量率、空气中典型核素实时分析图谱、温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雨量等,采集到的数据经过计算后实时传输至数据汇总平台,通过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全国空气吸收剂量率发布系统可以查看全国环境监测点和核电厂监测点的小时数据均值;根据年度采样计划和应急任务要求,自动站可以完成气溶胶、碘、干沉降物、湿沉降物、氚、碳等采集任务,样品经自动采集后送回实验室用于分析。
辐射监测站半年工作总结

一、前言2023年上半年,我国辐射监测站全体工作人员在各级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国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目标,以提升监测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宗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现将本站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回顾1. 持续加强辐射监测能力建设。
上半年,我站完成了辐射监测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对监测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确保监测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2. 全面推进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上半年,我站共开展辐射环境监测任务XX项,涉及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空气、废气和固体废物等多个领域。
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为政府部门制定辐射环境管理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3. 积极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
上半年,我站共参与XX起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为事故处理提供了准确、及时的监测数据,确保了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深化辐射环境监测科研工作。
上半年,我站共开展XX项科研课题,针对辐射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探索,为我国辐射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5. 加强与上级部门、其他监测站的合作与交流。
上半年,我站积极与上级部门、其他监测站开展业务交流,共同提高辐射环境监测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1. 部分监测人员对新技术、新方法掌握不够熟练,影响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2. 监测设备更新换代后,部分设备操作培训工作尚不完善。
3. 辐射环境监测科研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1. 加强监测队伍建设,提高监测人员业务水平,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2. 完善监测设备操作培训体系,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3. 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鼓励科研人员开展辐射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4. 深化与上级部门、其他监测站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辐射环境监测水平。
5. 加强辐射环境监测宣传,提高公众对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认识。
总之,2023年上半年,我国辐射监测站全体工作人员在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2006]114号)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2006]1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14516a8e5acfa1c7ab00cc15.png)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考核(以下简称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统称环境监测机构)中一切为环境管理和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活动相关的人员(以下统称监测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持有合格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合格证者,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国家级和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其中国家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实施,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组织实施。
省级环境保护局(厅)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在省级环境保护局(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组织本机构环境监测人员的岗前技术培训,保证监测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第五条申请持证上岗考核的单位(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向负责对其进行考核的单位(以下简称主考单位)提出考核申请,并填报《持证上岗考核申请表》.被考核单位在持证上岗考核组(以下简称考核组)进入现场考核之前,按照考核组的要求,做好考核准备,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主考单位根据被考核单位的申请制定考核计划,组建考核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考核组按计划实施考核,审核考核方案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报告》(以下简称考核报告),并负责将考核结果上报合格证颁发部门审批。
第七条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命题及制定参考答案、确定被考人员的考核项目和考核方式、实施考核及阅卷和评分、向主考单位提交考核报告.考核组工作由考核组组长负责.第三章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第八条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
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的简介与运维经验浅谈

g o v e nm r e n t h s a s e t u p m u l i t p l e r a d i a t i o n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u t o ma t i c m o n i t o i r n g s t a i t o n s i n k e y eg r i o n s a n d m a j o r c i t i e s .A f t e r t h e
Ab s t r a c t :R a d i a t i o n e n v i r o n m e n t c o n i t n u o u s a u t o m a t i c m o n i t o i r n g ,s t a r t e d r e l a t i v e l y l a t e a n d d e v e l o p e d s l o w l y i n C h i n a
辐射环境 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监 测值 ,用数据说话 ,从根本上 解除民众忧虑 ,辐射环境 连续 自动监测 站的重要
性 由此上升到 了一个新的 高度。本 文从我 国辐射连续 自动站的产生开始 ,深入 浅 出、 图文并茂地 简要介绍 了其发展过
程和现状。
浙江辐射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2018年招聘公告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隶属浙江省环保厅和环境保护部双重管理,是浙江省和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机构,是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应急监测中心、数据与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和审评中心。
拥有辐射连续监测系统、核与辐射安全应急监测系统、低辐射本底测量实验室、放射性惰性气体测量实验室、质谱仪实验室、各种类型高纯锗谱仪、低本底液闪谱仪、电磁频谱仪等监测设施。
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应届毕业生若干名(企业编制),有意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个人电子版简历以“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学历+姓名”命名发至邮箱(fszzp@)。
招聘专业及人数如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招聘个人简历。
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中的核应急、监测工作介绍(8-29)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核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主要任务 部应急准备工作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协调跨省区域辐射事故的处理 接收省环保部门和事故单位的报告,指导和组织支 持省环保部门开展应急监测和应急行动; 监督与评价由部直接监管的事故单位的应急行动和 事故处理措施; 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并做好信息公开、公众宣传等 工作。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辖区内重大、较大和一般辐射 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协助环 境保护部做好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理工作
核事故应急预案
6.应急状态终止和恢复措施
应急状态终止条件和程序
应急状态终止条件 应急状态终止程序
应急状态终止后的行动
7.应急保障
应急资金 应急设施设备 应急响应能力维持
8.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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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核事故应急实施程序目录
1、核事故应急启动与响应实施程序 2、核事故后果评价实施程序 3、核事故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实施程序 4、核事故联络与信息交换实施程序 5、核事故应急人员培训实施程序 6、核事故应急演习实施程序 7、核事故应急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实施程序
20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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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1)IV、V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 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辐射污染后果; (4)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轻微放射性物 质泄漏,未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 (5)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 染后果
2013-9-23 Page 10
应急法规标准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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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2019年招聘公告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隶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双重管理,是浙江省和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机构,是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应急监测中心、数据与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和审评中心。
拥有辐射连续监测系统、核与辐射安全应急监测系统、低辐射本底测量实验室、放射性惰性气体测量实验室、质谱仪实验室、各种类型高纯锗谱仪、低本底液闪谱仪、电磁频谱仪等监测设施。
现因工作需要,招聘企业合同制职工若干名,有意者请于2019年1月7日前,将个人电子版简历以“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学历+姓名”命名发至邮箱(),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招聘专业及人数如下: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