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泥干化总体原则的规定
浙江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意见

浙江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意见浙江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意见一、背景及目的随着浙江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也日益完善。
然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污泥的处置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合理、高效地处理污泥,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污泥处理原则1.减量化原则:优先采取措施减少污泥产生量;2.无害化处理原则:确保处置后的污泥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3.资源化利用原则:充分利用污泥中的有价值物质,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三、污泥处理方法1.厌氧消化:对于污水处理厂中的污泥,采用厌氧消化技术,通过产生的沼气来发电或做其他能源利用,降低污泥体积;2.热水法干化:采用热水法干化技术将污泥中的水分脱除,使污泥体积进一步减小;3.填埋处置:对于因技术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其他处置方式的污泥,可以考虑采用合规的填埋方式;4.农用处置:将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污泥用于农用肥料生产或农田改良,实现资源化利用。
四、责任与监管1.省环保厅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和评估全省的污泥处置工作;2.各地市环保局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辖区内的污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计划;3.污水处理厂负责自身污泥的处理工作,并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附件1.《浙江省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2.《浙江省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标准》3.《关于污泥填埋使用的技术规范》法律名词及注释:1.污水处理设施:指对进入污水渠道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设施。
2.污泥:指污水处理过程中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的含水固体废弃物。
3.厌氧消化:一种利用微生物降解有机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产生的沼气可以用于能源利用。
4.热水法干化:利用高温将污泥中的水分脱除,使污泥体积减小的技术方法。
5.填埋处置:将污泥埋入地下,使其与环境隔绝的处理方式。
6.农用处置:将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污泥用于农田改良或作为农用肥料的利用方式。
污泥处理的三个基本原则

污泥处理的三个基本原则污泥作为污水处理的副产物,其中含有污水中的固体物质,以及在污水处理过程中转化形成的生物絮状体、悬浮物质和处理过程中投加的化学药剂等的。
所以这些污泥通常都含有毒性,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会产生负面影响。
从五个方面来具体了解一下污泥的特性:1、污泥的含水率。
不同污泥含水率差异虽然很大,但是含水率一般都很高。
一般来说,污泥的含水率越高,处理难度就越大。
2、污泥固体成分。
污泥的组织成分与污水来源有关,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主要成分主要有蛋白质、纤维素、油脂、氮磷等,而石化行业的污水中污泥就含有大量的油。
污泥中的组织成分决定后续污泥处理处置的工艺。
3、污泥中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以及寄生虫卵等多种微生物,污泥在处理过程中应该尽可能消灭这些微生物。
4、污泥的相对密度。
污泥中的相对密度取决于含水率和污泥固体的比例。
5、污泥中所含的重金属、盐类等成分。
目前,市面上污泥处置的技术其实并没有优劣之别,但是不管选择哪一种技术处理处置污泥,都应该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是污泥处理处置的基本思路及原则。
污泥处理处置应该先考虑污泥的特性、地理位置、环境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等因素。
二、统筹兼顾,合理规划。
污泥处理处置应从整体入手,各个环节都应该考虑周全,不管是工程的设计、设备的选购以及后续运行服务环节都要提前做好规划。
从操作方面上说,不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需要同污水处理设施一块进行规划、建设等。
从管理上说,污泥的产生、储存、运输以及处置,需要进行全过程的规范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三、污泥处置方式决定污泥处理的技术。
根据其污泥的处置方式,按其污泥的性质、产量,结合自然环境以及处置条件选用符合实际的污泥处理工艺。
污泥处理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等的基本原则,将污泥资源作为高标准的污泥处置的要求。
污泥处理处置的国家政策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通知的摘要1、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出全面部署。
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抓紧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花大力气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2、污泥处理处置,综合分析本地区污泥泥质特征、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全面统筹,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目标、技术路线、重点任务、设施布局及保障措施等要求。
3、污泥处理处置以“资源化、无害化、节能降耗和低碳环保相结合”为基本原则,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
4、确定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具体技术方案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综合分析评价各方案的经济性、环境影响和碳减排情况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技术,确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建设方案。
5、各地要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明确目标,提出融资策略和保障措施,确保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6、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导则和操作指南,保证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安全稳定运行;7、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部门推荐和地方上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基础上,选择一批技术工艺和治理效果等方面具有典型性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进行示范。
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环保效果、技术经济可行性、节能降耗、运行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示范效果好、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并在行业内具有较好推广前景的处理处置装置和工艺,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推广。
二、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摘要1、污水处理厂应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含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和混合污泥)承担处理处置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是污泥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污泥处置管理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污泥处置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22•【字号】西青政函〔2022〕104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污泥处置管理制度的通知西青政函〔2022〕10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区属机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青区污泥处置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青区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制度建设第三章污泥产生环节第四章污泥运输环节第五章污泥处置环节第六章污泥及污泥产品资源化利用第七章附则西青区污泥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西青区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杜绝污泥二次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污泥包括污水污泥和河道污泥。
污水污泥是指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河道污泥是指辖区内河湖坑塘的淤泥,但不包括收纳工业废水的河湖坑塘的污泥。
第三条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河道清淤前应开展污泥特性分析和泥质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选择适宜的处置方式和处置流程。
第四条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江河湖泊等水体。
污泥的产生、运输、处置和污泥产品接收单位对污泥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进行修复和治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污泥产生、运输、处置单位和污泥其他接收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污泥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二章制度建设第六条污泥产生、运输、处置单位和污泥其他接收单位,应严格执行转移申报制度、联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用途、用量等情况,资料保存时间为5年。
城市污泥干化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污泥干化工程施工规范1. 一般规定1.1 污泥干化工程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1.2 污泥干化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工程安全、环保、经济、可靠。
1.3 污泥干化工程的施工应遵循施工顺序,先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然后进行主体结构施工,最后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
1.4 污泥干化工程的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出现失控现象。
2. 前期准备工作2.1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了解工程特点、施工要求和技术要点。
2.2 施工前,应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合法合规。
2.3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工程现场情况,明确施工难点和重点。
2.4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组织、施工材料和设备准备等内容。
3. 主体结构施工3.1 污泥干化工程的的主体结构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3.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防止结构变形、裂缝等质量问题。
3.3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4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设备安装和调试4.1 设备安装前,应认真阅读设备说明书,了解设备性能、安装要求和技术要点。
4.2 设备安装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设备说明书进行,确保设备安装准确、牢固。
4.3 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做好设备保护措施,防止设备损坏。
4.4 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性能稳定。
4.5 调试过程中,应做好调试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工程验收5.1 污泥干化工程完成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5.2 工程验收应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方面。
5.3 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办理竣工手续,提交竣工资料。
5.4 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污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污泥处理与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防止二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污泥处理与处置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
第三条污泥处理与处置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二)全过程管理原则;(三)分类处理原则;(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原则。
第二章污泥收集与运输第四条污泥收集应当实行分类收集,分别收集生活污泥、工业污泥等不同类型的污泥。
第五条污泥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采取密封措施,防止污泥泄漏、撒落。
第六条污泥运输过程中,应当做好防渗、防漏、防扬尘措施,确保运输过程安全、环保。
第七条污泥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台账,详细记录污泥的来源、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污泥处理与处置第八条污泥处理与处置应当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确保处理效果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第九条污泥处理与处置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污泥处理与处置。
第十条污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第十一条污泥处理与处置单位应当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污泥处理与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泥处理与处置设施运行监测制度,对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第四章污泥处置第十三条污泥处置应当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如堆肥、制砖等。
第十四条污泥处置单位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处置场地,并取得相关许可证。
第十五条污泥处置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等环境。
第十六条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处置台账,详细记录污泥的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量等信息。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泥处理与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关于污泥干化总体原则的规定

关于污泥干化总体原则的规定.6.1关于污泥干化总体原则的规定根据国内外多年的污泥处理和处置实践,污泥在很多情况下都需要进行干化处理。
污泥自然干化,可以节约能源,降低运行成本,但要求降雨量少、蒸发量大、可使用的土地多、环境要求相对宽松等条件,故受到一定限制。
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自然干化是普遍采用的污泥脱水和干化方法,1988年占32%, 1998年增加到39%,其中科罗拉多地区超过80%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干化场作为首选工-f-p乙。
污泥人工干化,采用最多的是热干化。
大连开发区、秦皇岛、徐州等污水厂已经采用热干化工艺烘干污泥,并制造复合肥。
深圳的污泥热干化工程,目前已着手开展。
762关于污泥干化场固体负荷量的原则规定。
污泥干化场的污泥主要靠渗滤、撇除上层污泥水和蒸发达到干化。
渗滤和撇除上层污泥水主要受污泥的含水率、粘滞度等性质的影响,而蒸发则主要视当地自然气候条件,如平均气温、降雨量和蒸发量等因素而定。
由于各地污泥性质和自然条件不同,所以,建议固体负荷量宜充分考虑当地污泥性质和自然条件,参照相似地区的经验确定。
在北方地区,应考虑结冰期间干化场储存污泥的能力。
763规定干化场块数的划分和围堤尺寸。
干化场划分块数不宜少于3块,是考虑进泥、干化和出泥能够轮换进行,从而提高干化场的使用效率。
围堤高度是考虑贮泥量和超高的需要,顶宽是考虑人行的需要。
7.6.4关于人工排水层的规定。
对脱水性能好的污泥而言,设置人工排水层有利于污泥水的渗滤,从而加速污泥干化。
我国已建干化场大多设有人工排水层,国外规范也都建议设人工排水层。
7.6.5关于设不透水层的规定。
为了防止污泥水入渗土壤深层和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故规定在干化场的排水层下面应设置不透水层。
某些地下水较深、地基岩土渗透性较差的地区,在当地卫生管理部门允许时,才可考虑不设不透水层。
本条与原规范相比,加大了设立不透水层的强制力度。
766规定了宜设排除上层污泥水的设施。
污泥干燥工艺五大原则

污泥干燥工艺五大原则
污泥干燥是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关键环节之一,它能够将污泥中的
水分蒸发掉,减小体积,便于后续处理或处置。
在进行污泥干燥过程中,
需要遵循以下五大原则,以确保工艺的高效性和经济性。
原则一:能量效率原则
污泥干燥过程需要大量的能量,如热能和电能。
为了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能源消耗,应该采用适宜的干燥设备,如带热泵的热泵干燥机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热回收、余热利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原则二:设备可靠性原则
原则三:产品质量原则
干燥后的污泥产品需要满足一定的质量要求,如水分含量、颗粒度等。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应当选择适宜的干燥方式和工艺参数,如干燥温度、
干燥时间等,并进行合理的产品质量监测和控制。
原则四:环境保护原则
污泥干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和废液,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和臭味,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了保护环境,应该采取适当的废气处理和废液处理措施,如使用除臭装置和净化设备,合理回收和处理废气和废液。
原则五:经济性原则
总结而言,污泥干燥工艺的五大原则是能量效率原则、设备可靠性原则、产品质量原则、环境保护原则和经济性原则。
在进行污泥干燥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这些原则,选择适宜的设备和工艺参数,确保工艺的高效性
和经济性,同时保护环境和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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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泥干化总体原则的规定
.6.1关于污泥干化总体原则的规定。
根据国内外多年的污泥处理和处置实践,污泥在很多情况下都需要进行干化处理。
污泥自然干化,可以节约能源,降低运行成本,但要求降雨量少、蒸发量大、可使用的土地多、环境要求相对宽松等条件,故受到一定限制。
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自然干化是普遍采用的污泥脱水和干化方法, 1988 年占 32%, 1998 年增加到 39%,其中科罗拉多地区超过 80%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干化场作为首选工艺。
污泥人工干化,采用最多的是热干化。
大连开发区、秦皇岛、徐州等污水厂已经采用热干化工艺烘干污泥,并制造复合肥。
深圳的污泥热干化工程,目前已着手开展。
7.6.2关于污泥干化场固体负荷量的原则规定。
污泥干化场的污泥主要靠渗滤、撇除上层污泥水和蒸发达到干化。
渗滤和撇除上层污泥水主要受污泥的含水率、粘滞度等性质的影响,而蒸发则主要视当地自然气候条件,如平均气温、降雨量和蒸发量等因素而定。
由于各地污泥性质和自然条件不同,所以,建议固体负荷量宜充分考虑当地污泥性质和自然条件,参照相似地区的经验确定。
在北方地区,应考虑结冰期间干化场储存污泥的能力。
7.6.3规定干化场块数的划分和围堤尺寸。
干化场划分块数不宜少于 3 块,是考虑进泥、干化和出泥能够轮换进行,从而提高干化场的使用效率。
围堤高度是考虑贮泥量和超高的需要,顶宽是考虑人行的需要。
7.6.4关于人工排水层的规定。
对脱水性能好的污泥而言,设置人工排水层有利于污泥水的渗滤,从而加速污泥干化。
我国已建干化场大多设有人工排水层,国外规范也都建议设人工排水层。
7.6.5关于设不透水层的规定。
为了防止污泥水入渗土壤深层和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故规定在干化场的排水层下面应设置不透水层。
某些地下水较深、地基岩土渗透性较差的地区,在当
地卫生管理部门允许时,才可考虑不设不透水层。
本条与原规范相比,加大了设立不透水层的强制力度。
7.6.6规定了宜设排除上层污泥水的设施。
污泥在干化场脱水干化是一个污泥沉降浓缩、析出污泥水的过程,及时将这部分污泥水排除,可以加速污泥脱水,有利十提高干化场的效率。
7.6.7规定污泥热干化和焚烧宜集中进行。
单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量可能较少,集中干化焚烧处理更经济、更利于保证质量、更便于管理。
7.6.8规定污泥热干化应充分考虑产品出路。
污泥热干化成本较高,故应充分考虑产品的出路,以提高热干化工程的经济效益。
7.6.9关于污泥热干化和焚烧的污泥负荷量原则的规定。
污泥热干化和焚烧在国内属于新兴的技术,经验不足。
污泥含水率等性质,对热干化的污泥负荷量有显著影响。
污泥热干化的设备类型很多,性能各异,因此,需要根据污泥性质、设备性能,并参照相似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污泥负荷量设计。
7.6.10规定热干化和焚烧设备的套数。
热干化和焚烧设备宜设置 2 套,是为了保证设备检修期间污水厂的正常运行。
由于设备投资较大,可仅设 1 套,但应考虑必要的应急措施,在设备检修时,保证污水厂仍然能够正常运行。
7.6.11关于干化设备选型的原则规定。
热干化设备种类很多,如直接加热转鼓式干化器、气体循环、间接加热回转室、流化床等等,目前国内应用经验不足,只能根据热干化的实际需要和国外经验确定。
国内热干化设备安装运行情况见表 29 。
1995 年以前国外应用直接加热转鼓式干化器较多,干化后得到稳定的球形颗粒产品,但尾气量大,处理费用昂贵。
1995~1999 年间出现了间接加热系统,尾气量要小得多,但干化器内部磨损严重且难以生产出颗粒状产品。
气体循环技术使转鼓中的氧气含量保持在 10%以下,提高了安全性。
间接加热回转室适用于中小型污水处理厂。
此外还出现了机械脱水和热干化一体化的技术,即真空过滤带式干化系统和离心脱水干化系统。
2000 年以后的美国热干化设备,出现了以蒸汽为热源的流化床干化设备,带有产品过筛返混系统,其产品的性状良好,与转鼓式干化器是相似的。
蒸汽锅炉 ( 或废热蒸汽 ) 和流化床有逐渐取代热风锅炉和转鼓之势。
转鼓式干化器仍将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同时也向设备精、处理量大的方向发展。
干料返混系统能够生产出可销售的生物固体产品。
简单的间接加热系统受制于设备本身的大小,较适合于小到中等规模的处理量;带有污泥混合器和气体循环装置的直接加热系统,是中到大规模处理量的较佳选择。
7.6.12规定热干化设备能源的选择。
消化池污泥气是污泥消化的副产品,无需购买,故越来越多的热干化设备以污泥气作为能源,但直接加热系统仍多采用天然气。
7.6.13关于热干化设备安全的规定。
污水污泥产生的粉尘是ST1级的爆炸粉尘,具有潜在的粉尘爆炸的危险,干化设施和贮料仓内的干化产品也可能会自燃。
在欧美已经发生了多起干化器爆炸、着火和附属设施着火的事件。
因此,应高度重视污泥干化设备的安全性。
7.6.14规定优先考虑污泥与垃圾或燃料煤同时焚烧。
由于污泥的热值偏低,单独焚烧具有一定难度,故宜考虑与热值较高的垃圾或燃料煤同时焚烧。
7 6.15关于污泥焚烧工艺的规定。
初沉污泥的有机物含量一般在55%~70%之间,剩余污泥的有机物含量一般在 70%~85%之间,污泥经厌氧消化处理后,其中 40%的有机物已经转化为污泥气,有机物含量降低。
污泥具有一定的热值,但仅为标准煤的 30%~60%,低于木材,与泥煤、煤矸石接近,见表 30 。
由于污泥的热值与煤矸石接近,故污泥焚烧工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借鉴煤矸石焚烧工艺。
早期建设的煤矸石电厂基本以鼓泡型流化床锅炉为主,这种锅炉热效率底,不利于消烟脱硫。
20世纪90年代以来,循环流化床锅炉逐步取代了鼓泡型流化床锅炉,成为煤矸石电厂的首选锅炉,逐步从35T/H发展到70T/H,合资生产的已达到240T/H,热效率提高5%~15%。
现在由于采取了防磨措施,循环流化床锅炉连续运行小时普遍超过了2000H。
“九五”期间,国家通过国债、技改等渠道,对大型煤矸石电厂,尤其是220T/H以上的燃煤矸石循环流化床锅炉,给予了重点倾斜。
1998年2月12日,国家经贸委、煤炭部、财政部、电力部、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建材局八部委以国经贸资[1998]80号文件印发了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其中第十四条要求,新建煤矸石电厂应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
国内污泥焚烧工程较少,仅收集到上海市石洞口污水厂的情况,也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工艺,见表31。
7.6.16关于污泥热干化产品和污泥焚烧灰处置的规定。
部分污泥热干化产品遇水将再次成为含水污泥,污泥焚烧灰含有较多的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处置不当会造成二次污染,所以都必须妥善保存、利用或最终处置。
7.6.17规定污泥热干化尾气和焚烧烟气必须达标排放。
污泥热干化的尾气,含有臭气和其他污染物质;污泥焚烧的烟气,含有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污染物质。
二者如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可能对大气产生严重污染,故规定应达标排放。
7.6.18关于污泥干化场、污泥热干化厂和污泥焚烧厂环境监测的规定。
污泥干化场可能污染地下水,污泥热干化厂和焚烧厂可能污染大气,故规定应
设置相应的长期环境监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