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金融局年度工作计划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通知-巴府办发〔2018〕17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通知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通知巴府办发〔2018〕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8〕7号)精神,为全面构建巴中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银行机构绿色信贷(节能环保和服务项目贷款)占比达到15%,绿色信贷年均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全市绿色企业累计实现债券融资10亿元、股权融资5亿元。
全市绿色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达到20家。
在我市构建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商业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结合、保障较全、运行良好的保险市场机制。
逐步提供与环境风险、气候变化、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和保障我市经济向绿色发展。
二、推进重点工作(一)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
1.完善绿色信贷机制。
推动辖内银行机构落实本机构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引导法人银行机构积极探索设立绿色金融总部或专营机构,分支银行机构积极向上级行申请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并逐步建立绿色信贷专业化体系。
完善信贷管理系统,将绿色信贷标识嵌入信贷管理系统,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
对绿色信贷规模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机构,适度提高监管容忍度,推行“尽职免责”制度。
鼓励银行机构单列绿色信贷计划,适当下放绿色项目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26•【字号】黄政办发〔2018〕48号•【施行日期】201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26日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35号)精神,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将旅游业作为重点服务业产业,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加快实现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从观光旅游向休闲旅游、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变,逐步形成全景化打造、全时空体验、全要素保障、全程化服务、全方位管理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推动黄冈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3年的努力,基本构建全域旅游的联动体制机制,形成规划布局科学、产品供给丰富、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秩序良好、综合环境优美的全域旅游体系,产业融合更加充分,发展品质更加优化,品牌形象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旅游综合贡献更加突显,主要指标保持中高速增长,旅游业增加值对GDP综合贡献率在12%以上,旅游发展综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域全业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旅游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13•【字号】永政办发〔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3日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7-2020年)》(湘政办发〔2017〕77号)、《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永州的实施意见》(永发〔2017〕17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为总纲,以建设创新型永州、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精准发力、提升总量”的总体思路,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弥补创新发展短板、激发创新活力与动力、提升创新供给能力,为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54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2.3%。
其中,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51.25亿元左右,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为94.9%。
高校及其附属医院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1.55亿元左右,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为2.87%。
科研院所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0.5亿元左右,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为0.93%。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6.26•【文号】•【施行日期】2019.06.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6月26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报告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审计署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结果表明,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全国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年为企业和个人减税降费约1.3万亿元。
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力度不断加大。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领域创新实现新的突破。
压减粗钢产能3500万吨以上、退出煤炭落后产能2.7亿吨,均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
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中央财政层面初步建立了项目支出为主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5.3%、7.7%,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9.2%,更多向创新驱动、三农、民生等领域倾斜。
——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重点任务进展顺利。
市金融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市金融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在过去的一年里,市金融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市金融局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
首先,市金融局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我们积极推动金融市场的开放和改革,加大金融监管力度,促进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
同时,我们加强金融科技创新,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为金融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其次,市金融局努力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我们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完善金融服务监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同时,我们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
再次,市金融局加强风险防控和金融稳定。
我们加强金融监管,严格控制金融
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同时,我们深入开展金融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金融知识水平,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最后,市金融局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
我们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本市金融业与国际接轨,提升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在新的一年里,市金融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金
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12•【字号】朝政办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办发〔2018〕15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8年11月9日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一)围绕抓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信息公开。
制定发布城市设计导则规划信息。
(市规划国土委朝阳分局负责落实)推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加强京津冀产业对接协作、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和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合作等信息公开。
(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分别负责落实)推进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竞赛场馆新建、改造以及群众冰雪运动普及情况等信息公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体育局、区教委、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分别负责落实)协调发布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政策措施,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加大履行金融监管职责、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信息公开力度,适时公开融资担保监管行政许可、备案信息以及本区小额贷款公司名录。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12•【字号】武政办发〔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现将《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12日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2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9号),扎实推进实施《武威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武政办发〔2015〕136号),协同有序推进全市标准化战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深入推进标准化改革(一)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
按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意见,认真做好后续废止、转化、修订等工作。
(二)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
认真落实《甘肃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市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到100%,继续开展企业标准声明公开事中事后监管。
(三)推行团体标准试点。
推动市内社会团体制定并发布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鼓励在政府招投标、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工作中引用团体标准。
年度工作计划:2018年党支部工作计划范文
年度工作计划:2018年党支部工作计划范文在2018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并要吃透、吃准,要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引领县域经济的总抓手,切实抓实抓好。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8年党支部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参阅。
2018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2018年,局机关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团结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现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制订2018年度工作计划: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
市直机关党组织要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主导、党支部“三会一课”为基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现代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拓宽知识视野,提高业务本领。
不断扩大市直机关党组织思想政治引领的及时性、快捷性、直达性和有效性。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组织机关党组织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集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示范表率作用,开好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依托机关党建网站、专栏,集中交流优秀对策建议,真正把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聚焦到贯彻党代会精神。
三是深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通过专题学习辅导、集中培训、编写市情教育读本等形式,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党的新征程、新方向,时刻以民族复兴为己任,紧密联系部门、处室、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
财政局经建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18年财政局经建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18年XX县财政经建工作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围绕科学发展大局,履行财政经建职能”为主题,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动作为,加大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支持力度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我县财政充分认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工作。
18年底以来,我县中央投资扩大内需项目共四批29个项目,到户专项资金12299.6万元,其中:中央国债投资6695.7万元,省财政配套2515.8万元(其中中央发行地方债券1434万元),市财政配套82.5万元,县财政配套3005.6万元(其中中央发行地方债券1300万元)。
为此,我股密切部门配合,积极履行财政职责,参与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管理;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需求;规范资金拨付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旬报制度,规范投资行为。
截至目前,经建专户累计拨付扩大内需项目资金10320万元。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管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8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用于财政经建支出8732.4万元,我股严格按照皖政办【2007】18号文件精神规定,以经建项目拨款“四制”原则(项目资本金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为依托,以完善机制和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理顺资金支出管理为目标,努力推进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增强服务意识,做好预算内经建及专项追加的拨款工作基本建设支出在整个财政支出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做好这项工作对做好整个财政经建工作至关重要。
为此,我股认真学习各项财政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的“四按”拨款原则,强化基本建设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0•【字号】办〔2018〕100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20日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重大项目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项目谋划是推进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
为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机遇,切实增强全市项目建设基础,积聚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聚焦四美、实现四高”发展战略,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谋划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项目,深入实施、积极转化,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长江经济带水清岸绿产业优铜陵样板积蓄后备力量。
(二)工作原则1.点面结合。
统筹战略与全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开展项目谋划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发展需求,重点谋划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较大影响力的重大产业类、基础设施类项目。
2.远近并重。
统筹当前与长远,立足现状,谋划一批具有现实性、科学性,近两年具备实施条件的重大项目;适度超前,谋划一批具有前瞻性、引领性,3—5年内有望转化的重大项目。
3.条块联动。
统筹市直部门与县区、园区,市直部门结合行业职能,重点谋划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的重大项目;县区、园区根据自身定位,重点谋划一批提质量、促集聚、优环境的重大项目。
二、目标要求(一)工作目标明确项目谋划工作“4361”目标体系,即:2018年新谋划入库项目400个以上,深度谋划的项目比例不低于30%,其中,产业类项目比例不低于50%,总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不低于50%,总投资2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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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金融局年度工作计划市金融局年度工作计划1 为加快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我市金融改革开放水平和金融业发展质量、规模、效益,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理念,以自贸试验区为创新载体,以服务实体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主要目标,按照先行先试、统筹规划、有序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动金融制度、产品、工具和服务模式创新,吸引各类金融资源集聚和健康运营发展,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金融机构聚集、金融业态丰富、金融市场活跃、金融人才汇集、金融服务完备、金融生态友好、金融监管到位、辐射功能突出、引领作用明显的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在发展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新型金融,创新发展传统金融,规范发展要素市场,持续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更好发挥金融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功能,显著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
到2018年末,实现以下目标:--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11%以上,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以上。
--全市社会融资规模超过5400亿元,直接融资比重达到25%。
全市存、贷款规模均超过万亿元。
--全市持牌法人金融机构超过75家,金融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超过1700家。
--全市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超过万亿元。
其中,银行业资产总额超过万亿元,保险业和证券期货业资产总额超过2700亿元。
其他金融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等)资产总额超过3300亿元。
工作任务:通过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外汇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等方式,促进跨境投资、融资和贸易便利化。
到2018年末,全市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累计超过万亿元,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国际化程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1.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逐步扩大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规模。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可调回区内使用。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根据需要在境内外使用,为人民币"走出去"创造条件。
放宽自贸试验区内跨国企业集团开展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条件。
创新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扩大境外人民币境内投资金融产品的范围,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
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依托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开展人民币计价的金融资产、股权、产权、航运等要素交易,面向自贸试验区和境外投资者提供人民币计价的交割和结算服务。
2.深化外汇管理改革。
加快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不断提升资本项下各项目可兑换程度。
统筹研究进一步扩大个人可兑换限额。
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按照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实行外债资金意愿结汇。
逐步扩大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借用境外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专用额度。
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交易。
放宽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条件。
3.提高跨境投资便利化。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合格投资者双向投资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
逐步放宽对外投资的外汇管制。
积极推进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开展境外实业投资、不动产投资和金融类投资。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境外投资。
鼓励外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
推动自贸试验区内证券期货机构开展跨境经纪、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
拓展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品种和仓单质押融资功能。
支持境外企业通过自贸试验区参与特定品种期货交易。
允许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
4.创新自贸试验区内金融监管。
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探索功能监管。
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事前准入事项,加强事中事后分析评估和事后备案管理。
根据国家对我市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的授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监管机构对入区的金融机构逐步放宽准入条件,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区内金融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资质实行备案制。
工作任务:推动融资租赁业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全市租赁资产规模、创新能力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加速建设租赁机构集聚、政策制度健全、服务功能完备的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到2018年末,全市租赁资产力争突破1万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力争突破7000亿元,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力争突破3000亿元。
积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和商业保理,努力形成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格局。
1.重点发展融资租赁业。
加快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和中国融资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
支持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和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
加快金融租赁总部机构做大做强,巩固全市金融租赁公司在全国的行业领先地位。
积极推动完善租赁公司和租赁资产的税收政策。
支持租赁公司利用自贸试验区政策加快发展,创新与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合作模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支持租赁公司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
积极发展离岸租赁、保税租赁、联合租赁等创新业务,探索开展融资租赁与风险投资相结合的风险租赁业务。
通过风险补偿、奖励、贴息、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工具,引导租赁公司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外贸进出口、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和提供公共服务。
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租赁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加快制定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统一共享的综合信息统计分析体系,搭建"专家+管家"式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租赁业创新服务基地,健全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2.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
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
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公司,发展壮大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络征信等互联网金融业态。
积极争取设立互联网保险公司。
支持股权众筹平台与股权交易市场对接。
加快研究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
3.规范发展商业保理。
积极推动商业保理外汇管理、财政税收、融资渠道等政策创新,促进商业保理健康发展。
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充分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应收账款流转和抵质押融资规模。
推动商业保理协会同国际保理商组织的交流合作,吸收国际先进保理业经营管理经验,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提升我市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能力。
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促进我市重大项目、外贸进出口、先进制造业、航运业、海洋经济、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发展和美丽天津建设,大力发展政策性金融、科技金融、航运金融、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
1.发展政策性金融。
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充分发挥"投、贷、债、租"联动的综合经营优势,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项目软贷款、存量贷款调整与置换、增量贷款发放等方面,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供排水、地下管廊、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和南港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新型城镇化、水利建设、农村路网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粮棉油收储,促进农村经济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组织好国家专项建设债券基金争取和投放工作,做好全市存量债务调整和高息债务置换工作,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债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
鼓励进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进出口信贷和保险服务,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2.发展科技金融。
建立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构建多功能、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推动南开海光科技金融服务园区建设。
强化商业银行专营机构、专业团队、专属产品、专有流程、专享政策的"五专"科技金融服务。
推动扩大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融资规模。
支持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创业投资等机构加强合作,促进众筹、众创、众包、众扶与金融有效嫁接,完善科技型企业"投、贷、债、保"联动机制。
继续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
加快设立科技保险机构,重点提供科技财产、产品研发、专利侵权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等保险服务。
3.发展航运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船舶(飞机)抵押融资和船舶(飞机)出口买方信贷等金融产品。
利用好飞机租赁基金和航空、航运产业投资基金,不断满足航运业发展的融资需求。
支持具有离岸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扩大相关离岸业务。
加快设立航运保险公司。
完善飞机保险、航空运输保险和海上工程保险等保险服务。
探索建立航运要素交易平台。
4.发展普惠金融。
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发放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
鼓励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好、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
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组建政府发起或支持的再担保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提升融资担保有效性。
研究将住房储蓄模式纳入全市多层次住房政策体系。
支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鼓励商业银行到社区和农村增加服务网点。
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推进落实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和农业设施等抵押贷款融资政策。
不断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受益覆盖面。
5.发展绿色金融。
围绕美丽天津建设,加大金融对"四清一绿"、"两环三沿"(环城镇、环村庄,沿铁路、沿公路、沿河道)、循环经济、万企转型和生态环保等全市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
通过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等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发行绿色金融债券。
积极推进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实施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试点工作。
6.强化保险功能作用。
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健康保险作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突发公共事件等责任保险试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吸引保险机构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不动产投资等方式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争取保险机构投资我市养老设施和养老社区,促进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工作任务:通过引进设立、整合重组、上市挂牌等方式,加快提升法人金融机构数量、资产规模、发展质量、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集团。
到2018年末,力争新增15家以上法人金融机构,推进3家以上金融企业上市或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