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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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一、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的概念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是指建立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建设中违反相关规定和标准、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行为,通过政府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对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促使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的内容1.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细则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明确工程建设中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规范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行为,强化监管力度,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2. 处罚的种类和范围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应当明确违反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行为,例如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等,应当给予何种处罚以及处罚的范围。

处罚种类一般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责令换代、吊销资质等。

3. 处罚的程序和机构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应当规定处罚的程序,包括违规行为的举报、核实、处罚等具体步骤。

同时,应当规范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处罚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4. 处罚的依据和证据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应当规定处罚的依据和证据,明确违法行为和处罚之间的关联,确保处罚的依据合法有效。

5. 处罚后的复查和监督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应当规定处罚后的复查和监督程序,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整改,避免因处罚而带来的二次损失。

三、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制度的实施步骤1. 举报和核实当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质量问题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监管部门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查。

2. 处罚决定经过调查核实后,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责令换代等。

3. 整改和监督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一、引言工程质量是指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过程中,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的程度。

良好的工程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工程质量管理的奖罚制度范本,希望能对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二、工程质量管理范本1. 阶段目标制定在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应设定相应的质量目标,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和运营阶段等。

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每个阶段的目标明确,并将其传达给相关责任人员。

2. 职责明确在工程项目中,应明确各个职务的责任和权限,并将其纳入奖罚制度中。

设计师、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各个角色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质量检查与评估建立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评估机制,针对不同阶段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通过定期评估,评估相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质量和绩效,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罚。

4. 奖励制度针对工程项目中出色的质量管理和卓越绩效,应设立奖励制度。

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或荣誉奖励,例如奖金、奖状、表彰会等。

奖励应公正公平,激励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 处罚制度针对工程项目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管理不当的情况,应设立相应的处罚制度。

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可以是警告、罚款或工作停职等。

6. 质量改进措施在工程项目中,要鼓励和支持质量改进措施的提出和实施。

相关责任人员可以提出改进建议,通过团队协作和技术创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对于质量改进措施的提出者,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总结工程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建立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

本文提供了一种工程质量管理的奖罚制度范本,希望能对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有效的奖罚制度,可以提高工程质量,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同时,也能激励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的提升。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进行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额的1%-3%。

2.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罚款金额为该部分工程造价的5%-10%。

3.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罚款金额为监理费的2%-5%。

4. 对于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违规行为后,由项目管理部分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4. 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提升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四、其他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查实的举报,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参与后续项目、暂停资质等措施。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结语本罚款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通过经济手段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本公司/单位为了提高施工项目的文明施工水平,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管理,制定了本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单位所有的施工项目,包括委托的分包商或供应商。

三、处罚准则1. 一般违规情况:(1)未按规定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具的,每人每次罚款XX元;(2)擅自拆除、损坏或移动施工围挡、警示标志等,每次罚款XX元;(3)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进行施工作业的,每次罚款XX元;(4)施工现场无人值守或无专人进行巡查的,每次罚款XX元;(5)施工现场存在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等现象的,每次罚款XX元;(6)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卫生保洁的,每次罚款XX元;(7)擅自添加或改变施工工艺、材料的,每次罚款XX元。

2. 严重违规情况:(1)施工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标准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的,根据具体情况,罚款金额不低于XX元,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停工整顿或吊销合同资质等处理;(2)施工人员破坏环境、污损公共设施等情况,每次罚款XX 元,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最高可予纳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今后的施工项目。

四、违规处理程序1. 发现违规情况后,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2. 经过核实属实后,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部门向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规行为和处罚依据;3. 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的XX天内提出书面申辩;4. 所有的申辩材料将被交由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将作为决策依据;5. 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责任人或单位;6. 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应在接到处罚决定后的XX天内履行处罚决定;7. 如相关责任人或单位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后的XX天内提起申诉;8. 相关部门将对申诉进行复核,最终裁定作为最终处理结果。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质量责任1. 项目经理作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工程的全过程质量负责。

2. 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3.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处罚原则1. 处罚以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对于重复犯错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2. 处罚应当公正、客观,确保每一项处罚都有明确的依据和合理的解释。

四、处罚措施1. 对于轻微质量问题,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2.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或停职检查。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外,还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于屡次违反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行业内的项目投标。

五、处理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保护现场,并通知质量监督部门。

2. 质量监督部门应及时到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形成书面报告。

3. 根据调查结果,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理。

4. 对于涉及外部单位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质量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此提升整个团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项目能够高效且高质量地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管理要求的个体,首次犯错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备案。

2. 罚款:重复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个体,将根据违规的性质和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降级:对于屡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降级处理。

4.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重大质量问题或者事故的个体,将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条款1.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纠正;如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3. 忽视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 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执行与监督1. 工程质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本制度的条款。

2. 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应由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

3. 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同事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

六、其他说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总结:。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模版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模版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模版一、目的和背景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和公共环境卫生等的关键措施。

然而,随着施工项目的增多和施工规模的扩大,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加强对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必须采取有效的处罚措施,以推动工地施工各方遵守规章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中的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队伍和相关工程从业人员等。

三、处罚依据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8.《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办法》等。

四、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工地文明施工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日加倍处罚。

2. 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制止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吊销其监理资质。

3. 施工队伍及从业人员在工地施工过程中违反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根据违规行为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1)口头警告和教育;(2)书面警告;(3)罚款;(4)停工整顿;(5)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相关证照。

五、处罚程序1. 违规行为的发现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现场巡查、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

2. 处罚通知书的发出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由监理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向违规方发出处罚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

3. 整改验收违规方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后,监理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提高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规定完成,特制定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涉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违规行为。

三、处罚内容及标准1. 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提交施工安全责任书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2. 违规行为二: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3. 违规行为三:未按规定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4. 违规行为四:未按规定做好施工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5. 违规行为五: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6. 违规行为六: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处罚标准:从业人员罚款100元。

7. 违规行为七: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设备、工具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8. 违规行为八:未按规定设置和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9. 违规行为九:未按规定规范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及维护管理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10. 违规行为十: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四、追究责任对于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本处罚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也要做出相应处理,并报告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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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

第二条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制订和实施的依据1、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

3、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汇编(修订本)》。

4、凡涉及基础管理有关内容的,一律以现场记录资料为准。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

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公司质安巡查组例行检查中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第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处罚形式第六条由工程管理部开具罚单报总公司审批后,递交公司财务直接扣款或转帐的形式收缴。

三、处罚标准第七条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00~100000元:1、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无证上岗;2、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经公司教育、督促后,仍未履行管理职责的;3、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在工程开工前与项目部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4、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对大型机械设备未按要求验收合格后使用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5、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处理不及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6、在部、省、市及县级进行安全大检查中,安全未达标准要求,被停工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的;7、工程结束,安全生产等级被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评为“不合格”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0~50000 1、在区、站级安全大检查中,安全不合格,被停工整改的;2、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被内部通报批评的;3、按规定需搭设钢管架,而用毛竹搭设的;4、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伤且性质严重的;5、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6、开工前直属项目部未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及计划生育协议书的;7、项目部未按要求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的;8、有分包工程的项目,项目部未及时通知公司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管理责任书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0~5000元:1、在安全中间验收时,安全达不到标准要求,不能一次性通过,通过整改后才符合要求的;2、未按规定配置足量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专职安全员无上岗资格的(按人数计);3、未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同意,项目部私自请上级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中验的;被公司停工整改的项目,未经公司复查合格,擅自开工的;4、开工前甲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项目部擅自开工的;5、开工前3日内未办理安全登记、保险或备案的;6、未按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报公司审批的、未报监理履行报监手续的;7、按规定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未履行审批报验手续就进行施工的或不按审批方案进行施工的;8、未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9、对公司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拒不整改的;10、对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和安全会议,无特殊理由未参加的。

11、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两次(含两次)以上仍未验收合格的(按设备台数计);12、未制订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13、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未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的;14、钢管、扣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未采取加强措施仍在使用的。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1、未按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者冒名顶替、无证上岗的(按人数计);2、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者及被教育者没有本人签名或三级安全教育不符要求的;3、安全台帐资料未及时记载或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4、对公司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未按时整改完毕的;5、出现工伤事故不及时上报公司或不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而导致事故扩大的;6、施工现场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双方未履行签字手续的;7、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的(按设备台数计);8、未对施工现场危险品设置单独存放场所,且未进行有效管理的;9、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10、起重机械设备在装、拆前未按要求报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按设备台数计);11、项目部施工管理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未配备或配备不齐全的。

(五)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1、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2、现场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项目部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未按要求上墙;4、项目部未按要求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及目标考核的,或考核无记录;5、公司检查时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未按时书面回复的。

第八条文明施工违章行为处罚标准(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或围档不符合要求;2、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3、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4、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5、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6、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7、未制订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未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器材的;8、夜间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组织施工的;9、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施工现场企业形象的;10、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的;11、用毛竹搭设临时设施或工棚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1、车辆进出大门未进行冲洗,门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2、作业区与生活区没有进行分隔的,作业区与生活区的主干道没有进行砼硬化的;3、现场不平整、排水不畅的,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堵塞排水通道措施的;4、现场道路不畅,材料堆放混乱的,危险品未分类存放的;5、宿舍卫生脏乱,不符合要求的;6、在木工间及易燃易爆场所吸烟的,或动用明火没有经过审批的;7、灭火器材配置位置不合理、数量不足的;8、宿舍无防暑降温、保暖、防蚊虫叮咬措施的;7、施工现场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或布置不全的;8、现场无大门或无门卫值班室的;9、食堂、小卖店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10、高层建筑未按要求设置便溺设施的;11、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12、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的;13、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的;14、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资的;15、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的;16、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1、施工管理人员没有佩戴胸卡的;2、现场厕所、浴室设置不符合要求的3、施工现场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现场焚烧垃圾的;4、现场物料堆放未设标识牌的;施工过程未做到工完场清的;5、现场没有卫生保健药箱,无急救人员,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6、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未设置专用容器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1、大门不符合要求或门头无企业“形象标志”的;2、现场没有安全生产标志牌,或标志牌悬挂无针对性的;3、现场没有安全标语牌的;4、厕所没有贴面砖、没有水冲式水箱,无人打扫卫生的;5、宿舍内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等电气设备的(按个计)6、宿舍无卫生制度和值日牌的;7、无门卫值日制度的;8、现场没有设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的;9、施工场地内随地大、小便的(按处计)。

第九条基坑支护违章行为处罚标准(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1、深度超过4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运土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2、高切坡(岩质边坡超过30或土质边坡超过15米)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3、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或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5、坑边堆土、料具堆放高度或距坑边距离不符合规定的;6、施工机械、机具工作位置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7、坑槽开挖设置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8、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1、基坑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2、基坑无人员上下专用通道的;3、挖土司机无证上岗或未按规定程序挖土、超挖的;4、挖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或挖机作业半径内有人员进入的;5、未按规定对基坑支护变形及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沉降进行监测的;6、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1、挖土机进场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验收的;2、人员上下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3、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

第十条模板工程违章行为处罚标准(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1、模板支撑系统立柱间距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2、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3、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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