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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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目标责任书

培养对象或科技创

新团队带头人姓名:

培养对象类别: A.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B.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C.科技创新团队

培养期限: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

江苏省教育厅制

填写说明

1.《目标责任书》由培养对象所在学校负责填写。填写前,须与培养对象和所在院系共同协商。

2.填写《目标责任书》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表达明确,用计算机打印。

3.《目标责任书》有关栏目如不够填写,可自行加页,加页需紧附该栏目之后。

4.《目标责任书》一式四份,培养对象本人、所在院系、学校人事部门、省教育厅各存一份。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简况

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简况

二、培养对象工作计划

1.培养期内教学工作计划(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此栏不填)

注:“课程性质”指专业课、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等。“授课对象”指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

2.培养期内科研工作计划

3.培养对象在学科建设、梯队建设方面的作用发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

三、培养对象对“青蓝工程”资助经费的使用计划

四、培养期内学校对培养对象的要求(包括目标要求、管理要求、考核要求等)

六、培养对象意见

七、所在院系(部门)意见

八、校外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此栏不填)

注:由学校聘请校外三位同行专家鉴定,并将三位专家意见一并装订在《目标责任书》中。

九、根据专家意见,学校调整对培养对象的要求、培养措施以及培养对象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此栏不填)

注:同行专家如无不同意见,此栏则不填。

十、学校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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