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玻璃规范】国家生产安全玻璃规范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地市级以上。
(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监督工作。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应通过引导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三)、幕墙(全玻幕除外);(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安全玻璃使用标准

安全玻璃使用标准安全玻璃使用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包括公共建筑和住宅)使用的安全玻璃,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钢化中空玻璃、防火玻璃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多个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等。
3.安全玻璃使用要求:根据《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毫米的落地窗;•幕墙(全玻幕除外);•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4.安全玻璃安装要求: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安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安全玻璃应按照设计要求正确安装,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安装材料和配件;•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牢固、稳定,不得有晃动、倾斜等现象;•安全玻璃的边缘应进行磨边处理,不得有毛刺和裂纹;•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进行固定;•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符合节能要求,不得使用高能耗材料进行固定。
5.安全玻璃质量要求:安全玻璃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钢化玻璃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表面应无裂纹、气泡等缺陷;•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作为中间膜,表面应平整、无气泡等缺陷;•钢化中空玻璃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内部应干燥、无杂质等;•防火玻璃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持完整无损。
建筑安全玻璃钢化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筑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二)面积大于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三)幕墙(全玻幕除外);(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玻璃生产安全管理规范

玻璃生产安全管理规范一、引言玻璃行业是现代工业中重要的基础性行业之一,其产品应用广泛,但生产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全面的安全管理规范对于玻璃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二、生产设备安全管理1. 设备维护与保养:定期检查玻璃生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设立设备维护计划,按时进行设备保养,并记录维护情况。
对发现的故障及时修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安全防护装置:生产设备上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紧急停机装置、安全护栏、防爆装置等,以降低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风险。
3. 工艺流程安全:制定详细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遵循规范,防止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三、现场安全管理1. 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在生产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事项,指示紧急出口、消防器材位置等。
2. 清洁整理:保持生产现场的整洁,清理工作区域内的杂物和易燃物,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 防火防爆措施:加强对火源和易燃物品的管理,设置相应的防火设施和灭火设备,保障现场的消防安全。
4. 个人防护用品: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例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保护自身安全。
四、员工培训与意识提升1. 安全培训: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相应应对能力。
2. 安全演习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习,模拟紧急情况,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同时对安全管理贡献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1. 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明确各种危化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要求,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2. 存储管理:将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储存,采取防腐蚀和防火防爆措施,定期检查和清理存储区域。
门窗安全玻璃规范

门窗安全玻璃规范篇一:安全玻璃相关规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第六条规定: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1、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2、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OOmm的落地窗:3、幕墙(全玻幕墙除外);4、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5、观光电梯及外围护:6、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7、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8、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9、易遭受撞击、中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除此之外,有关规范对安全玻璃的使用规定还做出了具体要求:有框架的门玻璃和固定门玻璃,当玻璃面积大于0(5m2时应使用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l13—2003)表16(1(2-1规定的安全玻璃,无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 Omm的钢化玻璃运动和健身场所中装配的玻璃,有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无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Omm的钢化玻璃:浴室内除门以外的所有无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浴室的无框架玻璃门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Omm的钢化玻璃: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0(38mm的夹层玻璃,承受水平荷载(指人的背靠、俯靠及手的推拉等)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玻璃位于建筑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Omm,全玻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O(76mm,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O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单片玻璃高度大于4m时,应使用吊夹或采用点支承方式使玻璃悬挂:屋面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夹胶片的厚2度不应小于O(76mm;篇二:建筑安全玻璃及防护栏杆有关规范条文建筑安全玻璃及防护栏杆有关规范条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157.1.1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7.1.1-1的规定;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玻璃规范要求标准最新

玻璃规范要求标准最新玻璃作为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家具等领域的材料,其规范和标准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根据最新的行业标准制定的玻璃规范要求:1. 材料要求- 玻璃材料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标准,如GB/T 11614-2009(平板玻璃)等。
- 玻璃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应满足特定应用场景的需求。
2. 尺寸和公差- 玻璃的尺寸应根据设计要求和使用场合确定,同时满足加工和安装的需要。
- 尺寸公差应严格控制,以保证玻璃的安装精度和外观质量。
3. 表面质量- 玻璃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气泡、杂质等缺陷。
- 特殊用途的玻璃,如钢化玻璃、夹层玻璃等,应满足更高的表面质量标准。
4. 加工要求- 玻璃的切割、磨边、打孔等加工过程应符合技术规范,确保加工精度和安全性。
- 加工后的玻璃边缘应光滑、无毛刺,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5. 安全性能- 玻璃应具有良好的抗冲击性能和耐热性能,特别是用于公共场合的玻璃。
- 钢化玻璃、夹层玻璃等安全玻璃应通过相应的安全测试。
6. 环保要求- 玻璃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 玻璃材料应易于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7. 标识和包装- 每片玻璃都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生产日期、批号、规格等信息。
- 包装应确保玻璃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损坏。
8. 检验和验收- 玻璃产品在出厂前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 用户在接收玻璃产品时,应进行必要的验收检查,确保产品无缺陷。
9. 维护和使用指导- 提供玻璃产品的维护和清洁指导,延长使用寿命。
- 提供正确的安装和使用指导,确保安全使用。
10. 法规和标准更新-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玻璃规范和标准可能会更新。
制造商和用户都应关注最新的法规和标准动态,确保产品的合规性。
通过遵循上述规范要求,可以确保玻璃产品的质量,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并保障使用者的安全。
安全玻璃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以及其他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的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第二章生产与质量控制第四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 拥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3.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4. 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
第五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安全玻璃,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六条安全玻璃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和设备。
第七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三章流通与销售第九条安全玻璃销售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拥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仓储设施;3.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十条安全玻璃销售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销售安全玻璃,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安全玻璃销售企业应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二条安全玻璃销售企业应定期对库存产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章使用与安装第十三条建筑工程中,以下部位应使用安全玻璃:1.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2. 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3. 建筑物中的玻璃幕墙、玻璃隔断、玻璃门等;4. 其他需要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
安全玻璃使用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
三、定义(一)安全玻璃: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二)建筑安全玻璃:指在建筑中用于承受人员、设备、材料等荷载,以及承受撞击、冲击等外力作用时,能够保持完整或达到一定程度的稳定,防止人员坠落、物体穿透等事故发生的玻璃。
四、生产管理(一)生产安全玻璃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生产安全玻璃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三)生产安全玻璃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五、流通管理(一)流通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流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三)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制度,对进货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六、使用管理(一)建筑工程中,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1.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2. 面积大于1.5m²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3. 幕墙(全玻幕除外);4. 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5. 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6. 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7. 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8. 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9. 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10. 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11. 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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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的屏风;用于承受重物的地面板;观光电梯的护栏;水族 馆内的观察窗;还有银行,警局等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等。 阅读本文之后,大家是否对安全玻璃有了一定的了解呢。 玻璃棉板规格,浅谈玻璃棉板的
安装单向透视玻璃价格及其安装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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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安全玻璃不同于普通的玻璃,它有一些特殊的用 途,具有坚固,抗压能力强等优点。一般使用在轿车等 交通工具的防风玻璃,或者是用于一些特殊建筑上。小 编在此为大家准备了安全玻璃规范的相关资料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说起安全玻璃,就不得不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在上个世纪,一个国家的总统在 一个黑夜中乘坐一辆奔驰汽车回家,在经过一个树林边 的时候,忽然从密林中冲出来二十多个刺客,
们可以用普通玻璃、钢化玻璃或者是热增强玻璃为原材 料来制作安全玻璃,还可以制造成特殊的中空玻璃。安 全玻璃与普通玻璃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更强的安全 性,防爆,以及防冲击的特性。另外安全玻璃
及时损坏也不会伤到人。我国对安全玻璃的生产过程制 定了以下规范;一、安全玻璃的生产,使用都必须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的规定。二、对安全玻璃的评判范
对着总统的车就是一番火力进攻,汽车表面伤痕累累, 但是总统却没有受到丝毫损伤。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他 所乘坐的这辆汽车是德国政府赠它安装了防弹玻
璃。而防弹玻璃正是安全玻璃的一种。在我国,安全玻 璃一般是指符合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还有 就是也包括其他一些由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混合制作而 成的比玻璃制品。根据生活中不同的需要,我
围也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三、国家质检部门和其它相关 部门必须全程负责对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进行监督和 管理四、生产厂家也应该自律,严格遵守行业规定。五、 安全玻璃相关的所有出厂产品必须要达到国
家标准的要求。六、对于进口的安全玻璃产品必须要经 过严格的检验,所有质量不达标的产品一律不许进口。 七、有些建筑物必须要去使用安全玻璃,如七层或七层 以上的建筑物开窗;各类天棚、天窗的吊顶;